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拉獎

1983年,國際體育記者協會和德國著名的乒乓器材公司——約拉公司決定,在世界錦標賽和歐洲錦標賽上設立最佳運動員獎。目的是鼓勵運動員取得好成績。

獲此獎的男、女運動員所在的乒協可獲得五千至三千丹麥法郎。運動員本人可獲得一枚精製獎章。

得獎條件是在團體賽中表現突出,積分最多者。計分方法是:小組循環賽勝一場得4分;半決賽勝一場得8分;決賽勝一場得12分;決第五至八名的比賽,勝一場得5分;決第九至十二名的比賽,勝一場得3分;決第十三至十六名的比賽,勝一場得2分。

首獲約拉獎的是第三十七屆世乒賽的日本選手齋藤清和朝鮮女選手金京順,第二屆的獲獎者是波蘭的格魯巴和朝鮮女選手李粉姬;第三屆的獲獎者是中國的陳龍燦和焦誌敏,他倆分別出場13次和8次,均獲全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