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移動通信國際漫遊業務模式的幾點分析(2 / 2)

在我國移動通信發展初期,國際漫遊用戶很少的時候采取的是結算捆綁模式,即由歸屬地運營商向漫遊地運營商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補償歸屬地運營商保證國際漫遊移動業務運行所產生的成本。原郵電部在《關於數字移動電話國際及港澳台自動漫遊業務計費原則及資費標準的通知》中規定,“我國國際自動漫遊出訪用戶的收費按被訪國資費標準上浮15%後向用戶收取”,該規定執行之日起成為我國移動通信行業國際漫遊業務資費標準製定的主要指導原則和依據。這裏“被訪國資費標準”即為漫遊地運營商網絡的結算資費標準。這種在國際漫遊業務結算成本基礎上加收比例,向用戶收取資費的方式,就是用戶資費與結算資費(結算成本)相互捆綁的資費模式,即結算捆綁模式。

(2)統一資費模式

統一資費模式的計費方式采用統一計費單位和統一采用歸屬地運營商貨幣的方式,如國內移動通信用戶出國漫遊計費單位統一使用人民幣單位,客戶漫遊到某一國家(地區)時,無論使用該國家(地區)的哪一個通信網絡,都可以享受相同的漫遊資費。

統一資費方式由於其與結算成本分離,不完全依賴於與境外運營商的漫遊協議談判,可以自行確定國際漫遊資費價格,甚至還能夠支持低於結算成本的資費方式。這種方式使運營商可以審時度勢,采用靈活多變的市場營銷策略,更能適於競爭的市場環境。

采取統一資費模式,用戶資費獨立於結算資費,收入和利潤均可進行相應的控製。如:當漫出流量大於漫入流量時,統一資費模式可在降低結算資費費率的同時,保持用戶資費不變或小幅度下調,降低結算成本增加利潤收益;當漫出流量小於漫入流量時,統一資費模式可采取保持結算資費不下降或小幅度調整以保證來訪國際漫遊業務收益穩定,同時降低用戶出訪漫遊業務資費促進出訪漫遊業務發展,其中相對較高額的出訪國際漫遊業務成本,可由來訪漫遊業務收益進行彌補。因此,可以看出結算捆綁模式要求通過保持資費的穩定性來保證收入和利潤的穩定性,而統一資費模式可根據漫入、漫出話務量差,分別對用戶資費和結算資費進行相應的調整控製,即可實現保持國際漫遊收入和利潤增長空間。

4、國際漫遊業務市場分析

國際漫遊來訪業務是境內運營商向境外運營商出售網絡服務,供境外來訪用戶消費使用,國際漫遊出訪市場是境內國際漫遊用戶的集合。國際漫遊出訪業務是境內運營商向境外運營商購買網絡服務向境內移動用戶出售,境內移動用戶購買此項業務用於境外消費使用。盡管國際漫遊來訪業務的最終使用者也是個人(移動用戶)組成的消費群體,但對提供來訪服務的境內運營商來講,購買者是境外運營商,國際漫遊來訪市場是境外運營商的集合。

(1)漫入市場

境內移動運營商將其業務產品和資費價格以協議合同形式提供給境外運營商,境內運營商為賣方,境外運營商為買方。是境內與境外運營商之間的合作,雙方之間采取的是業務批發的方式,業務資費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漫入市場是國內運營商之間競爭國際運營商來訪市場,國際運營商選擇國內運營商進行業務合作。

(2)漫出市場

境內移動運營商將其業務產品和資費價格以協議合同形式提供給境內移動用戶,境內移動運營商為賣方,用戶為買方。這就是移動通信國際漫遊的業務模式。

5、完善漫遊業務的幾個模式建議

完善業務模式需要根據市場情況,運營商間進行合作,使得漫出業務漫入業務彌補業務出訪成本。對於漫入業務,結合業務量情況與境外運營商協議采用批發業務的方式促進業務增長並保證業務質量;對於漫出業務,與境外運營商采取業務批量購買的模式降低業務成本,爭取創新用戶出訪漫遊業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