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名叫陳鬆的牌友聞此,說:“那你就臨時向朋友借一點,周轉一下啊。你現在這麼有錢,人家肯定願意借給你的。”牌友的話,正中了劉玉青的下懷,於是她當即接過話說:“那我就幹脆跟你借吧,借你5萬1年還你35萬,怎麼樣?”
借出去5萬元,1年後可以得到35萬元,這等好事到哪裏去找啊,陳鬆當即表態:“明天一早我就給你錢。”與此同時,“富婆劉玉青借錢可以數倍償還”的消息,再次在當地不脛而走,這使得劉玉青之後再向他人借錢時,變得非常容易。
2009年12月初,劉玉青因為感冒在當地一家醫院輸液時,告訴這家醫院的護士:“我剛看中了一輛寶馬,今年春節我就準備開這個車過年了。”惹得小護士羨慕不已。第二天她再去輸液時,又告訴那位護士:“昨晚我回去看了看,家裏的現金好像不夠付車款,還差5萬塊,而我又不舍得動那筆固定存單。你要是有朋友手頭有錢,幫我臨時周轉一下,最多一年,我還給他35萬。”當天晚上,那位護士就用網銀朝劉玉青的銀行卡裏彙了5萬塊錢。
這之後,劉玉青的“突發事件”一個接一個:一會兒她舅舅要換腎,醫療費還差20萬;一會兒她表弟酒後出車禍,要賠償對方18萬;一會兒她遠房姨媽家要蓋房子,臨時周轉15萬…… 劉玉青向他人借款時,有個共同的特點:從不給對方寫借條,隻是口頭與對方約定借款數、歸還日期以及利息。如果有人要她寫借條,劉玉青便毫不客氣地拿出那張8000萬的存單,說:“我在銀行裏存了那麼多錢,難道還會賴你這幾萬塊小錢?”而在她的高額誘惑之下,當地一些人不僅早已忘記了其中的風險,甚至還托熟人主動要求借錢給劉玉青。
就這樣,劉玉青的手頭開始有了大把鈔票。因為錢來得容易,她花起來更是隨意,尤其是在昔日同學麵前,劉玉青真可謂一擲千金。2012年元旦,她召集了20多個高中同學,在揚州最高檔的一家酒樓聚餐,一頓飯花了近7000元錢;當年春節,她去班主任陳老師家拜年,大方地給了陳老師一個1萬元的紅包;同學小張過生日,她豪爽地送了對方一套3.7萬元的阿瑪尼西裝;班長小李的女兒一周歲,她送了一架2萬多元的鋼琴……而她所做的這一切,隻是為了一雪當年同學聚會時的恥辱。
隻是,錢花起來容易,想還回去就不是那麼簡單了。從2010年11月起,劉玉青借的錢開始陸續到期了,劉玉青隻還了其中3人的錢,其他的就再也還不上了。此時的她,連對方的本金都揮霍一空,哪裏能支付此前所承諾的高額利息呢?無奈之下,她隻能硬著頭皮再編出各種謊言來借錢,時間長了,當地的一些人開始對她的真實經濟狀況產生了懷疑。
2012年6月初,牌友老劉因為遲遲要不回當初借出的10萬元錢,向當地警方報了警。劉玉青自知躲避不過,不得不去自首。
警方通過調查發現,劉玉青所謂的“在北京中了2億元大獎,扣完稅後淨得8000萬”,是個徹頭徹尾的謊話。直到這時,劉玉青才不得不承認,那張存單,是她花600塊錢找人偽造的。後經警方查實,劉玉青2009年10月至2012年5月間,共向他人借款近130萬元,其中絕大多數都未歸還,已被她揮霍一空。
2012年12月底,揚州江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法院最終以詐騙罪,判處劉玉青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坐在被告席上的劉玉青獲悉這一判決,當庭泣不成聲:“我的所作所為,完全是虛榮所致,我不僅害了自己、害了身邊的朋友,更害了年幼的女兒。”
除此之外,劉玉青還含淚剖析了自己的犯罪動因:“其實,同學聚會應該是同學之間相互交流感情的一個機會,彼此之間不應該明爭暗鬥、暗中攀比,可現在大多數的同學聚會卻變了味。如果我當初不是因為過於敏感老同學之間的一些言語,一心想著要在他們麵前掙麵子,就不會導致今天的惡果,我是咎由自取……”
(責編/朱茂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