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經濟文史
長沙集市的雛形
社會經濟特別是農業的發展,促使了古代湖南社會發生了新的變化。作為湖南地區政治經濟中心的潭州更顯示出新的麵貌。魏晉南北朝時期,長沙的商業經濟已有一定基礎,到唐代,長沙則成為我國南方農副產品的重要集散地和交換中心,沿江一帶形成了一些集市,城內貨肆行鋪林立,初步形成了一座商業城市。768年(唐大曆三年),流寓長沙的大詩人杜甫寫下了“茅齋定王城廓門,藥物楚老漁商市,市北肩輿每聯袂,郭南抱甕亦隱幾”的詩句。說明唐代長沙城已有較為發達的集市,這是有關長沙集市的最可貴記載。
作為商業彙聚區集市的出現,是長沙城市商品經濟發展的明顯標誌。而封建城市經濟的發展必須依托於兩大前提:一是農業、手工業的發展,二是交通的改善。隋唐五代時期,湖南地區人口增加,農業發展,已成為全國重要的糧食供應基地。茶葉生產和技術有了新的發展,貿易頻繁。手工業,以長沙窯為代表的釉下彩瓷器風靡全國乃至世界各地,絲織業、礦冶業均有不同程度的進步。這就為商業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物質的保證。
在交通方麵,當時長沙對外的商道和交通線主要有4條:(l)沿湘江入洞庭,順長江而下達揚州、寧波等地。兩漢以來,中國逐漸開辟了海外交通線,揚州、寧波是當時海外貿易的主要口岸,長沙窯瓷器的外銷多依此通道。(2)通中原的商道,即所謂“零桂之漕”的路線:湘江、洞庭、長江、漢水、荊襄、中原。唐代長沙是湖南酒糧發運的集中地,其他貨物的外運量也很大,長沙港口已有職業性的“漕傭”和“腳役”。運河開通以前,中原地區與湖南、嶺南的聯係,多賴此道。隨著大運河的開通,南來北往則主要走運河到揚州,這條商道地位有所降低。但安史之亂後,運河沿線受阻,“零桂之漕”又活躍起來,到五代時成為馬楚與中原進行茶葉貿易的主要通道。(3)西通巴、蜀之路,多由長江而上,也可通過澧水和沅水的支流酉水,與巴蜀溝通。(4)通嶺南之路。中原通嶺南曆來有二道:一是通過漢水,從江西的江州、贛州,過大庚嶺至廣州;二是經洞庭湖,從巴陵、潭州,通過靈渠、漓水到達兩廣。唐前期多走江西一線,後期由於戰亂以及嶺南形勢變化,如南詔騷擾、西南蠻起義,戰爭頻繁,需要大量運輸軍隊和糧食。因此,唐王朝多次派人浚修年久淤塞的靈渠。869年(鹹通九年),桂州刺史孟威主持修靈渠,“以石為鏵堤,雖四十裏,植木為鬥門至十八重”,於是“渠遂洶湧,雖百斛大舸,一夫可涉”。唐代長沙驛運在漢代的基礎也有擴展,從杜甫“杜陵老翁秋纜船,扶病相識長沙驛”、“他日臨江待,長沙舊驛樓”等詩中可得到映證。交通的開通,促進了湖南和長沙商業的發展。當時的長沙已參與全國漕運大循環之中,商品物質源源不斷外運。史載:“自揚、益、湘南至交、廣、閩中等州,公家運漕,私行商旅,舳艫相繼。”唐中葉著名理財家劉晏擔任鹽鐵轉運使時,南至揚州,寫信給宰相元載說:“楚帆越客,直抵建章、長樂,此安社稷之奇業也。”亦可作為楚地交通發達商貿繁榮的例證。
唐代長沙交通發達還可從當時造船業的興盛得到映證。唐代長沙的造船業無論在生產規模上,還是造船技術上,在前代的基礎上又有了很大的發展,並聞名於全國。649年(貞觀二十三年)發生“三州獠反”事件,朝廷遣茂州都督張士貴等人,發隴右峽中兵2萬人鎮壓。但“蜀人苦造船之役”,便提議“直雇潭州人造船,上許之”,並規定潭州凡造船一艘,抵庸絹2236匹。後顧及潭州“民不能堪”,朝廷便敕令“潭州船庸,皆從官給”。
正是在上述基礎上,湖南的商業經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唐前期,湖南地方官吏采取抑商政策,元和以前“舊法”規定“雖年豐,貿易不許出境”。由於唐政府多次詔令各地開放市場,“有無須通,所在州縣,不得閉糴”,元和末,崔寧任湖南觀察使時,取消舊法,“在圃於民”,使商賈流通,促使了湖南商貿的發展,湘江一線湧現了一些地方性商業城市,如潭州、零陵、衡州等。衡州的團茶,“由瀟湘達於五嶺,雖遠至交趾之人,亦常食之”;連地處偏僻的永州也出現了“浪裏爭迎三蜀貨,日中喧泊九江船”的繁榮景象。長沙的瓷器更是遠銷世界各地。湖南地區閉塞的狀態被打破了,長沙、嶽陽等地成為“湘嶺要衝”、“百越、巴蜀、荊襄之會”。長沙窯瓷器上有關商業、商人的題詩,也能反映出當時長沙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如“人歸千裏去,心畫一盔中,莫虛前途遠,開坑(航)逐便風”,就反映出商人開拓市場、千裏奔走、一往無前的積極心態。另一首詩“小水通大河,山深鳥雀多,主人看客好,曲路亦相過”,則反映商人們四處販運、尋找市場的頑強精神。
長沙集市的出現,是當時商業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日益增多的城市居民生活的需要。隻要有商品的生產和交換,就必然有市場的存在。長沙集市是隨著商品的生產和交換逐漸繁盛而發展起來的,同時又促進了長沙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杜甫《發潭州》詩有“夜醉長沙酒,曉行湘水春”之句;杜牧《送薛仲遊湖南》詩讚美“賈傅鬆醪酒,秋宋美更香”。不少商人“出門結夥伴”,組成商隊,“經營遍天下”。元稹《估客樂》詩有“求珠駕蒼海,采玉上荊衡”的描述,長沙正是荊衡商路上的重要城市之一。總之,集市的形成,是長沙城市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裏程牌。
市坊製度的演變
先秦以來,我國古代城市的基本結構,是一種嚴密封閉的街區模式。居民區——坊,商業區——市,被嚴格分開,用圍牆各自封閉起來,白天開放,黃昏關閉,形成我國城市傳統的市坊製度。
坊是隨著城市的興起而興起的,哪裏有城市,哪裏便會有居民區的存在。因為城市的基本特征就是永久性的人類聚居區。而市也是伴隨著人類對商品經濟的需求而產生的。市,古已有之,先秦時代就把商品交易地稱作“市”。《易·係辭》中有“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記載。作為城市布局中的商品交易場所的市,在《考工記·匠人》中已見端倪:“匠人營國,方九裏,旁三門……前朝後市。”北麵是宮殿與官署建築群,南麵是商業區----市的所在。這大概是我國古代城市市坊製度的雛形和最早記載。但先秦時代的市,大多是原始市場,故有“市朝則滿,夕則虛”的說法。
漢代城市商業較先秦發達,市的數量和規模擴大。漢代都城長安有九市,其中“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東。凡四裏為一市。”到了唐代,市坊製度已發展得十分成熟。詩人白居易曾用詩生動地描述了長安城的概貌:“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宋人宋敏求《長安誌》對東、西二市有這樣的記載:“東市,隋曰都會市,南北居二坊之地,東西南北各六百步,四麵各開一門,各廣百步……街內貨財二百二十行。西市,隋曰利人市,南北盡兩坊之地。”有文章指出,長沙隋唐建城將“新治”包人城內,城區麵積增加3倍左右,共設6門,坊市製已與長安無異。此說大概源自《水經注》所渭“臨湘新治,南北朝宋所徙,本在城外,隋唐時包入城中”的說法:長沙城區的擴大也可從《舊唐書·地理誌》中得到證實,安史之亂之後,北方戰亂不斷,大量人口南遷,經濟重心逐漸南移,“襄、鄧百姓,兩京衣冠,盡投江湘,故荊南井邑,十倍其初”。“荊南井邑”自應包括潭州,“井”即市,“邑”即坊。《水經注》把“故城”和“新治”的位置記述得很清楚,“故城”的城牆應在今樊西巷偏南一點。根據近年考古挖掘,今五一路及附近發現集中的晉代水井,並出土有汲水用的陶瓷器多件,說明這裏曾是“市井”所在,有明顯的市坊相分離的痕跡。至於“新治”,是由“故城”沿湘江向北延伸至今潮宗街一帶而成。據前人記載,隋唐時已在“新治”築了泥土夯成的城牆,當在今湘春路一帶。杜甫詩“茅齋定王城廓門,藥物楚老漁商市”更把“城”和“市”分得清清楚楚。
對市、坊實行嚴格分開的製度,一是出於防禦的目的。作為居民區的坊,又作防。《說文解字》“防,或從土。”段注:“防之俗作坊。”由此可見,將居民區用圍牆圈起來就是出於防禦目的,另外從實行的坊裏鄰保製、按時啟閉坊門製、宵禁製等,也明顯流露防禦性質。二是市場管理的需要,正是由於店鋪的集中才產生了最初的“行”。
但是隨著人口的增加和商品交換需求的擴大,限時交易的封閉型市坊製度已不能適應城市的發展。從唐中期開始,市坊製度已發生鬆弛、裂變。當時,商業不再限製在專門的商業區,許多坊中出現了市場、店鋪、作坊。如長安,出現了“晝夜喧呼,燈火不絕”的“要鬧坊曲”,對宵禁、坊牆發起挑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行”這種以行頭為首的行業組織,逐步打破了“市區”的限製,發生了各種橫向經濟聯係。行會的產生是當時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發展的結果,對嚴密封閉的市坊製度是一次大的衝擊。盡管唐王朝一再命令“勒坊內開門,向街門戶,悉令閉塞”,但中唐以後私自拆毀坊牆、臨街開門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些都預示著市坊製度崩潰的時代即將來臨。
到了宋代,封閉性的市坊製度正式宣告崩潰。北宋都城汴京(今開封),商業區“市”與居民區“坊”已沒有嚴明界限,到北宋中期,開封城的街路變遷,已完成了從坊內店肆——臨街店肆侵街店肆———夾街店肆的演變過程。南宋臨安(今杭州)城的東、西、北三處,各數十裏,“人煙生聚,市井坊陌,數百經行不盡”,是居民區和商業區錯雜的地方。與此同時,夜禁地被完全取消,宵禁的古老傳統已成為曆史。
有關長沙城市的市坊製度的詳細情況,文獻雖缺少記載,但長沙自秦漢以來就已形成為一個工商業較為發達的城市,其城市布局理應與時代的節拍相合,因此有理由認為,長沙城市的發展必應經曆了市坊製度這一發展階段。到了唐朝中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特別是五代馬楚定都長沙,都市化進程加快,市坊製度逐漸被打破。至宋代,則完全崩潰,長沙成為當時發達的工商業城市。我們從宋元時期長沙城區街名稱中尚留有“安業坊”、“永豐坊”、“升平坊”,又從明崇幀《長沙府誌》卷6對長沙城20多條街道和織機巷、金線巷等專門的手工業區,以及灣市等市場的記載,似乎也可尋覓到古代長沙城市坊製度的發展線索,坊街演變的發展過程和唐代長沙集市的繁華風貌。
唐五代時期的“茶馬互市”
湖南是我國古代種茶最早的地區之一。南朝時,“武陵七縣通出茶”,但唐以前,湖南地區的茶葉產量甚少,主要作為藥用。到了唐代,湖南種茶開始興盛。陸羽《茶經》載:“茶陵者,所謂陵穀生茶茗焉。”可見茶陵的得名與種茶有關。中唐以後,由於荊州一帶人口大量南流,又受到長江下遊一帶種茶的影響,湖南茶葉生產有較大的發展,長沙一帶也盛產茶葉,裴休任湖南觀察使時在長沙立《稅茶十二法》就說明當地茶葉生產和貿易發展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湖南茶的用途已從藥用轉向飲用,民間“到處煮飲”,“多開店鋪煎茶賣之,不問道俗,換錢取飲”,以致“風俗貴茶”,這是刺激茶葉生產的重要因素。隨著茶葉產量的提高,適應社會的需要,湖南在當時已出現不少名條,“湖南有‘衡山’,嶽州有‘邕湖之含膏”,唐末詩僧齊己曾寫《邕湖茶》詩讚美邕湖茶的高貴、清香,詩雲:
“邕湖為上貢,何以惠尋常?還是詩心苦,堪消蠟麵香。碾聲通一室,烹色帶殘陽。若有新春者,西來信勿忘。”
唐代湖南茶葉生產這一發展趨勢,到五代時達到鼎盛。茶葉成為南北貿易的重要商品,形成了以長沙為中心的湖南經濟區。馬殷在占據湖南後,采取了聽民摘山、“聽民售茶北客”的寬鬆政策,大力鼓勵農民種茶,讓農民自采自製,賣給北方客商,官府坐收茶稅。馬殷每年向後梁王朝貢茶25萬斤,此外還有大量的茶葉貿易,這說明當時的茶葉產量相當大。
茶葉生產的發展,促進了當時茶葉貿易的發達。唐代已出現“茶馬互市”這種貿易方式,即用茶葉去換回北方的戰馬,以及紡織品等。《稅茶十二法》就鼓勵茶農種茶,茶商販運,政府實行用茶葉與西北少數民族交易換馬的辦法。五代馬楚時,則在全國許多地方設立了商業貨棧——回圖務,承擔起“茶馬互市”的中轉作用。史載:馬殷采納大臣高鬱的建議,在京城(開封)至襄、唐、郢、複等州設置“邸務售茶,利幾十倍”。《十國春秋·楚世家》也記載:908年(梁開平二年),馬殷奏請梁朝在汴、荊、襄、唐、郢、複州,設置“回圖務”,目的在於“運茶河之南北,以易繒紆、戰馬”。由此可見,“邸務”即“回圖務”,它既是茶葉北銷的轉運站,又是茶葉的直接銷售點。茶、繒紆(紡織品之類)交易對象主要是中原地區,茶、馬交易主要對象是北方少數民族。交易方式是易貨、貿易並舉,而以後者為主,即賣出茶葉後,再就地買回繒紆、戰馬。馬楚在茶馬交易上獲利甚豐,“於中原賣茶之利,歲百萬計”。可見製茶業、販茶業的發達是馬楚經濟的重要特點。
茶馬互市,以茶易馬的貿易,推動了湖南特別是潭州、衡州等商業城市的商品流通和商業的發展,使長沙茶得以從“絲綢之路”輸往世界各地。此外,長沙、衡州一帶的茶葉還通過靈渠運往嶺南,直至越南等東南亞地區,即“雖遠至交趾之人,亦常食之”。
潭州的陶瓷發展曆程
陶瓷業是湖南傳統的手工業,經過千餘年的發展,到隋唐五代,已成為當時最為發達的行業。唐代是我國陶瓷史上興旺的時期,湖南長沙窯以其釉下彩瓷器的發明著稱於世,代表著當時全國瓷器生產的最高水平,產品暢銷國內外,潭州因此而成為著名的陶瓷之路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