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學宗 張栻(1 / 3)

湖湘學宗 張栻

(1133—1180)

張栻是南宋時期與朱熹、陸九淵、呂祖謙齊名的思想家,朱、呂、張栻三人傳學於東南,時人譽為“東南三賢”,同時代的另一位學者陳亮說:“乾道間東萊呂伯恭(呂祖謙),新安朱元晦(朱熹)及荊州(張栻)鼎立,為一代學者宗師。”(《陳亮集》卷21)。《宋史·道學傳》將朱張並列一傳。兩人的學術思想基本傾向一致,並且交往很深,他們相互切磋,相得益彰,共同發展了二程的理學思想,而有朱熹集其大成,因此,張栻在理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一、愛國名臣之子 憂國憂民之人

張栻生於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卒於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年)。字敬夫,又宇樂齋,號南軒,漢州綿竹(今四)11綿竹)人。出身於大官僚家庭,他的父親張浚,字德遠,徽宗時進士,做過南宋高宗、孝宗兩期的丞相,一生以恢複中原為職誌,在他主持政務和執行軍務時期,力主抗金,反對議和,並選拔重用韓世忠和嶽飛等抗金名將,對穩定南宋統治作出了貢獻。張栻從小就隨父輾轉各地,後來才定居於衡陽。出生於這樣家庭的張栻,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和薰陶。

公元1163年,孝宗繼位,張栻“慨然以奮戰仇虜,克服神州為己任”(《宗文公集》卷89,《右文殿修撰張公神道碑》)。這時他父親再被起用(這以前受秦檜等主和派的排斥,被謫貶20年)開府治兵,都督軍事,張栻“時以少年,內讚密謀,外參庶務,其可綜畫,幕府之人皆自以為不及也。”(《宋史·道學三》)他秉承父誌,反對和議,力主抗金。曾因軍事入奏,進言孝宗,激勵孝宗“上念宗社之仇恥,下閔中原之塗炭”(同上),要求孝宗勵精圖治,革除因循之弊,報仇雪恥,匡複社稷。這次入奏,得到孝宗賞識,於是“乃定君臣之契”。公元1163年,張浚再度被主和派排斥下台,於第二年含恨去世。張栻辦完喪事,又屢次上疏言事,鼓勵孝宗堅持抗戰決心,總結失敗之教訓,明賞罰,悅人心,充士氣,“誓不言和,專務自強,雖折不撓。”(同上)其後,又多次上疏,要求堅持抗金,反對和議。他說:“自虜入中國,專以‘和’之字誤我大機……謀國者不可以不知也。”(《南軒全集》卷34)他指出,抗金之所以屢遭失敗,是因為朝廷的抗戰決心不堅定。他要求孝宗“誓不言和”,“雖折不撓”,表示了抗戰到底的決心。張栻的主戰,同那些不切實際空喊抗金或寄希望於僥幸取勝者不同,他認為,要取得抗金戰爭的勝利,必須增強自己的實力,要“專務自強”,其關鍵是得民心,他說:“夫欲複中原之地,先有以得中原之心,欲得中原之心,先有以得吾民心。求所以得吾民心者,豈有它哉,不盡其力,不傷其財而已矣。今日之事,固當以明大義,正人心為本。”(《宋史》本傳)這樣的戰略思想,是從根本上考慮問題,不單純從軍事上考慮問題。從根本上考慮問題,就是要得到人民的支持,而要得到人民的支持,就必須愛護民力,減輕其勞役負擔,並且“不傷其財”,減輕其經濟負擔,讓老百姓好好生活下去,如果不愛護民力,減輕人民負擔,使老百姓生活不下去,大後方不穩,就談不上抗金複仇。由此可見,張栻的建議是很有卓識遠見的。據《來史》記載;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張栻受湖南安撫使劉珙之聘,主管嶽麓書院教事,在此苦心經營三年,使書院聞名於遐邇,從學者達幾千人,初步奠定了湖湘學派之規模。乾道五年(1169年)又由劉珙推薦,除知撫州,未及上任,又改知嚴州(今屬江西),次年招為吏部員外侍郎,並暫時兼任起居郎侍立官,兼待講。在京一年,得孝宗召對達六七次之多,所言“大抵皆修身務學,畏天恤民,抑僥幸,屏讒談。”(同上)在這段時間,他做了幾件很出色的事。第一件是在宋孝宗乾道元年(1170年),虞允文認為敵勢衰弱可圖,建議派遣使者前往金國,以索取徽、欽二帝陵寢為名,要金人歸還洛陽、鞏縣等失地,“士大夫有憂其無備而召兵者,輒斥去之”(同上)。獨張栻不怕打擊排斥,進見孝宗皇帝,陳述了自己不讚同虞允文貿然出兵之理由。當時的孝宗本想支持虞的建議,他問張栻:一卿知敵國事乎,金國饑饉連年,盜賊四起”(同上),張栻答對說:“金人之事臣雖不知,境中之事卻知之矣。”孝宗曰:“何也?”張栻答曰:

臣切見比年諸道多水旱,民貧日盛,而國家兵弱財匾,官吏誕漫,不足倚賴,正使彼實可圖,臣懼我之未足以圖彼也。……今日當下哀痛之詔,明複仇之義,顯絕金人,不與通使,然後修德立政,用賢養民,選將帥,練甲兵……且必治其實而不為虛處,則必勝之形隱然可見”(同上)。

他分析了當時的形勢,認為國內連年天災嚴重,民貧日盛,國家兵弱財匾,並且官吏荒誕很不可靠。自己沒有足夠的力量,因而沒有足以屈服敵人的實力。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修德立政,用兵養民,選將帥,練甲兵,先作好準備,使自身有了足夠的實力,才可戰服敵人,收複失地。孝宗為他的高見所折服,便否定了虞允文不切實際的錯誤意圖。

第二件事是虞允文重用史正誌為發運使,名為均輸,實際是大量掠取州縣財賦,致使遠近騷然,士大夫爭相指責其為害,張栻也向皇帝陳述其害,但孝宗因受了史正誌的蠱惑,認為隻是取之於諸郡縣的財賦,不是取之於民。張栻說:“今日州郡財富大抵無餘,若取之不已,而經用有缺,不過巧為名色取之於民耳!”孝宗矍然曰:“如卿所言,是朕假手於發運使以病吾民也。”事後經過查實,確實如張栻所言,便停止了此項弊政。

第三件事是朝廷準備用宦官張說除簽樞密院事,張栻連夜起草奏疏,極陳其不可,並在第二天早朝中,當麵指責虞允文:“宦官執政,自京輔始,近習執政,自相公始”。(同上)弄得堂堂宰相“慚憤不堪。”接著再上奏勸阻皇帝不可用張說掌握樞密院,終於使孝宗省悟,製止了這次任命。但自此以後便和虞允文結下怨恨。次年就將張栻排出中央政府,除知袁州(今屬江西)。淳熙五年(1178年)改知江陵(今屬湖北)。淳熙七年(118。年)遷右文殿修撰,提舉武夷山衝祐觀。同年八月,年僅48歲的張栻就病逝於住所。

張栻一生不僅力主抗金,反對和議。他居官期間,廉明清正,關心人民。每到任,常“問民疾苦”,調查當地“利病”,認真改革地方的弊政,減輕人民的負擔。公元1171年,湘中大旱,農民大量逃亡。張栻對此種情況十分關心,當時朱熹正在興辦“社倉”(由封建國家的地方政府,組織籌劃,掌握部分必需的生活資料,在青黃不接之際貸給農民。年成不好,則利息減半,遇饑荒年則全免利息,然後用產品償還)。他十分讚同這種作法,認為它能減少農民流徙,還能阻止大地主的高利剝削和土地兼並。張栻提出了“薄賦寬民”的主張。公元1169年除知嚴州,到任即訪民疾苦,首以丁鹽錢捐太重為請,得蠲是歲半輸”(《朱文公文集》卷89)。他在江陵時期多次彈劾了信陽守劉大辯“估勢希賞,廣招流民,奪戶熟田”,他清楚地知道劉大辯有後台支持,冒著丟官的危險,要求朝廷論其罪,表現了他“勇於從義”的無私無畏精神。張栻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清官,對貪官汙吏十分痛恨。在任荊湖北路轉運副使、知江陵期間,竟“一日去貪吏十四人”,此外,他做地方官期間,還取締了一些有害於社會的惡劣習俗。如知靜江府時,剛上任即發布了《諭俗文》說:“訪聞愚民無知,病不服藥,妄聽師巫,惡僧邪說,以致害人致死。”明申要對那些“班惑百姓”的“師巫”、“惡僧”重作施行,《諭俗文》又說:“訪聞鄉落愚民誘5!他人妻室販賣他處”,明申對拐賣人口者要“嚴行懲治”。還規定對婚喪葬禮中存在的“竭產假貸,以侈糜相誇”的有害風俗,要加以“製抑”,嚴申“若有不俊,當治其尤者以正風俗。”(《全集》卷15)張栻做地方官時,也十分重視倡辦教育事業,積極興辦地方學校。其中以靜江府為最,為倡辦學校,他先後為地方州府撰寫了許多《學記》,進行鼓吹。認為興辦學校的主要目的是“明人倫”,“人倫之在天下不可一日廢,廢則國隨之”,故“有國者之於學”,“不可一日而忽。”(《全集》卷9《袁州學記》)不僅如此,他還親身執教,帶頭示範,在主持嶽麓書院期間,為興辦教育,培養人才作出了重大貢獻。因此,他又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

張栻為人“表裏之同然,勇於從義,無毫發滯吝,每進對,必自盟於心,不以人主意悅輒有所隨重”(《宋史本傳》)。他正直無私,每遇君臣問對時,不投人主之所好,不視君主之臉色行事,敢於“犯顏直諫”。據《宋史》記載:

孝宗嚐言:“伏節死義之臣難得”。栻對:“當於犯顏敢諫中求之,若平時不能犯顏敢諫,他日何望其伏節死義?”孝宗又言:“難得辦事之臣”。栻對:‘陛下當求曉事之臣,不當求辦事之臣。若但求辦事之臣,則他日敗陛下之事者,未必非此人也。”

從上麵問對之中,可以看出張栻就是犯顏直諫之人,他公然敢於同皇帝頂嘴,大膽說出自己與那個具有無尚權威的人的不同意見。在多次問對中,孝宗為他的忠義所惑動,還賜手書進行褒獎。甚至在臨終前,還寫了奏疏勸說孝宗“親君子遠小人,信任防一己之偏,好惡公天下之理,以清四海,克團丕圖。”真是做到了“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他的忠義形象受到了世人的傳誦。宋寧宗嘉定年間追賜諡宣,理宗淳祐初再下詔從祀孔廟以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