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審美情感的歸宿(1 / 3)

關於審美情感的歸宿

康德提出的“美是道德的象征”的命題中,確包含著一個意味深長的美學觀點:“美”(情感)之中包容或表現了一定的道德(意誌),但它又與一般的道德意誌(實踐理性)有別。康德在比較“情感”(“美”)與“理性”(“真”與“善”)時指出過:“情感觀念(Aesthetic Idea)是想象力中的表象,它也產生許多思想,卻沒有任何確定的思想,因而沒有任何特定概念與之契合,也沒有任何語言能夠完全企及它,並把它表述出來”。這就是康德所說的“判斷力”(審美活動)的概念但又具有普遍性。這樣一種“情感概念”的表現形式,就不是像一般的理性的邏輯形式而是一種情感的“符號”(“象征”Symbols)。雖然一般的抽象概念有時也可以被賦予一個直觀的形象,但那是一種所謂的“圖式”(schema),(例如動植物學的科學“圖譜”或幾何學中的“圖式”形象)。康德認為“符號”(“象征”)與“圖式”的區別在於:前者是“類比的”(analogical),而後者是“指證的”(demonstrative)。在“圖式”中,抽象的概念可以直接在直觀中“指證”出來;但在“象征”(“符號”)中的感性形象與理性概念,卻隻能是一種“類比”的間接性的關係。

然而,自30年代至50年代的蘇聯美學的一個重要命題是:“藝術認識(反映)現實的本質”,或“藝術家通過對現象本身的展示來揭示規律”。(法捷耶夫所下的定義)他們進一步引申:畫一匹馬就是表述“馬”的類概念及其“本質”。這也就是他們所謂的“典型化”——以“個體”表征其“類”。從哲學的角度說,他們心目中的這種感性形象就是一種所謂“圖式”(schema);在實用方麵,也隻是課堂中講授科學知識作輔助之用的科學“圖譜”;在文藝評論中,即喚之“公式化”、“概念化”的贗藝術。他們所要求的這種“形象”性的東西,它的形式(圖式)和它的內容(抽象概念)之間完全是一種直接性的、立竿見影式的機械關係。這樣的“文藝理論”,最終必定導致文藝的徹底毀滅。

藝術的真正內容,隻能是生動的“情感”而不是蒼白幹枯的抽象概念;而它的形式,也隻是一種原本和情感無關的某種特殊的“符號”(Symbol),而不是直接派生於抽象概念之中並用來解釋和證明這個概念的“圖式”。因此,“符號”與“情感”這兩種本來沒有什麼關聯的“事物”在審美活動中相結合起來,也隻能是一種間接性的關係。兩者的結合才使雙方都獲得一種審美的品性;任何一方離開對方,便會失去它原有的審美涵義而一無所成。一個藝術性的“符號”,必定是某種普遍性的情誌的最終審美歸宿。

現在我們再回到本章一開頭那個話題上來——蘊含著一定的審美情感的藝術(形象)符號,基本上可區分為兩大類別:“具象”和“抽象”(與“半抽象”)。但這兩者有何美學上的區別呢?是否像貝爾所說的那樣,“具象”(“再現”)性的形象符號隻能表現日常情感而不能蘊含審美情感?它又有沒有值得研討的獨特美學品性呢?這些問題我們都很難回避或躲閃,下文擬略加辨析。

現在看來,貝爾當年之所以要盡力貶低“寫實”(“再現”)形式是有一定原因的,當時的特定(歐洲)曆史背景是:新生的“印象派”及“印象派之後”的畫風遭到舊的“寫實”藝術以及一般藝術觀眾的保守審美趣味的大力排斥與壓製。也許貝爾等人是為了要扭轉這種形勢,才極度貶低當時仍占統治地位的一些“寫實派”繪畫(“學院派”及“浪漫派”)的。也許,這也是一種“矯枉必須過正”的做法,(“過正”實即錯誤)。我們應能諒解貝爾等人的過激的態度和言辭,但事過境遷之後,我們今天卻必須采取一個客觀公正的立場和態度去正確看待曆史上產生的那些“寫實”的繪畫形式,才能恰當地價估它們應有的審美意義和曆史價值。

也許,我們大家都能夠承認,在藝術王國的廣大版圖中,形形色色的各種藝術作品是有所不同的,是可以區分為某些高級或較高級的藝術和某些較低級的藝術品之分。但把某些作品指認為較“低級”的藝術,也並不意味著要“打倒”它或逐之出藝術王國。如果我們把小說《金瓶梅》(除去其中大量露骨的淫穢描寫),從文學的角度來說是比《紅樓夢》更“低級”的一件藝術品,這也許不致引起異議。就繪畫領域來看,我們不妨也可以舉宋代那幅赫赫大名的《清明上河圖》來作例子,它的藝術價值恐不能與郭熙的《早春圖》相提並論。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的美學性質,有點近似貝爾曾提到的一幅英國畫家弗利斯(W.P.Frith,1819—1909)的《帕丁頓火車站》(Paddington Station):“很少作品能比《帕丁頓火車站》更知名,更令人喜歡的了。……《帕丁頓火車站》一畫所傳達的觀念和信息是如斯娛人,如斯恰切,而使這幅畫有了相當高的價值並值得珍藏”。但貝爾立刻又話頭一轉:“可以肯定,盡管這幅畫中有燦爛多彩的細節描繪,更沒有理由說它畫得不佳,但卻沒有人能在它麵前引起哪怕是半秒鍾的審美感奮(aestheticrapture)。《帕丁頓火車站》不是一件藝術品;它隻是一件有趣和娛人耳目的的實況記錄。畫中的線條和色彩不過是用來羅列軼事珍聞,傳遞思想,和說明一個時代的風俗習慣,它們不是用來喚起‘審美情感’的。”筆者無意把我們的《清明上河圖》也稱作“不是藝術品”,但事實上,無論是《帕丁頓火車站》或《清明上河圖》,它們所吸引人之處,也同樣隻是貝爾說的一種“奇巧”(curiosity)而已,它大大蓋過了“美”的因素。筆者不願公然申言《清明上河圖》是一件“低級”的藝術品,但也絕不會同意過去有些人把它抬到一個駭人高度的荒謬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