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想不想跟我混(2 / 2)

至於學生會的意見,這個就看每個人的想法了。

何曉偉之所以重視學生會的意見,是因為劉一億在,如果沒有劉一億,何曉偉都不會管什麼學生會不會的。

而劉一億的意見很重要嗎?宋揚不這麼認為。

宋揚根本就不在乎學生會的意見,劉一億又怎樣,他爸是副市長又怎樣?正如王高傑說的,副市長會關注幾個學生的事兒嗎?無非是劉一億仗著背景秀存在感而已。

對付這樣的人很簡單,置之不理就是最好的方式。不管他怎麼反對,我自明月照大江,等樂隊組起來了,演唱會開起來了再說。如果真的引起什麼重大事故了,學校自然會找宋揚的麻煩,到時候副市長說不定會評價個“胡鬧”倆字。

不過宋揚不認為會發生重大事故,自己這些人又不是大明星,就算同學們好奇來看演唱會了,也不可能一窩峰的衝上來要簽名吧,所以所謂安全事故隻是一個漂亮的借口而已。

還有學校其他領導的意見,相信馬昆鵬會跟他們解釋的。從宋揚上報的材料上看,開個演唱會並不會對學生造成什麼不良的影響,隱藏的好處反而有很多。

至於場地費什麼的,同樣是借口,隻要賺的錢不是自己花掉,而是用做獎學金,作為教書育人的學校,怎麼好意思提“場地費”這三個字。

所以,第三次碰頭集合的時候,大家的心情就都很好了。

王高峰介紹了一個女同學進來,不用問就是他女朋友,名叫劉若雲。長得挺漂亮,專門來唱歌的。但是他拿出來準備唱的兩首歌被宋揚否絕了。因為全都是情歌,不適合在學校唱。如果是那種校園民謠也就罷了,偏還是香港的流行情歌,“愛哭的女人”是什麼鬼?

為這個王高峰差點又鬧起來,覺得在女朋友麵前失了麵子,但是被王高傑製止了,不得不重新考慮換兩首。

王高傑也帶了個女同學,叫趙靜,長得清秀白皙。他們還沒想好要唱什麼歌,主要是想聽聽宋揚的意見。

最讓人意想不到的就是何曉偉了,他竟然把班長任菲帶來了,雖然理由很無奈。

“我也沒辦法,我不讓她來她就不教我寫作業……”

結果話一說完胸口就挨了一腳,好一招電光獨龍鑽,宋揚心裏不禁為任菲喝彩。而任菲竟然會吹笛子,真讓人想不到。

馬夢琪還是跟她弟弟馬英才兩個人來的,她是知道宋揚的想法的,所以準備的兩首歌都是勵誌型的。

最簡單就是小孩子馬英才,宋揚隻能讓他表演翻跟頭了,雖然他隻能翻一個。

“小弟,你以後放學了就跟著我們學校的體育老師任老師,讓他教你翻跟頭,我希望你能連續不停的翻十分鍾,這樣才有看頭。不過你得教學費,這樣才是好孩子。”

宋揚這是給他指明一條方向,至於他聽不聽就看他自己了。馬英才爽快的答應了,並沒有排斥情緒,讓人省心不少。

最後宋揚把自己擬定的樂隊製度發給他們。

“拿回去看一看,有疑問或補充的明天再議。還有,夢琪,咱們的樂隊徽章今天要設計出來了,我的計劃是十天後開一場演唱會,不能再晚了,再晚就要期末考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