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牧業的恢複和發展,以及工業生產的穩步增長,民族自治地方廣大農牧民和職工的收入有所增加,人民生活逐步得到了改善。
二、民族關係的調整
為了克服民族地區在反右派、反對地方民族主義,以及反對宗教界壞人壞事的鬥爭中出現的問題,為了克服“民族融合風”和“大躍進”中因違反民族政策,在民族關係上造成的後果,中共中央西北局率先於一九六一年召開了西北地區民族工作會議。之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和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於一九六二年聯合召開了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政治協商會議中的少數民族代表、委員和有關民族地區負責人參加的全國民族工作座談會。會議全麵地檢查了“大躍進”以來執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統一戰線政策和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了解決問題的方針、政策和具體措施。會議認為,過去幾年民族工作中所以發生嚴重的缺點和錯誤,主要是由於不重視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的民族問題,即忽視了民族特點、民族宗教問題、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問題、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自治權利問題以及民族宗教上層人士的統戰問題。會議提出在以後五年內對少數民族地區的工作方針是:依照中共中央的政策調整民族關係,加強民族團結,調整各民族內部各民主階級和階層間的關係,加強工農聯盟,加強同一切愛國民主人士的團結,以便調動和發揮各少數民族人民的積極性,集中力量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產,牧業區發展牧業生產,林業區發展林業生產,逐步恢複和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會議認為,調整民族關係及其他各種關係,是少數民族地區在調整期間壓倒一切的任務,其他方麵的事業都要服從這個總目的。
中央在對西北地區民族工作會議批示中指出: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忽視民族問題是錯誤的。有的地方不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甚至在工作中違反這些政策,更會給工作造成損失。因此,必須讓同誌們知道,民族問題是長期的,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內容和任務,一般說來,隻要有民族差別,就應該注意民族問題。在我國各民族共同的社會主義事業中,民族問題這一重要因素決不容許忽視。中央在對全國民族工作座談會批示中進一步指出:民族問題的徹底解決,是長期的,必須進行長期的經常工作,才能逐步實現。如果看不到這種長期性,不重視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的民族問題,不照顧民族特點和地區特點,不按政策辦事,在工作中就勢必要犯錯誤。中央還提出,在幹部和人民中重申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統一戰線政策和其他的方針政策,並且要經常認真地檢查政策的執行情況。針對當時全國各地正在進行精簡機構、下放幹部的情況,中央在批示中指出:在這次精簡中,管理民族工作的機構不要取消,幹部不要精減,要適當加強。
兩次民族工作會議,雖然糾正了“大躍進”以來民族工作中出現的一些錯誤,調整了民族關係和其他方麵的關係,強調了民族問題的長期性和重要性,重申了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統戰政策,但是,由於受當時曆史條件的局限,未能從根本指導思想上糾正“左”的錯誤,也未能從根本上總結經驗教訓,因而實際工作中也未能認真貫徹兩個會議提出的糾正錯誤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