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大事記
一九四九年
一月底 遵照中共中央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出的《關於新區出版事業的政策指示》的規定,東北書店(旋即改名東北新華書店)、華北新華書店開始在北平先後接管國民黨官辦的正中書局、獨立出版社、中國文化服務社及其所屬印刷廠。
二月二十三日 受中共中央宣傳部委托,華北局成立華北出版委員會,由黃洛峰任主任委員,負責籌劃出版事業統一集中的工作。
四月 中共中央決定重新審定出版“幹部必讀”12種書,至一九五○年九月出齊。
五月 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成立,由葉聖陶和周建人、胡繩分任正副主任委員。
五月四日 《文藝報》(周刊)第1期出版。
九月二十九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其中第四十九條中規定:“發展人民出版事業,並注重出版有益於人民的通俗書報。”
九月 《學習》雜誌在北平創刊。
十月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組建管理全國出版事業的出版總署。該署於十一月一日成立,由胡愈之和葉聖陶、周建人分任正副署長。
十月三至十九日 全國新華書店第一屆出版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作出了有關統一全國新華書店的各項決議。毛澤東為會議題詞:“認真作好出版工作”。
十一月十五日 《新華月報》創刊,毛澤東為創刊號題詞:“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護公共財物為全體國民的公德”。
十一月二十五日 《人民文學》創刊,毛澤東為創刊號題詞:“希望有更多的好作品出世”。
十二月五日 中共中央決定撤銷中宣部出版委員會,將工作移交出版總署。
十二月二十一日 政務院批準由財政部、輕工業部、新聞總署、出版總署、財政經濟委員會計劃局等8個單位組織文化用紙管理委員會,統籌全國新聞、出版用紙。
十二月 統一經營書刊進出口貿易和進口書刊國內發行業務的中國國際書店在北京成立。
一九五○年
一月 出版總署通知全國各出版單位,要求送交書刊樣本,以供保存和調查統計之用。
一月 《人民中國》(半月刊)英文版創刊。一九五八年三月,改刊為《北京周報》英文版。截至一九八九年,該刊已用5種外文出版。
三月二十五日 出版總署作出《關於統一全國新華書店的決定》,將過去各地分散經營的新華書店統一為全國性的國營出版企業,在北京設新華書店總管理處(四月一日成立),在各大行政區設新華書店總分店,各省市設分店。
三月 出版總署作出關於稿費製度的決定。各出版社據此擬訂了各自的稿酬辦法。
四月 《兒童時代》雜誌創刊。
五月 中國科學院編輯出版的《中國科學》、《科學通報》創刊。
六月二十日 出版總署召開京津發行工作會議,七月十日召開京津出版工作會議,八月二十九日召開第二屆全國新華書店工作會議,為即將舉行的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作準備。全國新華書店工作會議通過了《關於國營書刊出版印刷發行企業分工專業化與調整公私關係的決定》。十月二十八日,出版總署發布了這個《決定》。
七月二十日 新聞總署、出版總署聯合將《關於大行政區及各省市新聞出版行政機關的任務與組織的規定》(草案),報送政務院和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審批,旋即得到批準。
七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轉發《中央宣傳部關於出版工作的通知》。
同月 《人民畫報》在北京創刊。其外文版名為《中國畫報》,至一九八九年已出版15種外文版。
九月十五至二十五日 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在北京舉行,朱德蒞會講話,胡愈之作《論人民出版事業及其發展方向》的報告。會議通過“關於發展人民出版事業的基本方針”、“關於改進和發展出版工作”、“關於改進和發展書刊發行工作”、“關於改進期刊工作”、“關於改進書刊印刷業”等5項決議。
十月二十八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發布第一屆全國出版會議五項決議的通知》。政務院發布《關於改進和發展全國出版事業的指示》。
十一月 經出版總署批準,新華書店總管理處發出《書稿報酬暫行辦法》(草案)。
十二月九日 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開明書店、三聯書店和聯營書店的發行部門聯合組成公私合營的中國圖書發行公司。後來公司私股先後退出,該公司於一九五四年一月並入新華書店。
截至本年底全國共有出版社211家,其中中央級6家,地方21家,私營184家。
一九五一年
一月十二日 出版總署發出《為出版翻譯書籍應刊載原本版權說明的通知》。
一月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新華書店總管理處改組及成立人民出版社、新華印刷廠總管理處、新華書店總店等三企業單位的通報》,謂將原新華書店總管理處的出版部與該署編審局的一部分組成人民出版社,將廠務部、發行部等分別改組成新華印刷廠總管理處和新華書店總店,三單位已於一九五○年十二月先後成立。
二月 《解放軍畫報》雜誌創刊。
三月二十一日 新聞總署和出版總署聯合發出《關於全國報紙期刊均應建立書報評論工作的指示》。《人民日報》於二十三日發表社論:《書報評論是領導出版工作和報紙工作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三月二十六至四月三日 人民教育出版社、新華書店總店在北京聯合舉行第一次全國教科書出版工作會議和課本發行會議。
三月 人民文學出版社在北京成立。
四月十七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認真做好〈毛澤東選集〉的出版印刷發行工作的指示》。並決定成立《毛澤東選集》出版、印刷、發行工作委員會。
五月二十日 《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應當重視電影〈武訓傳〉的討論》後,出版界也開展批判電影《武訓傳》和關於武訓的三部書:《武訓傳》、《武訓畫傳》、《千古奇丐》。一九八五年九月,胡喬木在談到這次批判時指出:“這個批判不但不能認為完全正確,甚至也不能說它基本正確。”
五月 中共中央宣傳部召開第一次全國宣傳工作會議,會上討論了通俗讀物的出版工作。
五月 中共中央批轉了中央宣傳部《關於全國出版事業發展情況給中央的報告》。
六月 《解放軍文藝》雜誌創刊。
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 第一屆全國出版行政會議在北京舉行。胡喬木作《出版工作應為宣傳馬克思主義而鬥爭》的講話。
十月十二日 《毛澤東選集》第一卷出版發行。第二卷於一九五二年三月出版,第三卷於一九五三年四月出版,第四卷於一九六○年十月一日出版。
十月十八日 文化部與出版總署聯合發出《關於加強年畫工作的指示》。
十月 《中國文學》雜誌(英文版)創刊。
十一月五至十二日 第一屆全國翻譯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
十一月二十六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查禁書刊的規定》,規定禁售書刊須經該署批準。
十二月二十一日 政務院發布《關於建立全國報紙書刊發行網的決定》。
截至本年底全國共有出版社385家,其中中央級13家,地方51家,私營321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並入人民出版社。
一九五二年
一月 宋慶齡主持的中國福利會出版的《中國建設》英文版創刊。一九九○年一月改名為《今日中國》,用6種外文和中文繁體字出版。
三月十七日 作家丁玲的小說《太陽照在桑乾河上》,周立波的小說《暴風驟雨》,賀敬之、丁毅執筆的歌劇《白毛女》,獲蘇聯一九五一年斯大林文學獎。這是新中國出版的著作首次在國外獲獎。
四月二十二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陳克寒為出版總署副署長。
五月三十一日 新華印刷廠總管理處撤銷,所屬在北京的各業務廠合並,於六月一日改名為北京新華印刷廠。
七月一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查禁書刊問題的指示》,指出對一本書的存廢必須極端鄭重,決不能任意采用查禁手段,不能以查禁代替批評,一般隻查禁直接反對《共同綱領》而對國家和人民有重大危害的書刊。
八月七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任命薩空了為出版總署副署長。
八月十六日 政務院頒布《管理書刊出版業印刷業發行業暫行條例》和《期刊登記暫行辦法》。二十五日,出版總署發出關於執行該《條例》和《辦法》的指示。
九月九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舉辦出版業、印刷業、發行業和期刊的核準營業和登記工作的補充指示》。九月二十五日,又發出《關於核準營業和登記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十月二十五至三十一日 出版總署召開第二屆全國出版行政會議,胡愈之作了《為進一步地實現出版工作的計劃化而奮鬥》的講話。
十月 出版總署作出《關於國營出版社編輯機構及工作製度的規定》。
十一月一日 專營古舊書業務的中國書店在北京成立。
十二月八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編寫、出版、推薦宣傳婚姻法書籍的指示》。
十二月三十日 出版總署和郵電部發布《關於改進出版物發行工作的聯合決定》、《關於改進發行工作具體辦法的聯合決定》,確定從一九五三年起,定期出版物(報、刊)由郵局總發行。
截至本年底全國共有出版社426家,其中中央級16家,地方54家,私營356家。
一九五三年
三月二十八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圖書、雜誌版本記錄的規定》,五月一日起實施。一九五四年四月一日,該署將以前的規定修訂成《關於圖書版本記錄的規定》,於四月十九日頒發實施。
五月二十五日 國際書店與英國勞倫斯出版公司簽訂協議書,委托該公司在英國出版《毛澤東選集》英文版。
五月三十一日 出版總署印刷管理局召開全國各大行政區新華印刷廠廠長會議。陳克寒作了《貫徹整頓鞏固的方針,為提高企業管理而奮鬥》的講話。
七月一日 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主辦、茅盾主編的《譯文》雜誌在北京創刊。
九月 由本年一月成立的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翻譯的《斯大林全集》開始由人民出版社分卷出版。全集13卷,於一九五六年四月出齊。
十月十五日 出版總署在上海創辦上海印刷學校,以培養印刷技術人才。
十一月十二日 出版總署頒發《關於糾正任意翻印圖書現象的規定》。
十二月三十一日 出版總署函告時代出版社,該社已由蘇聯塔斯社移交中國政府,出版總署委托中蘇友好協會領導該社工作。一九五七年,該社並入商務印書館。
截至本年底全國共有出版社352家,其中中央級21家,地方41家,私營290家。
一九五四年
一月八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加強紙張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月十九日 出版總署發出《應該重印一些有價值有內容的近代學術著譯、文化知識讀物的通知》。
四月二十一日 出版總署向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送審《保障出版物著作權暫行規定》(草案)。
五月二十日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出版物應注意保密的通知》。
六月二十八日 出版總署向各地出版行政機關發出《限製私商非法出版圖書的通報》。
七月三日 教育部、出版總署發布《關於出版中學、小學、師範、幼兒園課本、教材、教育參考書和工農兵婦女課本、教材的規定》。
七月二十二日 出版總署就《改造木刻書業問題》複告西南新聞出版局、四川省新聞出版處,並抄送各地新聞出版行政機關等。八月六日,該署又發出《改造木刻書業的補充通知》。
七月 中共中央宣傳部發出《關於加強報紙雜誌上的圖書評論的指示》。
八月十四日 中宣部批轉出版總署《關於改造私營圖書發行業的報告》。
八月十五日 中宣部批轉出版總署《關於整頓和改造私營出版業的報告》。
九月十日 出版總署發出《對於私營圖書發行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方針、步驟、辦法和一九五四年工作要點》的指示。
出版總署發出《關於統一和加強國營、地方國營、公私合營報社、雜誌社、出版社企業管理的通報》。
十一月三十日 出版總署正式結束,原有工作移交給文化部。十二月一日,文化部設置出版事業管理局。
十一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文化部發布《中央級出版社一般書籍、課本定價標準表》、《中央級出版社封麵、插頁定價標準表》,規定自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起實行。
截至本年底全國共有出版社167家,其中中央級30家,地方40家,私營97家。
一九五五年
一月二十六日 中共中央批轉中央宣傳部《關於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後來演變為全國規模的“肅清胡風反革命集團”運動,從而造成一樁錯案,出版界一些人受到株連。一九八○年,中共中央在政治上為胡風平反,承擔了造成“胡風反革命集團”錯案的責任。一九八八年六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又下發了為胡風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
二月 中國出版代表團訪問蘇聯。
《民族畫報》雜誌創刊。
五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處理反動的、淫穢的、荒誕的書刊圖畫問題和關於加強對私營文化事業和企業的管理和改造的指示》。
七月四日 文化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出《關於各省、市報紙、雜誌試用第一、二批簡化漢字及銅模的供應問題的通知》;十二月七日,聯合公布第一批漢字簡化字260個,規定自一九五六年一月一日起試用。
七月二十二日 國務院發出《關於處理反動的、淫穢的、荒誕的書刊圖畫的指示》。
九月十五日 文化部出版局發出《填報一九五六年度選題計劃和出書計劃的通知》,並附發《中央一級出版社編製選題計劃出書計劃暫行辦法》(草案)。十月十四日,又發出《翻譯選題計劃報送辦法補充說明》。
十月六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我國處理國際著作權問題的通知》。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九日,該部又發出《對於支付外國作家稿酬問題的補充規定》。
十一月八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關於處理違法的圖書雜誌的決定》。
十二月六日 文化部出版事業管理局召集北京、上海、天津三市文化行政機關彙報私營出版業社會主義改造工作情況。
十二月十二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書籍、雜誌使用字體的原則規定》,對各類書籍、雜誌使用的字號作出具體規定。
中共中央宣傳部同意文化部製訂的《文學和科學書籍稿酬暫行規定的報告》。
十二月二十二日 由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翻譯的《列寧全集》開始由人民出版社分卷出版,全書39卷,一九六三年二月出齊。
十二月三十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漢文書籍、雜誌橫排的原則規定》。
十二月 毛澤東主持編輯的《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一書出版。
截至本年底全國共有出版社96家,其中中央級37家,地方40家,私營19家。
一九五六年
一月六日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聯合發出通知,從二月一日起廢除一批異體漢字。
一月九至二十日 新華書店召開第二次分店經理會議,討論加強農村發行工作的問題。
一月十四至二十日 中共中央召開關於知識分子問題的會議。周恩來總理作了《關於知識分子問題的報告》,指出為了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必須依靠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密切合作,依靠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的兄弟聯盟”,還著重指出,知識分子已經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對這次會議和周總理的《報告》,出版界深受鼓舞。
一月十九日 文化部發出《趕快對私營木版畫出版商進行改造》的通知。
一月二十日 文化部就《關於處理反動、淫穢、荒誕圖書工作中的一些問題》批複上海市文化局。二月十六日,就《關於一些反動、淫穢、荒誕圖書的處理界限問題》批複江西省文化局。三月十三日,向各地出版行政機關發出《關於各省市處理反動、淫穢、荒誕書刊工作中的一些問題》的通知。
一月三十日 文化部、供銷合作總社發出《關於加強農村圖書發行工作的聯合指示》,並附發《關於供銷社擔負農村圖書發行工作的實施辦法》。十月二十二日,又發出《關於鞏固供銷社農村圖書發行業務的聯合指示》。
二月十六日 文化部出版事業管理局發出《一九五六年四月一日起出版的圖書一律加印統一編號》的通知。
二月十八日 文化部發出《全國雜誌、書籍定價標準的通知》,附發《全國出版社一般書籍、課本正文定價標準表》、《全國雜誌正文定價標準表》等件。一九五八年五月十六日文化部發文通知廢止雜誌定價標準,各雜誌可自行定價。
三月十五至二十二日 文化部召開私營文化企業社會主義改造情況彙報座談會。
三月二十一日至四月十二日 文化部召開部務會議分別討論《出版、電影、社會文化、文物、藝術、藝術教育事業十五年遠景規劃》(草案)。
三月三十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處理宗教出版業的通知》。
四月二十八日 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是繁榮文學藝術、發展科學的方針。五月二十六日,中共中央宣傳部長陸定一在會上作了題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講話。六月九日,文化部召集中央一級出版社和書店負責人,討論在出版工作中貫徹執行“雙百”方針。
四月三十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發揮印刷潛力以解決目前印刷生產力不足的困難及進行書刊印刷業長遠規劃的通知》。
四月 文化部決定建立北京印刷技術研究所。一九七七年,該所改名為中國印刷科學技術研究所。
五月二十五日 文化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出《關於加強部隊圖書發行工作的聯合指示》。
六月五至七日 文化部召開關於北京、上海、天津、成都、重慶、江蘇、浙江、湖南等地對古舊書業社會主義改造工作的座談會。七月七日,該部發出了《關於加強對古書業領導、管理和改造的通知》。
八月二十八日 文化部出版事業管理局發出通知,決定自一九五六年九月份起,人民出版社等45個出版機構可直接同蘇聯的相關出版社聯係。
九月三至九日 新華書店總店和國際書店在北京聯合召開全國圖書發行先進工作者代表會議。
十月 為紀念魯迅逝世二十周年,《魯迅全集》注釋本開始分卷出版發行。一九五八年出齊10卷。
十一月十二日 為紀念孫中山誕生九十周年,人民出版社編輯的《孫中山選集》出版。
十二月 由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翻譯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共50卷,開始分卷出版,於一九八五年出齊。
截至本年底全國共有出版社101家,其中中央級54家,地方47家。
一九五七年
一月二十五日 《詩刊》在北京創刊。毛澤東在致該刊主編臧克家的信中說:“詩刊出版,很好,祝它成長發展”。
三月十二日 毛澤東在中共中央召開的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講話,著重講了知識分子、準備整風和加強黨的思想工作等問題,繼續強調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
三月 《沫若文集》(17卷)開始由人民出版社分卷出版。
四月七至十六日 文化部副部長陳克寒率中國出版代表團參加在民主德國萊比錫舉行的社會主義國家出版業會議。十一月四日,文化部發出《關於社會主義國家出版業會議情況的通知》。
四月十二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地方出版社工作問題的意見》。
七月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辦的《民族團結》月刊創刊。
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分會主辦的《收獲》雜誌創刊。
十二月四日 文化部整風領導小組發出《關於精簡機構下放幹部問題的通知》。隨後,出版界有不少人員下放。
截至本年底,全部完成了對私營出版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全國共有出版社103家,其中中央級55家,地方48家。
一九五八年
一月六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處理反動、淫穢、荒誕書刊圖畫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繼續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處理反動的、淫穢的、荒誕的書刊圖畫的指示》。
二月九至十一日 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舉行成立會。該小組由齊燕銘任組長,以中華書局為辦事機構,協助規劃小組擬訂《中國古籍整理和出版的計劃要點》。
三月十至十五日 “全國出版工作躍進會議”在上海舉行。會議通過了躍進的倡議書、競賽書。
三月 《茅盾文集》、《巴金文集》、《葉聖陶文集》開始分卷出版。
四月二十九日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發出聯合通知,推行第三批70個簡化漢字。
六月一日 中共中央主辦的《紅旗》半月刊創刊。
六月二十六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改變新華書店體製的通知》。
七月五日 文化部發出《降低書籍定價,並將一般書籍和課本的定價標準改為參考標準》的通知。
七月十四日 文化部頒發《關於文學和社會科學書籍稿酬的暫行規定草案》,自八月一日起,在北京、上海兩地有關出版社試行。
九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九日 文化部、教育部、民族事務委員會聯合召開全國少數民族出版工作會議。
九月十九日 全國報紙書刊印刷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明確了報紙書刊印刷工作為政治服務、為出版事業服務的方針。
九月二十二日 文化部出版事業管理局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全國印刷技術革新經驗交流會,並舉辦了全國印刷技術革新展覽。
十月十日 文化部發出《關於北京各報刊、出版社降低稿酬標準的通報》。
十月二十三日 中國印刷器材公司成立。
十一月 文化部文化學院在北京成立。一九六一年九月十六日,文化部決定該院停辦。十二月二十八日 周恩來總理對文化部在發展群眾文化事業中,要求過高過急,違背創作規律,大放文藝“衛星”,不按兩條腿走路的方針處理普及和提高的關係等問題進行了批評,並指示調整壓縮事業指標、取消放文藝“衛星”的口號,認真執行“雙百方針”和知識分子政策。出版係統遵照周總理的指示,采取了相應的措施,糾正了一些錯誤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