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記者節

亮相

作者:張季鸞

新聞界要嚴格守法,以顧全國家的戰時需要,同時政府更應嚴格守法,必不可於法外用權。天記者節,既逢我們自己的節

今日,不可無文以祝之。新聞記者因為要追逐世事,衡論世事,大小好壞的新聞,都要先知道,先思慮,而又大都是敏感善思的,故新聞記者有一個優先的負擔,也有一個優先的興趣,那就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先天下之樂而樂。

今天的記者節,是抗戰第八年代的記者節。這八年來,中國新聞記者在國家的神聖抗戰中,真是感心勞形,憂喜交並;而一憂一喜莫不與國運世局相關連。也就因為是在戰時,新聞記者義應努力盡職,以效忠國家,同時也不得已而相當限製了執行業務上的一些自由。

為了國家大局,為了抗戰勝利,新聞記者不得已而受到一些必要的限製,自一種意義上說,也是對國家的一種貢獻。但根據這幾年來的事實經驗,新聞記者可稱消極的貢獻卻發生了兩點相當大的流弊:一是屬於新聞記者自身的,新聞記者因為政府有一種限製存在,他就樂得偷懶,不去冒險犯難流汗費力地采訪新聞,而等待政府公布;他也樂得逃避,不去深刻思想清厘分析的複論事理,以免招引是非。這一個流弊可能使報紙空虛,欠精彩,更可能使新聞記者懶惰,而難得曆練出人才來。

另一流弊是屬於國家全體的。試思,假使全國報紙都空虛虛地隻登公布消息,假使全國報紙都懶洋洋地不辨黑白,不論是非,每天隻是一張張地發賣刻板的鄉願,那成什麼樣子?這兩種可能的流弊漸漸為人們注意了,也因抗戰接近勝利了,新聞界自身覺悟應該對國家社會多負些責,多盡些職;一般人士也在要求著言論自由;政府也同樣感到要使政治民主化,早使國家走上憲政之路,應該修正新聞管製政策了。國民政府於今年六月二十日明令公布“戰時出版品審查辦法及禁載標準”十四條,其中列有十二點禁載標準。條文既經簡化,尺度也相當放寬。當然在新聞記者的立場,我們不能認為滿足;不過,條文既冠有“戰時”二字,仍是限於戰時的不得已,希望終有一日得告廢止。這個新標準,既是經過政府鄭重研慮而製為法令,則政府與新聞界都應確實遵守。新聞界當然要嚴格守法,以顧全國家的戰時需要;同時政府更應嚴格守法,必不可於法外用權。在新標準禁載的範圍之外,應該還有不少可登載的新聞,還有不少可評論的問題,我們就希望在這個限度內,使新聞界練習對新聞言論的負責能力,而同時社會各方也練習練習尊重輿論接受批評的雅量。

……

我們是中國報界的一分子,茲當記者令節,我們可以坦白傾訴中國輿論界之所以缺乏力量的三個原因:第一,遠說政治不上軌道,近說戰時限製,使報紙備受軟硬的折磨,因而銳氣大減,聲光潛消。第二,一般社會大都還缺少尊重輿論聽納批評的雅量,甚至還可能給新聞記者以脅誘,而侵蝕其人格與心靈。第三,最主要的,是新聞界自身的努力與奮鬥都太不夠。中國新聞界,篳路藍縷,艱難經營,以至今日,已大不易;但要真正負起移風易俗,消弭禍亂,砥柱國家,協助民主的責任,實在還太不夠。

這情形,不但是新聞界的損失,尤其是國家的大損失。中國新聞界既如此無力,平常管管社會上的是是非非,已甚吃力;待到國家真正需要動員輿論以主持國家利益並維護國家紀綱之時,那就會知道輿論無力量的可悲了。現在時候尚不算晚,急起直追,還來得及。政府首先應該知道培植輿論力量的重要,盡量放寬尺度,以至給它充分自由,使之發展。社會各方要懂得監督報紙,使不走上邪路,也要懂得利用報紙,以增人群福利。新聞記者本身更要敦品勵行,勤學精思,忠於主張,勇於發表,堅持正義,努力奮鬥,到中國輿論界力量充沛之時,我們國家也一定可以昂首世界而不可侮了,

謹以此義為記者節祝,並願與全國同業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