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藥品、器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
獸醫藥品、器械是防治畜禽疫病的重要工具。舊中國獸醫藥品器械生產數量少、質量差,生物製品生產缺少統一的質量標準,又無監察製度。新中國成立以後,獸醫藥械生產的品種增加,質量逐步提高。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實行了歸口管理。獸藥藥政、藥檢機構和規章製度日漸健全,對藥廠進行了整頓,技術培訓工作加強,技術設備得到充實,中國獸醫藥械的生產、供應和質量管理工作,走上新的軌道。
一、獸醫生物製品的生產
人民政府規定獸醫生物製品,不是普通的商品生產,而是為防疫工作服務的。產品全部由國家購買,製造單位按企業經營原則,實行經濟核算,但不強調上繳利潤,加強研究工作,力求提高質量。在學習蘇聯獸醫生物藥品製造、檢驗方法的基礎上,並結合中國具體情況,製訂了中國《獸醫生物藥品製造與檢驗規程》,由農業部頒發各廠執行。農業部獸醫生物藥品監察所在各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設立監察室,執行監察製度,從而保證和提高了生物製品的質量。一九五四年底,全國大行政區一級政府撤銷,各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交由所在地的農業(畜牧)廳領導,農業部負責統一產品規格,布置生產任務以及緊急疫情需要生物藥品的調撥。各省、自治區則負責生物藥品製造廠的行政領導,包括基建、財務、工資等計劃的審批,檢查生產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教育等。由於這種體製不便管理,一九五五年將各廠改為農業部和所在地的省、自治區農業(畜牧)廳雙重領導,各廠基建投資及流動資金由農業部審核撥付,生產監督及日常行政事宜仍由當地省廳負責領導,駐廠監察室也改由農業部獸醫生物藥品監察所與當地省農業(畜牧)廳雙重領導,中監所負責領導技術工作,檢查駐廠監察室貫徹執行《規程》和監察製度情況,協助解決判定產品檢驗結果上的疑難問題,並對生物製品能否出廠有最後決定權。
一九五三年全國獸醫生物製品總產量1.2億毫升,為一九五○年產量0.37億毫升的324%,除供應國內防疫需要外,還支援了越南、朝鮮等國,產品質量也有提高,例如,成都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一九五一年產品分裝後汙染率為17.9%,一九五四年下降到6.65%;豬丹毒半固體蟻醛苗,廢品率原為17%,一九五三年底降低到7.7%;豬瘟結晶紫苗以及各種血清廢品率均降低到計劃指標以下。蘭州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抗牛瘟血清在夏季製造仍然保持百分之百不受汙染。南京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生產的抗豬瘟血清效力,用作預防每公斤活重注射0.3毫升,用作治療注射1毫升即可。各廠對血清的分離率也有提高,在試驗研究和改進技術上也取得很大成就。豬丹毒半固體蟻醛苗、炭疽沉降素血清、羊猝疽和羊快疫疫苗等新製品得到推廣應用。綿羊適應山羊兔化牛瘟毒在青海、西康昌都使用證實對犛牛安全有效。豬瘟免疫豬采血的操作技術也有了改進,采血次數由原來八、九次增加到數十次。血清量增加,成本降低,一九五○年血清成本每毫升700元(舊人民幣),一九五四年降到300元(舊人民幣)。
一九五五年八月,農業部畜牧獸醫總局和農業部獸醫生物藥品監察所召開各廠廠長及駐廠監察室主任會議,會議對於執行《獸醫生物藥品製造與檢驗規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與有關試驗研究結果,進行了充分討論,作出了適當的修改與補充。會議還確定了獸醫生物製品廠的方針、任務。實行有計劃的均衡生產,重點分工,由農業部統一布置各廠生產計劃,統一製品規格,統一調撥。農業部酌留儲備量,便於在發生緊急疫情時進行統一調撥。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獸醫生物藥品製造的監察製度,保證生物藥品質量,防止散播病菌、病毒,農業部於一九五六年四月頒發《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駐廠監察室組織辦法及辦事細則》,對駐廠監察室的任務及其對生物藥品廠製成品的檢驗程序及注意事項都做了具體規定,同時還頒發了《獸醫生物藥品新製品試製辦法》。這對及時應用科學研究成果,增加藥品種類,改進生產技術,提高生藥質量,防止使用不成熟的新製品,避免事故與損失,起了重要作用。
一九五七年,農業部進一步改善了蘭州、廣西、江西、南京、開封、成都、哈爾濱7個廠的技術裝備,並派獸醫專家赴蘇聯和民主德國考察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學習先進經驗;還先後頒發了鼻疽、牛結核、家畜布氏杆菌病的檢驗、診斷技術操作方法及其製定標準(草案)。
在一九五八年“大躍進”期間,全國又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興建了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有些地、市獸醫機構也建立了獸醫生藥製造機構,職工人數由一九五七年2158人猛增到4000多人。這一年,7個老廠和農業部獸醫生物藥品監察所舉辦訓練班培訓了獸醫生藥製造和檢驗人員704人。各地還培訓了製造豬瘟兔化弱毒疫苗、牛肺疫兔化弱毒疫苗、雞新城疫苗以及土黴素、金黴素等技術人員1萬餘人。為了提高產品質量,方便運輸,節約費用,農業部委托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舉辦獸醫疫苗凍幹技術講習班,並請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陳疇工程師講課,指導安裝冷凍幹燥機。通過講習,為獸醫生物藥品廠凍幹苗的製造打下了基礎。據7個老廠統計,一九五八年各種疫苗、血清、診斷液的生產量達到14.04億毫升,比計劃超額完成了17.31%,總產值3854萬元,比一九五七年增長一倍。生藥的生產成本比一九五七年降低26.6%,全年共上繳利潤448萬元。但是,生物藥品的生產、供應和管理上出現了混亂狀況,有的新廠產品質量差,汙染率高,造成了經濟損失。有的老廠轉移了方向,利用技術設備生產與獸醫無關的產品(如細菌肥料、化工原料等等)。為此,農業部於一九五九年五月,將原頒發的《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駐廠監察室組織辦法及辦事細則》和《獸醫生物藥品新製品試製辦法》根據新的情況進行了修改。一九六一年十月,農業部發出《關於改進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工作意見》,指出生物藥品是技術性較強、需要原材料較多、生產周期較長、有效期較短的產品,為避免積壓浪費,要求各地必須做好計劃生產、計劃供應;生藥廠要以生產獸藥為主,不斷研究提高藥效,降低成本,增加品種,為畜牧業生產服務;獸疫防治用藥的需要應當與全國畜、禽發展計劃相協調,嚴禁盲目建廠,盲目生產,以免造成積壓浪費;要很好地貫徹生物藥品監察製度,認真解決產品質量不穩定,生產工藝過程粗糙,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等問題。國民經濟調整的三年中,農業部對獸醫生物藥品生產的體製、分工和管理等問題,進行了通盤規劃,確定將危害性大的或人、畜共患的傳染病,如炭疽、鼻疽、結核、布氏杆菌病等生物藥品統由幾個老廠分工製造供應;一般的生物藥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具體情況指定省內一個主要廠專門生產供應。一九六二年九月,經國家經濟委員會批準,將南京、蘭州、鄭州、成都、哈爾濱5個獸醫生物藥品製造廠改為農業部直屬領導,作為全國獸醫生藥製造廠中的骨幹廠,其產品列入國家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