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問題中的問題
穿製服的姑娘對a男、b男的問題采取了回避的態度,對房地產證的回答則是:我們早向房管局申請了,可是,全市待辦的房產證那麼多,房管局受理不過來。
c女給她氣笑了:我發現你們睜眼說瞎話的能力相當厲害哦。申請辦證要排隊沒有錯,但是,如果開發商真的有去辦,我們一定會先受理,先把材料留下,沒理由叫你們回去。可是,我們根本就沒有你們申辦的任何痕跡。
有人要求開發商派一個有話事權的人出來。
穿著製報的姑娘說:“我們經理在開會。”
“這不是忽悠人嗎?今天我們業主到這裏來有什麼意義?”
“你明知忽悠人,還來問我?”
……吵了半天,龐豹聽出有些是問題,有的純屬鬥嘴。鄒孝先告訴過他,本市以前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春日豪庭,本市最大的一個住宅小區,開發商由於資金鏈斷了,跑路了,業主的房產證一直沒有辦下來;政府幹預後,換了老板,接著開發,後開發的可以辦到房產證,先開發的呢,依然如舊。三頭五天的,數百位業主就會舉著牌子高喊:“還我房產證!”春日豪庭住宅樓的外牆顯眼處,或塗上或掛上“還房產證”的字樣,市民從旁經過,看看那些字樣,就知道看上去很美的春日豪庭,其實住在其中的業主心裏很煎熬的。
問題中的問題是,春日豪庭當年報建手續完備,房管局、銀行的程序都走完了,業主可以按揭,也就是說,從政策層麵上說,業主是沒有任何責任的。然而這群無辜的業主,花掉多年的積蓄,換來的房子卻是沒有房產證的;也就是說,從理論上講,花錢買了個“空”,有點像當年關於環保局的民謠:“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管來管去管個屁。”
這是為什麼呢?龐豹知道想下去就觸及到根本了。
據說當年春日豪庭項目報上市政府主管住建的副市長桌頭時,該副市長說:“我們市是落後市,市民沒必要住這麼好的房子。”然後,提筆在圖紙的空位上畫上歪歪扭扭的長方形,說:“完全可以在這裏再建幾幢樓房嘛!”
春日豪庭由圖紙變成樓房後,別墅區裏最好的幾座都給了市領導,外傳,主管住建的副市長就擁有五套。
春日豪庭出事後,業主們才知道,買樓和炒股一樣,是有風險的。
鄒孝先當年也上了當,買了春日豪庭的房子,裝修的時候,發現牆上有裂痕,便和開發商交涉,開發商說:“我知道你是報社的,有種你曝光好了!”
鄒孝先的對門住著一位法官,他也碰到了近似的問題,裝修時發現樓板漏水,開發商這樣回答他:“我知道你是法院的,有種你去告我們去吧!
……
龐豹借過李科的購房合同翻了一下,購房合同原本是格式,然而在最後一頁卻貼上富貴豪庭單方麵草擬的《補充協議》,整整一張八開的a4紙,共規寫了八條。
龐豹問穿製服的姑娘:“購房合同不是統一格式的嗎?你們為什麼又出台了補充協議?”
穿製服的姑娘臉一紅,剛想回答,眾業主七嘴八舌地炮轟,有罵開發商無良、下流的,有罵開發商霸王條款的,有罵開發商不懂法的……
一個胖女人指著自己的手機說:“你們看看,辦房產證竟然需要提供計生服務證。這種捆綁式的做法國家不是早就反對了嗎?”
一個瘦女人附和:“是呀是呀,開發商比單位還要管得寬啊。我們在單位每個季度要提供婦檢證明。開發商是不是要充當政府的職能部門啊?”
場麵漸次陷入混亂,李科拍拍桌子說:“穿製服的姑娘,我告訴你,你們這種做法,對你們下一步的售樓是沒有好處的。你們現在才賣出去兩成吧?業主是上帝,業主的不滿散發出去,對你們沒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