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陸台遊客鬥”事件背後(1 / 1)

“陸台遊客鬥”事件背後

專欄

作者:楊早

9月9日,中國台灣阿裏山大陸台灣遊客鬥毆事件,因為雙方各執一詞,而官方調查還未出台,所以也無法評論曲直。但有些道理是恒定的,不會因真相而改變。

比如當事人陳姓台灣遊客在網上發表的聲明中,這一段話就挺讚:

“我想強調的,本事件單純為外來遊客涉及傷人的刑事案件,譴責暴力的同時,也必須了解到任何一個團體、社會與國家,都有可能有這樣的人存在……在對方出麵,麵對司法訴訟與調查前,應避免因部分暴徒的暴行而造成兩岸更多的對立或仇恨言論。”

在評論“盧浮宮泡腳”事件時我曾指出,將個體行為外擴為整體特質的情緒反應,隻能說是一種“整體名詞病”,既無邏輯,亦不嚴謹。但這是當事人或旁觀者很容易犯的錯誤,因為情緒累積多日,遇到有觸點的事件,會不自覺地噴發。現在“理客中”變成一個近乎嘲笑的形容詞,或許也有這種反理性情緒在後麵湧動。

即使去除了政治色彩與地域歧視,類似事件的評判仍容易在“自我為尊”與“欺負外地人”兩極之間搖擺。這些話背後站著一個叫做“文明秩序”的東西。雙方爭執,你不文明,你才不文明,過家家似的,口水仗滿天飛。

照我看來,爭執往往不見得就一定歸諸“文明/野蠻”的二元模式。在中國(或許不僅在中國),“鄉下人進城”是一個永恒的笑話,相聲小品電影中俯拾皆是。這是因為講述者與觀者聽者都是城裏人。如果將鄉下人的憶述展露出來,隻會更惹城裏人嘲笑。鐵凝的短篇心理小說《誰能讓我害羞》就曾表達一個質問:城裏人憑什麼端起貴族的架子嫌惡來自鄉下的底層人,憑什麼會存在這樣的心理不平等?

其實不管是“隨地吐痰”還是“大聲喧嘩”,都隻能說是“不適當行為”。不適當是因為你沒有尊重所在地的習俗。鄉村地廣人稀,生態循環好,隨地吐痰有什麼關係?大聲喧嘩又有什麼關係?這些行為在鄉村都沒有對他人造成不良影響。即使在城市中,你在地鐵上、影院中讓孩子隨地大小便,肯定是不適當行為,但在小區裏,往無人入內的樹叢裏撒泡尿,似乎是社區這個小社會默許的行為。

真正的“不文明”,是尚不懂得“尊重所在地習俗”這一點。因為你選擇進入別人的地方,默認的選項就是盡量不能幹擾當地的生活,打破當地的規矩。這大概就是台灣媒體批評某些大陸遊客的“自我為尊”。其實,美國人當年去歐洲,日本人當年遊世界,都遭受過“經濟動物”的諷笑,因為他們那時也不太懂得“尊重所在地習俗”。這一點與鄉下人進城同理,確乎是風氣閉塞眼界狹隘的結果,但也不需要太過上綱上線。

2008年,美國最大網絡旅行公司Expedia針對世界4000多個餐館經營者做過一項調查,結果表明日本人因為愛幹淨有禮貌,被評為世界上最佳的遊客,德國人和英國人並列第二,加拿大人和美國人緊隨其後。日本與美國在國際社會的口碑變化,說明某個文明跨入國際社會需要一個過渡階段,在這種多有齟齬的交流互動中,“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的文明公約才會慢慢形成。

不管在哪裏,暴力總是反文明的。這就是為什麼此次鬥毆事件,爭論焦點仍在於誰先動手。我相信,來往多了,共識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