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樂器史話
在漫長的中國音樂曆史長河中,我們的先人在生活的實踐中經過長期的創造,為我們留下了豐富多樣的、富有民族特色的民族樂器和具有多種形式的民族器樂曲。長期以來,人們用它來寄托情思、表達自己的喜怒哀樂。無論是在古人的祭祀、民間的喜慶節日、或者是在婚喪嫁娶的活動中,它經常和唱歌、舞蹈等多種藝術形式相結合,以表達人們的各種思想和情趣。它伴隨著人民的生活經曆過無數個歲月,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
早在原始社會時期,我們的祖先就開始創造和使用樂器,根據考古的發現和甲骨文當中的記載,當時使用的樂器已經有鼓、土鼓、磐、離磐、鍾、鈴、管、塤等樂器。打擊樂器在當時占著主要地位,吹管樂器基本上是簡單的單音樂器,但是已經看出向多音樂器發展的趨向。
奴隸製社會時期,生產工具和生產能力較原始社會都有了相當大的發展和提高。在戰爭中得來的奴隸,除了強迫他們從事農業生產勞動之外,還迫使他們生產供奴隸主享受的各種物品,其中也包括樂器的製作,由於奴隸製社會技術的進步,不需要所有的人都去從事社會生產,而產品還有所剩餘,所以音樂的演奏,也開始從原始社會的以自娛為主而向專業化轉變。這個時期已經出現了文字,從現在出土的樂器實物和甲骨文當中的記載來看,商朝(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已經出現了很多種樂器,鼓、鈴、磐、編磐、鍾、缶、塤、言、竽等樂器已經普遍開始應用,打擊樂器的構造已比較複雜,吹管樂器已經出現了像笙和竽那樣簧與管相配合而發音的簧管樂器,這無疑在世界音樂發展史上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它也說明了當時的器樂演奏已經發展到了相當的高度。到了周朝,見於文字記載的樂器名稱已達七十多種,彈撥樂器已經出現,其中的琴和瑟在以後流傳了幾千年。由於樂器的品種繁多,古人已經能按照樂器製造材料的不同,以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種進行分類,這就是我國最早的“八音”分類法。
春秋戰國時期,由於社會的結構產生了急劇的變化,打破了宮廷對音樂的壟斷,民間音樂活動得到了空前的大發展。《戰國策》中記載:“臨淄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等、鼓瑟、擊築、彈琴。”從記載中可以看出,器樂在人民的生活中間已經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最近,在湖北省隨縣從曾侯乙墓中出土了一套戰國時期的編鍾,它的製作工藝精良、音域寬廣,可見在民間音樂普遍開展的基礎上,宮廷音樂已經發展到了相當的高度。
秦漢隋唐時期,是我國社會經濟產生巨大變革的時期,中央封建集權製度由形成並不斷得到鞏固和完善,促使了文化藝術的發展。從公元前2世紀開辟了絲綢之路以來,隨著物資的交流,在文化方麵,同時也展開了國家與國家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廣泛的交流。漢代,佛教傳入中國,對我國的音樂發展也曾產生過一定的影響。南北朝時期民族的大融合,也促使了文化方麵的融合,音樂在這個時期相應地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隋唐時期,樂器的品種大大增加,少數民族的樂器逐漸與中原地區使用的樂器互相結合,提高了樂器的質量,豐富了它們的演奏技法,為唐代音樂的高度發展提供了條件。唐代音樂的大發展,受到世界上很多國家的重視,並派人到中國來學習,現在日本正倉院所藏的唐代樂器,就是中日兩國音樂文化交流的曆史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