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評價概述

科學的教師評價既能為教育行政人員、學校校長、學生家長提供有關教師素質及其教學質量的可靠信息,也能為教師本人指明不斷改進和努力的方向。

教師評價的必要性與意義

一、什麼是教師評價

所謂教師評價,就是通過對教師素質及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行為表現狀況的測量,評判教師的素質水平和教育教學效果,並為進一步提高教師的素質水平和提高其教育教學效果提供切實可行的建議。

在上述定義中,強調了以下兩點:

1教師評價的對象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教師的個人素質,二是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行為表現。

在實際的教師評價中不能忽視或過分偏向任何一個方麵。教師素質是教師開展有效教育教學的基礎。一位教師的基本素質不是很好,那就不能用很高的標準來要求該教師。而如果該教師在教育教學實踐中有比較突出的行為表現,則可以說明該教師在工作中作出了比較大的努力。但如果一位教師的基本素質很好,也並不能表明他一定會有非常好的教育教學效果。素質隻是行為表現的基礎,而好的行為表現,才是教育教學工作所要求的結果。所以,教師評價,必須既強調教師素質方麵的基礎,又重視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效果。

2教師評價的基礎是測量,在測量的基礎上進行評判,評判的目的是為教師提供改進意見和建議。

測量就是采用科學方法對對象進行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並提供客觀的結果;評判則是以測量提供的客觀結果為依據。評判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在教師與教師之間進行比較,而是要為教師素質及其教育教學水平的提高提供建設性的意見。顯然,教師評價不同於過去大家所經常遇到的教師考核或者教師評比等情況。教師評價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教師的發展,即為教師素質的提高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改進提供建議。獎勵教師或者處罰教師,不是教師評價的根本目的,也不是主要目的。

二、教師評價的重要性

教師評價是一種旨在提高教師素質和促進教師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有效手段,通過它可以判定教師教育教學質量的高低,並引導教師按教育教學規律辦事。具體說來,有效的教師評價,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1實現對教師的資格鑒定

教師評價,可以衡量一個人的素質是否符合教師的標準,也可以衡量一位教師與他所擔任的教育教學任務是否相稱,或者是不是一位合格的教師。教師評價的結果可以運用到教師聘任、教育教學工作安排、教師人員調動與配置等方麵,防止隻看教師學曆高低或者知識水平而忽視實際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的現象產生。教師評價可以產生一個全麵、準確和科學的判斷。

2有效地評判教師的工作業績

教師評價在關注教師素質的同時,也關注教師的實際工作表現。因此,教師評價可以評判教師在工作過程中是否忠實地履行了他應盡的職責,是否完成了規定的教育工作任務,是否達到了應達到的教育教學要求。通過教師評價,可以對每位教師都作出符合個人實際的評判。

3提高教師素質和促進教育教學工作

評價教師工作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發現教師在其基本素養以及實際教育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為教師提供解決這些問題的建議。也就是創造各種條件幫助教師努力解決這些問題,以便改進教學,提高教育教學工作的質量。很明顯,教師評價可以促進教師的不斷發展,從而也促進教育教學工作。這一點,是教師評價的最基本的作用,忽視這一點,教師評價工作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方向。

4為教師隊伍管理提供客觀而科學的材料

教師評價能反映出所有教師工作的實際表現,這在一定程度上能體現教師工作的優劣,全麵而科學地顯示教師之間的差距,從而為分析整個教師隊伍的現狀、樹立先進的典型和鞭策落後的人員提供有力的保證。在學校教師隊伍的建設中,學校領導必須了解每個教師的情況,包括教師的各方麵基本素質,他們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表現以及實際教育教學效果等。隻有這樣,才能製訂出適合本校實際的教師隊伍建設目標和教師發展戰略;在實際的教師管理工作中,才能對教師因人指導、因人要求,才能促進學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發展,最終實現學校教育質量的全麵提高。

影響教師評價的因素

能否客觀地、全麵地、準確地進行教師評價,對於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有很大影響。因此,有必要研究影響教師評價的因素,以減少評價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增強評價的客觀性和可靠性。這裏分析幾個影響教師評價的重要因素。

一、評價人員

評價人員是教師評價的執行者,評價人員能否按照評價原則科學地、客觀地進行教師評價,是影響教師評價的最主要因素。因此,評價人員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評價人員必須按照評價的目的確定恰當的評價內容

由於每位評價人員的價值觀不同,對教師評價的目的就有不同的理解,對評價的內容也就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評價人員認為教師的政治思想品德不應該成為教師評價的內容,隻有教師的教學能力和教學成績才是評價的內容;而有的評價人員則認為教師的政治思想品德反映了教師工作的性質和方向,教師的政治思想品德理應成為評價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這樣,由於對評價目的的理解不同而產生評價的內容不同,這對評價的過程及其結果肯定產生不同的影響。評價人員必須正確而全麵地理解評價的目的,以確定恰當而合理的評價內容。

2教師評價的標準或者指標體係的製訂不能受評價人員的心理因素的影響

在評價標準和指標體係的設計與編製過程中,編製者的心理容易產生一係列的矛盾和衝突,例如,個人經驗與文件要求或他人經驗的矛盾,偏於文件要求與偏於當地的教師實際情況的矛盾,不同意見和反饋信息與編製意圖的矛盾,等等。在這些方麵,編製者的個人經驗、氣質性格、情緒狀態、意誌品質、道德水準都可能對教師評價產生積極或者消極的影響。如意誌薄弱者在本來正確的情況下,也可能受到暗示,輕率地修改正確的文件;反之,則有可能固執己見,排斥異議,一意孤行。為此,評價人員必須保持平常、平靜和平穩的心態著手教師評價標準或者指標體係的製訂,以使評價朝著一種自然、客觀和科學的方向進行。

3評價人員在評價信息與資料的收集和分析過程中,要排除個人主觀意識的影響

評價人員對信息和資料的收集,在不經意之中往往會按照個人的主觀意識進行,從而使收集的資料或數據發生偏差,以致影響到評價的客觀性、可靠性。評價人員在收集有關教師工作的信息資料時,往往還會受到個人印象的影響。例如,評價人員對某一教師的某一方麵有非常清晰、明顯的知覺和印象,這就可能掩蓋他對該教師其他方麵的印象,進而妨礙他對該教師工作的全麵了解。此外,在某個較高“形象”的參照下,其他的教師工作便有黯然失色之感;相反,在某個較低“形象”的參照下,會反襯得其他教師工作熠熠生輝。在這種情況下,評價人員的評分或評語就有高低或褒貶之別。評價人員習慣於把被評價教師納入主觀固有的某種類型、模式之中,或者不管被評價教師的實際情況和他們之間的差異,把被評價教師歸屬於主觀概括化的某種類型之中。所以,評價人員在收集和分析評價資料的過程中,必須有意識地克服主觀因素的影響,堅持評價的客觀性和原則的前後統一性。

4評價人員與被評價教師之間要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現代教育評價的一個基本思想,就是評價人員與被評價人員在評價過程中是合作的關係,雙方都是評價活動的積極參與者。因此,評價人員在評價過程中要重視調動被評價人員的積極性,並與他們保持一種共同參與的平等的夥伴關係。若評價人員和被評價教師之間關係處理不當,一方麵會影響評價的合作關係,阻礙評價順利進行,另一方麵會影響評價的客觀性和可信度。

5評價人員之間也必須保持一種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

在評價人員隊伍中,可能每個人的職責和任務各有側重和分工,但每位評價人員在評價組的地位是一樣的,尤其是在對評價目的的理解、評價資料的分析以及評價結果的判斷上,每位評價人員都有平等的發言權。在評價過程中,不能按照評價人員的職務或職稱來排列各評價人員意見的重要性。在評價過程中,評價人員之間的關係不能左右評價的結果,評價人員之間應團結一致,不能因內部的感情因素影響評價的客觀性和準確性。評價人員應在廣泛討論和共同協商的基礎上,達成評價的一致性意見,包括評價的設計、實施和結果。

二、被評價教師

被評價教師在評價過程中所產生的心理及其行為,會影響評價中的人際關係和評價活動本身,從而會影響教師評價的客觀性、可靠性。對此,我們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預防對評價工作產生敷衍了事的態度和做法

由於被評價教師對評價活動認識不足,或者評價者沒有將評價的意義予以充分說明,在教師評價中常常會發生被評價教師敷衍了事的現象。一方麵,如果被評價教師對評價人員所提的要求推三諉四,不與評價人員積極合作,會嚴重影響評價工作,如評價人員無法收集到全麵而客觀的評價資料,難以產生可靠的評價結果和評價結論;另一方麵,如果被評價教師對評價人員采取曲意逢迎、奉承討好的做法,表麵上是積極主動,有求必應,好像是配合評價工作,使之順利進行,實際上卻同樣是妨礙了評價工作的正常開展。阿諛奉承不僅使評價人員心理麻醉,失去防衛,原則理解,標準崩潰,而且使評價人員受到情緒感染,發生移情,被誘導進入正麵肯定的心理狀態,從而導致偏向性的肯定。所以,在評價過程中,要求被評價教師要有正確的態度。

2努力在評價過程中保持與往常相同的心態和行為表現

在教師評價中,許多被評價教師常將評價的結果和結論看得過重,並將它們與自己的職位晉升或工作變動聯係在一起,而沒有將評價理解成自己專業發展的一個參考,因而在評價過程中往往會產生緊張、害怕和受威脅的心理,並可能導致某些行為失調,這樣就影響了教師評價工作的開展。例如,在評價教師的授課能力時,有的教師表現出心跳加快、驚慌失措、思路不清等情況,而使其原有的教學能力在課堂中得不到真實的表現。

所以,教師評價必須力求在一種自然的狀態下進行,尤其是被評價教師要用一種自然的心態和表現接受評價,這樣才能使評價取得最科學的結果和結論。

三、評價方法

最理想的教師評價方法是既能深刻地把握住教師工作的實際情況,又能據此作出客觀的評價。但由於種種原因,評價要求達到絕對的準確和客觀是不可能的。下麵分析幾組評價方法對評價的利弊和影響。

1自我評價法和他人評價法

被評價教師依據評價標準對自身所作的評定和價值判斷稱為自我評價。組織有效的自我評價,對於提高被評價教師的自我認識和自我評價能力,促進其健康發展有著積極的影響和作用。第一,有利於被評價教師的角色內化。在進行自我評價的實踐中,可以加深教師對客觀標準的認識和理解,並按標準要求自己的工作。第二,有利於激勵被評價教師的內在動因。自我評價通過自我教育機製,在個體或集體的動態發展中不斷激發自我內在動因,這種自我激勵的產生,在於自我評價得出的差距和由這種差距所產生的思變力量,由此促使他們不斷前進。第三,在自我評價的過程中,由於對自身行為的自我檢查與評定,形成了自我反饋的環節,從而不斷地調節自身行為和心理狀態,對違反預定目標或標準的自我內在動機進行有效的抑製,符合目標要求的內驅力則得到一定的強化。因此,積極有效的自我評價有助於提高教師評價的質量,使評價結果客觀全麵、公正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