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學與收入分配經濟學(1 / 2)

生態學與收入分配經濟學

對城市環境來說,幾乎沒有什麼比汙染典型城市景觀的電線杆叢林和臨空而過的電線更不雅觀的方麵了。當我們將“汙染”這一詞語擴展到把視覺汙染包括在內時,臨空而過的電線是包含在這一類別中的首選目標。解決的辦法是將它們埋入地下,並且這一進程正在美國各地的很多城市中進行著。

一般而言,幹線的重新布置費用是以普遍提高價格的形式來支付的;但是在住宅區,並非少見的是,某一地區需要這一改變的居民,形成一個本地改善管區,開發一項計劃,並將它提交給適宜的機構審批。通常公用設施公司支付部分費用,而每一地塊的所有者對剩餘的部分按比例支付其份額(在西雅圖,該比率一直大約是一半對一半)。將電線置於一塊已經開發的住宅區地下代價是昂貴的,每塊地的總金額高達2200美元。因此這一類型的成本分擔已經趨向於將很多地下布線限製在高收入住宅區域,就並不令人驚訝了。然而,鑒於由公用設施公司支付的份額,來自從大家的收費中所收取的一般性收入,當它對較高收入群體帶來收益時,此類項目就反映出一種從窮人流向富人的收入再分配。

有兩種選擇存在,我們可以堅持某一塊地的所有者對在地下布置電線支付所有的費用,在此情況下,就不會有收入再分配,但是,或許也不會有什麼變化。或者,我們可以讓公用設施公司將價格提高到適中以改變整個城市的布線,在此情況下,人人都會為此支付。在西雅圖舉行的最近一次有關此議題的公開聽證會上,當地公用設施公司的負責人說:這樣一個跨度為十年期的計劃,使得收取兩倍的電費成為必要的手段。提高電費價格使得窮人承受更為沉重的負擔,因為他們收入中用於支付電費所占的百分比,往往大於富人們所交電費在其收人中所占的百分比。因此其結果是再次給窮人強加比富人相對更重的負擔。在地下布線的案例在其對收入分配的效果上,是否與其他有關環境問題的解決方案有所不同?

在我們試圖回答這一棘手問題之前,我們重複一個如今所有讀者應當相當了解的事實。每個行為都具有成本。也就是說,每個行為涉及某些機會成本,無論這種成本是否被那些導致該成本的人清楚地表述出來抑或是否被他們所了解。由於我們所處的世界是一資源有限的世界,它也是一個互換的世界。在地下布線的案例中,我們可以用較高的電費(或者是收人中費在其他物品方麵的較小數額)來換取美觀(沒有橫空而過的電線)。美觀並非不花代價地來到我們麵前。當認識到行為的每一可變換過程會涉及特定係列成本時,便是如此提問的時機:“誰來承擔這些成本?”我們已經在一個案例中看到發生了些什麼,現在我們可以討論其他的例子。

很多居民試圖將森林區域保持成為純淨的荒野自然區(又稱公共莽原區,是指為保留自然狀態而禁止在區域內築路或建房等的自然保護區,主要設於美國、加拿大等國境內——譯者注),他們爭辯說我們應當盡可能地保護我們的自然生態(如同與人類所為相對的)。保護荒野自然區涉及成本與收益,成本包括用於其目的的森林區域減少,比如說露營場地和伐木等。誰來承擔這些成本?在前一種情況中,想要露營的人們(但並非是背囊式的旅行露營);在第二種情況中,要購買房屋和其他木製產品的人們。(或者是用該目的木製產品的替代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