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疑惑的嚐試著叫了幾聲“晴兒”,隻是一直無人答應,透過衛生間半透明玻璃做成的牆壁也看不見衛生間裏有人,房間就這麼點大,人去哪兒了?
朝歌起身準備找一下晴兒,穿鞋的時候發現床頭的櫃子上的杯子下麵壓著一張紙條,紙條上麵寫著:
“我走了,去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謝謝你,給我留下的完美回憶,祝你幸福!”
署名晴兒。
看完紙條以後,朝歌並沒有生氣也沒有發狂似的準備去找晴兒問個清楚,因為他知道晴兒是那種說得出就做得到的女人,她說要走,那她一定就走了,朝歌將紙條緊緊的攥在手中,難言失落,喃喃的道:“無論你去了哪裏,我一定會找到你。”
盡管會很難,可我一定會找到你!
簡單的洗漱過後,朝歌穿起衣服,腳步輕浮的離開了賓館,隻是他不曾發現在賓館的角落裏一個戴著墨鏡和口罩的女人默默的注視著他離開賓館後才消失在賓館裏。
出了賓館以後,朝歌打車來到一家手機店,買了一部很便宜的手機,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一張紙條,撥通了號碼。
號碼是昨天臨走的時候雀子留給朝歌的,怕的就是朝歌不方便回去,畢竟打車會暴露賭場的位置。
電話接通後,裏麵傳來了還沒有睡醒的雀子的聲音:“喂,誰啊?”
“是我,朝歌,我現在在城內大街,你來接我一趟。”朝歌說道。
一聽是朝歌的聲音,雀子來精神了,從床上做起來連忙問道:“咋樣,昨天晚上還可以吧。”
聽見雀子提起這事,朝歌的臉上神情失落異常,淡淡的說道:“你先過來吧,待會再告訴你。”
“哈哈,留著懸念,我喜歡,你找個地方坐下來等我,我二十分鍾就到。”雀子說完掛斷了電話。
朝歌順著街道緩緩的走著,他真的想不明白晴兒為什麼要走,即便是想躲開他,方法也有無數種,完全沒有必要離開這座城市,朝歌心裏的苦悶可想而知,又走了一會,朝歌抬頭的時候看見前麵有一家超市,朝歌在超市裏買了瓶小瓶裝的二鍋頭和一包香煙。
從超市出來後,朝歌坐在路邊,把酒打開,把煙拆開,不熟練的將煙叼在了嘴上,猛吸一口,“咳咳,咳咳”,第一次抽煙就吸的這麼猛,不被嗆著才奇怪呢,朝歌把眼角被嗆出來的眼淚擦幹淨,拿起二鍋頭仰頭就灌了下去......
突然,有個人伸手把朝歌手中的酒給奪了過去,朝歌反手就是一記小擒拿。
“疼疼,鬆手,快鬆手。”
聽出來是雀子的聲音,朝歌這才鬆手,站起來以後看著雀子,埋怨道:“你這不聲不響的上我手裏搶東西是幹嘛呢?”
“操,我這還不是看你在喝悶酒,擔心你。”雀子一邊揉著手腕一邊生氣的說道。
朝歌有些抱歉道:“我也不知道是你啊。”
“行了,行了,先上車吧。”雀子倒也不是小氣的人,朝歌聞言也沒在說什麼,跟在雀子的後麵上了車。
上車以後,雀子並沒有馬上發動車子,他從朝歌的手裏把煙奪過來,自己點著了一根,吞雲吐霧說道:“怎麼了這是?一個人在路邊喝悶酒?昨天晚上不順利?”
麵對雀子連珠炮似的問句,朝歌苦笑著搖了搖頭道:“不是不順利,相反倒是很順利,隻是今天醒過來的時候,晴兒人不見了,隻留下一張紙條。”
“紙條?”雀子說道:“拿來給我看看?”
看完紙條以後的雀子哈哈大笑道:“這不是很好嗎?難道你對她動情了?”
“動情倒是說不上,隻是一聲不響的離開了,總讓我心裏覺得堵得慌。”朝歌說道。
雀子發動車子,一邊開車一邊說道:“行了,你也別煩這事了,我一會幫你跟我家親愛的問問看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