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這樣的笑話:
丈夫:我陪我同事去理發。
主持人:誰?
丈夫:我同事。
主持人:哦,你和你的情人去理發。
丈夫:被我老婆看到了。她很生氣,就把窗戶給砸了。
主持人:把誰的窗戶砸了。
丈夫:把我們家的窗戶砸了。
主持人:你老婆真夠蠢的!
在這個笑話裏,我們不妨把老婆砸窗戶看作是情緒的發泄,砸自己家的窗戶並沒有傷害到他人的身體,也沒有傷害到他人的財物,不會惹官司上身,也痛快地釋放了負麵的情緒,基本算是安全的選擇(但我們不鼓勵一遇到問題就砸自己家的窗戶)。
另外,在發泄情緒時,一定要保證私密性。有的妻子會極端憤怒,把丈夫的醜事在他的單位公開,或是帶著一大幫娘家人到婆家那裏理論;還有的妻子、丈夫、情人三人在公共場合大打出手、扭作一團。這似乎是我們在憤怒的情況下本能的做法,但我不得不說這樣做是很愚蠢的。這意味著你給予了他人幹涉你婚姻的權利,意味著別的力量介入了你的婚姻,這種力量不可控製,它將會把你的婚姻推向一個無底深淵。到那時,你的決定、你的願望都無法左右你的婚姻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就在兩個人之間解決吧,不要去牽涉第三人。隻有這樣,對方才可能會因你的通情達理而悔過。有的人會選擇“三方談判”的方式試圖解決問題,仔細想想,這是否意味著“第三者”已經是婚姻的一部分,你已經將一部分權力交給她了呢?(當然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丈夫在婚外已有子女,在這種情況下,你就無法再把這個孩子置於婚外解決了。)
我們說過,兩個人的婚姻兩個人解決,那麼在發泄情緒時,很有可能無法回避丈夫,麵對著丈夫,妻子的情緒可能更加失控,更容易發生過激行為,所以處理家庭問題時,既要注意私密性,也要保證安全性。
另外就是在發泄情緒時不做任何決定,在這個階段,我們隻發泄情緒而不做任何決定,這樣做是為了滿足我們的心理需要,也是為了能更好地處理我們遇到的婚姻問題。這個處理情緒的階段有很明確的目的,它是個準備階段,不要在此逗留,不要深入任何問題,更不要做任何決定。在這個階段不做決定是很有好處的,因為此時是非理性的時刻,如果貿然做出決定,很可能會讓自己遺憾甚至後悔終生。即使是在麵對丈夫時,也不要過分地發泄情緒,言行過激暫且可以容忍,但也不要輕易說出“離婚”二字。這是很多妻子容易犯的錯誤。在日常爭吵和發生過激言行的時候,“離婚”會成為口頭禪,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動不動就“離婚”,或許作為妻子是撒嬌的表現,也或許是為了引起丈夫的關注,但是它會讓丈夫覺得你在威脅他,他的婚姻不安全,還有就是你不夠尊重你們的婚姻。所以我們建議,作為妻子,如果有這樣的習慣,一定要努力改掉。如果妻子在激烈的情緒當中提出“離婚”,往往結局很不好,不僅讓自己沒有辦法回頭,而且一段本可挽回的婚姻隻能遺憾地結束。
在安全、私密、不做決定這三條原則下,你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作為你發泄情緒的有效方式,充分發泄情緒,直到你準備好,不再發泄情緒。那時,用心平氣和的態度來處理婚姻中的問題不失為一種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