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農業的發展
作為明代社會經濟主體的農業盡管在經營方式和技術水準上仍處在比較落後的傳統農業階段,但與前代相比,其進步是十分明顯的;人口和耕地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水利建設更受重視,耕作技術有所改進,商品性農業空前發展,經營模式有所轉變,這一切說明傳統農業在明代仍是富有活力的,其發展潛力還很大。
明皇朝建立後,朝廷頒行了一係列勸獎墾荒的政令,並大規模地開展軍屯、民屯和農田水利建設,力圖使因遭受長期戰亂打擊變得凋殘不堪的社會經濟盡快得到恢複。這些勸農政策收到了顯著效果,“中原草莽,人民稀少”的局麵迅速得以改觀。洪武以後,各種形式的墾荒活動仍不斷進行,耕地麵積續有增加。據曆朝實錄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國田地共三百八十七萬四千七百四十六頃,宣德八年(1433)為四百二十七萬八千九百三十四頃,弘治十六年(1503)為八百三十萬七千四百八十九頃,到萬曆三十年(1602)增至一千一百六十一萬八千九百四十八頃。與耕地增加的趨勢相對應,明代人口也增長很快,盡管這種增長趨勢由於人口登記中的嚴重偷漏在官方冊籍中未能體現出來。據現代學者估測,到萬曆後期,明代人口總數很可能已達到一億五千萬以上。在明代,人們還更加深刻地體味到水利與農業生產的關係,上自朝廷下至民間都為發展水利事業作出積極努力,特別是各地方政府和民間自行興修的水利工程與日俱增,其數目超過了前此所有的朝代。由於鐵的冶煉技術有所提高,明代農具的質量得到改良,在較高的人地比例的壓力下,人們更加追求集約經營,不斷探索提高糧食單位麵積產量的技術和方法。到明代中後期,番薯、玉米等高產作物傳入我國,農民的生存能力得到增強。
明代農業進步最突出的表現,是商品性農業在明代中後期獲得大規模發展,以生產糧食為主、家庭紡織原料為輔的自給自足性質的單一經營格局被逐漸突破,農民越來越深地卷入市場網絡之中。種植較廣的經濟作物,首推棉花和桑樹,江南和華北都形成了大麵積植棉區,蠶桑業則集中在長江三角洲地區。福建、廣東等地則利用溫暖濕潤的氣候條件,大力發展甘蔗、荔枝、龍眼等經濟作物的種植。顏料作物、油料作物以及茶樹、花卉、果木、蔬菜、藥材、煙草等也在各處因地製宜地發展起來。在經濟作物種植麵積不斷擴大和城鎮發展導致的非農業人口增長趨勢的促動下,糧食生產也逐步被納入市場網絡之中,並出現了糧食生產中心的移動。如江南原為糧食豐裕地區,宋元以來有“蘇湖熟,天下足”之民諺,但到明代中後期由於棉、桑等作物的廣泛種植,致使糧食嚴重匱乏,隻得從湖廣、四川等地大量輸入,民諺也一變而為“湖廣熟,天下足”了。商品性農業的發展,使得明代中後期的鄉村麵貌有了較大改觀,一些麵向使用價值的小生產者轉化為追求交換價值的小商品生產者,以糧食生產為主體的農業結構被與商品生產密切相關的經濟作物以及加工這些經濟作物的手工業為主體的新型農業結構所替代。這些變化雖然還是局部的、個別的,沒有導致中國傳統經濟結構的質的變化,但卻是這種質的變化的預兆,其積極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與市場經濟日益密切的聯係不僅改變了農作物種植結構,還促使了農業經營方式的轉變,出現了農林牧副漁綜合生產的雛形。如江南地區的一些土地所有者,不再滿足於把土地出租,而是雇工經營全部或部分土地,他們親自管理生產,非常注意作物配置和生產過程的合理化。蘇州常熟譚曉的經營方式可以說是這方麵的一個典型。他的經營規模很大,並且獲得實際的成功。據李詡《戒庵老人漫筆》卷四記載,譚曉居住在水鄉,“田多窪蕪”,他趁鄉民“逃農而漁,田之棄弗辟者以萬計”的時機,低價購買了大量田地。他雇用百餘名鄉民為其勞動,將低窪處皆鑿為池,四周圍以高塍,“辟而耕之,歲之入視平壤三倍”。開挖出來的水池“以百計,皆畜魚”,池上築舍養豬、雞,魚食其糞易肥。“塍之平阜,植果屬,其汙澤,植菰屬,可畦植蔬屬,皆以千計”。連鳥鳧昆蟲之屬也不放過,“悉羅取而售之,亦以千計”。上述出賣魚、果、蔬菜、鳥鳧昆蟲等的收入“視田之入複三倍”。譚曉“家故起農”,是個以農起家的富農,後來大量購置低窪荒蕪的土地,綜合利用,全麵發展,空間的使用非常巧妙、合理。可以說,這已經是一處以商品生產為目的的、農林牧副漁綜合生產的立體化經營的農場。此外,在明代後期,先向地主租佃土地、再雇工經營的“佃富農”經濟模式,在山區開發過程中也已出現。
手工業的進步
明代手工業生產也取得明顯的進步,各個部門生產規模不斷擴大,產量不斷增加,不少工藝流程和技術得到改良。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民營手工業日趨興旺,到明代中後期成為手工業生產的主體力量,一些生產部門中還出現了規模化生產的萌芽。
明代手工業部門很多,其中規模較大、進步較快的有礦冶、紡織、陶瓷、造船、造紙等。明代礦產品的種類比宋元時代有所增加,包括金、銀、銅、鐵、鉛、汞、朱砂、錫、煤、礬等,其中鐵冶的規模最大,朝廷在江西、湖廣、山東、廣東、陝西、山西、河南、四川、遼東等地陸續設立了鐵冶所。洪武二十八年(1395)工部奏報,“各處續開爐冶今已三年,而內庫現貯鐵凡三千七百四十三萬餘斤”,可見各冶鐵所冶鐵額是很高的。洪武末期部分解除了對民間從事礦冶業的限製,到英宗即位以後,弛民間用銀之禁,聽民自由采礦,民營礦冶業進入大發展時期。紡織業主要有絲織業和棉織業,明代前期官營絲織業力量雄厚,政府在北京、南直隸、浙江、福建、四川、山東分設多處織染局,江南地區是官營絲織業的中心,朝廷在南京、蘇州、杭州都派有宦官督管織造事宜。民間機戶明初即已存在,中葉以後數量大增,不僅存在於城市,也存在於鄉村,並促使一批絲織業市鎮的形成。棉織業的總體產量極高,但生產比較分散,自然經濟的屬性較重,但在鬆江、蘇州等地,棉織業在明代後期也已發展成為專業性的商品生產。陶瓷業所在多有,但其中心當推江西浮梁縣景德鎮。明代前中期官窯占主導地位,後期則由民窯唱主角,製瓷技術已達到非常高的水平,所製青花、祭紅等品類的瓷器聞名遐邇。官營造船業在明代前期極發達,沿海設有許多造船基地。鄭和下西洋所用寶船就集中體現了明代高超的造船技術。中期以後,隨著民間海外貿易的興盛,民間造船業迅速勃興,東南沿海出現了不少規模較大的民營造船廠。造紙業在明代達到了手工造紙的高峰,浙江、福建、江西等地都有大量造紙作坊,稱為槽房,有的槽房規模很大。在造紙業發展的基礎上,明代印刷業的發展速度也十分驚人,印刷書籍之多是以前各代無法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