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的溯源
目前,中國境內有56個民族,每個民族都有著各自的族名。同時,56個民族又有一個共同的族名,即中華民族。不過,“中華民族”的形成並被全國各民族共同接受,卻有一個演變過程。
“中華”一詞,起源於魏晉。當初,“中”即中原,“華”即“衣冠華族”,“中華”作為一個地域名稱,是相對於邊陲“四夷”而言的,主指漢族居住區。《晉書·桓溫傳》載溫上疏稱:“自強胡淩暴,中華蕩覆,狼狽失據。”又《三國誌·諸葛亮傳》有雲:“若使(亮)遊步中華,騁其龍文……”在這二處,“中華”都是指中原地區。到了唐代,“中華”常用作族稱。如《資治通鑒》卷一百七十八載,貞觀二十一年五月,唐太宗總結其成功要領“五事”之一:“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在這裏,“中華”顯然是族稱,主指漢族。
“中華”二字用於政治口號中,大概始於明太祖朱元璋。他在吳元年(1367)十月命徐達率師北伐,發布檄文,提出“驅逐胡虜,恢複中華”的口號,又說:“歸我者永安於中華,背我者自竄於塞外。”在這裏,“中華”既是族稱,又指中原地區。“中華”再次用於政治口號中,是在清末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的政治綱領中:“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不過,在這裏,“中華”不僅指中原地區,而是指全中國。
“民族”一詞,在古代漢語裏沒有構成,而是用“種人”、“族類”、“部落”、“種落”等詞表示。用“民族”來表示穩定的民族共同體,是上世紀末本世紀初從日文中引進的。在“民族”一詞引進後,不久就與“中華”複合成“中華民族”一詞,並很快流行。
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先生在南京創建中華民國,實行“五族共和”,再不用以往中國封建王朝一家一姓“天下社稷”的朝代國號,表明中國的主權屬於中國各民族。他在1912年元旦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發布“宣言書”,指出:“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這個統一的民族就是中華民族。孫中山的“總統宣言”,得到了一些少數民族代表人物的響應。如,1913年初,內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在歸綏(今呼和浩特)召開會議,一致表示反對外蒙古“獨立”,並通電聲明:“數百年來,漢蒙本成一家,”“我蒙同係中華民族,自宜一體出力,維持民國。”這表明少數民族已開始認同“中華民族”作為中國各民族的共同名稱了。
中國共產黨早在抗戰時期就明確了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方針:“對外求中華民族的徹底解放,對內求中國各民族之間的平等。”這樣就把中華各民族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完全揭示出來了。新中國建立後,徹底廢除了曆史遺留下來的民族壓迫製度,並且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完美地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使新中國成為56個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友愛、互相支援、共同發展的民族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