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國教授撈外快也很嗨(2 / 2)

另外,民國時,版稅的標準一般在10%-20%之間,胡適在新月社自訂的版稅標準是:初版15%,再版20%。這個標準絕不遜於現在。

正因為稿費、版稅收入可觀,魯迅到上海後,幹脆辭掉一切公職,做一個純粹的自由撰稿人,依靠版稅、稿酬為生,每月收入700多元,相當於現在的兩萬多元人民幣,而當時上海一個四口之家工人的每月生活費不到40元。魯迅能夠堅持他的自由思考和獨立人格,這得益於他殷實的、不依附於權力的收入。

胡適更是稿費、版稅收入大戶。據《胡適書信集》可知,1928年12月,亞東圖書館送來一張賬單,上麵寫明胡適幾種書籍的版稅和稿酬,綜合加總,胡適一共拿到版稅和酬勞達三萬銀圓,合今人民幣約120萬元。乖乖,這是要衝擊作家富豪榜的節奏麼?

胡適從1930年11月到1937年7月住在北平的7年間,他正式出版的專著、選集有二十多種。陳明遠先生在《何以為生:文化名人的經濟生活》一書中說,胡適的月薪加上版稅和稿酬,估計每月平均收入1500銀圓左右,合今人民幣4.5萬元,年收入合今人民幣54萬元。鑒於當時物價水平,這樣的收入堪稱富有了。而且很顯然,胡適的版稅和稿酬收入此時已經超過薪水。

兼職與走穴來錢也很快

兼職社會職務也是民國教授們賺外快的重要途徑。20年代末魯迅應邀擔任民國政府中央大學院的特約撰述員直到1931年底,該職月薪300元。上海藝術大學教授田漢,因為專業優勢,曾被邀請擔任藝華影業公司的總顧問,月薪200元左右。這些兼職雖說發不了財,但補貼家用綽綽有餘。

較為普遍的是在其他學校兼職上課。20年代的授課費是每小時3至5元。李宗侗說:“彼時北平的教育界,皆因欠薪而難維持生活,於是兼課之風大作,常有人兼課到五十幾小時一星期。”即便按規定“兼課每星期鍾點不得過四小時”,一個教授在外兼課每月最少也有幾十元收入。像陶希聖是北大教授,在外麵五所大學輪流講課,每月可得100元,等於一個助教的月薪呢。

摘自《南都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