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愛情

上帝把愛情一劈兩半,一半是我們自己,另一半是什麼誰也說不清,找到後你才能知說出所以然。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在遠古中國流傳很廣的一句諺語。當然,在男婚女嫁之時,有很多步程序要走,其中第一步就是要尋找一個自己滿意的意中人。那麼,如何才能尋找到自己滿意的另一半呢?下麵有幾種方法可供大家參考。

(1)在熟人中間選擇

與自己一起長大的鄰居、同學、同事、父母朋友的子女等等,一般來說,是較可靠的擇偶範圍。自己熟悉的人,互相大體也了解,感情上容易接近。

(2)交際場所是覓偶的重要途徑

有的人生活環境、工作環境中異性很少,不便於自己認識;有的人在熟識的人中找不到合適的異性戀愛對象,對這些人來說,舞廳、影劇院、音樂茶座、聯誼會、社戲、集市等社交場合,是覓偶的重要途徑。但這種覓偶的渠道風險性較大,說不定會遇到風塵女子。

(3)一見鍾情

生活中還有這麼一種情況:萍水相逢、邂逅相識的一對青年男女,可能一見而互相產生愛慕之情。這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一見鍾情。一見鍾情似乎是一種偶然的愛情奇遇,實際上有其合情合理的成分。它是男女雙方各自的心目中早就有的一個理想愛人的形象在具體人物上的投射,是人的直覺的力量作用的結果。確有很多男女從一見鍾情走上了相親相愛、相戀相依、結婚成家之路,這是一種令人感動的愛情。但一見鍾情有時很不可靠。一種情況是,一方“一見”鍾情於另一方,卻不知對方是否結婚、是否有戀人、對自己是否鍾情,若不弄清這些情況,盲目求愛,就要鬧出笑話。還有的情況往往是這樣的,“一見”——表麵的印象不錯,“二見”——深入的了解就不行了。但不管怎麼說,一見鍾情的感覺畢竟是難得的。如果有這樣的時刻,不可坐失良機,而要積極主動,把握機會。

(4)托“媒人”介紹

“媒人”介紹,是一種古老的擇偶渠道,在今天仍然有它存在的意義和可利用的價值。

當然我們要反對封建式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為這種“媒灼”定婚的製度和習俗,是封建的綱常倫理道德派生的產物,是“父母之命”的一種形式,是“門當戶對”的一種牽引,其要害是完全剝奪了當事者的自主權。今天的“媒人”介紹,隻是延用“牽線”、“搭橋”的形式,當事人自由戀愛,婚姻自主。通過媒人介紹而戀愛結婚在我國農村依然有實際意義。

媒人介紹主要有三方麵的作用:第一,自己暗中愛上一個人,不好意思或不方便親自出麵,請媒人“牽線”、“搭橋”。第二,請媒人幫助選擇目標或出主意。第三,兩人已暗定終身,礙於當地的風俗習慣,安慰一下老人,請“媒人”作表麵文章。

(5)在報刊上刊登征婚啟事

征婚啟事也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它不僅使得擇偶社會化,還使擇偶公開化。其最突然的特點是:具有最大的廣泛性,選擇的餘地最大,不受時間、空間的限製,不受工作環境、生活環境的限製。這對於擇偶者來說,尤其對於一些擇偶困難的人來說,是很好的擇偶渠道。但應慎重行事,防止受騙。

在相中自己的意中人之後,下一步就是戀愛的起始階段,也就是黃金階段——約會階段了,當然,約會也要講究適當的藝術。

首先,約會能否成功,與其提出的時機有著直接的關係,過早與過晚提出約會都是不好的。在感情達到一定程度時,就應大膽地約請對方,否則,時機本已成熟,還遲遲不和對方約會,可能會造成誤會,坐失良機。當然,如果時機尚未成熟,莽撞行事,碰釘子也是難免的。怎樣才算時機成熟呢?這需要細心體察兩人的關係和意願。例如,經人介紹相識後,雙方單獨有過一些接觸,對方對自己表示一定的好感,願意建立戀愛關係,而自己也鍾情於對方,這就表明時機已經成熟,可以主動向對方提出約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