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渠輾轉來到中央蘇區以後,首先肩負了國民經濟部部長的重任。當時,敵人的第四次軍事“圍剿”雖已被粉碎,但仍對蘇區進行著殘酷的經濟封鎖,加上黨內的“左”傾錯誤,蘇區的財政經濟工作麵臨嚴重困難。
這時,毛澤東已被“左”傾錯誤的領導者撤銷紅一方麵軍總政委職務,調去專做政府工作。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以他為主席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根據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命令,正式設立國民經濟人民委員部,並發布訓令指出:“拿經濟建設上的勝利,去改善工農群眾的生活,激發群眾更高的革命熱忱,同時保障紅軍的需要以配合整個的戰爭動員,這對於勝利的戰爭是有決定意義的”。隨後。人民委員會任命林伯渠為國民經濟部部長,吳亮平為副部長。
林伯渠到職後,在千頭萬緒的經濟工作中,首先抓了糧食問題。因為中央蘇區上年遭受自然災害,糧食歉收,邊沿地區的糧食不斷遭受敵人搶劫和燒毀,紅軍(已發展到十萬人)和根據地群眾都迫切需要大量糧食。
他認為,在粉碎敵人進攻的多種準備工作中,“糧食一項,尤為重要,不獨關係紅軍的給養,且直接影響工農勞苦群眾的日常生活”。他除了關心、促進農業生產和糾正過去忽視糧食工作的錯誤觀點以外,國民經濟部成立後不久,他就發布了第一號訓令。一方麵要求糧食調劑局從糧食較富裕的地區多采購一些穀物,另一方麵,要求各縣國民經濟部召開區、鄉代表會議,吸收貧農團、工會和婦女會的代表參加,展開討論,以便采取說服、鼓勵、競賽等方式,發動群眾在最近兩個多月內,每人設法節省一鬥穀子賣給蘇維埃政府,支援革命戰爭。在他的努力下,各地收集糧食的工作迅速開展起來。
在安排好解決青黃不接的糧荒工作以後,林伯渠立即把精力轉移到夏收以後的糧食工作上。當時,田野裏碧綠的稻浪,隨著熏風的吹拂,很快就要變成金黃的穗浪了,兩個月之後,新穀即將上市。他研究了以往的經驗教訓,認為蘇區的糧食本來還是比較豐富的,但若沒有全盤的、周密的計劃,那就容易造成糧食恐慌。例如上年江西的萬太、贛縣、永豐、公略等縣,秋收後穀物跌至六、七角錢一擔,傷害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而奸商、地主乘機操縱,將大批穀物偷運出境,或者大量囤積,待價而沽。有鑒於此,他於五月二十七日,發布了國民經濟部第二號訓令,將此情況告訴人民群眾,並且指出,為了充實紅軍供給,保障後方民食,我們必須開展儲糧運動。
如何開展儲糧工作呢?林伯渠著重提出了兩條措施。第一,“倡辦糧食合作社”。糧食合作社是集合雇農、貧農、中農以及農村中的其他勞苦群眾的股份(用錢或穀物交股金)而成立的。秋收後社員需錢用時,可將糧食以高於市價的價格賣給合作社。合作社收買的穀子可以儲存一部分,以供來年社員的急需;其餘部分可陸續運到糧價較高的地方出賣或者出口(到白區)。這樣不斷糴進糶出,既可擴大資金,又可使社員獲得盈餘。開辦糧食合作社,可使蘇區的糧價不至於過低或過高,從而保障民食,免受剝削之苦。訓令要求務須在每一鄉成立一個糧食合作社。
第二條是“建造穀倉”。林伯渠分析當時的形勢說:“到今年秋收的時候,公家將有很多的穀子要在各區、鄉保存,如今年的土地稅,決定征收穀子。紅軍的公穀,以及糧食調劑局、對外貿易局,都準備了很多的現款在秋收後來收買糧食……還有糧食合作社,也有不少的穀子。總共這些穀子,是一個很大的數目,如果要把它集中於一處,是萬難辦到的,而且也沒有這個必要。因此要分區建造穀倉,保存穀子,免致耗損,成為這一任務的首要條件。”
他要求“各縣國民經濟部,應幫助並催促各區、鄉政府,調查舊有穀倉,加以修葺。在還沒有公共的穀倉的鄉,要建造穀倉一處,至少以能容納三百石穀子為限(由糧食合作社管委負責),以供糧食合作社之用。在每區要建造穀倉數處,每區穀倉容納穀子的數量,要以規定該縣儲積糧食的總數量為標準,由各縣國民經濟部會同財政部,按照該縣區數之多少估計建設各區穀倉的數目。”他還周密地考慮到,安置穀倉,須覓有掩蔽而交通較為便利的地方。隨後,又領導建立了穀倉管理委員會,製定和頒布了穀倉管理規則。
由於政策正確,措施適當,又發動了群眾,上下一起努力,到這年八月間,興國、瑞金等縣都建立了一批糧食合作社,僅興國就有八十三個,瑞金壬田區有十二個。這年,中央蘇區的農業生產比上年增產一成半。蘇區的糧食儲量大大增加,對支援革命戰爭,改善人民生活,進一步發展生產,均起了重大作用。
為了動員群眾參加大規模的經濟建設運動,人民委員會於七月間決定召開經濟建設大會。八月二十日,江西南部十七縣經濟建設大會在瑞金葉坪開幕,林伯渠主持大會並致開幕詞,毛澤東作了題為《粉碎(第)五次“圍剿”與蘇維埃經濟建設任務》的報告,發出了“必須注意經濟工作”的偉大號召。翌日,林伯渠作《發行三百萬(元)經濟建設公債與發展合作社》的報告。十五日大會發言,就開展經濟建設競賽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當日,大會就發展合作社、推銷公債、建立和健全糧食調劑局、進一步開展對外貿易、籌款、加強新區和邊沿地區的工作、培養幹部以及開展自我批評等問題,作出了決議。林伯渠在閉幕詞中說:這是一次成功的大會,它將使蘇區的經濟建設運動獲得迅速的開展。
緊接這次大會之後,同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北部十一縣(有三個縣因故未能參加)在博生縣(寧都)也召開了經濟建設大會。兩次大會的召開,大大地調動了各縣的積極性,一個經濟建設的熱潮,在整個中央蘇區蓬蓬勃勃地開展起來。
在經濟建設大會召開的同時,林伯渠受命兼任財政人民委員部部長,原部長鄧子恢改任副部長。當時,“左”傾錯誤的領導者對因自己錯誤造成的財政困難束手無策,反而嗔怪鄧子恢對克服困難沒有辦法。他們的批評是不客觀的。本來,主力紅軍籌款自給,是毛澤東在井岡山時期就確定下來的紅軍三大任務之一,實踐證明,它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在敵大我小、打遊擊戰和帶遊擊性運動戰的時候,在根據地的經濟建設還沒有根基的特定曆史條件下,保障紅軍物質供給唯一正確的財政方針。可是,王明“左”傾錯誤的領導者,卻死啃教條,認為這種方法不正規、不光彩。他們不待時機成熟,便於一九三二年七月取消了主力紅軍的籌款任務,改由政府負責供給。
第二年初,原在上海的臨時中央遷入中央蘇區後,他們批評鄧子恢的財政收入基礎“是建築在沙灘上”,意思是說,沒有建立在可靠的稅收上,而是建立在沒收土豪的財產上。這一來,財政部就不得不提高稅率,並且“日益增多地依靠發行紙幣”,從而使財政重擔全部落到根據地人民身上。然而,“當紙幣發行達二百萬元時,黨中央的機關刊物《鬥爭》上就發表文章,批評財政政策是‘向石印機瞄準’,發行稍一扣緊,而影響了前方需要時,就又批評發行方針是‘抓著怕死,放了怕飛’,叫人左右為難,無所適從”。
在這極其困難的年月裏,林伯渠在毛澤東的直接領導下,為保障第五次反“圍剿”戰爭的物資供應,解決軍隊和政府工作人員的給養問題,進行了艱苦卓絕的努力。毛澤東認為,在紅軍勝利、蘇區擴大、革命運動猛烈發展的時候,“蘇維埃財政政策的原則,應該是:(一)把負擔加在剝削階級身上。這裏主要是在白區與蘇區內向地主罰款,向富農捐款,及在不損害蘇區經濟發展的條件下向商人作適當的征稅;(二)努力進行經濟建設。從發展國民經濟、打破敵人封鎖、節製商人剝削,來增加蘇維埃財政的收入;(三)依靠勞動農民群眾的革命熱忱去征收適當的土地稅,充裕國家的財政”。林伯渠領導財政部,根據這些原則,研究了以往的經驗教訓,製定了《六個月財政收支計劃》(一九三三年九月起),進行了一係列的工作。
首先,他成立沒收征發委員會,確定副部長鄧子恢兼管這一工作,並在地方和部隊設立下屬機構;提出向白區和蘇區的地主、富農籌款六百萬元的任務,規定在籌款中“對於地主富農要有分別,對地主是消滅他的經濟力量,對富農是削弱他的經濟力量,因此,地主的錢應該籌個幹淨,富農的錢則隻能捐他的一部分。”然後,大張旗鼓地開展征發沒收工作。
其次,適當控製紙幣的發行。國家銀行發行紙幣的原則應該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至於財政上的需要隻能放在次要的位置上。林伯渠為了穩定金融,在《六個月財政收支計劃》中規定,“國家銀行應於九月起,在財政部監督之下實行獨立,執行銀行本身職務”,以便於掌握貨幣發行政策。
第三,充實幹部力量,整頓機關作風。對財政部所屬的公債局、稅務局、國有財產管理局等單位,增加工作人員,減少兼職,整頓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幫助政府和部隊的後方機關建立和健全預算、決算、審計、調配、供給、會計等一係列的財政製度,開展節約開支、反對貪汙浪費的鬥爭,並且親自主持財政部機關工作人員會議,揭發官僚主義和浪費現象,切實予以克服。
由於采取了上述種種措施,一九三三年最後幾個月財政困難情況有所緩和。
一九三四年一月,林伯渠出席了在瑞金召開的第二次全國工農代表大會。大會原安排他在二十九日下午作蘇維埃經濟建設問題的報告,後來主席團突然獲悉蔣介石已經調兵遣將,分三路進攻中央蘇區,當即決定先由毛澤東作緊急動員報告,並將會期縮短五天。毛澤東在報告中提出了擴大紅軍、實行赤色戒嚴、鎮壓反革命、作好運輸救護工作、搞好經濟建設等項要求和措施,號召軍民團結一致,爭取反“圍剿”鬥爭的勝利。
毛澤東報告後,林伯渠接著報告經濟建設問題。他首先回顧了兩年來中央蘇區經濟建設的成就,指出:工業農業生產大大提高了,工業生產一般恢複到了武裝起義前的數量,農業生產在短短的時間內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建立了對外貿易機構,發展了對外貿易,促進了打破敵人封鎖的工作,改善了蘇區內部的市場供應,糧食工作也有很好的成績,發展了糧食合作社,動員群眾收集了糧食。在談到經濟建設的意義時,他說:蘇區的經濟建設,既能“造成將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優勢與前提”,又是當前“工農群眾爭取解放的重要條件”。現在的“經濟建設工作必須和戰爭動員聯係起來,反對任何把經濟建設與戰爭動員對立的觀點,及一切‘左’傾、右傾的機會主義”,必須“提高我們的階級警覺性,加強經濟建設機關的領導,堅決打擊一切對經濟建設陰謀破壞及消極怠工分子”。對於當前中央蘇區經濟建設應著重抓什麼的問題,林伯渠在報告中指出:“今後必須盡量提高我們的土地生產,工業生產,發展對外貿易,繁榮蘇區市場,開展合作社運動,集中資本,鞏固蘇維埃金融,特別是收集糧食運動,在目前更要加緊去進行”。
他在這裏強調糧食收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既是對當時實際情況的正確反映,同時也對後來的財經工作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從一九三四年初至十月間,“左”傾冒險主義的軍事錯誤,導致了第五次反“圍剿”的不斷失利。他們隻從需要出發,不顧客觀條件是否可能,盲目地要求“創造一百萬鐵的紅軍”,強調“正規戰”,以堡壘對堡壘,使紅軍不能到外線作戰和籌糧籌款,這樣就造成財源枯竭和糧食困難,因此,解決紅軍吃飯問題,就成了財政部門艱巨的任務。
中央曾經決定:“土地稅完全收穀子,不準折穀交錢,公債也須以收穀子為原則,使能充分保障紅軍給養”。林伯渠領導財政部遵照這一指示,把推銷公債、征集土地稅,甚至節省運動,統統轉移到糧食的軌道上來。他核定了各地應交土地稅穀子的數量,規定了公債折穀的價格,並組織幹部配合有關部門有效地督促各地交納。經過一個半月的努力,到三月下旬,“已經獲得了很大的成績,大多數縣份一般的已經完成或快要完成,收集到的穀子在百分之六十以上,現款約占百分之四十弱,相當(地)解決了糧食問題的困難”。
在中央蘇區軍事、財政等方麵越來越困難的日子裏,林伯渠聯想到來蘇區以後的親身經曆,感到“左”傾機會主義者那些“吃過洋麵包的人的辦法看來不行”,向毛澤東表示過自己的疑慮。吳亮平回憶當年的情景說:“當然,他也不起來公開反對王明“左”傾機會主義錯誤,也不堅決擁護。執行還是執行,但他對同誌不搞殘酷鬥爭、無情打擊。他一不搞陰謀詭計,二不走極端,總是維護黨的利益”。
同時,林伯渠也不懼怕排擠打擊。在羅明、鄧小平、毛澤覃、謝維俊、古柏、鄧子恢等由於執行毛澤東的正確路線,一個個受到批判、鬥爭和責難之後,他仍然經常對人稱頌毛澤東的正確思想和方法,並在實踐中堅定不移地維護和執行毛澤東提出的財政工作方針。
他經常深入群眾,傾聽他們的意見,關心他們的疾苦。一次,他走入一個老百姓的家,進屋即聞到雞香味,戶主請他喝雞湯,他嚐了一口,沒有鹹味,經詢問始知無鹽可放。回機關後,他在人民委員會議上,提出了缺鹽問題和解決的意見。毛澤東支持他的意見說,是啊!沒有鹽不好吃飯,即使有雞也吃不下去。不久,一個群眾性的熬硝鹽運動在蘇區普遍地開展起來,暫時解決了群眾的缺鹽之苦。
他愛護幹部,及時地指導他們工作。一九三三年夏。財貿訓練班的學員姚名昆,被派往贛縣江口,籌辦江口對外貿易分局,並任局長。他帶去會計、出納、采購、保管各一人,在當地蘇維埃政府幫助下,選了一家大店堂,雇了幾個幫工,招牌一掛,爆竹一響,就開張了。他們原指望開張鴻發,生意興隆,可是一連三個圩期,都生意清淡,眼看無法開展營業。姚名昆著急了,跑回瑞金,找林伯渠彙報。林伯渠見他思想包袱很重,就邊安慰邊開導他說:“同誌!困難是有的,總要堅持,想辦法克服,‘直鉤釣魚’、‘守株待兔’是不行的。要走出店門,與白區商人主動‘搭橋牽線’,做爭取他們的工作,這是關鍵”。他還進一步說明了對外貿易的意義,鼓勵姚名昆做好工作。他聽說姚名昆有親屬住在贛州,還特地叮囑他要改個名字,以免連累親屬。姚名昆聽了,愧感交集,信心倍增,回到分局,改名姚玉生,傳達了林伯渠的指示,與同誌們一起研究。他們收起招牌,關上店門,五個人穿起長袍,戴上禮帽,肩起錢搭,雇了腳客,扮成闊商派頭,分頭到儲潭、大湖江、沙石埠、茅店等赤白交界的地方活動,主動同偷著與蘇區作生意的白區商人搭橋牽線。於是,一筆筆生意在酒桌上拍板,業務大大發展了,一連幾個月,營業額月月成倍增加。
林伯渠身體力行,克己奉公。一九三四年三月,人民委員會提出在四個月內節省八十萬元經費的號召,他除積極組織有關單位予以響應外,還同年輕戰士一起,參加星期六義務勞動,一道砍柴、種菜、熬硝鹽。在短短的時間裏,各級黨政機關團體的行政費用,平均“減少了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