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手工業與工程技術(2 / 3)

古代采煤業到了明代有了大的發展,現今探明的煤田,當時差不多都已進行了初步的開采。不僅盛產煤炭的北方數省如山西、河南、河北、山東、陝西等省的煤炭已得到開發,而且南方數省如江西、安徽、四川、雲南等省的煤炭也得到了開發。煤炭成為市場上的重要商品,成為人民生活和社會生產不可缺少的燃料和原料。正如明代科學家李時珍(1518—1593)在《本草綱目》中所說:“石炭,南北諸山產處亦多。……今則人以代薪炊爨,鍛煉鐵石,大為民利。”明代煤炭業的大發展有下述幾個原因:

第一,社會比較安定,為煤業的發展提供了較好的社會環境。

第二,社會對煤炭的需要量急劇增加,為煤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明代,一方麵出現資本主義萌芽,經濟有較大發展,與燃料密切相關的冶金、陶瓷、製鹽、磚瓦等手工業發展較快;另方麵,人口增加,森林資源減少,人們仰賴柴薪取暖、炊爨越來越困難,尤其城鎮居民,困難更加突出,發展煤業,勢在必行。

第三,明代統治者把解決燃料問題看作是關係社會安定的大事,采取了一些鼓勵開發煤炭的措施。如放寬對煤炭開采的管製,減收或免收煤稅,對受災煤窯進行撫恤等。

第四,開采技術進一步完善,為向地層縱深處采掘煤炭提供了可能。

明代采煤技術

中國古代煤炭開采與加工利用技術,經過長期的發展到明代已形成了自己的完整的技術體係,並見之文獻記載,如:

1.找煤。這是在對煤的性質、埋藏規律有了一定的認識後才能進行的。明代,已能從煤岩學的角度對煤進行分類。明人崔銑在《彰德府誌》中講:“炭有數品,其堅者為石,軟者為烸。”即指按硬度分,煤可分為石炭與烸炭兩種(烸——煤的古字)。宋應星在《天工開物》中,對煤按塊度進行了分類,並對煤的分布作了描述:“煤有三種,有明煤、碎煤、末煤。明煤大塊如鬥許,燕齊秦晉生之。……碎煤有兩種,多生吳楚,……末煤如麵者,名曰自來風。”明末孫廷銓在《顏山雜記》中講:淺部的煤“其色蒙”,深部的煤“其色晶”。明代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已能通過視石、查礦苗、觀察地表植被的方法去找煤。

視石,即看土石是什麼岩層,什麼顏色,判斷其有無煤。《顏山雜記》中講:“凡脈炭者,視其山石,數石則行,青石、砂石則否。”意即有頁岩(數石)的地方,往往有煤脈存在,有石灰岩(青石)的地方則沒有煤。這種判斷,符合一般的煤層埋藏規律,但也有例外。找煤不僅要看石質,還要看土色。《天工開物》講:“凡取煤經曆久者,從土麵能辨有無之色。”經驗表明,煤層距地表較近時,可使表土變黑,所以黑土成為找煤的標誌。

查礦苗。不少地方的煤層直接出露於地表,這種現象古人稱之為煤苗,今人稱之為露頭。從煤苗(露頭)開始,查找煤脈是最簡便而有效的找煤方法。《顏山雜記》講:“查其土有黑苗”,就可找到煤。方以智(1611—1671)在其《物理小識》中也記有“外記孛露,有土能燃”的找煤常識。

觀察地表植被找煤,是根據一些地區煤層與植物生長的關係而總結出的找煤方法。有些地區,含煤地層不生草木,故有無草木或草木是否茂盛,可作為判斷該地區是否有煤的一個標誌。宋應星在《天工開物》中講:“凡煤炭不生茂草盛木之鄉”,“南方禿山無草木者,下即煤”,這是符合他家鄉江西一帶情況的。有些地區則在含煤地層上麵多見某種植物,故可把這種植物作為找煤的指示植物。

明代不僅有在地麵找煤的豐富經驗,而且有了在地層深處找煤的知識,已懂得煤係地層的斷層和煤尖滅現象,孫廷銓在《顏山雜記》中說:“脈正行而忽結,磻石阻其前,非曲鑿旁達不可以通,謂之盤錮;脈乍大乍細,窠窠螺螺,若或得而驟竭,謂之雞窩,二者皆井病也。”

2.井筒開鑿。有三種方式:一是淺部直接挖坑,露天采取,古稱炭穴;二是沿煤層露頭向深處打平峒或挖斜井;三是開鑿豎井。開鑿井筒,講究位置準確,偏斜度小,堅固牢靠。這在明代《顏山雜記》中都有記述:“凡攻炭,必有井幹,雖深百尺而不撓。”“視其井之幹,欲其確而堅也。否,則削。”為了保證井筒堅固牢靠,《顏山雜記》又說:鑿井必須“避其沁水之潦”,注意“井病”(指斷層和雞窩煤),注意“測石之層數”。意即說,開鑿井筒要重視地質條件,不可在含水大、有斷層的地方開井,鑿井時還要準確測定岩石和煤層的層數。

3.巷道部署。井筒開鑿至煤層後,就要布置和挖掘巷道,準備采煤工作麵。明代已經懂得根據煤層的走向、傾角和厚度布置上山、下山和運輸、通風巷道。這在孫廷銓《顏山雜記》中有明確記載:“已得炭然後旁行其隧”,“井得炭而支行”(“隧”指主要巷道,“支行”指由主巷到工作麵的小巷道)。“其行隧也如上山,左者登,右必降,左者降,右必登,降者下墄,登者上墄,循山旁行而不得平,謂之反墄(墄指階齒)。”其意思是講,要想采出不同位置的傾斜煤層,需要布置上山或下山,與采煤工作麵連係。古代煤窯,通常采掘合一,掘進巷道也就是采煤。明代的巷道延深可達數十百丈。掘進巷道(往往即是采煤)所用的工具主要有鑿、錘、鎬、釺。

4.井下支護。為了防止巷道和工作麵塌落冒頂,支護是重要的。古代支護方法基本可分為人工支護和留煤柱支護。煤層及其圍岩較軟、較破碎時,用人字形木支架或二柱一梁木支架或方框支架支護。若煤及其圍岩較堅硬時,一般不加支護或留煤柱支護。

5.井下運輸。古代煤窯井下運輸主要靠人背、肩挑,到明清時期,還用一種拖筐(或拖車)運煤。拖筐形似船形或長方形,用竹製或木製。有些木製拖筐下麵還釘有鐵條(拖條),使運輸煤更為方便省力。

6.礦井通風。一般采用自然通風或人工通風。自然通風又分為單井筒通風和雙井筒通風。雙井筒通風較為普遍。明代《顏山雜記》對雙井筒通風作了明確的記載:“是故鑿井必兩,行隧必雙,令氣交通,以達其陽,攻堅致遠,功不可量。以為氣井之謂也。”專門用作通風的出風井,通常選擇在較高處(進風井在低處),這有利於自然風流的流動。

單井筒通風,多采用表風法,即在井筒的一角,用片石砌成一個三角形的回風道,回風道高出井筒,形如煙囪,名曰“噘咀”。風從井口進入井下,到采煤工作麵,再經過用表牆隔出的回風道,由噘咀流出。單井筒通風最簡單的方法是將一竹筒(南方有一種徑粗如碗的竹子,鑿去中節)放入井中,竹筒高出井口,井下即可形成自然風流,由竹筒抽出瓦斯等廢氣。這在宋應星《天工開物》一書內的采煤圖中,作了形象的說明。

人工通風的辦法,主要是用風車、風櫃、風扇、牛皮囊等往井內扇風。人工通風對淺部采煤有效。

7.提升與排水。古代煤窯的提升工具主要是桔槔、轆轤、絞車。使用轆轤、絞車,既可用人力也可用畜力。明代《天工開物》已有關於牛拽轆轤的記載:“井上懸桔槔、轆轤諸具,製盤架牛,牛拽盤轉,轆轤絞縆,汲水而上。”提升工具,可提煤也可提水。盛水器具,古代多用牛皮囊(牛皮包),因其堅韌耐磨,盛水較多。古代南方也用唧筒(有的地方稱水龍)排水。《天工開物》講:“井及泉後,擇美竹長丈者,鑿淨其中節,留底不去,其喉下安消息,吸水入筒。”

8.礦井照明。古煤窯淺部挖煤多用明火油碗、油盤。但隨采深增加,瓦斯增多,極易引起爆炸,遂給燈加罩。明代《本草綱目》的采煤圖中,立柱上掛吊的礦燈已有燈罩。礦燈既是照明工具,又是檢測通風情況的工具。《顏山雜記》講:“凡行隧者,前其手必燈,而後之。”意即說,在礦井下走路必須一手在前拿燈,看情況有無變化,然後前進。因為通風良好,則風量足,燈火亮,反之則燈火變暗乃至熄滅,這是危險的信號。這種通風不良的現象,礦工叫做憋氣、煞氣、悶亮。

中國古代煤炭技術的發展

中國古代煤炭技術的發展,到了清代晚期,達到了高峰,就古代手工操作技術而言已非常完善。古代長期形成的傳統煤炭技術,有些直到近現代仍在使用。譬如傳統煉焦方法,現今有的地方仍在應用。我國傳統煉焦方法主要有圓形爐煉焦法與長方形爐煉焦法兩種。長方形爐練焦法在清末萍鄉煤礦得到重要改進,使煉焦時間減少一半,煉出的焦炭質量可以和西方洋法煉出的焦炭媲美,一時名揚中外。萍鄉長方爐煉焦時間三天,出焦率六成以上,每座爐一次可煉焦二十噸。其建爐方法如下:長方形爐底略高於地麵,用磚鋪平,四周築土牆,牆腳深約一尺,牆高三尺、厚一尺四寸。爐寬八尺,爐長三五丈至八九丈均可。火門對稱修築,火門間距約三尺。火門形狀,外方內圓,外大內小。外火門高一尺四寸、深七寸、寬一尺,門下距地麵三寸,內火門在外火門內層土牆上,偏鑿圓孔,孔徑六寸,斜上通入爐中,上沿約與外火門相齊。煉焦程序是,首先裝末煤一尺三四寸,再用磚坯疊砌火路,使之四通八達,但每一相對火門的火路必須對直。爾後,在每兩相對的火門爐中心的火路上麵,用磚砌一方形煙囪,而靠兩頭橫牆邊亦砌一煙囪。各煙囪下的火路成一直線。煙囪砌好後,用爐灰或洗矸石末鋪蓋三寸,使除火門煙囪外無漏風處。再後用煤泥炭餅、木柴引火。各火門之火力宜猛,不可間斷。晴天約七八小時,陰雨天約十二小時,各煙囪便有紅火冒出,此時各火門用磚封閉。當視煙囪已無煙,火色紅白時,便可拆卸煙囪、火路,隨之覆蓋細灰,勿使進風,約過十二小時,用水澆濕麵灰,以熄餘火,再過六小時即可取焦。

明代的石油天然氣

明代石油天然氣開發利用水平的提高,首先表現為鑿井技術的發展。明代鑿井技術繼宋卓筒井發明以來,有很大進步,鑿井技術逐漸趨於程序化。據《蜀中廣記》等書記載,當時鑿井程序大致可分為選井位、立石圈、鑿大竅、扇泥、下竹和鑿小竅六道工序。

鑿井前先請有經驗的山匠來選井位,這需要豐富的地質學知識,當時工匠在長期生產實踐中基本掌握這些知識。井位選好後,為了防止表層泥土的垮塌,必須“盡去麵上浮土,不計丈尺,以見堅石為度”。然後將事先準備好的外方內圓的石圈下入挖好的坑中,層層相壘築成井筒。接著用大鐵釺為鑽頭,進行頓鑽。大鐵釺“扁竟七寸,有輪鋒,利穿鑿”,人們用杠杆原理提起,放下大鐵釺,使它上下運動,鑿穿岩石,為了防止井徑彎曲,鑿井時必須時常轉動鑽具,這與現代鑽井中大鉗的作用相當。鑿井過程中,還要向井內灌水或利用地下水,與鑿碎的岩屑混合成泥漿,便於泥筒汲取。此外,還可以冷卻、潤滑鑽頭以加快鑽進速度。每當鑽井一二尺後,就要用扇泥筒扇泥。這樣鑽鑿與扇泥交替進行,鑿到二三十丈深,“見紅石岩口,大竅告成”。然後開始下套管,使“四潰淡水障阻,不能浸淫”。最後再以小鐵釺為鑽頭鑽進,直至完井。鑽井工藝的程序化,為鑽井向深部地層發展創造了條件。

鑿井技術的程序化迫切需要固井技術和治井技術的發展,因此固井技術和治井技術的進步,也是這時期鑽井技術發展的標誌。

明代的井,“淺者五六十丈,深者百丈”,約合今製155.5至311米,井深比宋元時期有明顯增加。套管必須下到紅石岩層,深度達“二三十丈(約今62.2至93.3米),這樣套管所承受的拉力、內部液壓力和外部擠壓力加大,需要強度較高的套管柱。宋代所用楠竹的強度顯然適應不了鑿井深度的猛增。人們在長期實踐中,摸索出石料、圓木代替楠竹製套管技術,成功地解決了這一難題。如在井的上部用外方內圓的石圈,築成石質的套管,這種套管不易變形,強度大;在土層之下,用竹木為套管,一般采用鬆木或柏木等木質堅硬且耐腐蝕的材料,按井徑大小,剖開圓木,“挖空如竹,合而束之”,然後“以麻合其縫,以油灰釁其隙”。油灰是用桐油和石灰混合製成的,它塗在木竹表麵可以進一步提高套管的強度和防腐能力。新套管材料的出現,為地質井向更深層發展創造了條件。

隨著井深的增加,如何處理隨時可能出現的井下事故,成為亟待解決的難題之一。明代的治井主要有打撈落物和淘井兩種類型。在鑿井過程中,鑽頭折斷落入井中,或遇到淤泥受阻,就需進行治井。為了打撈落入井中的物品,人們發明攪鐮、鐵五爪、撞子釺等打撈工具。用這些工具可以成功地處理各種井下事故。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撞子釺,後來演變成現代鑽井中的主要器具——活環。此外,人們還發明搜子、漕釺和刮筒等淘井工具,用以排除“淤泥填溢”等井下事故。

這一係列鑽井工藝上的重大突破,對明代石油天然氣的開發利用有極大推動作用。在石油開采方麵,據《益部談資》等書記載四川嘉州、眉州、青州、井研、洪雅、犍為諸縣都有石油井。這是繼西北油井以來,我國又一批早期的石油井。

在天然氣開采方麵更是突飛猛進,特別是在四川自流井出現了世界上最早投入開發的天然氣田。明嘉靖年間,由於自流井地區的鹽井大多坍塌成為廢井,或是井老水枯。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運用先進的鑿井技術,又鑽鑿一批新井。這批井的深度都較以前有所增加。在開鑿鹽井的同時,相繼出現了一大批高產的天然氣井。據《李氏家譜》記載,明萬曆年間,自流井地區天然氣的開采已有一定規模。這是世界上最早進行工業性開采的天然氣田之一,在世界天然氣開發史上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南方各地經濟文化的發展,人們在上海、雲南、廣東等地又發現大批油氣苗,這些記載一方麵說明人們對大自然認識能力的增強,另一方麵也說明我國是石油天然氣蘊藏量極為豐富的國家。

鑿井技術的發展和油氣苗的更廣泛發現,為石油天然氣的廣泛應用奠定了基礎。明代石油天然氣的應用表現在許多方麵。如明代陝西延安地區居民,不再以原油直接點燈,而是把它加熱後,除去水分及其他易揮發成分,然後“浸不灰木”(不灰木即石棉),可長期點用。這是石油作為照明用油工藝上的又一次突破。四川許多地區也廣泛地把石油用於夜間照明。此外,石油在醫藥上的應用更為普及。《大明一統誌》載,石油可以“燃燈療瘡”;《居家必備》載“可滌癤毒,無名惡瘡效”;《延安府誌》載“可燃燈滌瘡”;《本草綱目》載“石油氣味與雄硫同,故殺蟲治瘡”等,對石油藥用價值的這些記述,顯示明代人們對石油性質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

明代的商人與商幫

在明代的社會結構中,商人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他們在人數上雖然並不很多,但是在整個社會生活中卻起到了極大的作用。

明初,由於戰亂後的恢複,國家的政策必須鼓勵農業生產,所以推行的是一條重本抑末的路線。被稱之為末的商人受到了當時政策上的種種限製。商人是屬於庶民範圍的,但是洪武十四年(1381)關於庶民冠服的規定中卻給予了商人更為嚴格的限製:“十四年令農衣綢、紗、絹、布,商賈隻衣絹、布。農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得衣綢、紗。”不準商人衣綢紗,從表麵上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不讓商人有衣飾的炫耀,社會上也就不會有人因羨慕商賈的富有而棄本趨末。

但是這本來就是一個十分矛盾的問題,商人通過經商致饒,在經濟上取得主導地位,他們在經濟生活上的富有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僅僅因為服飾上的限製並不會影響到人們經商的熱情。所以當時太祖這些做法很可能還有另外一個目的,那便是要通過對商人的限製,扭轉元代商人甚高的社會地位,以提倡明初重農抑商的社會風氣。

事實上明初的商人經商活動是十分有限的,以當時臨清會通局上報的歲辦課鈔數額為例,便可見其一斑。洪武間臨清會通局歲辦課鈔共計八千七百五十三貫,到永樂元年(1403)更減為二十九貫,這實際上已無商稅的意義了。

朱元璋的做法在一定時間內、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抑末的作用,但是明初商人活動不甚發達的主要原因,還是由於受到當時社會經濟狀況的限製。當時的整個社會還處於生產的恢複發展時期,對於商品的需求還不很大,商品生產還不十分發達。但即使是這樣,那些對於商人的社會限製也不可能維持長久,隨著“開中法”的實施,北方邊防地區的鹽商首先發展了起來。

我們在明初的商界中能夠看到的幾乎隻有鹽商。

《明史》提到:“明初募鹽商於各邊開中,謂之商屯。”

又稱:“有明鹽法,莫善於開中。……召商輸糧而與之鹽,謂之開中。其後各行省邊境多召商中鹽,以為軍儲,鹽法邊計,相輔而行。”

以給鹽引行鹽為條件,吸引商人運糧到邊境,邊境軍儲賴以充足,而商人也可由此取得行鹽資格,再通過販運食鹽獲利。這種開中的做法在當時不僅吸引了一批商人,同時也吸引了相當多的勢豪勳貴,於是在明代的鹽商行列中包括了成分不同的官商與普通商人。這裏麵的普通商人主要是山西和陝西的商人,通常也合稱之為山陝商人。

明初所推行的開中製雖然刺激了鹽商們的發展,但是由於勢豪勳貴們的爭利,一般商人無力與之相抗衡,那些運糧到邊得到鹽引卻無法取得食鹽的商人,隻能無限止地去守支等待,甚至父子相繼守支多年而得不到食鹽,成為徒有其名的鹽商。中小商人很快在這毫無公正可言的商業競爭中失利破產,隻有少數財力雄厚的商人保留了下來,成為真正的行鹽大賈。所以明初的開中法雖然給了北方商人以發展的機會,卻並未因此而出現北方商人的發展高潮。在明代最為著名的商幫——晉商與陝西商幫的形成並不在明初,而是在明朝中葉以後。

對於明代的商人們來說,一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件便是弘治五年(1492)的葉淇變法。當時任戶部尚書的葉淇提出了對於開中製的變革:“請召商納銀運司,類解太倉,分給各邊。每引輸銀三四錢有差,視國初中米直加倍,而商無守支之苦。”葉淇雖然因此而被指為破壞北邊軍儲的禍首,但是商人們卻從此而開始了一個新的經營天地。

其實事情並不出於葉淇的個人意願,事實上葉淇變法也是出於當時時勢所迫,改輸粟到邊防的開中法為輸銀官府,既是為了增加國庫的收入,也是為了解決權勢官商們對商利的侵奪。從這種代表了商人利益的變法中,已經開始看到了明代商人的力量。

自從正統、天順以後,社會經濟較之明初有了相當大的發展。成化、弘治時,社會經濟生活便已發展得十分的繁榮。當時人記述蘇州等地的情形說:“閭簷輻輳,萬瓦甃鱗,城隅濠股,亭館布列,略無隙地。輿馬從蓋,壺觴罍盒,交馳於通衢。水巷中,光彩耀目,遊山之舫,載妓之舟,魚貫於綠波朱閣之間,絲竹謳舞與市聲相雜。凡上供錦綺、文具、花果、珍羞奇異之物,歲有所增。若刻絲累漆之屬,自浙宋以來,其藝久廢,今皆精妙,人性益巧而物產益多。”這種城市生活的繁榮與商業的繁榮是密不可分的。內地社會經濟生活的變化,給商人們提供了活躍的市場,明初那種依賴於輸粟邊衛而換取行鹽資格的做法也便失去了原有的吸引力,於是從邊地到內地各種大小經營商一下子變得興旺了起來。在學者們常常提到的明清晉、陝、寧波、山東、廣東、福建、洞庭、江右、龍遊、徽州十大商幫中,除去“江右商幫”興起較早外,其餘的九大商幫均形成於成化、弘治以後。這也就是說,大約從成化、弘治時起,商人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開始在明朝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各種生活中嶄露出來。

明代的商人以商幫的形式出現於曆史舞台,充分體現了其自身的地域與血緣紐帶關係。這也是中國商人發展的一個主要特征。這些重要商幫的產生地區,大多為地少人稠或者山多地少的去處。在農業發展上的限製迫使他們走上了經商之路,而他們的經商活動又大都無法在其原籍本土進行,於是從邊陲到內地,凡是便於商業活動的地區都成為了商人們的活動領域。中國廣闊的國土為商人活動提供了充實的內在的市場,地域與血緣紐帶則對於商人們起到了自身保護與互助的作用。明代的商人於是沿著這樣一條自身發展道路成長了起來。而福建商幫、廣東商幫和洞庭商幫更將自己的行商範圍擴大到了海外,《拍案驚奇》中《轉運漢遇巧洞庭紅》便是一個洞庭商人在海外發跡的故事。大約從成、弘以後,商幫和商業經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到嘉靖、萬曆之際,徽商與晉商已成為南北富室的代表:

富室之稱雄者,江南則推新安,江北則推山右。新安大賈,魚鹽為業,藏鏹有至百萬者,其它二三十萬,則中賈耳。山右或鹽或絲,或轉販或窖粟,其富甚於新安。

據說嘉靖時嚴嵩之子嚴世蕃曾論天下富戶,家產在百萬以上者為一等,共十七家,其中晉商三姓,徽商二姓。商人在明朝人的經濟生活中已經與勳貴官僚取得了同樣的地位。這種結果的意義就不僅在於商幫自身的發展,而且顯然開始影響到了整個社會,像嚴氏父子這樣貴極一時的權臣也在談論天下富戶,財富的吸引力自然是滲透了整個的明代社會。事實上從明中葉以後,社會上對於人生價值的追求已經開始由單一的做官轉變成為做官或者經商,社會觀念與明初有了根本的區別。

在經濟上取得了主導地位的商人們,開始需要並且有可能進一步取得政治上的地位,以保證自身的利益。於是官商結合成為了明代商人發展的必然途徑。

明代的商人在經營發展中必須結交官員,以作為自身經商的政治保障。這在晉商與徽商中表現得尤為突出,所以明朝人一般常說晉商偏於俗而義氣,徽商偏於雅而好交。如像晉商中的張四教,其父及叔父均為商人,而其兄張四維、舅父王崇古則為朝廷中的重要官員。又如徽商中的梅仲和淩和貴等人“重交遊,樂與賢士大夫款洽”。“自達官紳士及氓庶無不以禮相接,與地方長吏過從款洽”。而姑蘇為冠蓋往來之地,“慕公名者恒造廬以訪”。他們還往往通過對於官員們的經濟資助或者聯姻以取得與官員結盟。《二刻拍案驚奇》中寫到一個徽商事先將一女子“認做自己女兒,不爭財物,反賠嫁妝,隻貪個紗帽往來,便心滿意足”。這都是十分典型的例子。當然也有一些商人家庭的成員進入到官僚隊伍之中,如像前述張四維,以及汪道昆等。他們在對待農商的本末關係上與以往的傳統認識開始有了明顯的區別。汪道昆就曾說道:“竊聞先王重本抑末,故薄農稅而重征商,餘則以為不然。直壹視而平施之耳。日中為市,肇自神農,蓋與耒耜並興,交相為重,耕者十一,文王不以農故而畢蠲。……然關市之征,不逾十一,要之各得其所,商何負於農?”這番話出於身為兵部尚書的汪道昆之口,其意義就不僅是個別人對農商持有不同於傳統的價值觀了。

從另一個方麵來看,隨著明代商品經濟的發展,也有不少官僚開始經營工商業的例子。尤其是在江浙一帶,官宦人家除田地之外,並有若幹織機,雇工織作,已不再罕見。盡管官員們在某種程度上對於商人還間或有所卑視,但是他們在政治經濟上的聯係使他們實際上已經處在了同一個社會階層。對此我們從當時的傳奇戲曲和小說中便可明顯看到,過去隻是由才子佳人充當主人公的作品中,開始出現了發跡的商人。

在明代社會中,商人永遠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他們雖然在經濟實力上並不相同,但是在經濟與政治利益上卻是一致的。他們要攀附官府,但目的隻是為了找尋依靠,在真實的利益與感情上他們則往往更接近於城市居民。這是商品經濟發展本身與封建體製矛盾的必然結果。發生於萬曆年間礦監稅使引發的民變鬥爭中,商人們明顯地站到了民變的一邊。在蘇州發生的以葛賢領導的民變中,商人們從自身利益出發,直接參與了這場反抗稅監孫隆的鬥爭。其後葛賢被赦出獄後,新安富商程尚甫曾以一美姬相贈,以表崇敬之意。

商人們在政治與經濟上的成功刺激了他們的自信。在他們周圍於是開始形成一種自身的文化,這雖然還沒有能夠脫離開傳統的儒家文化的範疇,但是其中增加了相當多的商業化的內容。所謂“賈而好儒”,追求儒商形象開始成為商人中的一種時尚。

明代商幫商業文化的一個重要體現便是對本地教育的投入。在明中葉以後的徽州一帶,“雖十家村落,亦有諷誦之聲”。教育成為十分普及的事情,其他如像商業經濟發達的江浙一帶,讀書已成為風俗,後生小子無不讀書,二十無成始從農商百業之藝。這種重教之風在北方的晉商當中也頗為普遍,被視為陋而實的山西商人,到明清之際也成為了地方與家庭教育的推動者。

除教育之外,晉商對於文物古董收藏鑒賞方麵的發展,徽商對於書版刻印及傳奇戲曲的支持,也都在當時開的風氣之先,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在明代後期,在南京等大都市中,商人對於文化活動的支持成為人們文化生活中常見的事情,一些影響較大的大規模戲劇演出,也多出於商人在經濟上的支持。商業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方麵,它對於商業的發展與風格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形成了一種商業風氣。在中國傳統商業道德上的誠信、節儉、好義、樂施等崇尚,都與當時商業文化的塑造有著直接的關係。

商人與商業的發展促進了明代社會的繁榮,商業經營直接關係到了社會商品生產的發展,江南地區新興工商城鎮的出現,便是商業發展的一種成果。商人與商業發展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衝擊了明代傳統的封建社會結構,盡管這種衝擊充其量隻是有限地打破了舊的等級界限。這都或多或少給中國社會帶來一點近代化的萌動。但是明代的商人本身卻又不可能成為封建製度的對抗力量,他們在政治上的成功往往表現在官商結合上,他們在經濟上的成功則又往往是用來購置田產宅園。明代的大商人往往也同時又是大地主。而且明代的商幫自身也帶有十分突出的封建特征,如封建宗族勢力在商幫中即有十分重要的影響,這都使得他們無法從根本上成為一個獨立於封建政體之外的群體。

明代的建築

都城建設

明朝建國之初,以應天府和開封府為南北兩京。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確定以南京為國都,次年又命李善長主持營建中都,並有都城北遷之意,以便管理北方,控製中原。中都選建在朱元璋家鄉臨濠府西南的鳳凰山下(今安徽鳳陽)。城市總體規劃周密嚴謹,規模宏大,建築豪奢,全城宮室、殿堂、壇廟、官署、街巷等按中軸線對稱分布,共有九門,十八水關,周長五十餘裏。在長達五年的建設過程中,每年役工百萬,先後耗資億萬,勞費過巨,因而,洪武八年(1375)明太祖詔令停止役作。不久,又令改建南京大內宮殿。中都雖未完全建成,但其規劃設計對南京和後來北京的建設產生了重要的影響。1378年,明太祖詔改南京為京師,並廢當時的北京,複為開封府。

南京城的改建工作早在元末明初就已經開始了。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時為吳王的朱元璋“改築應天城”,對於金陵舊城進行整修、改築和擴建,拓展城址,加高城垣,並“作新宮鍾山之陽”。洪武六年(1373),南京新城建成,城東部鍾山和玄武湖的南麵為宮城和皇城,各有六門。皇城外為京城,有十三門(後塞二門),四周城垣長達九十六裏,是世界上最大的磚石城垣。以後,南京城垣、城門、宮闕、壇廟等又屢經重修或新建。洪武二十三年(1390),外郭城建成,有十六門,周一百八十裏。至此,南京改建和新築的部分已完全連成一體,形成一座氣勢雄偉、規模舉世罕見的著名都城。

北京城是在元大都的基礎上營建的。洪武元年(1368),徐達率明軍攻占元大都,改置北平府。當時城內北部比較荒涼,為防備元朝殘餘勢力的襲擾,於是放棄北部城垣,在原來大都北牆南五裏另築新牆,仍設兩個北門,即安定門和德勝門,並將東牆的崇仁門與和義門改稱東直門與西直門。永樂元年(1403),北平升為北京,改府為順天府。四年(1406),明成祖朱棣詔建北京宮殿,修城垣,分遣大臣采木於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山西等地。六年,“初建北京宮殿”。十五年(1417),木料漕運抵京,隨即由泰寧侯陳珪督建北京宮殿,加緊施工。十七年,又把北京南城牆南移(由承天門算起)二裏,形成了北京的內城。南牆仍開三門,沿用舊稱麗正門、文明門和順承門。十八年,郊廟宮殿全部竣工,明成祖詔改北京為京師,“聖駕北幸”,率政府機構遷至北京。永樂十九年(1421年)正式遷都北京。明英宗正統元年(1436),又重修九門城樓,四年完工,改稱麗正門為正陽門,文明門為崇文門,順承門為宣武門,同時改稱東牆齊化門與西牆平則門為朝陽門與阜成門。嘉靖三十二年(1553),為加強京師防衛,世宗原擬在北京四周修築郭城,但因財力和物力所限,而僅在都城南麵加築外郭城,此即北京外城,從而形成了獨特的平麵“凸”形城郭。

北京全城分為宮城、皇城、內城和外城四重,按一條南起永定門、北抵鍾鼓樓的縱貫南北的中軸線對稱展開。宮城,亦稱紫禁城,居於全城中心地位,周六裏一十六步,有六門:正南第一重為承天門(清初改稱天安門),第二重為端門,第三重為午門,以及東華門、西華門和玄武門(清乾隆時改稱神武門)。宮城之外為皇城,周一十八裏有奇,有六門:大明、東安、西安、北安、長安左和長安右。皇城之外為京城(內城),周四十五裏,有九門已如前述。重城(外城)包京城之南,轉抱東西角樓,長二十八裏,有七門:永定、左安、右安、廣渠、東便、廣寧、西便。明代城垣和城門屢經修葺,特別是將元大都的土城牆加磚包砌,城門洞改為磚砌筒券,開鑿圍繞全城的護城河,使北京成為規劃嚴整、重點突出、莊嚴雄偉、優美和諧的世界名城。

宮城(紫禁城)是遵循傳統禮法製度仿照中都和南京設計建造的一組龐大的宮殿建築群。整個宮城建在元大內舊址而稍向南移,南北長九百六十米,東西寬七百六十米,占地麵積約七十二萬平方米。內有房屋近一萬間(民間傳說九千九百九十九間半),外圍有高達十米的紅色宮牆。城牆四隅修有結構精巧、造型端麗的角樓。環繞宮城開鑿有寬約五十二米的護城河(筒子河)。從總的布局來說,這一建築群可分為前後兩大部分。前部以皇極殿(原稱奉天殿)、中極殿和保極殿為中心,這三殿統稱外朝三大殿,清初改稱太和殿、中和殿和保和殿;後部有乾清宮、交泰殿和坤寧宮,統稱內廷後三殿。外朝三大殿和內廷後三殿坐落在紫禁城也是北京城的南北中軸線上。其他宮殿門闕均對稱分布在中軸線的兩側。現在故宮的太和殿,高約三十五米,殿座縱深約三十七米,東西橫寬約六十四米,梁架由七十二根大木柱(稱為金柱)支承,是建築群中最高大的木結構建築,並且建在高約八米的三層台基上,更顯得莊嚴雄偉,借以體現封建帝王和皇權至高無上的地位。明清故宮是中國也是世界上現存最大的宮殿建築群。它突出地和全麵地反映了中國古代建築特別是木構建築的傑出成就,是人類珍貴的文化遺產。

在營建北京的宏偉工程中,湧現出許多技藝高超的能工巧匠,蒯祥就是其中非常傑出的一位。蒯祥,蘇州府吳縣人,出身於木匠家庭,其父蒯福曾為“木工首”。他自幼學習和鑽研土木技工,以至“精於其藝”,後在南京繼其父為木工首。永樂時營建北京,他隨南京匠戶一道遷京,參與設計和修建北京城池和宮殿。在永樂至成化年間,特別是“自正統以來,凡百營造,祥無不予”,“正統中重作三殿及文武諸司,效勞尤多”,“凡殿閣樓榭,以至回廊曲宇,隨手圖之”,“每宮中有所修繕,……祥略用尺準度,若不經意,既造成,以置原所,不差毫厘”。蒯祥把他的聰明才智和精湛技藝獻給了北京,為營建和維護這座偉大的城市作出了不朽的貢獻。

長城

長城始建於戰國時期,今天所見到的長城則是明代重新修築的。明代所修長城西起嘉峪關,東至山海關,全長約一萬三千華裏,故世人譽稱萬裏長城。自明初至明中葉萬曆年間,修築長城達十八次,前後曆經一百多年,這項浩大和艱巨的工程方告完成。

明代長城一般分為東西兩大部分。山西以東至山海關為東半部。東半部長城大部蜿蜒在崇山峻嶺之間,連綿不斷,氣勢雄偉。城牆總高約八米,牆基寬約六米,牆頂寬約五米。城牆裏麵是夯土,外麵用磚砌築,石灰漿勾縫(八達嶺長城及以東的有些部分則是用大石條砌築的),十分牢固。牆頂外部設垛口,高約二米,內部砌女牆,高約一米。牆身每隔七十米左右修敵台一座。敵台有方形、圓形,內部有空心、實心。空心敵台內部為磚砌拱券結構,可以駐軍,上設瞭望口和炮窗。牆身內部每隔二百米左右建石階磴道,以作上下城牆之用。山西以西為明代長城的西半部。西半部長城用夯土版築,牆麵沒有包磚。城牆總高五米多,牆基寬約四米,牆頂寬約二米。牆頂設有敵牆,垛口高約一米。

長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關城。關城都選建在地勢險要的軍事要道上。著名的關城有嘉峪關、雁門關、居庸關、山海關等。嘉峪關是明代長城西端的起點,位於甘肅酒泉西約三十五公裏,是絲綢之路的咽喉要地,關城始建於洪武五年(1372)。居庸關,舊稱軍都關、薊門關等,位於北京昌平西北,形勢險要,向為交通要衝,現存關城是洪武元年(1368)重建的。山海關位於河北秦皇島東北,是明代長城東端的起點。關城建於洪武十四年(1381),平麵方形,四麵各開一個城門,並建有城樓,上下兩層,城高約十三米,周五公裏。山海關北依角山,南臨渤海,長城蜿蜒起伏自上而下與關城相連,並延伸到關南四公裏的老龍頭(南海口關)入海處,曆來為連接華北與東北的咽喉要地,號稱“天下第一關”。一般認為,萬裏長城的東端在老龍頭,但也有人認為,明代還建有遼東長城,從遼寧綏中鐵廠堡吳明口出發,經綏中、興城、錦州、黑山、鐵嶺、昌圖、撫順、本溪到丹東的虎山(又稱虎耳山),全長約一千公裏,因此,虎山才是萬裏長城的最東端。

與長城有關的重要建築還有烽火台、墩台等。烽火台大多設在長城內側或附近的山頂上,一般為平麵方形,每麵約八米,總高約十二米,用夯土築成,重要的則外部包磚,台上建有雉堞和瞭望室。烽火台約每隔一點五公裏設有一座,日間焚煙,夜間舉火,以傳報敵情。

建築技術的進步

明代建築技術的進步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麵。

1.磚普遍用於民居砌牆。元代之前,雖有磚塔、磚墓、水道磚拱等,但木架建築均以土牆為主,磚僅用於鋪地、砌築台基與牆的下部等處。到明代,由於大量應用空鬥牆,可節省用磚量,從而推動了磚牆的普及。磚牆的普及又為硬山建築的應用創造了前提。明代磚的質量和加工技術都有提高。磚麵和磚雕加工更加嫻熟。各地府、縣城和南京、北京的城牆也都用磚砌築。現存山西、河北境內二千餘公裏的長城,也是明代砌築的。這些都說明製磚工業規模的擴大和生產效率的提高。隨著磚的發展,出現了全部用磚拱砌成而不用木結構的建築物——無梁殿。這大多用作防火建築,如佛寺的藏經樓、皇室的檔案庫等,重要實例有明洪武年間所建南京靈穀寺無梁殿(原稱無量殿)、北京故宮皇史宬及山西太原永祚寺、蘇州開元寺等處的無梁殿。

2.琉璃磚瓦的質量提高,應用更加廣泛。琉璃磚瓦是屬於釉陶性質的工藝,至遲在公元前十世紀西周早期就已出現。秦漢時期琉璃製品更為豐富。北魏時則開始在建築上采用琉璃,說明當時琉璃生產水平有了很大的飛躍。《北史》所記,北魏太武帝建五色琉璃行殿,是現在已知關於建築用琉璃的最早文獻記載。隋唐時期琉璃製品更為盛行,從宋元到明清,則出現了使用琉璃構件的整體建築,如宋代的琉璃塔等,琉璃製作技術也有了相應的發展,明清時期在全國各地已建立很多琉璃窯廠。早期琉璃用粘土製胎,明代琉璃磚瓦用白泥(或稱高嶺土)、瓷土製胎,燒成後質地細密堅硬,強度較高,不易吸水。當時,琉璃麵磚廣泛用於塔、門、照壁等建築物。如明成祖時建造的南京報恩寺塔,高達八十餘米,外表全用琉璃磚鑲麵,釉色有白色、淺黃色、深黃色、深紅色、棕色、綠色、藍色、黑色等。並製成表麵有浮塑的帶榫卯的預製構件來鑲砌,組成五彩繽紛的各種圖案和仿木建築的構件。此外,還有山西洪洞縣廣勝寺飛虹塔,山西大同的九龍壁,北京的琉璃門、坊等,都表現了明代琉璃工藝水平的提高。

3.木構建築,經過元代的簡化,到明代形成了新的定型的木構架,木構建築設計更加規範化和程式化。如鬥拱的結構作用減少,梁柱構架的整體性加強,構件卷殺簡化等。明代宮殿、廟宇建築的牆體因用磚砌,因而屋頂出簷就可以減小,鬥拱作用也相應減少,並可充分利用梁頭向外挑出的作用來承托屋簷重量,將挑簷檁直接擱置在梁頭上,這是宋以前的建築未能做到的。這樣,柱頭上的鬥拱不再起重要的結構作用,原來作為斜梁用的,也成為純裝飾的構件。但是由於宮殿、廟宇要求豪華、富麗的外觀,所以,失去了原來意義的鬥拱不但沒有消失,反而更加繁密。為了簡化施工,柱子不再采用宋代那種向四角逐根升高的做法,亦無金元時期大膽減柱法,簷柱向內傾側的“側腳”逐步取消,梭柱、月梁等也被直柱、直梁所取代。因此,明代官式建築形象較為嚴謹穩重,而不及唐宋的舒展開朗。由於民間建築的普遍發展,技術水平相應提高,並出現了木工行業的專著《魯班營造正式》,其中記錄了明代民間房舍、家具等的建築或製造的程式和規範。

4.建築群的布置更為成熟。南京明孝陵和北京十三陵,是善於利用地形和環境來營造陵墓肅穆氣氛的傑出實例。明孝陵和十三陵總體布置的形製是基本相同的,但孝陵結合地形,采用了彎曲的神道,陵墓周圍數十裏內有鬆柏包圍。而十三陵則用較直的神道,山勢環抱,氣勢更為宏偉。明代建成的天壇是中國封建社會末期建築群布置的優秀實例,它在烘托最高封建統治者祭天時的神聖、崇高氣氛方麵,達到了非常成功的地步。北京故宮的布局也是明代形成的,它的布置嚴格對稱,層層門闕殿宇和庭院空間相連接組成龐大建築群,把封建“君權”抬高到無以複加的地步。這種極端嚴肅的布局是中國封建社會末期君主製度的典型產物。各地的佛寺、清真寺也有不少成功的建築群布置實例。

5.官僚地主私家園林發達。尤其是江南一帶,由於經濟文化水平較高,官僚地主群集,因此園林也特別興盛。南京、杭州、蘇州及太湖周圍許多城鎮都有不少著名的私家園林。當時的園林風格已經明顯地趨向於建築物增多,用石增多,假山設計則追求奇峰陰洞,使園景更加豐富多姿。計成所著《園冶》一書,從理論上總結了江南一帶造園技術的成就,是園林建造方麵的一部重要著作。

6.官式建築的裝修、彩畫、裝飾日趨定型化。如門窗格扇等都已基本定型。彩畫紋樣莊嚴,構圖嚴謹,配列均衡,如大木梁枋以旋子彩畫為主要類型,到了清代,和璽彩畫及蘇式彩畫等才有了大量的運用。磚石雕刻則吸取了宋以來的手法,比較圓和純熟,花紋趨向於圖案化、程式化,如須彌座和闌幹的做法,明代二百餘年間很少變化。這種定型化有利於成批建造,加速施工進度,但使建築形象趨於單調。建築色彩因運用了琉璃瓦、紅牆、漢白玉台基、青綠點金彩畫等鮮明色調而產生了強烈對比和極為富麗的效果,這正是宮殿、廟宇等建築所要求的氣氛。

此外,明代的家具也是聞名於世界的。由於明代海外貿易的發展,東南亞地區所產的花梨、紫檀木等不斷輸入中國。這些熱帶硬木質地堅實、木紋美觀、色澤光潤,適於製成各種精致的家具。當時家具產地以蘇州最為著名,其製作的家具結構合理、經久耐用,形狀秀美簡潔,雕飾線腳不多,構件斷麵細小、多作圓形,榫卯嚴密堅牢,能與造型和諧統一,油漆能發揮木材本身的紋理和色澤的美麗。直到清代乾隆時廣州家具興起為止,這種明代家具一直是中國家具的代表作。

明代的水利

明成祖遷都北京,迫切需要南北大運河暢通無阻,增加運輸能力,以便從東南地區調運糧食和物資供應北京。為此,詔命工部尚書宋禮主持修浚會通河事宜。宋禮在施工過程中,接受了汶上老人白英的建議,於汶水下遊東平戴村築新壩,攔截汶水流入南旺,然後將十分之四的水南流接徐、邳,十分之六的水北流至臨清,從而解決了元代會通河行水不利的難題,以便漕船順利地在會通河上航行,使南北大運河全線暢通。

明代黃河決口改道頻繁,平均約七個月有一次決口,因此,治河任務十分繁重。在治河策略上,明代重北輕南,以保漕為主,形成“北岸築堤,南岸分流”的格局。

在治河理論上,四任總督河道的潘季馴(1521—1595)繼承和發展了“築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論。他按地形坡度,因地製宜地築堤合流,並“借淮之清以刷河之濁”。於是“築高堰束淮入清口……使二水並流,則海口自浚”。潘季馴治河的結果是令人滿意的。他不但使河道得到刷深,而且改變了海口積沙高仰的形勢,為黃河開辟了入海的道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潘季馴的主要水利著作有《河防一覽》、《總理河漕奏疏》等。

在水利著作方麵,徐貞明(?—1590)的《潞水客談》頗為有名。此書的中心思想是要以人力控製水旱災害。為此,他曾在京東地區對地形、土壤、河流、水泉等進行考察,把結果繪製成圖。徐貞明認為,不但瀕海荒地可以耕治,其他如密雲、平穀、三河、薊州、遷安、盧龍、撫寧、豐潤、玉田等地,都有豐富的水源可用於灌溉,以利耕墾。他還認為,“水害未除,正由水利未興”。水“聚之則害,散之則利;棄之則害,收之則利”。因此他主張興修水利應從上遊入手。他的治水思想強調治理地理環境,並把治水與發展生產密切結合起來,體現了經世致用的觀點。

明末,隨著西方傳教士來華傳教的同時,西方水利學開始傳入中國。萬曆三十九年(1611),徐光啟和熊三拔(SabbathinusdeUrsis,1575—1620)合譯《泰西水法》。他們的翻譯不同於一般人的直譯,而是結合中國實際,隻選擇其中適用的或確實比中國先進的部分翻譯。翻譯時,一邊翻譯文字,一邊照圖製造水工器具,一邊試驗,然後把製造的經驗及試驗的結果也寫進書中。這樣一來,就不僅僅是翻譯了,而是融進了徐光啟的研究心得。萬曆四十年(1612)春天,《泰西水法》六卷譯成,成為傳入中國的第一部西方水利學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