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會計處理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已經國務院頒發,現對有關會計處理辦法規定如下:
一、企業繳納的營業稅,通過"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進行核算.
二、企業按其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金融保險企業、旅遊飲食服務企業、郵電通信企業、民用航空企業、農業企業)、"經營稅金及附加"(房地產開發企業)、"營運稅金及附加"(交通運輸企業)、"運輸稅金及附加"(鐵路運輸企業)、"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施工企業)、"營業成本"(外經企業)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上繳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金融企業接受其他企業委托發放貸款,收到委托貸款利息,貸記"銀行存款"或有關企業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付帳款--應付委托貸款利息"科目;計算代扣的營業稅,借記"應付帳款--應會委托貸款利息"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代繳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財政性存款"等科目.建築安裝業務實行轉包或分包形式的,收總承包人代扣代繳營業稅,總承包人收到承包款項,應根據應會給分包單位或分包人的承包款計算代扣營業稅,借記"應付帳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代繳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銷售不動產,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記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房屋不動產所繳納營業稅的核算,按本規定第二條 進行會計處理).繳納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企業銷售無形資產,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記入其他業務支出等支出等科目.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其他營業支出"(金融保險企業)、"營業成本"(外經企業)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繳納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105 學生應知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