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對邪惡的詮釋。小說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女權主義,它所反映的實際上是有普遍性的社會問題,即邪惡的社會性。實施惡行的不僅是女巫,而是整個女人世界。就女巫幫而言,她們是離婚女人的集合體。開始,這些離了婚的女人隻是因為閑得慌而沒事找事。她們或者從閑聊中取樂,或者搞惡作劇,或者勾引已婚男人。後來,她們開始用巫術殺人。這固然是離婚女人們的惡行。然而,她們脫胎於已婚婦女,是乏味的婚姻生活使她們拋夫舍子。用東維克已婚男人的話說,“婚姻就像把兩個人鎖在櫃子裏讀一本書。一遍一遍地反複讀,直到發瘋。”於是,瘋了的妻子們開始鬧離婚。這就是說,女巫們從妻子時期就變惡了。
除了女巫之外,小說裏既反越戰、又反巫術的Felicia Gabriel也算不上好人。她被認為是個很有層次的道德家,主張恢複“著裝法”、禁止成人雜誌,反對一切有創造性、有激情、有色情等擾亂操行的東西,幻想能夠率領“反惡”大軍與失控的創造領域進行戰鬥。但在女巫的眼裏,她們是些“隻顧事業,不顧他人”,“想把所有人都投進監牢”的惡人。這就是說,無論是離婚的還是在婚的,無論是玩巫術的還是搞政治的,所有的女人都是邪惡的。
然而,實施惡行的不僅是女人,還有男人。小說中的男主角Darryl Van Horne就是個十足的壞男人。他費盡心機拉女巫們下水:鼓勵她們我行我素,引誘她們吸毒、作樂。他將女巫們玩弄於掌股之中,最後卻欺騙了她們。可見,他是比女巫們還要邪惡的惡魔。Margaret Atwood 稱Van Horne “一半是向浮士德換取靈魂的魔鬼,一半是彌爾頓筆下的撒旦。” Sam Tanenhaus 則稱,Van Horne 要麼是撒旦,要麼是撒旦的使者。而三個女巫,不過是魔鬼的崇拜者。小說中其他的男人也是惡人:Clyde Gabriel因亂搞女人而殺死了妻子,Ed Parsley則製造殺人的炸彈。最重要的是,小說的背景是一個男人集體做惡的事實,那就是越南戰爭。正如Schiff所言,女人們在羅得島從事邪惡活動的同時,男人們正在東南亞進行恐怖的戰爭。無論在東南亞還是在東維克,都是暴力橫行。
於是,作惡的女人加上作惡的男人,就是作惡的社會。不言而喻,敵者,利益爭奪者也。然而,利益隻是欲望的目標。歸根結底,人的欲望是一切惡行的原動力。情敵也好,政敵也好,戰爭中的敵方也好,都是利益的爭奪者。而背後作祟的都是欲望。簡言之,情敵之惡源於情欲,政敵之惡源於權欲,戰爭之惡源於對資源的占有欲和對外族的征服欲。
在小說中,除了情欲,作為女權主義象征的女巫們還有權力欲。她們堅信:女人的智慧合在一起可以托起整個世界。因此,她們夢想著推翻幾個世紀以來由男人們建立起來的盤根錯節的思想體係,包括實驗科學、宗教道德和男尊女卑的性別歧視。因此,她們不想作為“一根彎彎的肋骨”而扮演“夫唱婦隨的陪襯角色”,她們要做“繼續創造的主流”。
然而,厄普代克並未給出製止邪惡的良方。對於邪惡現象的存在,他似乎采取了超然的道家“無為”的態度。在故事的結尾,老一代女巫們走了,但新的女巫幫又誕生了。這意味著,邪惡是自然產生的,它會代代相傳,持續不息。
(作者簡介:王彥琴、王翀,保定職業技術學院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