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設計藝術中“圖案”稱謂之研究(1 / 2)

藝術研究

作者:謝宏圖 黃 偉

在現代設計和教學中圖案的稱謂往往被大家所含混,如不弄清圖案的稱謂將影響到未來設計的發展方向。目前在我國有許多設計者在設計中,對圖案的濫用,導致設計主題被淹沒,設計目標不明確,設計效果不理想。因此,對中國傳統圖案稱謂進行必要的認知與梳理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圖案主要是圖形產生混淆,二者在很多教材上表述都不太清楚。圖案和圖形含混的因素很多,單從某一方麵去判斷二者的稱謂是輕率的,隻有找出圖案和圖形之間的特征、功能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才有助於對圖案和圖形稱謂的正確理解。研究認為從以下兩個方麵去辨別有助區分:第一、概念上進行比較。概念上要求廣義對廣義,狹義對狹義,不能把廣義與狹義交叉相比較。第二、功能上比較。設計藝術中的圖形主要是以傳達信息為主,圖案主要是以審美為主,區分時應看它在設計中主要起什麼作用,這是區分二者的異同之處,也是區分圖案與圖形稱謂的最佳方法。

一、 圖案和圖形概念上比較

(一)圖案概念的由來及其曆史背景

圖案在英漢詞典中叫“design”,有“設計”和“意匠”的意思。“圖案”這個詞在漢語中正式出現大約是在20世紀初,經日本人按漢字定名之後傳入我國。圖案一詞多作名詞,專指器物、建築等造型和紋樣。“圖案”從日本傳到我國在時間上還不足百年,但是圖案絕非是一個新事物,早在原始時代就已誕生了,隻是稱謂上不叫圖案。張道一先生曾對我國廟底溝仰韶文化彩陶上的花紋做過臨摹發現,早在7000多年前人們所用的幾十種圖案的骨法與現代圖案學所闡述的方法非常相似。陳之佛先生早年留學日本的老師——島田佳矣教授,日本著名圖案學家曾說“日本的圖案是從中國學來的,現在又參考了歐美的新方法,才有了日本的圖案學”【1】。這些不無證明圖案在我國早已產生,在這一點上有很多專家都持有相同的觀點。

20世紀初期引進圖案的主要目的是其設計功能,20世紀初全世界的設計學科還處在萌芽狀態,很多國家就把設計劃歸在圖案學下。這一點我可以從圖案的變遷可以得到答案。如果結合社會發展的變化來看我們可以發現,從“圖案”到“工藝美術”再到“藝術設計”之轉變的同時,也恰是中國社會發生巨變的時期;一是社會政治環境的巨變,一是中國大地上千年未有的造城運動在這兩次變革中,因為社會意識和需求的變化,流行了百年之久的“圖案”、“工藝美術”概念,開始讓位於藝術設計【2】。當然,圖案讓位於藝術設計並不意味圖案就消失,而是混淆的功能得到了一次科學的清理,使圖案回到了自己的裝飾主體從而不再兼任多職複雜局麵。

(二)圖形概念及其特征

所謂圖形,英文的圖形一詞是“graphic”,指的是因“圖”而成的形,是人為創造的形象【3】。圖形的產生源於人類認識和改造世界的需要。在設計中的圖形,無論是具象、還是抽象,意在創造一種能夠迅速傳遞信息的形體。圖形早在遠古時代先祖們就利用圖形在生產勞動和社會活動中傳遞信息。由於圖形符號直觀、主動、概括,在交流中比語言、文字要方便的特點,在現代設計中,圖形是構成平麵設計的重要因素,不僅圖形內容為廣大人們所接受,而且表達形式豐富多樣,所具的符號和寓意功能得到了人們的普遍認可。

二、圖案與圖形在設計藝術中的主客體關係分析

(一)審美形式上相同不等於目的相同

從圖形和圖案的概念和特點上看,二者都表現出一定的審美,這是任何藝術形式的基本追求。但是,在表現程序上圖形與圖案還是有很大的區別。圖形設計是先有意義,後有形;圖案是先有形後有圖,它是附屬於其它形體上。設計藝術中的圖形是由“意”和“形”組成,是通過設計以“形”達“意”即將特定的信息和概念視覺化地再現【4】。平麵設計之根本是為信息傳達而設計,人類的傳播和接受行為本身並不是簡單的發送和接收,而是視、知覺在所有層次上的參與及相互交融和相互影響,所有類型的無限交換。視覺傳達必須突破一般視覺所習慣的東西,力求以集約化、符號化的形式表現最豐富的內容,通過高度精練的圖形語言和易於理解的構圖秩序傳達預想的意義【5】。圖案是根據物像做裝飾性的設計或是在已有的形體上添加紋樣,以此來增加審美,圖案上的紋樣設計,是在一個雛形上作藝術化處理,使圖案顯得造型緊湊、美觀。圖案的連續性是不斷延續的,它可以在任何時候停止,不一定是一幅完整的圖,側重於畫麵的層次美感,設計時很注重點線麵的關係,處處注意審美;而設計中的圖形是在有限中求無限,是根據設計目的的需要設計圖形,圖形可以是完整的或是殘缺的主要講究主次分明,視覺焦點集中,畫麵追求簡練,用幽默、詼諧的審美意識來引起受眾的注意,目的在於準確傳達信息。這就造就了圖案設計是根據審美的需要隨意性和圖形設計始終要圍繞信息為主體兼顧視覺審美的不同局麵。這是圖形設計與圖案設計在目的上的區別及表現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