“早上好!好久不見!”及川聰仁和林達也恭恭敬敬地跟佐伯打了招呼。
“來的真是時候啊,咱們去會議室詳談吧。”佐伯很熱情地把二位請到了樓上的會議室。
佐伯把之前申請的書麵資料放到會議桌上,及川也把此次帶來的補充資料從公文包裏拿了出來。
“如果沒有大的意外的話,此次專利今天可以注冊入庫了。今天請二位舟馬勞頓趕過來,主要是有份最後的《專利所有者最終同意書》的資料需要兩位申請人簽署名字。”佐伯介紹著把一式兩份的A4打印紙推到了及川和林達也跟前。
林達也低頭讀了讀,前半部分都是些很官方的書麵文字,主要記述了此次“AR技術”的專利名稱、專利介紹、原理簡圖和申請人、申請時間等重要的信息。
後半部分寫共同專利所有人對該項“AR技術”專利的所有權利、利益分配和其他個人或者團體使用該項專利時應該付出的授權許可證費用以及無斷使用時專利所有人有權利上訴至最高法院運用《知識和商標著作權保護法》為自己爭取既有的權益。
在“利益分配比重”一欄,林達也的視線停住了。
“經相互協商,本技術專利將由專利所有人及川聰仁獲得專利權的70%,專利所有人林達也獲得專利權的30%。如果對權益分配有不同意見,應以專利權所有份額較大那一方的意見為主。”
納尼?
及川拿百分之七十?我拿百分之三十?
他拿大頭?並且有對此專利權益分配的絕對決定權?
有沒有搞錯?
這個及川聰仁從今天早上就對我不理不睬的,原來他在這兒等著我哪?
在出租車上的那句話我總算聽明白了:什麼“等今天專利一通過,我的畢業事宜就會全部都順順利利地結束了”?這分明是在用畢業證要挾我呢啊!
沒想到及川這家夥居然這麼黑!
本來嘛,這個“AR技術——如何將虛擬的信息疊加到真實的場景上並推廣應用”科研項目從頭到尾都是自己在弄的啊!從選材查找資料,到論文構思寫作、查閱典籍、引經據典、舉例畫圖、視頻製作,哪個環節不是自己憑借技能“過目不忘”在一個人戰鬥?
雖然及川聰仁是自己論文掛名的指導老師,可是他指導了個屁啊!就連論文答辯時的“論文指導老師補充環節”都是在重複自己的觀點罷了!
如果說及川對於此項科研項目做出了什麼貢獻的話,那就是第一次自己用“易容霜”變成他的樣子和佐伯大汗打交道的時候,這也算是借用了及川聰仁的肖像。以及專利各種申請材料的準備,也主要是佐伯做的,可這資料的基礎說到底都是自己的那篇畢業論文啊!
退一萬步講,按照知識提供和勞動量分配進行這次專利所有權的劃分時,林達也當初預想的是——自己吃足了虧給及川百分之五十的配當,這數字自己給的也理直氣壯啊!
沒想到這個及川居然連聲招呼也不打,私下裏跟專利廳報了“他七我三”的數字!
這不是赤果果的剝削和侵吞是什麼?
學術界還有沒有天理?
科研人員的權益怎麼還能有保障?
這個世界的科技樹還怎麼能夠繼續發展?
不行,小爺可咽不下這口氣!
這不單是為自己,這也是為自己領地、為這個世界的學術界爭取應得的公平和利益!
林達也忿忿不平地搓動了右手的食指拇指,左手撫了一下額頭,三根綠色的管道同時從他的腦門伸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