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其詞的中藥材廣告
近幾年,報刊雜誌上出現了大量以發展中藥材生產為名,實為高價出售中藥材種子、種苗的廣告。這些廣告以簽訂產品包銷合同和驚人的畝經濟收入為誘餌,引誘家農民購買其高價種子種苗以達到掙錢目的。現將虛假廣告慣用的幾種欺騙手段剖析如下,以供大家對照、鑒別。
故意誇大藥材生產的適宜地區
常見之詞如:“不擇土壤、氣候”、“南北皆宜”、“易種易管”等。眾所周知,除少數品種外,不同的藥材對自然條件,均有各自的適宜生長地區,這也是道地藥材的成因。如羅漢果、三七(又名田七)為適宜於南方溫濕氣候生長的藥材,如引種到長江流域或以北,顯然是難以成功的;而西洋參卻喜歡冷涼氣候,僅適合在北方種植,如引種到南方種植,其結果可想而知。此外,每種中藥材都要有一定的栽培技術要求,有的如泊夫蘭(即西紅花)和天麻等栽培技術要求較高,對於一般人來說絕非是“易種易管”的。
更有甚者把要求有特殊生長條件的冬蟲夏草也作為推廣發展的易種易管中藥材,可事實上由於冬蟲夏草為蝙蝠蛾幼蟲和冬蟲夏草菌的有機結合及其生長條件的複雜性,所以至今人們還無法解決冬蟲夏草的人工培育問題。因此所謂的供種廣告也就成了無稽之談。
故意“縮短”中藥材的生長周期
如山茱萸(又名棗皮、藥棗)以去除果核的果實入藥,一般6~8年才始花始果,10年以後進入盛果期,而廣告常言“第二年就可結果”,甚至“當年收益”,如此速成栽培,實在讓人難以置信。再如丹皮和芍藥一般需3~4年才能收獲,如想受益,尚需一定的耐心。近來多見的天麻種植廣告竟說種植100天即可收獲,可事實上,能加工成商品的天麻生長期必須達到兩年以上。
虛估產量或產值
如種植山茱萸、太子參等當年就可得到畝產值幾千元,甚至幾萬元的收益,如天麻一平方米產值純利可達3000元以上,泊夫蘭從種到收60天,畝收入純利達3萬元以上。試想,如此高的產值為什麼供種單位自己不去承包土地發展呢?
實際上適宜區加上成熟的栽培技術每畝每年能收到1500~3000元的收益已相當不錯了。如菊花、半夏、丹參、桔梗等中藥材正常年份畝產值大致穩定在1000~3000元的範圍內。被傳為“人間仙草”的靈芝事實上中醫用量很少,市價也僅有25元/公斤左右。更為重要的是,隨著市場的變化,各種中藥材的市場價格也是經常變動的。
以包回收產品為誘餌,甚至謊稱簽訂包回收公證合同
這一點最具誘惑力,因為大多數種植者常有的後顧之憂便是種出的中藥材銷到何處?虛假廣告就針對種植者的這一心理,常打出包回收產品的幌子。可實際上供種單位一旦種款到手後,所寄回的所謂產品回收合同絕大多數是未經公證的,甚至根本就沒有合同。有些登廣告的供種單位根本不是法人單位,有的偽造公章使受騙者找不到被告。購種者把錢寄給登廣告的售種單位,不見種苗寄回。去信詢問,或石沉大海,或退信告知原單位已撤銷或搬遷等。廣告銷種的單位絕大多數不可能在全國各地設立回收點或根本就無回收能力,收獲的藥材即使回收也隻能通過郵寄或托運。如一些種植者來信訴說,好不容易種出的藥材,按合同運到回收單位,卻因規格不符合要求而遭拒收或被判為質次不合格而折價,而究竟有何要求,合同上隻字未提。運輸費加折價費,實際所得可想而知。更有甚者,如購種時郵購的是偽劣種子和種苗或根本就不適合引種地區自然條件生長的中藥材種子、種苗,必然也就無產品可收。此種情況尤以小麵積發展的種植者上當受騙者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