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刀哥(1 / 2)

警察們沒有等到三個落水的人,他們也沒辦法核實宋揚的供詞,當時他們抓了宋揚就讓圍觀的人散了,想再找證人無異非常困難。

他們顯然沒有辦案的經驗,把宋揚帶回警局,沒必要他們三個人一起,留下一個找圍觀的人作證才是正確的。

唯一的證人成了錢瑤悠。

小悠自然偏向宋揚,而且她手裏有證據,那雙鞋子,油光明亮,它的主人出門前特意擦了鞋油。如果這雙鞋子被人踩上一腳,肯定會留下印子。然而它上麵沒有印子。

三個警察弄明白了一件事,他們放走了鬧事兒的,卻把受害者抓來了。

不過宋揚並不計較他們工作的失誤,跟錢瑤悠一起攔了輛出租車回家。

“還疼嗎?”

出租車上,錢瑤悠心疼的看著宋揚。

“沒事兒。以後遇見這樣的事兒千萬別怕知道嗎?有我在的。”

鼻血早不流了,在警局又洗了臉,除了有點腫,看不出任何問題來。

“嗯,那些是什麼人啊?為什麼要打人啊?”

錢瑤悠點點頭,還是很擔心的。

“他們是職業乞丐,前段時間我在新時代廣場上唱歌的時候見過他們,不過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找我麻煩。”

宋揚想了想,決定不對錢瑤悠隱瞞,好歹是高中生了,也該明白這社會並不總是充滿陽光,總不能輕易相信陌生人。

“你在新時代廣場唱歌做什麼?”

錢瑤悠又問,她發現原來了解一個人並不是簡簡單單的在一起就可以的。她隻看到宋揚在學校裏的樣子,卻沒想到宋揚還在校外唱歌,怪不得他唱歌好聽呢。

“練嗓子,還能賺點兒零花錢。”

宋揚繼續坦白。

“哦,那你以後別去了,要是再碰到他們怎麼辦?要是,要是缺錢,我可以借給你。”

錢瑤悠小心的把這話說出來,她怕傷了宋揚的自尊。小說裏好多這樣的情節,富家女孩借錢給男生,男生不但不高興反而很生氣。

“早就不去了,我們街頭唱歌怎麼可能長期窩在同一個地方?就跟打仗的時候一樣,放兩槍換一個地方。而且街頭唱歌能碰到很多有意思的人。哈哈,我決定了,明天我就來這裏唱,倒要看看那些人敢不敢來。”

某間民房內煙霧繚繞,房間內有二十多個人,有健康的,有缺胳膊少腿的,還有被關在籠子裏不斷求饒的。無一例外,這些人身上的衣服都很髒。不時有人咳嗽,房間的通風不算好。辦公桌後麵坐著一個麵相凶狠的男人,道上的叫他刀哥,因他身後牆上掛著一把砍刀。每次動用這把刀就會有人倒黴。這房間內至少有六個人被那把刀砍過,或是被砍一雙手,或是被砍一條腿。

此刻刀哥的眼睛眯著,不知道他在想什麼,沒人敢打擾他,一個坐著輪椅的年輕女孩趴在刀哥腿間。

過了一會兒刀哥提起褲子,拍拍女人的臉,走到二毛三人麵前啪啪啪扇了他們每人一巴掌。

“三個人打一個!還tm打不過!還有臉叫我幫你們報仇!你們怎麼不死在江裏邊?”

明顯的外地口音,聽得出他火氣很大,其他人不敢大聲出氣,二毛三個人更加不敢還嘴。

“知道在哪裏能找到那小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