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服飾習俗
服飾是人體外部裝飾的總和。回族把服飾通常稱為“衣著”、“穿戴”。回族人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保持了一些具有本民族特點的服飾習俗。
回族服飾習俗的曆史
回族的服飾既有曆史的繼承性,又受到了伊斯蘭文化和中國漢族服飾文化的影響。
我國唐朝的杜環在唐和大食的一場戰役中,戰敗被俘,把他自己在其地的所見所聞作了記錄,其中談到大食的服飾:“(大食)一名亞俱羅,其大食王號暮門,都此處。其士女瑰偉長大,衣裳鮮潔,容止閑麗。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麵。……係銀帶,佩銀刀”。這些大食人有不少後來到中國經商,把這種服飾上的習俗自然也帶到了中國。《新唐書》第一次記載了伊斯蘭教教民的形象、服飾和宗教活動。據稱:“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麵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門障麵,日五拜天神,係銀帶,佩銀刀……”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阿拉伯、波斯等地來中國的穆斯林,特別是穆斯林婦女的服飾打扮,還是很有特色的。
宋代朱或在《萍洲可談》中載:“廣州蕃坊,蕃人衣裳與華異……”唐宋時期,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來的穆斯林商人,一般都被稱為“蕃客”,這是回族的先民。這就看出,當時回族先民的服飾與漢族不同,是有自己特點的。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中則記載得更明確:“宋時蕃商巨富,服飾皆珍珠羅綺,器用皆金銀器皿。”可見他們當時穿的是有花紋的絲織品,佩戴戒指,使用金銀器具等。
回族男子頭纏“戴斯達爾”、戴白帽的習俗,也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宋代周輝《清波別誌》說:“層檀,南海旁國也。貴人以好越布纏頭。人之言語如大食。”元代,回族人的政治、經濟、文化地位都比較高,回族人的服飾習俗和其他習俗一樣,都是自由的,沒有任何限製,有著漢族服裝的,有穿阿拉伯、波斯等地樣式的,有自製的白帽、巾袍和鞋等,開始向民族服裝發展。但是,到了明代,回族人的服飾習俗就開始受到限製。回回民族不是依據信仰習俗和祖先的服裝樣式,結合在中國居住發展的實際來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想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而是受到了統治階級的強迫命令和限製。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後,采取禁止“胡服”的政策,逼著回族人民著漢裝,這樣,回回民族開始形成的服飾習俗就不能很快得到發展,也不能受到尊重。到了清代,統治階級對回族人民更存偏見。雍正初年,山東巡撫陳世宮和署理安徽按察司魯國華等地方大員向清廷上疏,對回民的服飾、信仰等橫加指責、幹涉,妄加罪名,說回民“平日早晚皆戴白帽,設立禮拜……”因此,他建議:“請令回民遵奉正朔,服製,一應禮拜等寺,盡行禁革。……戴白帽者以違製律定擬。”
這樣,回族的服飾,既受到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又受到了統治階級的強迫限製。但是,回族服飾並沒有因為統治階級禁止就完全屈服而全部改著漢裝,而把一些帶有伊斯蘭教特色和民族特色較濃的服飾習慣,堅持和保留了下來。如清代袁大化《新疆圖誌》記載:“阿訇之帽,上銳而高,簷以白布綻之,厚二三寸,脫帽為敬。人門必解履。婦女必障麵。皆古製也。”又說“惟寺中禮拜,戴棱冠。上銳下圓,五色皆備,而白者為多”。直到今天,回民仍然頭戴白帽,有的頭纏“戴斯達爾”,女的搭蓋頭等,這都是回族服飾習俗發展變化的重要特征。
服飾習俗的類型
回族的服飾,根據性別形成了男子服飾和女子服飾,且男女服飾區別很大;根據年齡形成幼兒服飾、成年服飾和老年服飾,回族婦女的年齡服飾更清楚,有未婚服飾、已婚中年服飾和已婚老年服飾;根據地區和季節、宗教職業形成不同的服飾等。下麵就男女服飾兩大類中的主要服飾品目,作一概述。
(一)回族男子服飾
號帽:回族男子戴的無簷小白帽,亦稱“頂帽”、“孝帽”、“回回帽”或“禮拜帽”,意為回族的號頭和標誌。
號帽從顏色上看,有白、灰、藍、綠、黑五色,分春、夏、秋、冬不同的季節來戴。一般春夏秋季戴白色帽最多,冬季戴灰色或黑色。雲南的回民還有戴尖頂紅帽的。阿訇多戴綠色帽,特別是“穿衣”的阿匐一般均戴綠帽。《固原州誌》說:“阿訇,由各莊公送四角尖頂冠,長領袍,尚綠色,而回民尋常帽式,則多用白色者”。從過去到現在大多數回族喜歡戴白帽。
白色帽子一般用的確良、滌卡、棉布等料子製做,還有用白棉線鉤製的。黑色是用平絨、花達呢做的,也有用粗毛線鉤的。
回族號帽的樣式也很多,因教派和地區不同,有戴小圓白帽的,有戴白色角帽的(有四角帽、六瓣帽),哲赫忍耶教派的回民,愛戴白色和黑色圓邊六角尖頂帽。其帽由六個等邊三角形縫合而成,上尖下寬,帽頂綴一個同顏色的布料結成的疙瘩,形似阿拉伯式的圓形屋頂。六瓣表示堅信六大信仰,帽圓表示萬教歸一,帽頂表示真主獨一無二。
回民有些白色號帽很精致,鑲有金邊和美麗的花紋。泉州、海南等地的有些回民,在帽前正中用金黃色線繡著阿拉伯經文“真主至大”,有的繡有“清真言”,即“萬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北方回民到了冬天,裏麵戴一頂小白帽,並故意把小白帽戴斜,然後戴上棉帽露出小白帽的邊子。這樣做,一則為了襯汗,更重要的是表示自己是回回民族。
回民為什麼喜歡戴無簷小白帽呢?這主要與伊斯蘭教有關。回民在禮拜叩頭時,前額和鼻尖必須著地,為了方便,他們就戴上了無簷小白帽。有個別回民戴遮陽帽後,遇到聚禮活動,把帽簷的一段挪到後麵。可見戴無簷小白帽比戴遮陽帽方便得多。由於宗教的原因,逐步養成了回民戴無簷小白帽的習慣。現在回族男子無論是百歲老人,還是四五歲的兒童,上寺禮拜和不上寺禮拜的都喜歡戴這種標誌回回民族的“號帽”。當回民過節參加會禮時,你放眼望去,白帽帽白得耀人眼目,好像一片銀河。
戴斯達爾:波斯語音譯,意為清真寺的阿訇或教長頭上纏的布。
回族除了戴白帽外,有些也用白、黃色毛巾或布料纏頭,俗有“纏頭回回”之稱。相傳穆罕默德在早期傳播伊斯蘭教時,頭纏戴斯達爾禮拜。戴斯達爾長度一般為9尺或12尺。纏頭時有許多講究,前麵隻能纏到前額發際處,不能把前額纏到裏麵,這樣不利於叩頭禮拜,纏巾的一端要留出一肘長吊在背心後,另一端纏完後壓至後腦勺纏巾層裏。
過去回民頭纏戴斯達爾的較多,現在多數頭戴白帽,隻有清真寺裏經常上寺禮拜的阿訇、滿拉和篤信宗教的回族老人纏頭。
麥賽海襪:亦稱麥賽襪子,是北方穆斯林老人冬天穿的一種皮製襪子。“麥賽海”為阿拉伯語音譯,意為“皮襪子”,一般用近似皮夾克軟、薄的牛皮製成,潔淨光亮,結實耐用。伊斯蘭教規定,穆斯林每日五次禮拜須洗小淨,如果穿上麥賽襪子可以免去小淨中的洗腳程序,而且用濕手在襪子的腳尖至腳後跟摸一下,即等於洗腳。我國北方冬天寒冷,一日五次禮拜前洗腳既冷又不方便,所以回族穆斯林一般比較喜歡麥賽襪子。過去麥賽襪子都是自己縫製,現在甘肅臨夏等地有專門加工麥賽襪子的工廠,滿足了廣大穆斯林的要求,受到了好評。
準白:阿拉伯語音譯,意即“袍子”、“長大衣”。這是回族滿拉、阿訇和回族老人喜愛的服裝。準自一般選用黑、白、灰等顏色的棉布、化纖料或毛料製作,有單、夾、棉、皮四種。其款式近似現代的長大衣,但領子一般都是製服領口。
回族男子還喜歡穿白襯衫、白高筒布襪、白布大襠寬鬆褲等。
坎肩:是回族男子服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表現了回族簡樸、大方的民族特點。
回族男女都愛穿坎肩,特別是回族男子喜歡在雪白的襯衫上套一件適體的對襟青坎肩,黑白對比鮮明,清新、幹淨、文雅。
回民根據不同的季節,穿不同的坎肩,有夾的、棉的,還有皮的。既可當外套,又可穿在裏麵。回族男子的青坎肩,裝飾工藝比較簡單,在襟邊、袋口處用針紮出明線,使衣服各邊沿平挺工整,突出服裝造型的線條美,同時,用相同的衣料做小包扣,顯得雅致。皮坎肩選料頗講究,要用胎皮和短毛羊皮,縫成後輕、柔、平、展。冬天穿上這種皮坎肩,再穿上一件外套,既輕便保溫,又感到和諧、不臃腫。特別是回民愛清潔,講衛生,又有尚武習俗,經常要洗臉。洗手、洗小淨、練武,穿上坎肩,挽袖子洗手洗臉、幹活、習武既方便,又保暖。
回民對在清真寺念經畢業的滿拉,舉行了“穿衣”儀式的,本坊的教民則給他準備一身新衣服、綠帽、綠袍等,讓他穿上。北方回民冬天還用黑色棉布或狐狸尾巴做耳套,用布料做的耳套。其外形似桃子,並繡有簡單的圖案。回民喜歡穿自己縫製的搭麵子二毛皮大衣、老羊皮大衣。
回族男子的鞋,一般都是自製的方口或圓口布鞋,也有用麻和線自製的涼鞋。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多數回民現在到商店購置各種布鞋和牛皮鞋、涼鞋等,但忌穿豬皮鞋。農村男子的襪跟、鞋墊一般都是繡花的。回族老人均紮綁褲腿。
回族男孩的童裝,有的地方所用顏色比較俗,有的地方一律用花布。衣服的袖口和膝蓋處也喜歡繡花。有的用碎布塊塊對起來給孩子做坎肩。回族小孩穿過的衣服忌送別人。
回民還特別注意麵容的修飾。男子必須留胡須,認為留胡須是一種風度美和大丈夫氣概。北方農村有些回民把沒有胡須和不留胡須看作是一種缺德和不光彩的事。因此,有的回族男子從二十歲左右就開始留胡須。由於各地教派不同,胡子的形狀多種多樣:有的留全臉胡,有的隻留下巴胡,也叫山羊胡。哲赫忍耶教派的始傳者馬明心在清朝被押期間,兩腮胡須被刑拷拔掉,從此以後,哲赫忍耶教派的穆斯林為了表示紀念,不再留腮須而隻留下巴胡。回民還注意經常修飾胡須,有的回族老人每天早晨還要用梳子梳理一番,顯得整齊、幹淨、美觀,別有一番風采。
回族男子還喜歡隨身佩帶一把小刀,俗稱腰刀。回民掛腰刀,一是為了裝飾,二是為了隨時宰牲、救牲。這種習俗與唐代杜環記載的阿拉伯人“係銀帶,佩腰刀”的習俗是一樣的,是從阿拉伯傳人我國回族人民當中的,後來逐漸成為回族人民的習慣。
(二)回族女子服飾
回族婦女的衣著打扮也是很有特點的。一般都頭戴白圓撮口帽,戴蓋頭(也叫搭蓋頭)。
蓋頭,旨在蓋住頭發、耳朵、脖頸。回族人民認為這是婦女的羞體,必須全部護嚴。回族人民戴蓋頭的習俗,一是受阿拉伯國家的影響。在阿拉伯地區,原來風沙很大,水源較少,人們平時難以及時沐浴淨身。為了防風沙、講衛生,婦女們自己縫製了能遮麵護發的頭巾。後來許多阿拉伯、波斯商人把這種習俗帶到中國。二是受伊斯蘭教的影響。《古蘭經》說:“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來的,叫她們用麵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除非對她們的丈夫,或她們的父親,或她們丈夫的父親,或她們的兒子,或她們的丈夫的兒子,或她們的兄弟,或她們的弟兄的兒子,或她們姐妹的兒子,或她們的女仆,或她們的奴婢,或無性欲男仆,或不懂婦女之事的兒童……”我國回族仍遵守這些信條,雖然已棄用麵罩,但也以頭巾護頭麵。一般把頭發、耳朵、脖子都遮掩起來,如果誰把頭麵露在外麵,就認為是失去“依瑪尼”(信仰),所以,久而久之逐步形成了回族婦女戴蓋頭的習慣。回族在戴蓋頭前,有的將頭發盤在頭頂,有的留把把頭,將頭發盤在腦勺後,戴上帽子,爾後再戴蓋頭。回民的蓋頭,無論在泉州、廣州、海南等沿海地區,還是在內地,一般都是綠、青、白三種顏色,有少女、媳婦、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綠色的,已婚婦女戴黑色的,有了孫子的或上了年紀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戴綠蓋頭顯得清俊嬌麗;戴白蓋頭顯得幹淨持重;戴黑色蓋頭顯得素雅端正。回族婦女的“蓋頭”,講究精美,大都選用絲、綢、喬其紗、的確良等高中檔細料製作。在樣式上,老年人的蓋頭較長,要披到背心處;少女和媳婦的蓋頭比較短,前麵遮住前頸即可。回族婦女還喜歡在蓋頭上嵌金邊,繡風格素雅的花草圖案,看上去清新、秀麗、明快、悅目。現在居住在城市裏的回族青年婦女職工,一般都戴白色仿“護士帽”,有的已經不戴白帽了。
回族婦女的傳統衣服樣式比較單一,一般都是大襟衣服,但裝飾內容卻比較豐富。少女和媳婦很喜歡在衣服上嵌線、鑲色、滾邊等,有的還在衣服的前胸、前襟處繡花,色彩鮮豔,形象逼真,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回族女裝都是右邊扣扣子,紐子是自己用料子製作的。回族女子的鞋喜歡在鞋頭上繡花。襪子主要講究通跟和襪底,遛跟襪大都繡花,襪底多製成各種幾何圖案,也有繡花的。
回族婦女衣服的顏色不喜歡妖豔,一般老年人多著黑、藍、灰等幾種顏色;中、青年喜歡穿鮮亮的,如綠、藍、紅;農村青年喜歡穿紅上衣,綠褲子;城市裏的回族女青年則喜歡穿蘋果綠、翠藍、天藍、水紅、粉紅和藕荷色的衣服等。
回族婦女老少一般都備有節日服裝;經常禮拜的人,還專門有一套禮拜服。回族婦女一般不穿超短袖衫、短褲和裙子,忌赤腳行走。
大部分回族女子從小就要紮耳朵眼子,七八歲時要戴耳環;同時,還喜歡戴戒指、手鐲,有的還點額、染指甲等等。已婚婦女還要經常開臉,顯得清秀、幹淨。
回民戴戒指的講究與土耳其、巴基斯坦、埃及等中東阿拉伯國家的穆斯林和中國漢族的講究相同:戴無名指上表示已婚,戴中指上表示沒有對象,戴小拇指上表示已有對象還未結婚。除此以外,回族婦女還喜歡戴手鐲與耳環。傳說是在很早以前,有位回族婦女養活著一個老婆婆,連飯都吃不飽,她就到一個商人家去打短工做飯。每天和完麵,沾兩手麵偷偷回來洗掉給婆婆做麵糊糊吃。有一天烏雲翻滾,電閃雷鳴,婆婆和媳婦都在懺悔不應該吃人家的東西,媳婦子把手伸出去想讓雷劈掉算了。在一聲雷下,媳婦子不但雙手未斷,而且兩個手上都戴上了金手鐲。從此,回族媳婦戴手鐲也成了孝順老人的象征。現在有的回族婦女沒有金手鐲的,就戴銀手鐲或其他手鐲。
回族婦女喜歡戴耳環,除了裝飾以外,據說還能使人心明眼亮。回民當中有句順口溜說:“姑娘眼睛亮,耳環子掛兩旁。”這話確有道理。眼部穴位在耳垂中央,戴耳環可以刺激耳部眼睛的穴位。
回民還喜歡用鳳仙花染指甲。這個習俗也是由阿拉伯、波斯等地傳來的,因為中國在漢朝以前沒有鳳仙花。漢武帝時,張騫聽說西方有一個條支國,後來甘英奉使西域,中國與阿拉伯之間才有了交通。從此以後,互相往來,鳳仙花也從西域傳到中國。
鳳仙花的阿拉伯名為“海納“。周密的《癸辛雜識》對此有詳細的記載:“鳳仙花,紅者,用葉搗碎,入明礬少許在內,先洗淨指甲,然後以此付甲上,用片帛纏定過夜。初染,色淡,連染三五次,其色若胭脂,洗滌不去,可經旬,直至遲甲,方漸去之。或雲此亦守宮之法,非也。今回回婦女多喜此。”
回族形成後,仍襲祖先的習俗,代代相傳,時至今日,寧夏、甘肅、青海、陝西等地的回族婦女多用鳳仙花染指甲,以示美觀。
如今,隨著對外開放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城鄉回民的服飾較之新中國成立前和新中國成立後的五六十年代有了很大變化。特別是居住在城鎮裏的中青年男女職工,緊跟時代潮流,穿戴打扮豐富多樣。回族男子的衣服由單一的白汗衫、青坎肩、便裝、中山裝向西裝、夾克衫等款式新穎的方向發展。城市裏的一些回民打扮,已很難從服飾上辨清他們的族屬了。回族婦女的衣著打扮更是千姿百態,色調多樣,款式新穎,有些婦女還剪發、燙發。198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30周年時,有關單位組織了一場回族男女時裝表演,展示了新形勢下的回族服裝特色,既有民族特點,又有時代氣息,受到廣大回族人民的好評。
服飾民俗的特色
回族的服飾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回族的服飾具有多重作用。一是保護身體。這是人類生產、生活和生存的客觀的必然需要。根據不同的季節選擇不同的服飾,夏天穿單衣,冬天北方回族人多穿棉衣和皮衣、皮鞋等,東北和西北地區的回族人為了防寒還戴棉帽、皮帽或耳套等。回族婦女為了防風沙還戴蓋頭、搭圍巾等等。二是裝飾的作用。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回族人也不例外,這是人類美化自身的內在要求。如男子穿襯衫、套青坎肩,女子點額、染指甲,在衣服上繡花,都有裝飾的因素。三是具有宗教的作用。有些回族穆斯林為了參加一些宗教活動或受宗教的影響,頭纏戴斯達爾、穿準白、穿麥賽襪子,婦女搭蓋頭,除了保護身體和裝飾外,還有宗教的因素,構成了回族服飾的多重民俗性格。
第二,回族服飾中,頭飾是最典型、最富有特點的。如回民從過去到現在,男子的白帽、戴斯達爾和婦女的蓋頭等傳統範圍是最廣泛的,無論是在江南水鄉,還是在北方的黃土地、黑土地上,凡是回族聚居的地方,頭飾的習俗是很明顯的。這一習俗與中國漢族的服飾習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漢族服飾習俗中,衣服的傳統範圍最廣,特點最明顯,而頭飾習俗次之,甚至可有可無。由於回族重視頭飾習俗,其帽子、蓋頭、戴斯達爾等選料頗講究,注意幹淨、整齊。
第三,回族服飾講究整齊、美觀、簡樸舒適、幹淨衛生,不穿妖豔華貴的衣服,特別是男子不衣豔色,不著異冠;愛美但不以為奇,“淡妝濃抹總相宜”。在衣、冠顏色上以白、綠、黑色為主。這種特點與回族的來源和宗教有一定的聯係。
伊斯蘭教崇尚黑、白、綠三色,中國史書上有“白衣大食”、“黑衣大食”和“綠衣大食”之稱,“大食”是古代波斯人對阿拉伯人的稱謂的漢語音譯。至今世界各國穆斯林仍崇尚黑、白、綠三色。
我國回族視白色為最潔淨、最喜悅和最清白的色。伊斯蘭教創立後,穆罕默德曾對教民說:“你們穿白色衣服,它是你們最好的衣服。”在現實生活的實踐中,回民體會到在炎熱的夏天,穿白色可以反射熱量等,因此,戴白帽、穿白衣已成為回族服飾習俗的特點之一。
回族還喜歡穿綠色和黑色服裝。回族穆斯林認為綠色是神聖的顏色,穆斯林到沙特阿拉伯的麥加朝聖,一般都打綠旗。阿拉伯國家製做的供穆斯林祈禱用的地毯,底色一般都是綠色。我國回族舉行阿訇“穿衣”儀式時,阿訇一般都戴綠色帽,穿綠準白(抱子)。回族年輕婦女還戴綠蓋頭,穿綠褲子等。回族還喜歡穿青坎肩,戴黑蓋頭,穿黑袍子等,給人以想象和純淨的心情。
第四,回族戴戒指的習俗,一是受到阿拉伯國家風俗和伊斯蘭教的影響。在阿拉伯國家,穆斯林女子訂婚時,一般都要視其男方的經濟條件,要適當的金銀首飾作為聘禮。伊斯蘭教允許婦女戴金飾這個習俗至今在一些穆斯林國家還沿襲著。筆者1988年在土耳訪問時了解到,現在他們給女子訂婚時,一般要一百克左右的金銀首飾。二是由阿拉伯、波斯等地來中國經商的穆斯林善於經營珠寶和金銀首飾,經濟條件也好,所以,他們的妻子、女兒都佩戴首飾。這一點早在宋代就有記載。三是受到中國漢族的影響,在中國漢族戴戒指的曆史有兩千多年,早在商代就有人戴指環。以上這些因素對回族佩戴金銀首飾都起了直接和間接影響。
第五,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回族的服飾受漢族服飾文化的影響較大,除回族的頭飾和宗教人員、老年穆斯林的服飾外,聚居區的中青年回族和散居在城鎮的回族服飾特點不濃。西裝革履、中山裝、列寧裝、夾克衫、滑雪衫以及各種時裝均已成為回族的日常服裝,手表已成為日常用具,居住在城鎮的回族中青年婦女大都剪發、著高跟鞋,已形成風氣,這些都是回族服飾發展演變的特點。
回族的居住習俗
回族的居住習俗,具有悠久的曆史,它與回回民族的萌芽、形成和發展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也與回族的信仰習俗、飲食習俗等有一定聯係。
一回族居住區域及分布傳承
回回民族的居住習俗,可以追溯到公元7世紀中葉。那時,阿拉伯和波斯商人通過海陸兩條主要道路(史稱“香料之路”和“絲綢之路”)來中國經商的較多。一些從海道而來的穆斯林商人,在政府製定的通商港埠進行貿易,他們就近方便,聚居在一些主要海濱口岸。唐時,這些回族先民主要僑居在當時中國貿易最興旺的廣州和揚州。從陸路來的一些穆斯林商人,主要聚居在唐朝首都長安的“西市”和“東市”。這些穆斯林商人不論是留居廣州、揚州的,還是留居長安的,他們來中國後,有許多人買田地,修房屋,就地與漢族姑娘成親,安家落戶。據《資治通鑒·唐紀四八》貞元三年條記載,玄宗天寶年間(742年--756年)以來,這些“胡客”“留居長安者四五十餘年,皆有妻子,買田宅,舉質取利,安居不欲歸”。宋時,通商貿易在唐代昌盛的基礎上繼續發展,來華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胡客”較唐代更多。他們主要聚居在廣州、泉州、杭州。政府為此還專門給他們在江河邊上劃撥留居區域,出現了不少“回回塚”等。由於這些回回先民的經濟基礎好,居住條件在當時來說令人刮目相看,住宅的結構、造型、設施相當可觀。如“番禹蒲氏在居留地的住宅,層樓傑觀,晃蕩綿亙,不能悉舉”。唐宋時,沿海各主要商埠,有若幹“蕃客”聚居區和禮拜寺。每一聚居區的“蕃客”所在地都稱作“蕃坊”,“蕃坊”有大有小,小的有幾十人至近百人,大的有幾百人至上千人。隨著“蕃客”和“蕃坊”數的逐步增加,唐宋時,政府為了加強社會秩序的組織管理,要求每一個蕃坊的穆斯林推薦出“最有德望者”一至二人,由政府委任作“都蕃長”,管理蕃坊的行政和宗教工作等。
元代,來中國居住的回回更多。除了一部分經商而來的以外,更多的是自1219年開始,成吉思汗幾次西征,大批的中亞、西亞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隨軍遷徙到中國。有軍人、工匠、學者等等。軍士都被元編入“探馬赤軍”,參加滅宋的戰爭。這時的回回,他們已不再是僑民,而是作為主人翁,像中國當時的漢、蒙古等其他民族一樣,可以長期定居;不再是限於通商口岸居住,而可以在全國各地自由居住。正如周密《癸辛雜識續集》說的“今回回皆以中原為家,江南尤多”。《明史·西域傳》說:“元時回回遍天下。”許有壬《西域使者哈隻心碑》說:“我元始征西北各國,西域最先內附,故其……大賈擅水陸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專其膏腴。”由此看出當時回回主要聚居在繁華的城鎮和生意興隆的商業中心,以及交通沿線。如東南地區回族主要聚居在南昌、九江、蕪湖、南京、鎮江等地,這和當時廣州、泉州、福州、杭州、揚州以及內地的開封、洛陽、西安等地回族分布一樣,都居住在有名的大城市和主要交通線上。就一個地區來說,回民也是居住在本地區的交通沿線和城鎮。如湖北省的回民主要聚居在武漢、蒲圻、洪湖、沙市、寶昌、漢水等市縣,位於長江漢水沿路。江南名城嘉興有“回回街”。元代回族為了滿足生活需要,在住宅建築上出現了各具豐韻、豐富多彩的樣式。如“杭州薦橋側首,有高樓八間,俗謂八間樓,皆富貴回回新居”。
明代,由於“探馬赤軍”解體,服役、屯田、經商的回民皆已長期定居下來,在全國範圍內,真正形成了回民“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共同體。清代,封建統治者對回族人民采取“分而治之”的辦法,把聚居大城市的回民逐步遷趕分散到“窮鄉僻壤”,特別是西北地區,由於左宗棠殘酷鎮壓回族人民,迫使回族或與漢族雜居,或逃到交通不便、路途遙遠的深山溝壑裏,多數被遷到“三邊一梢”(即山邊、灘邊、湖邊、渠梢)居住。在這種壓迫下,回族以伊斯蘭教為紐帶,以清真寺為中心,集中聚居、團結在清真寺周圍,成為相對獨立的小聚居區。但大的方麵,縣與縣、省與省之間,卻構成了若斷若續、點線結合的居住區,使鄰近地區的鄉、縣、市、省之間能保持一定的聯係。甘肅、寧夏兩省區,就是典型的點線結合居住區。如“寧夏至平涼千餘裏,盡係回莊”。
從全國範圍內來講,據1990年全國人口普查統計(台灣省待補),回族共有八百六十餘萬人,每一個省都有回族。其中以寧夏、甘肅、河北、河南、青海、山東、雲南、新疆居住回族最多。分布特點仍然是大分散、小集中。現在,全國有一個回族自治區,即寧夏回族自治區,兩個回族自治州(甘肅臨夏、新疆昌吉),六個回族自治縣(河北孟縣、大廠,青海門源、化隆,甘肅張家川,新疆焉耆),還有五個回族和其他民族聯合自治的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尋甸彝族回族自治縣、鹹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此外,還建立了四個縣級回族區(呼和浩特市回族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和一百四十多個回族鄉、鎮。每一個省、市、縣、鄉的回民,一般都集中在一個或幾個地方,往往在農村自成鄉、村、寨、營等,在城鎮自成街道、區、巷、弄、裏等,如北京市宣武區牛街附近就是回族聚居區。北京郊區、縣有回族聚居村五十九個。吉林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吉林、扶餘、臨江、琿春等七個城鎮。黑龍江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哈爾濱、齊齊哈爾、伊春、鶴崗、佳木斯、牡丹江、阿城等市、縣。江蘇省回族主要分布在南京、鎮江、揚州等地,就南京來講,回族又主要分布在建鄴區、秦淮區。山東省回族從大的方麵看主要聚居在德州、泰安、濟南、菏澤、聊城、曹縣、陵縣等,但就市、縣來講又聚居在一些鄉鎮,如淄博市金嶺鎮、曹縣侯家集鎮、青州市雲峽河、禹城縣十裏望、濟陽縣辛集、店子、菏澤市馬垓等。西北各省回族這種大分散、小集中的特點更為明顯,如陝西省回族除在西安市聚居外,鎮安縣的茅坪、程家等鄉、鎮為回族集中聚居區。上述居住區還形成了一些具有回回民族特點的居住名稱,有的是根據回族姓氏命名的地名。如馬家灣、納家戶、丁家塘、白家寨等等。有的小聚居區的地名,從元朝回民參加“探馬赤軍”屯戍就開始留傳下來。特別是現在全國各地回回營、回回寨、屯等地名名稱就是受屯戍影響而流傳下來的,如今河南的回回寨、齊河縣的老寨子、陵縣的亞虎寨、柳福寨等。明代以後還有大量以“營”為地名的,如現在寧夏頭營、三營、七營;雲南玉溪的大營、西營、東營;山東省無棣縣的五營;陽信縣的六營、大營、小營;泰安縣的前營、後營;以及北京、開封、廣西等地的回回營等等,都是現在回族居住的地方。在吉林省還有一些回
回屯的地名,如紅石屯、寶山屯、山前槐屯、蜂蜜營屯、前央屯等。
西北各城鎮的回民,除少數在市區裏以外,大多數居住在城關外,如寧夏首府銀川市的南關,青海省會西寧市的東關等;在一個縣(鎮)來說也是如此,如固原縣南關、預旺鎮南關均是回民。在回漢雜居的農村,回回往往緊靠在一起居住。
回族聚居區除了叫營、窪等以外,都有地名,且一個地方回族人口發展到百十口乃至上千口人都建有清真寺。由於受唐代遺留下來的“蕃坊”的影響,這些地方回民內部稱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叫“坊”。如“本坊如何如何”、“坊上的事情怎麼辦”、“某某坊昨天一個孩子‘無常’了”等等。
二回族住宅類型及習俗表現
回回民族不僅在居住區域上有自己的特點,而且在住宅的造型、結構、設施及其他方麵也有自己的習俗。
回族的住宅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根據山大溝深、丘陵縱橫的自然條件和地形特征,修成窯洞居住。如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內蒙古、河南、河北等山區的回民,因本地林木少,經濟基礎薄弱,大多住這種窯洞。
修窯洞一般先在依山靠崖的地方鏟出一個斷麵,然後掘窯洞,回民叫這種窯為“崖窯”。有的斷麵大,有的斷麵小,小則能掘三孔窯,大則能掘五六孔窯。掘窯洞要有一定的技術,一般都由“窯匠”提鎬,小工挖土,最後由窯匠再修飾一遍,鑿成“人字”形的畫紋,最後用泥抹牆。窯洞的樣式為底方頂圓,大小視其土質而定,土質堅硬則窯洞可挖得大些,土質鬆軟沙化則要挖得小些。土質好的窯洞一般深為十二米左右,寬三至四米,高三米有餘。洞口多用土坯、石頭砌成,並鑲一門兩窗或三窗。回族窯洞一般中間一孔為主窯或叫客窯、大窯,邊上的一孔為火窯,供做飯和居住用。火窯一般都是進門後在左側或右側有炕並連著鍋台,中間有土坯砌的梯形高低牆。炕和鍋台同用一個大煙囪,炕角還有一個控製炕的溫度的洞,可以插一塊板子。梯形高低牆上一般可放一盞燈,給鍋台和炕照明。火窯頂堖還有個小窯,叫套窯,安放石磨或貯存土豆、蘿卜糧食等。窯外上側喜歡挖一個高二米左右、深四米左右、寬二米左右的窯洞,回民俗稱“高窯子”或“高樓子”。高窯一般均為回族老人念經禮拜的地方。有的在斷麵兩側挖兩孔小窯,作倉庫和牲畜圈。畜圈一般都有欄,廁所一般都在院外。為了安全,整個院子習慣用土牆圍住。
回族這種窯洞,結構簡單,堅固耐用,節省材料,經濟方便,施工簡單,冬暖夏涼。
第二種:根據地勢較平坦的川、壩、塬、台、平川的地形特征和缺錢少木材的自然經濟條件,利用地麵空間,用土坯和黃草泥壘窯洞,回民叫箍窯。箍窯技術性較強:首先要打好高一米四左右、寬七十厘米、長五米左右的窯墩子,類似拱形橋的橋墩,俗稱窯腿子。一般並排修兩孔箍窯需要三個墩子,修三孔箍窯要四個墩子,以此類推。其次,要打好胡基,打胡基要選好土的濕度和土質,土質為黑黏土和黃土最好。開始打時,要削一塊平整結實的舊石磨或石板、水泥板,準備好篩過的草木灰,待模子放在石板上後,要在石板的底部和模子的四周撒一把草木灰,然後再往模子裏填土,用腳踩實整成魚背形,最後用杵子夯實。回民當中有一則打胡基的順口溜:“三鍁九杵子,二十四個腳底子。”說明打胡基的艱辛。有了窯墩和胡基就可以箍窯。箍窯有專門掌楦子的師傅。先把拱形窯楦子架在窯墩子上,然後一層土坯一層草芥稀泥。箍完後整個窯的形狀呈尖圓拱形,好似牛脊梁形。最後外抹一層黃土和麥草粗泥,涼幹後再抹層黃土和麥衣的細泥,使其光滑照人。
箍窯比較堅固,一般可住幾十年乃至百年,但住箍窯比住窯洞麻煩,每三五年需要在窯的外麵抹層泥,否則,遇到連陰雨有下塌的危險。箍窯一般並排修三五孔,其外形獨特、美觀,采光較好,冬暖夏涼。
第三種:根據地形特點和經濟條件,建造上棟下宇的房屋。人類社會發展的水平越高,人們對居住條件的要求也就越高。有句俗語說:“回族有錢蓋房,漢族有錢存糧。”說明回族人民經濟富裕後首先改善居住條件。
回族蓋房,不看風水,隻注意選擇地勢平坦、日光好、清潔和用水方便的地方。黃土高原的回民蓋房,多取陽山坡或僻風灣蓋房。房子的造型有土木結構平房、前後兩坡磚瓦房、前坡磚瓦房、二層樓房等。北方多住土木結構和磚木結構平房;南方和一些雨水較多的陰濕地區多住前坡磚瓦房和前後兩坡磚瓦房、樓房等。回民蓋房動工之日,一般都選擇主麻等吉祥的日子,有的還要幹“爾埋裏”,然後才動工。土木結構的平房和磚瓦房,一般都在打好地基的基礎上,砌牆立柱,在牆裏麵要豎木立柱,回族俗稱土柱、後聯柱支梁,梁上接檀,順檀搭椽再鋪葦笆或席,最後墊麥草塗泥。在支梁之日,回民講究請阿匐用紅紙寫一段《古蘭經》貼在大梁上,直到房子蓋成也不輕易去掉,以求吉祥。回民這種土坯式房屋一般都能與木構架緊密結合,逐步成為構架式與土坯式的複合類型,再由土坯式逐步發展為磚瓦式,即房子由土坯草泥牆轉為磚和石灰石式混凝土牆,房頂由茅草頂轉為瓦頂。現在回民的房子樣式很多,有虎包頭式,有小高樓式,有普通平房等等。房子一般喜歡和習慣向陽背陰,房子不講究單數、雙數,根據經濟條件,量力而行,有蓋兩間的,有蓋三四間的,也有蓋五六間和七八間的。回民當中的一些教主和阿匐有的還蓋十幾間,甚至幾十間的。回民好勝心強,蓋房不蓋則已,要蓋則比較講究,要一鬆到底的木料,即鬆柱、鬆梁、鬆檀、鬆椽,連門窗也是鬆木的。這種鬆木房子很少糊頂棚。房子不論是三四間,還是六七間,中間兩間一般為客房,也叫大房。其餘都是單間的,按輩分居住。甘肅、青海的有些回民房屋一般中間蓋兩間客房,兩邊蓋兩間小耳房,左側和右側蓋廚房、倉庫等。北方回民都喜歡住套屋:由兩個單間套在一起,用一門兩窗或兩間客房套一間臥室。寧夏的回民住房一般都分正房、套房、廚房、倉庫、煤房以及雞舍和牲畜房等。有的家中有老人和宗教人員,還專門設有禮拜房。按輩分和已婚狀況分房住宿。男孩十二歲、女孩九歲以上都分開居住。西北等地的回民還習慣蓋高房子,即除了蓋四五間平房外,再蓋一間或兩間二層小樓子,俗稱小高樓或高房子。這種高房子多數是為家庭老人禮拜用的,以防小孩及他人打擾。
回族的房子講究工藝和裝潢,頗具民族特色。如寧夏同心縣的有些回民蓋小高樓式的房子,門窗全是拱形,大門樓采用綠色的大圓頂式,顯得肅穆典雅,格外別致。大門兩側有用阿文寫的描聯。寧夏吳忠、同心、三營,甘肅臨夏、張家川等地的回民,特別是臨夏的回民房子的簷頭、檀榫、磚牆、門窗、廊前等處搞木雕或磚雕。用聰明的智慧刻牡丹、葡萄等各種花卉圖案,抽象多變的幾何形以及卷草式的植物紋樣和吉祥如意的圖案,古樸典雅,別具風格,在全國也頗有名氣。有的回民還在大門口做一照壁,照壁用石灰石或水泥裝飾,繪上秀麗的自然景色和各式圖畫。過去一些回族宗教頭麵人物的住宅更具伊斯蘭特色和民族特色,從房子的結構、類型、造型、工藝、裝潢、布局、使用均可看出。如寧夏哲赫忍耶派過去的金積堡洪樂府、西吉灘住宅,規模都比較大。洪樂府住宅分有十五個院落,有教主居住的“爺爺院”,有放經典和熱依斯居住的“熱依斯院”,有接待遠方賓客的“客房院”,有禮拜和幹爾埋力的“亭子院”,有洗大小淨的“水房院”,還有宰牲的“宰牲院”等等。每一個院的裝潢都有其特點。
與其他少數民族雜居的回民,他們的居住習俗,既有本民族的特色,又受其他民族的影響。如居住在雲南傣族中的回民,其居住習俗為傣族、回族特色兼而有之。如這裏的回民也住傣族人住的竹樓草房,但居住習俗不像傣族那樣樓上住人,樓下圈牲畜,樓上一分為二,火塘在外間,裏間全家人住,老人、兒子、媳婦以蚊帳相隔。回族的居住習俗像內地的,中間有堂屋,兩邊有宿舍,老人、婦女以及孩子分別居住,牛圈在外麵。
新中國成立前,回族人民住窯洞、箍窯的較多,住房的少,且住房比較簡陋,有不少回民住著茅屋。有句俗語說:“回回的房沒有梁。”新中國成立後,回民的居住條件有了改善,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回族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居住條件大大改善,有不少人住上了新房,有的還蓋起了樓房。昔日的窯洞、箍窯、茅屋有一部分已經或正在被發展中的回族人民用現代建築技術建造的新房屋逐步取代。
回民在住家上曆來愛美,素以清潔、文明著稱。無論是南方還是北方,城市還是農村,你隻要到回民家,就會感到回民在住宅的設計、陳設、布局、裝飾以及生活的點綴等方麵,富有獨特的回回民族特點。特別是回族人喜歡種花弄草,庭院裏喜栽各種樹木和花草,不少地方的回民還有養盆花的傳統習慣,窗台上、院子裏到處擺放著千姿百態、爭奇鬥妍的盆花。在新疆焉耆回族自治縣,家家戶戶院子裏種花、養花,一年四季都可看到盛開的鮮花,盛夏,初冬,更是萬紫千紅,陣陣馨香,令人陶醉。
回民除了種養玫瑰、月季、石榴、丁香等花外,北方回民特別喜歡養鳳仙花(阿拉伯語謂之:“海(草字頭下加納)”,俗稱指甲花;不隻為了觀賞和美化環境,青年婦女還常常用它來染指甲。
回民的室內裝飾也別具特色。一般回民家庭西牆上都懸掛阿文中堂和具有伊斯蘭藝術特色的工藝製鏡以及克爾白掛圖等。掛曆一般都是伊斯蘭教曆和公曆對照的,圖案多為著名清真寺或天房、花草等,既便於查閱回族傳統節日和伊斯蘭教宗教節日,又能夠欣賞。
由於受阿拉伯地區風俗的影響,回族還喜愛熏香,一般家庭都備有香案和香爐,每當打掃完室內衛生後,都要燃上幾柱香,使室內空氣更加清新,給人以清爽舒適之感。
三回族居住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居住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由於曆史的原因,回民與我國漢族人雜居共處,大分散在全國各地。但由於宗教信仰、生活習慣不同,在居住上又自覺地小集中在一起。這種特點,一方麵便於開展宗教活動,因為回族基本上是一個全民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回族穆斯林經常要上寺禮拜,且認為集體在清真寺禮拜比個人在家禮拜意義更大,更受真主的喜愛;另外幾十戶乃至上百戶人家聚居在一起,可以自願聯合籌集資金建清真寺,送孩子到清真寺學習伊斯蘭教基本知識,還可由阿匐或教長處理本坊回民的婚喪嫁娶等日常事務等。
第二,由於回族特殊的生活習慣與共同的民族心理,不願意與養豬,吃豬肉、死肉、驢、狗、騾等肉的民族住得很近。即使在回民雜居的村寨和街道,回民一般都與回民相接連居住,不願意緊挨漢人居住,不願意嗅到豬肉味。在城市,回民一般也願與回民居住在一個院或一個單元。
第三,過去回民居住不太穩定。在統治階級的鎮壓、欺淩和驅趕下,為了謀生常常是聯戶逃到某地生產、生活,由於到一個新的地方人地兩生,便習慣與本民族的同胞住在一起,互相聯係,緊密團結,以共同的思想感情,對付外欺。另外,回民“小集中”在一起,便於禮尚往來,以及通婚等。如新中國成立前經商、開礦到雲南傣族、藏族、白族地區的回民,他們便幾戶住在一起,以後逐步發展成為一個聚居區。路馬平的回民就有上七村、下八村。這種居住上的特點直到現在仍然存在。再如新中國成立後,臨夏赴拉薩的回民都住在一條街上,寧夏到烏魯木齊的回民幾乎住在同一巷內。
第四,回民由於長期與中國漢民雜居,其住室結構受漢民住室結構類型影響較大。遺留下來的阿拉伯風格已是鳳毛麟角,所見較少。現在回族所形成的住室結構和造型特點以及裝潢特點,是中國傳統建築體係與阿拉伯建築裝飾體係的混合,是混合文化的傳統,在這種混合文化傳統中,主體建築結構大都是中國漢族的傳統,包括窯洞在內,在裝飾方麵有較鮮明的阿拉伯民間工藝和圖案。如回民住室的門和窗欞既有中阿融合的特點,又有典型的回族特點和漢族裝飾特點,室內陳設回族特點很鮮明。
第五,回民蓋房大家互相幫工,有的一家蓋房,全坊每戶來一人幫忙,或互相變工,一般一請就到,不付工錢,隻管吃喝,非常團結,齊心協力。
回族的衛生習俗
在我國各民族中回族是以愛清潔、講衛生著稱的,也是世界上最講究清潔衛生的民族之一。回族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獨具特色的衛生習俗。
一回族的衛生設施及傳承
講衛生、愛清潔需要一定的物質條件,但不完全取決於條件。回族的基本衛生設施,如湯瓶、吊罐、沐浴堂等簡單、經濟,使用方便,深受回族群眾的歡迎。
(一)湯瓶
這是回族等穆斯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傳統盥洗用品。有首回族花兒唱道:“紫銅、青銅、高麗銅,黃銅打下的湯瓶。吃喝不成都能行,沒把湯瓶是不行。”回民在日常生活中把湯瓶看得很重要。不論經濟條件如何,家家有把湯瓶。例如,回民燒開水不用鍋,而用湯瓶壺,因用鍋燒開水有腥味兒。平時洗手、洗臉不用臉盆用湯瓶。回民講究洗過的水隻能往下流,而用臉盆洗臉往往是把洗過的髒水捧起來再洗,回民不習慣,也不喜歡。隨著社會的發展,居住在城市的回民洗臉洗手也用上了臉盆。但洗小淨時,無論城市或農村,都離不開湯瓶。有些回民家裏備有幾把湯瓶,有小孩洗手洗臉用的,有專供禮拜人用的。湯瓶的種類也越來越多,有銅湯瓶、搪瓷湯瓶、輕鐵湯瓶、塑料湯瓶、砂泥湯瓶,還有鋁湯瓶和錫鐵湯瓶等等。
回民喜歡用湯瓶是因為湯瓶有蓋、有把、有流水的高翹壺嘴,盛水的主體部分一般呈鼓狀圓台形,不潔之物不易進去,既方便,又衛生。更主要的是回民用的湯瓶在回族群眾中有許多優美的傳說。如在《宛尕斯的故事》裏說,湯瓶原名叫洗壺。相傳在唐朝時期,唐王有一天晚上夢見金殿的大梁正在倒塌,隻見一個身穿綠袍、頭纏白布、肩搭一條白毛巾的深眼窩、高鼻梁、長胡須的大漢,左手提一把湯瓶,右手向上一托,把大梁頂上去了。第二天,唐王召集文武大臣圓夢。徐茂公說:“這是西域回回,身穿綠袍、頭纏白布是他們禮拜的衣裳;毛巾、湯瓶是他們用來淨身的東西,唐朝江山要靠西域回回來保。”後來,唐王命徐茂公選了60個漢族小夥子,換了60個回回,由宛尕斯回回帶領來到長安。唐王親自出宮迎接,並以兄弟相稱。過了不久,唐王知道回回想回家了,就在當地給他們納了漢族妻子,並修建了幾座清真寺,還命手下工匠特製了一把精美的金壺賜給宛尕斯,叫他淨身用,這把金壺叫“唐瓶”。從此,宛尕斯和其他西域回回再也不想回家了。後來,回回家家都打了一把銅湯瓶。久而久之,民間就簡稱“湯瓶”了。
“湯”在中國古代漢語中的本意指“熱水”。所以,湯瓶逐步成了回民等穆斯林沐浴淨身用的水壺的專名了。現在全國各地清真寺的沐浴堂裏都有湯瓶,一些回族聚居區經營的茶館、飯館、飲食服務行業門口以及回民家中都備有湯瓶,供洗手、洗臉和洗小淨用。有的還把湯瓶畫到飯館的門牌上,作為“清真”的標誌。
(二)吊罐
是回族群眾專門洗大淨(阿拉伯語稱烏蘇裏)的沐浴用具,相傳,盛唐時期由波斯穆斯林商人傳人我國。現在回族清真寺裏和回族穆斯林家裏一般都裝有“吊罐”。
吊罐以陶質、鐵質、鋁質為主,邊遠山區還有木質和銅質的。大小基本一樣,約盛一小鐵桶水。樣式為腹大口小,兩側有穿繩懸掛的耳環,底部有一個漏水孔,並附有一個木塞子。用時拔出塞子,水從漏孔流出。凡懸掛吊罐的地方,其地下修有一條通往室外的下水道,汙水從此排出。下水道有的用一塊木板蓋著,木板中間鑽有一個小水眼,洗過的汙水便從此眼流到下水道。有的下水道是用磚砌一個蓋子,還有的是用水泥板作蓋子。
吊罐一般均無蓋,不用時隻將小木塞子插到漏水孔。
吊罐裏的熱水,一般都是用奶瓶壺燒的,有時也用鐵鍋燒。用鍋燒水要把鍋用開水洗幹淨,燒水時不許蓋鍋蓋。這樣做主要是防止粘在鍋蓋上的飯菜等雜物濺進水裏。用吊罐沐浴,既簡單,又方便,適用於千家萬戶,且比盆浴幹淨、衛生、省水,有許多好處。
(三)沐浴堂
回族俗稱水房子,是供回族群眾使用的公共衛生設施,一般有清真寺的地方都有沐浴堂。沐浴堂的房子有大有小,小的有三五間,大的有七八間。沐浴堂內有水井;有專門燒開水的大鐵鍋(不許做飯);有淨下(即洗小淨)的小隔間,每個小隔間都有一個南北方向的下水池;還有洗大淨用的沐浴間。每個沐浴間都有更衣的小木板或小木床、浴巾。除此之外,在整個沐浴室的地中間,用石頭或水泥砌成一個長方形的大汙水池,池內有下水道。池子上麵安置著一個特製的放湯瓶、搭毛巾、掛帽子的小木架,池子兩邊擺著較矮的長坐凳,沐浴的人可以坐在凳子上洗手、洗臉、洗腳等。沐浴堂內淨下的小隔間、沐浴間和汙水池的汙水都通過下水道排出寺院。清真寺的寺師傅專門管沐浴堂的燒水和清潔衛生等。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民族宗教政策得到落實,回族地區的經濟有了很大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回族沐浴堂的設施也進一步得到改善,有些大一點的沐浴堂已用上了鍋爐、電燈、自來水、噴頭等先進設備,廣大回族群眾禮拜前或參加節日慶祝活動,或外出歸來和勞動工作之餘,都可以愉快地洗個大淨。
二回族衛生習俗的表現
(一)沐浴
我國回族人民不僅非常重視沐浴,而且還有很多特殊的有趣的講究。《古蘭經》中講到:“信教的人們呀,當你們禮拜的時候,你們要洗臉,洗兩手至兩胳肘,摩頭,洗腳至踝骨。如果你們失去了大淨,就要洗全身。如果你們患病,或旅行,或從廁所來,或接觸了女人,而你們沒得到水,這時你們可以用淨土摸臉和手。”①現在不僅信教的回族群眾常洗大小淨,就是不信教的回族也洗大小淨,這已經形成了一種風俗習慣,它的益處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沐浴,不僅使人幹淨、衛生,同時還可以促進人體的新陳代謝,有利於身體的生長和發育,協調排除廢物,提高人體的免疫能力,還可以降壓、鎮咳,消除緊張勞動、工作之後的疲勞,振奮精神,是一種很好的調節精神的方法。
回族的沐浴,可分為大淨和小淨。“沐”即小淨,“浴”即大淨。
小淨,回民通常稱“阿卜代斯”(波斯語)。小淨的洗法有以下幾道程序:
--洗兩手至腕部;
--洗兩便,回族群眾叫“淨下”,淨下時,須蹲成南北方向,用右手拿湯瓶,左手洗之,從前到後,洗淨為止。淨下之後,再洗手和腕,洗時可打上肥皂洗得幹幹淨淨。過去回民不敢用肥皂,主要是怕肥皂裏麵有死驢死馬以及豬的脂肪,現在有了清真肥皂,回民亦廣泛使用。
--漱口。用左手拿湯瓶倒水,右手掬水人口,仰麵灌喉之後吐出,連續三次。有些回族漱口前用牙刷先刷牙,有的漱口時還刮刮舌頭。總之通過漱口、刮舌,使口腔內部清潔。
--嗆鼻。左手拿湯瓶倒水,右手掬水吸人鼻腔內再噴出,連續三次,以嗆淨鼻涕為宜。
--洗臉。即從前額發際處至下頜,兩邊至雙耳,從上到下,連續三次。
--洗兩手至兩肘。右手拿湯瓶倒水,左手掬水先洗右手至肘,然後再用右手掬水洗左手至肘。
--抹頭、抹耳、抹頸。右手拿湯瓶倒水,左手掬水後再給右手倒一部分,然後兩手從前額發際處抹到腦後,隨著將兩手心從頭兩旁抹至前額,再把兩大拇指放於耳外,兩食指放在耳內,從上向下抹,最後用兩手背從脖頸上抹下。
--洗腳至兩踝骨。先右後左,洗右腳時,從小拇指開始,依次洗到大拇指。洗左腳時,從大拇指開始,依次洗到小拇指,最後洗遍全足。洗完腳再把手衝一下,最後口含一點壺裏的剩餘水。
破壞小淨的主要是大小便和下氣、嘔吐、出血昏迷、休克等等。在洗小淨的過程中,如不慎走了下氣,整個小淨還要從頭開始洗。
大淨,回族群眾通常稱之為務蘇裏(阿拉伯語),大淨就是用清潔的水洗滌全身。大淨一般是在以下幾種情況後洗,如性交、泄精、夢遺、婦女來月經、分娩等。有的洗過大淨以後,雖然沒有出現以上情況,但如超過七天,須重新洗大淨,回族群眾稱作“換個新鮮水”。特別是回族出遠門旅行,參加婚禮、葬禮或過古爾邦節、開齋節、聖紀節等重要活動時,都必須洗大淨。大淨的洗法是,先按程序洗小淨,接著依次洗頭、洗兩耳、嗆鼻、洗臉、洗兩肘,然後用吊罐的水開始衝洗。衝洗從上至下分三截洗。第一,先洗肚臍以上,其順序是先洗右肩右臂,後洗左肩左臂,先前胸,後背心。第二,洗肚臍以下,膝蓋以上,先洗右臀後洗左臀。第三,膝蓋至足。這一截還是從右到左,先洗右小腿,後洗左小腿,先右腳,後左腳,洗右腳時,從小拇指開始,洗左腳時從大拇指開始。洗完腳要用幹淨毛巾擦全身,至此整個大淨就算結束。回族洗大小淨有一個特點,就是從上到下,從右到左,講究順序,不亂洗,以免洗淨的地方再濺上髒水。同時,回族在洗大淨時,要求各個部位,甚至一根毛也要洗到。如果在洗大淨過程中,因遺忘少洗了一個部位,那整個大淨則無效,還要從頭開始洗。因此,回族對沐浴非常認真,也很重視。回族群眾沐浴後,一個個麵目清秀,容光煥發,身心愉快。回族經常堅持大淨,特別是用吊罐沐浴,科學衛生。
現在,回族群眾自己講,沐浴除了講究衛生習俗外,每洗一個部位,都要聯想或體會到一個實際行動。比如洗手的時候,要想到戒偷盜、賭博和拿不義之財,而要靠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洗臉的時候,要想到顧全人的體麵,戒絕幹一切不要臉和見不得人的事。漱口的時候,要想到不能造謠中傷,胡言亂語,誣陷他人,更不能前麵說,後麵犯,人前一套,人後一套,要說有益於大眾的話,說實話,說公道話,說不傷害別人感情的話。抹頭抹耳時,要想到不能聽亂七八糟的髒話和壞話,不偏聽偏信閑言碎語,不在背後搞別人的鬼,不捉弄人。要聽善言,要做好事。洗腳的時候,要想到不能走邪道、搞一些歪門邪道的事,要走正道。總之,洗大淨的時候,要想到戒絕一切與人不善的事,要一塵不染,表裏一致,做一個幹幹淨淨、正正派派的人。
土淨,回民在通常情況下都用水洗大小淨,但在以下幾種特殊情況下可用土淨。一是患疾病者,用水洗大小淨,會嚴重損傷身體,此時可用土淨;二是在非常艱苦的條件下,無法得到水,例如有深井而無打水器具,臨江河但不能涉及,或發現少量水隻供飲用救命等,在這種情況下可用土淨;三是時間緊迫,需要馬上參加殯禮等一些重要活動時,來不及用水大小淨,方可用土淨。
現在一般回族群眾很少用土淨,主要是一些篤信宗教的回族群眾和宗教職業人員使用。
土淨比較簡單,不像用水大小淨那樣細致複雜,其方法和程序是,雙手放到清潔的黃土、石頭或沙子上,使兩手真正沾上土。然後提起兩手,兩掌合拍,去其浮士,以手抹麵上自發際處,下至頷底,兩旁至耳,全麵抹到。抹麵後,雙手再撲上、沙石之類,先以左手抹右手,自指背起抹至肘止。反手撲內臂,至腕而止。一般不抹手掌,因為手掌已沾上了土,最後用右手再抹左手至肘。
(二)衣食住等方麵的衛生習俗
(1)回族在飲食上的衛生習俗。回族在飲食上很講究衛生。總的來看,主要是根據伊斯蘭教規,以“淨潔為相宜,汙濁的受禁止”為原則。穆罕默德也說過:“食一口不潔之物,等於廢四十日的功修。”由於受伊斯蘭教的這些影響,長期以來,回族養成了忌吃自死物、血、豬肉等,忌吃病死的禽、畜類。養成了飯前洗手、飯後漱口的良好習慣。過去回民開的小飯館門口都備有湯瓶,顧客來吃飯時先洗手,現在由於吃飯的人太多,這一習俗,逐步受到限製。
回民吃牛、羊、雞;兔等肉,要請懂得宰牲規戒的人來宰,並且要求宰牲的人洗大淨。有的地方為了紀念亡人,炸油香、蒸饅頭用的麵粉,必須是洗過大淨人磨的。如果宰雞,還要提前三天或七天把雞拴起來,喂清潔幹淨的食物,回族群眾叫“空雞”,以便防止雞吃糞便等不潔之物。
回民更講究水的潔淨,家裏用的井窯一般都有蓋,防止髒東西掉進去。如果到河裏去挑水,上水誰扔了髒物要等水流百步以後才挑。回族群眾認為“水流百步淨”。
回族群眾的飯館、茶館也比較幹淨,注意打掃衛生,以幹淨、衛生出名,深受顧客歡迎,在全國有一定的影響。
(2)回族在服飾上的衛生習俗。《古蘭經》說:“你當洗滌你的衣服。”①衣服是一個人的外表情況的反映。衣服髒了不但外表不美觀,旁人接近後有一種難聞的氣味,使人討厭。如果衣服舊了,但洗得幹幹淨淨,穿得整整齊齊,會使人產生一種舒適感。回民一般都有保持衣服清潔衛生的良好習慣。他們為了保持清潔,防止齷齪,喜歡白色衣冠。他們感到白色一旦被沾汙,容易發現,促使你盡快洗滌幹淨。所以,回民喜歡穿白衣,十分注意衣服上的汙垢,一些經常上寺禮拜的老人,更是講究,如果衣服或褲頭、襯褲上有了尿滴以後,盡快換下來洗滌。據調查了解,北方的回族老人,他們在小便後用土疙瘩擦淨龜頭,以防尿滴在褲子上。
回族還注意勤剪指甲,勤剃頭發,不許留長指甲和長頭發,從小孩剛滿月就開始剪指甲。除賽來費耶教派的回族人蓄長發外,回族老人一般不願留長發,喜歡剃光頭,這樣容易洗滌於淨。他們還很注意修胡須,上嘴唇上的胡須剪得一般齊而且比較短。還常拔腋下毛,常剃臍下毛,怕藏汙垢生虱。其實,拔腋下毛、臍下毛是很不科學,也不衛生的,現在年輕的回族都不喜歡這樣做,這是對的。
(3)家庭衛生習俗。人一生中有一半以上的時間是在家庭住宅裏度過的,其衛生條件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人的健康。回民在很早以前就有灑掃室堂庭院的習慣。一般來說,回民的門前屋後都修得整整齊齊,院子打掃得幹幹淨淨,院子裏的東西放得井井有條。筆者在西北和東南沿海調查中發現,有許多回民家庭院子裏的各樣農具、用具等,各有各的位置。糞成方、草成垛,井窖有蓋,雞羊有圈。
回族婦女更是講究衛生,屋子裏窗明幾淨,門簾潔白,耀人眼目。桌子、板凳、爐台、鍋台以及家中的盆盆罐罐,大小物件錚亮錚亮,光可照人,從窖裏提水的小水桶一般都掛在牆上,擔水用的大水桶不用時反扣在固定、幹淨的地方。碗、碟、勺等反扣在明亮的碗架上,筷子也插到筷籠子裏。
回民在打掃完室內衛生以後,還點上一位衛生香,使人產生一種舒適感,有利於身心健康。
另外,回族男童12歲以前還要割包皮。已婚成年人更是講究性衛生,每次房事後都要洗大淨。婦女來月經,按照《古蘭經》的規定,不與她們交接,直到她們清潔後方可結合。
三回族衛生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衛生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逐漸發展。回族的衛生習俗受到了阿拉伯國家的一些衛生習俗的影響,也受到了伊斯蘭教文化的影響,但在長期的發展中,逐漸形成了一整套本民族的衛生習慣,如湯瓶、吊罐等衛生設施,由少至多,直到整個回民家家廣泛使用。再如大、小淨,源於伊斯蘭教,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已遠遠超出了伊斯蘭教的範疇。不僅禮拜和參加宗教活動時洗,平時勞動歸來或身體髒了也洗。不僅信教的穆斯林洗,不信教或不參加禮拜等宗教活動的回族也經常洗。除了沐浴外,回族還特別講究飲食衛生、服飾衛生、環境衛生等等。回族的衛生習俗,充分反映了回族人民早在幾百年前就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質。
第二,講究衛生,有利於促進身體健康。回民由於養成了愛清潔、講衛生的良好習慣,一般來說,身體素質都比較好。有些年過七旬的回族老人還參加一些體力勞動,有的還跋山涉水,有的還騎上自行車捎上東西,走南闖北搞生意。回族老壽星比較多,這說明講究衛生是回族人長壽的主要原因之一。講究衛生可以使人身心健康。比如,回族人用淋浴洗大淨,這對身體非常有益。據科學測定,淋浴的噴頭是一個很好的陽離子發生器,在噴水時,空氣中產生大量陽離子,而這種陽離子是一種有益於人體的特殊的“維生素”。另外,回民不抽煙,不吃自死物,不吃動物的血等,這也是很有科學道理的,是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是應該大力提倡的,應當受到人們的稱讚。著名記者範長江同誌在他的《中國西北角》中說:“他們(指回民)的身體堅強結實。因為宗教教條的訓練,他們養成了幾種非常有益的生活習慣,如早起,勤於沐浴,遵守時間,不吃死後的動物等,特別是不吃鴉片,關係於他們的體格方麵非常重大。”
第三,回族人講究衛生是一種文明的標誌。文明既是對客觀世界的改進,也是對人類本身的改造。人與動物的一個最根本的區別,就是人不僅能夠適應環境,更重要的是能夠改造環境,使環境更適於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回民講究飲食、服飾、居住以及其他各方麵的衛生習慣,正是人類改造世界的一部分,是一種文明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進步的社會意識。因為,講不講衛生,衛生講得好不好,不僅僅是個習慣問題,而且還反映了一個民族的精神風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看到,一個人如果不講衛生,遮遮遏遏,窩窩囊囊,往往反映出這個人思想消極、頹廢。一個家庭如果不講究衛生,灰塵滿室,又髒又臭,雜亂無章,說明這個家庭不景氣,不振作。一個單位、一個民族也是如此。回族由於愛清潔,講衛生,用自己的雙手,不斷地創造整潔、舒適、衛生的環境,給人以精明能幹、奮發向上的感覺。現在我國回族人民在黨和政府的親切關懷下,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生產條件、生活條件都有了一定的改善。回族群眾在此基礎上,更加講究衛生,生活得很愉快。
回族的婚姻習俗
一回族的婚姻觀及婚姻形式
回民的婚姻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本民族的習俗慣製,如對婚姻的認識和態度,選擇婚配的條件以及婚姻製度和婚姻形式等都具有鮮明的民俗特點。
(一)回族的婚姻觀
包括回族對婚姻的認識、態度以及對結婚配偶選擇的要求和婚姻製度等。
回族認為,婚姻是構成家族、產生親族的基礎。成年男女因需要而結婚是“瓦直卜”(意為當然),為繁衍子孫而結婚是“遜奈”(即聖行)。因此,主張回族穆斯林男女都要結婚,反對終身不娶、不嫁的獨身主義。回族對婚姻的這一態度,主要是受到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古蘭經》明確規定:“你們中未婚的男女和你們的善良的奴婢,你們應當使他們互相配合。”“他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穆罕默德也說過:“有婚娶能力者應當結婚。”甚至認為誰不服從他的言行,就是違背他,“我是你們中最敬畏、最害怕真主的人,但我封齋、我開齋、我禮拜、我睡覺、我還娶妻。誰違背我的聖行,誰便不是我的教民。”
回族從形成至現在,始終反對禁欲,反對絕欲,反對終生獨身。無論是阿匐,還是一般穆斯林,一般都結婚成家。但也不是絕對的,也有不求婚配的現象。伊斯蘭教中的嘎得林耶門宦的教主或遷居拱北居住靜修的人,過去有終身不娶的教俗,其中有一條教規就是“戒色”,即割斷紅塵,不娶妻室。但這畢竟是極少數。
回族對婚姻條件看得很重,要求男女雙方必須都是穆斯林。尤其是在回民聚居區,這種擇偶的基本條件至今仍在堅持,一般不與非穆斯林婚配。即使在穆斯林內部婚配,也有許多傳統的條件,一是看教門,即是否真正的信奉伊斯蘭教,是否言行一致;二是看根基,主要看所選擇配偶的家庭的家風,是否是正派人家;三是看貧富是否過於懸殊。
對於個別或極少數與非穆斯林婚配的,一般都要先商議條件,要求漢族或其他非穆斯林一方“進教”,即皈依伊斯蘭教,或願意接受並遵守回族的風俗習慣,才能正式確定婚姻關係,在結婚時,還要由阿匐主持舉行“進教”儀式。《古蘭經》中明確規定:“你們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婦女,直到他們信道……你們不要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以物配主的男人,直至他們信道。”
回族還嚴禁血親、近親之間結婚。特別是嚴格禁止同母、女、伯母、嬸母、姨母、乳母、嶽母等長輩結婚,也不許同親妹妹、乳妹、侄女、甥女、兒媳以及有夫之婦結婚。回族這種文明進步的婚姻習俗受到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在伊斯蘭教創立前,阿拉伯人的血緣關係非常混亂,近親、血親結婚之現象普遍存在。伊斯蘭教創立後,這種現象才得到了禁止。《古蘭經》曾指出:“你們不要娶你們的父親娶過的婦女,但已往的不受懲罰。這確是一件醜事,確是一種可恨的行為,這種習俗真惡劣。真主嚴禁你們娶你們的母親、女兒、姐妹、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嶽母,以及你們所撫育的繼女……真主還嚴禁你們娶你們親生兒子的媳婦,和同時娶兩姐妹。”
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注意社會道德風尚,注意人類進步,現在基本上沒有伊斯蘭教提出的那些血親和近親的婚姻關係。但在偏僻落後的山區,由於貧困原因所致,仍有個別兄亡弟納其嫂的情況。
回族的婚姻製度:新中國成立前,回族當中的一些官吏、富商、地主等,按照《古蘭經》的有關規定和“聖行”,有娶二、三、四個妻子的,但很少有超過四個妻子的,絕大多數回民還是娶一個妻子。
新中國成立後,回族與其他民族一樣,按照憲法規定,一律實行一夫一妻製。
回族還注意婚姻道德,認為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為最不道德、最卑汙的行為。《古蘭經》強調說:“你們不要接近私通,因為私通確是下流的事,這行徑真惡劣!”
回民對離婚比較慎重,一般不隨意離婚。有的夫婦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欲離婚時,回族當中的阿匐或有威望的老人盡量勸說,勸說後確實無效者允許離婚。離了婚的婦女或丈夫死後改嫁的,都要等待一段時間,這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懷孕。有些夫婦離婚後,經過一段時間的冷靜思考,想複婚時,須經德高望重的回族老人說和,在政府登記後,由阿匐念“尼卡哈”複婚。回民認為這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教的。
(二)回族的婚姻形式
回族的婚姻形式,從古至今,主要有回回婚、教內婚、表親婚、交換婚、招養婚、回漢婚等類型。
回回婚,是回族婚姻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種形式。相對回漢婚來講,它又是回族中最廣泛的婚姻形式。主要是指回回間相互通婚。
回回婚的最基本要求是,男女雙方必須都是穆斯林,不管是哪裏的回族,隻要不是自己的血親和近親(包括伯叔所生的妹妹),不是和自己同乳的人,都可以結婚。但男女雙方必須同意,而且有兩個以上的證婚人,聽到男女雙方表示同意的話才行。
教內婚,這是舊時由回回婚中分出來的一種,是清代伊斯蘭教的幾大門宦形成以後出現的。伊斯蘭教幾大門宦形成後,由於各教派在履行伊斯蘭教功課方麵,有不同的認識和理解,產生了教派之間的矛盾,使回族的通婚範圍越來越窄。一般來講,過去伊斯蘭教的虎伏耶、尕德林耶、哲赫忍耶等門宦的回民不與伊黑瓦尼派的回民通婚;甘肅等地的賽來非耶派的回民也不與伊黑瓦尼派的回民通婚。即使有少數通婚的,在舉行婚禮時,雙方的阿旬或教民有時常常為一些細小的枝節問題,發生爭執,不歡而散,這對回族婚姻和回回民族內部的團結都帶來了不利的影響。現在這種婚姻形式已越來越少。
表親婚,在回族婚姻當中占有一定地位,通常稱姑表親或姑舅親。一般都是兄弟的子女與姊妹的子女間互相結婚。回族認為這種婚姻是親上加親,是有牢靠基礎的婚姻,且彩禮、訂婚、結婚都可視經濟條件而定,親戚中好說話,所以這種婚姻過去在回族當中比較普遍。實際這是一種血緣、亞血緣婚的一種落後習俗,對子女的健康和本民族人口素質都有很大影響和危害。據調查,寧夏的涇源縣、西吉縣都是回民聚居的縣,由於近親結婚的多,他們生育的子女,多數都有先天性遺傳病症,如癡呆、弱智、傻瓜以及聾、啞、跛等生理缺陷,孩子的成活率也比較低。這一切給本人帶來了痛苦,給家庭帶來了煩惱,給社會帶來了負擔。我國現行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禁止結婚。”現在回民雖然也認識到了“姑表”、“姨表”間結婚的危害,也知道婚姻法不允許,但還沒有完全禁止,看來還有一段認識過程。
交換婚,回族也叫換頭親。這種婚姻多在姑表、姨表當中進行,且一般在一代人中交換。如姑的兒子娶舅家的女兒為兒媳,舅的兒子娶姑家的女兒為兒媳,平等交換,互不送彩禮和財物等,隻是適當買些衣服和日常生活用品。這種婚姻現在已經很少,隻在家庭都比較困難的邊遠山區尚存在。
招養婚,回族也叫招女婿。這種婚姻多表現在女方家父母沒有男孩,需招一個兄弟較多的男孩子或孤兒到女方家為女婿,養老送終、接代傳種、繼承遺產等。招女婿,一切婚姻費用均由女方家負擔,婚禮在女方家舉行。
過去回族當中也有童養婚,就是抱養別人的幼女撫養長大,與自己的兒子成婚。童養婚一般都是家庭經濟富裕的收養家庭貧寒的孩子。童養媳被收養後,往往受到歧視,並擔負繁重的勞動。
回漢婚,即回族與漢族間通婚,這在回族婚姻習俗中占據一席之地。回族與漢族通婚的習俗,在民間早就有回爹漢媽的傳說,反映了曆史上回漢通婚的情況。如《回回原來》裏說,唐王命徐茂公用60個唐朝小夥換回了60個回回,為了使他們安心,保唐朝江山,設大會給回回納夫人,後來回回定居了下來。新疆的《回漢自古是親戚》、寧夏的《靈州回回的傳說》等都講述到回漢通婚的情況。從這些民間傳說和史料看,早在唐代初期,隨著唐王朝與大食國的往來,回族的男先民們隻身來中國經商,與漢族女子通婚。唐中葉以後,越來越多的回族先民與漢族女子結婚,且長期定居,繁衍後代。《資治通鑒·唐紀》中有這樣的記載:“貞觀二年三月十六日諸番使人,所娶得漢女為妾者,並不得將還番。”由於回族先民在中國居住,時間長了,難免受到中國的影響,娶妻安家。到了宋代,這種回漢通婚的現象仍然存在。《萍洲可談》中記:“元祐間,廣州蕃坊劉姓人娶宗女,官至左班殿直。劉死,宗女無子,其家爭分財產,遣人撾登聞鼓,朝廷方悟宗女嫁夷部。因禁止三代,須一代有官乃得娶宗女。”這時,回族的婚姻由娶一般漢女到娶宗女為妻。
元代,來中國的中亞。西亞的穆斯林更多,“開始與中國人通婚,他們的人口增長很快……”
元末明初,回族內部通婚已開始或正在形成,但明代統治階級下詔不許回回互相嫁娶:凡蒙古、色國人,須與中國人婚姻,不許本類自相嫁娶。由此,逼迫回漢通婚。越強迫回族越不願意,逆反心裏越強,最後勢必造成對立情緒。到了清代,一方麵統治階級對回族懷有偏見,極端仇視回族人民,致使回漢族之間矛盾重重;另一方麵回族內部力量壯大,民族內部自相通婚,所以這個時期回族堅決反對回漢通婚,甚至把這種情況上升到一定高度來看待。如認為誰與漢族通婚,誰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回族穆斯林等。但是,任何事物總是發展、變化的,不是絕對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經過多年的曆史發展,雖然回族內部大都自相嫁娶,但在城市一些回漢雜居的地方,因回族內部通婚選擇餘地小,所以回漢通婚情況又多了起來。如四川、廣西、桂林、江蘇、常州、廣州、上海、北京等地自願與外族、特別是與漢族通婚的不少。從目前的情況看,回漢通婚主要是以回男娶漢女多,回女嫁漢男雖然有,但是很少,無論是回男娶漢女,還是回女嫁漢男,一般都要“進教”或尊重回族的風俗習慣。現在城市裏的漢族男女青年大都有文化,很少“進教”,但一般都尊重對方的風俗習慣。無論回男娶漢女或回女嫁漢男,《憲法》、《婚姻法》都給予了保護:“男女婚姻自主。”“回族同其他民族的男女自願結婚,任何人不得幹涉。”
二回族的婚禮程序及習俗表現
婚禮,是回族人民一生中的一個大禮。回族老人常常把給兒子舉行婚禮、完婚叫“卸擔兒”,認為這是“終身大事”,是老人的責任。回族對婚禮特別重視和講究,但由於回民分布在全國各地,回族婚禮形式多種多樣。據史書記載,回族的婚姻習俗大都是按照教規來辦的。如娶妻,要經過請媒人提親,送禮,寫婚書,擇吉日成婚等程序。據《固原州誌》說,過去固原地區議婚,“先請媒妁通姓,惟不辟同姓,議妥納茶果”等,之後還要“擇日送衣料”等。婚期到了以後,“婚妁至女家接婚,送羊、麥、清油等”。新婚之夜,還要請阿匐念《古蘭經》,第二天早晨,新婚夫婦要洗大淨。《綏遠歸綏縣誌》載:“回俗須媒妁三人,掌教一人,方能議婚,男女主婚人如同意,握手為信,不立婚約,不親迎,無鼓樂。新婦下轎,由其兄弟抱入洞房。不見親友,待阿匐來為之誦經讚聖。及夕,新郎詢問新婦以八句原根,能答,始行成禮。”《黑龍江誌》還載:“新婦入洞房,坐炕上麵牆,謂之坐福,傍晚,男女集新房,陪新夫婦食長壽麵。翌晨,仍宴親友,新婦依次拜謁,親友尊長,皆有賜予,錢物不一”。臨夏的回民一是請媒,二是定茶,三是納聘禮,四是迎娶。無論是從史書記載,還是從現實的調查看,回族的婚禮習俗,各地大同小異,概括起來經過以下幾道主要程序:請媒人提親,看人看家道,說色倆目(也叫定茶),插花(也叫定親),迎娶,念尼卡哈,撒喜,鬧洞房,擺針線,回門等。
(一)提親
回族當中有句俗話:“一家女兒百家奔。”當回族姑娘長到十六七時,就有人上門提親。提親一般都是男方家通過各種途徑看準女方家的姑娘後,請媒人去提親。回民請媒人一般要兩個以上,一個代表男方家的媒人,一個代表女方家的媒人。男方家的媒人提親時,要帶上茶、糖等四色禮,並通報男方家的姓名、家庭經濟狀況和教派等情況,有的還詳細介紹男方家小夥子的相貌、性格、文化程度、手藝等,女方家長聽後覺得大體合適,便給男方家媒人給話。女方家也請媒人到男方家看家道,並由男女雙方媒人安排姑娘、小夥子在集市或親戚朋友家見麵,看男女雙方相互能否看上相貌人品。見麵後如無反對意見,男方家父母或其他人帶上四色禮,小夥子還要帶上見麵錢,在媒人的陪同安排下正式見麵。姑娘一般由姑媽或嫂嫂領著當麵看女婿,媒人此時問小夥子和姑娘同意不同意。小夥子此時給姑娘見麵錢,一般同意就接收,不同意則不接收。有些地方姑娘收了小夥子的見麵錢後還給小夥子回贈小禮品。過去回族女子怕羞,不敢在客人或父母麵前說婚姻事,不敢張口說同意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或媒人就觀察表情,如果低頭微笑,就說明同意;如果沉臉、哭泣或發脾氣,則說明不同意,就不強迫,但也有不少父母包辦的婚姻。
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現在有些青年男女互相早已認識,彼此也了解,互有愛慕之心,但還要請媒人給雙方家庭說明情況,走個過場,否則會受到諷刺。回民擇偶不“合八字”。
不管是自由戀愛的,還是經人介紹的,隻要雙方表示同意,則要盡快準備“定茶”。
(二)定茶
有些地方的回族也叫“說色倆目”或“道喜”。定茶一般要選擇主麻日(星期五),男方家要準備回民喜歡喝的花茶、綠茶、陝青茶、龍井、毛尖等各種高中檔茶葉,還要準備一些紅糖、白糖、桂圓肉、核桃仁、葡萄幹、紅棗、花生米、芝麻等等,然後分別包成一斤重的小包,每個小包上放一條紅紙,表示是喜慶的事。另外,還給未婚妻送二至三套合體、漂亮的衣服,由男方父母和未婚夫一起送去。女方家要宰雞、宰羊,以糖茶、宴席熱情款待。吃完宴席,雙方當著眾親戚朋友的麵,互道“色倆目”,表示這門婚姻大事已經定下和許諾,今後一般不再變更和許配他人。女方家在送客人時,還要給男方家以適當的回贈禮,表示意誌堅定,決不反悔。
(三)插花
回族也叫“定親”,有的地方還叫“提盒子”,也叫納聘禮,意思是為姑娘插朵美麗的花。
插花一般是在女方喝了“定親茶”以後,媒人根據女方的需要,由男方納合理的聘金,回民叫“麥哈爾”,並適當購置一些化妝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四季服裝或布匹材料、手表、自行車、錄音機等等,以及送相當的裝飾品,如手鐲、戒指、耳環等,還要準備一隻羊、一百斤大米和若幹糖、茶等。如果不贈送聘禮,則婚姻無效。這些東西一般由女方或男方長輩或同輩婦女去陪同購買。
插花一般都定在主麻日,男方由一位阿匐等帶領,父母和嫂子或奶奶、嬸子跟隨。女方家也有一位阿匐或回族老人在家迎客,接盒子接聘禮。女方家還要炸油香、宰羊、過“爾麥裏”。“爾麥裏”,即由男女雙方請的阿旬或懂得伊斯蘭教義的人,誦讀《古蘭經》有關章節,其餘人聆聽。“爾麥裏”過後,兩家人和親戚一起赴宴,這時相互寒暄,講婚配和攀親的重要意義。最後由雙方商量結婚的大致日期,以便做好準備。
插花這天,有些地方的回民由嫂子或奶奶故意將一對青年男女安排在一起吃飯、幹活兒,增進了解,加深感情。
送聘金沒有規定,一般是根據男方的經濟條件量力而行,不強迫。通常情況下,不得少於一兩純銀,但無論多少都要履行這一習俗。回民認為,贈送聘金,一方麵是為了防止男子對婚姻大事不嚴肅,朝三暮四,隨意離婚,從經濟上有所牽製;另一方麵也是保障女子生活的一項措施。長期以來,在回族當中形成了男子如果無理提出離婚或中斷婚姻關係,男方所贈的聘禮和東西不能索回。
但有些地方的回民,由於受中國封建社會買賣婚姻的影響,所索聘禮越來越多,數額越來越大,給家庭貧窮者的生活帶來一定的困難。
(四)娶親
回族青年男女結婚不看黃道吉日,一般都是以伊斯蘭教的主麻日或主麻日的前日以及陰曆雙日為佳期。在結婚的前一兩天,由男方帶一隻羊、一百斤大米和半斤重的大饅頭、油香若幹個,送到女方家去,這叫催裝禮,意為請女方家老小放心,保證姑娘過門後,好光陰賽蜜糖。女方家接受催裝禮後要盡快做準備。結婚當天上午,如女方家住得較遠,接親車要早點出發,主要是怕與懷孕的婦女相見,要圖吉利。寧夏徑源等回族聚居區在娶親這天,男方家還要請一位結婚不久的新媳婦去接親,臨去時還要帶些核桃之類的東西,到女方家後先把核桃之類的東西撒到院子裏,乘人不注意時趕忙到客屋吃飯;之後,陪同新娘上車。女方家一般在結婚頭一天要設宴款待親戚朋友和鄰裏鄉親。來的人一般都要給新娘送衣服、襪子、鞋、毛巾被、布料和錢,回民管它叫“填箱”。結婚這天上午,姑娘要洗大淨,這叫“離娘水”。要絞臉,用交叉的線絞掉臉上的汗毛。梳妝完之後,要穿上紅色的棉襖,即使是炎熱的夏天也要穿上,這叫“厚道”,主要是講究吉慶,如果穿得太薄,則認為是“薄情寡意”,頭上要搭上一塊紅綢子或紅紗頭巾,將新娘的麵孔蓋得嚴嚴實實。然後從近鄰和親友中請幾位上有老、下有小、夫妻和睦、兒女雙全的人去送親,回民也叫吃“宴席”。在送親途中,若遇其他娶親人馬,新娘子要互相交換腰帶,以防“衝喜”。
接親車快到男方家大門口時,新郎要由姐夫帶上跑步迎上去,圍著接親車轉一圈,故意碰一下車,這叫“撞親”。到大門口時,恭賀新喜的人要自動排成兩行,迎接新娘和送親的賓客,並向來賓道“色倆目”問好。然後將賓客安排到客屋先喝茶、入席。男方家還要從新房門口到大門口,鋪上紅氈或毛毯子,沒有條件的,新娘的哥哥或舅舅要抱著新娘走進洞房。無論如何,新娘的鞋是不能沾土的。同時,將新娘的陪嫁物和箱子也抬進院裏的桌子上,待男方家給了開箱錢或搭門簾錢後,女方家陪新娘的嫂子或新郎才揭新娘頭上的“搭婦巾”。
(五)念“尼卡哈”及其他
當新娘子入了洞房,送親客人進屋後,主人一方麵安排接待客人,一方麵請阿匐給新郎新娘念“尼卡哈”:在堂屋正中設一張方桌,上方坐阿匐,左右坐證婚人和父母親,地下鋪上毯子,新郎、新娘跪或站在上麵,聆聽阿匐的教誨,阿匐宣讀《古蘭經》有關片斷,再用漢語作一番解釋,其大意是:結婚是成人的標誌,是夫婦做人的開始,從此做人應盡種種責任;要嚴守教律,孝敬父母,待人謙虛,主持家務,奉公守法,上進求學等。然後阿匐麵對證婚人問新郎:“你願娶她為妻嗎?”新郎如願意則應馬上表態。再問新娘:“你願意嫁給他嗎?”新娘如表示願意,阿訇就宣布,從今天起,你們二位正式結為夫妻,並告新郎新娘互敬互愛,白頭到老。證婚儀式結束後,新郎、新娘準備入洞房時,教長或家長將早已準備好的果子、糖、棗子、核桃、花生向新郎、新娘身上撒去,意為感謝真主賜給的良緣,祝新郎、新娘長生到老,早生貴子。有些地方新人入洞房時,將喜棗、喜糖等撒向圍觀的群眾,以表示喜慶的施舍,眾人皆從地上搶著揀,回民把撒喜也叫撒金豆。
這種撒喜的習俗早在元末明初就已盛行。據《清源全氏族譜》“麗史”篇載,“西域回回(口加兀)呐,選民間女子入其室,為金豆撒樓下,命女子攫取以為戲笑”。可見過去有些富商是用真正的豆粒黃金來撒喜,後來勞動人民因沒有黃金,就用自己喜愛的棗子、糖、花生、核桃等來代替。
撒喜以後,開始耍新郎,不能讓他隨便進洞房,新郎一般要請姐夫等人保駕或掩護,準備衝進洞房。如不慎被恭喜的人擋住了,要將鍋底黑粉、墨汁等往新郎麵上抹,直到抹成“黑包公”時才放進洞房。有些地方不耍新郎耍公婆。當新娘入洞房後,眾鄉親把公婆簇擁到院子裏,耳朵上掛兩串紅辣椒,頭上戴上破草帽,脖子裏掛一個銅鍾,反穿皮襖,倒騎毛驢,在眾人的逼迫下,讓公婆騎上毛驢轉圈圈,逗笑話。回族群眾認為,結婚三天沒大小,不耍不熱鬧。山東泰安和曹縣的回民婚禮習俗也很有趣,新娘子在媒人帶領下,和婆家所有的親戚見麵,新郎拿著墨碗隨從,新娘見一位親戚,用毛筆在他臉上畫一下,誰的臉上畫得最多,誰就最受新娘尊敬。
有些地方當天晚上的晚飯由新娘做長麵,以示茶飯水平。吃過晚飯,開始鬧洞房,大家民主推薦一位能說會道、幽默風趣的人當司儀,出點子,串節目,新郎、新娘在威逼和笑聲中表演夫妻共啃一塊糖、說繞口令等各種節目。
鬧房結束後,新郎、新娘要交換禮品。新郎要給新娘送一個裝著20元或50元錢的小紅包,新娘給新郎送一個紅布蛋蛋或“針紮子”,表示恩愛夫妻、同甘共苦、永不分離。新郎還要問新娘是否懂得伊斯蘭教的最基本教義,如答上,才能度蜜月,答不上新郎表示再教授,新娘要樂於接受才行。
第二天拂曉,新郎的嫂子要將熱水和湯瓶放在新郎、新娘的屋門口,新娘、新郎都淋浴。吃罷早飯後,新郎的奶奶和其他人,要領著新娘認婆家大小。有的地方新娘三天不出門,到第四天才開始認大小。認長輩時,新娘要長長叫一聲,長輩要響亮地答應一聲,然後要略表心意,給新娘見麵禮物或錢,以示紀念。
(六)表針線
回民也叫擺針線,一般都在結婚的當天下午或第二天上午舉行。
擺針線,過去是為了看新娘子的針線活做得如何,將她未過門時給公婆做的鞋、丈夫的衣服、繡花枕套、荷包等—一展示出來讓眾人欣賞。同時,選一個才思敏捷、能說會道的人即興編詞演說,誇耀稱讚和渲染,向眾人們介紹新娘是個心靈手巧、精明能幹的人。現在擺針線,主要是眾人看看娘家給新媳婦陪嫁了什麼東西,男方家給新婚夫婦購置了什麼家具、電器以及生活用品。當擺針線儀式準備好時,男方家選請一位說客,讚揚女方家買的東西又多又好,心實禮厚。如寧夏同心縣預旺鄉回族楊四虎在表針線時說:
金銀絲繩子空中掛,
各樣擺設好齊茬。
大紅手巾牡丹花,
絲線圍巾廊繩搭。
紮花的枕頭繡描花,
美容用品一樣不差。
氈條被褥擺不下,
玻璃鏡兒明天下。
洗臉盆子月亮大,
一個座鍾作用大。
縫紉機子單擺下,
飛鴿車子相配它。
毛衣毛料春秋穿,
風雪大衣能擋寒。
滌淪、滌卡、的確良,
四季服裝都齊全。
說完讚揚詞,說女方家把金山一樣的一口子人送來了,還陪這麼多東西,我們頂恩不起,向女方家親戚道“色倆目”。
女方家一般也要請說客,回敬男方,渲染誇獎男方家富裕大方,給後代安置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好家庭。如平羅縣回族婦女馬鳳蘭說過一段《表針線歌》:
黑缸子、白沿子,
汽車送來了命蛋子。
紅綢子、綠緞子,
丫頭找了個好漢子。
沙發床、電視機,
箱子櫃子分高低。
小兩口,笑嘻嘻,
兩個老人歇心裏。
有的說完表針線歌,還要替媒人、廚子說一段,讚揚他們的功勞。
(七)回門
婚禮後三天或七天,新郎要準備禮品陪同新娘回門,也叫回娘家,看望嶽父母及親屬。嶽父母家也要事先做好準備,款待女婿女兒。寧夏固原、涇源等地的回民習慣用雞腿來款待重要客人和親友。除此以外,新娘家親戚還要一家挨一家的請新郎、新娘吃飯,並給新娘回贈禮物。回門的當晚,新郎要趕回家中,新娘一般住上三五天或一星期後再由娘家人送回家或新郎自己來接回家。
三回族婚姻民俗的特點
回族婚姻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回族的婚姻習俗,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產生了一些積極的作用。如從婚姻觀上來講,回族主張凡穆斯林都要結婚,反對獨身,主張婚姻自主,求婚時須有兩個成年人聽見才有效。男方給女方饋贈聘禮,是男方履行的義務,而不是婚姻的有效條件,聘金數量力而行,沒有規定等。這一切對提高回回民族的道德修養,對穩定社會秩序,保持和發揚良好的社會風尚都起到了應有的作用。但是,伊斯蘭教關於家庭關係的思想,對回族的婚姻習俗有消極的作用。如伊斯蘭教要求妻子服從丈夫,離婚的主動權也掌握在丈夫手中,恢複夫妻關係也以丈夫回心轉意為準,等等。
第二,回族的婚姻觀正在發生新的變化。許多回族青年已深深認識到感情是維係家庭和睦的主要因素,愛情是婚姻的基礎。他們擇偶時,除了考慮信教、家庭等因素外,主要看對方的人品。在農村往往把“誠實忠厚”作為擇偶的重要條件之一,同時注意文化、技術等。在城市除了要求對方是回族外,注重德才兼備,同時注意性格和文化素養等,不看門第。有的不要彩禮,有的結婚不大操大辦。回族的婚姻家庭也正在發生變化,幾代同堂的大家庭越來越少,基本上都變為小家庭,這都是進步的一麵。
第三,回族早婚,訂小親和近親結婚的現象仍比較嚴重。特別是北方回族聚居的農村,這一問題非常突出,有的十一二歲就訂了小親,十四五歲訂小親者較為普遍。早婚現象也比較嚴重,據對寧夏南部山區回族聚居的六縣抽樣調查,早婚占同期結婚者最高的縣達70%,最低的也達22%。
回族近親結婚仍然不少,盡管《古蘭經》規定不準血親和近親結婚,我國《婚姻法》也明文規定“禁止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結婚”,但在回族聚居的農村,姑表親、姨表親結婚者還占一定比例。90年代初據固原計劃生育辦公室調查,全縣癡呆和患遺傳病的達1671人,占全縣總人口的0.3%;有的鄉弱智人口占1.3%。這些現象,嚴重地影響了回族人口的健康發展。這種習俗,應當積極地加以教育和引導,使回族群眾逐步提高認識,主動地去加以改進。
第四,回族主張節儉辦婚事。《古蘭經》明確規定:“你們不要浪費!委實真主不喜歡浪費的人。”回族在曆史上一直倡導節儉辦婚事,並提出過具體要求。如河北省保定市清真西寺內有一“儉可養廉”碑,主要是針對婚姻中的大操大辦陋習作了具體規定和限製,這在當時具有一定的現實指導意義。
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天方至聖實錄》中談到婚娶時說:“謹合禮義,無奢華”;“設饌量力,不圖嗜好,不為誇富鬥勝”。
曆史上我國回族人民在婚姻方麵擁有節儉的良好習俗,是值得倡導的。但現在,由於受傳統的封建的婚姻觀念和陳腐習俗的影響,有些地方結婚費用、彩禮都相當高,變相買賣婚姻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結婚送禮越來越高。這一切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極為不利。宗教人士和村上的於部都應積極做好這方麵的開導和勸戒工作,以利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通過回族的婚姻習俗看出,回民除了與本民族通婚外,在與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通婚時,不但沒有被同化,反而通過婚姻同化了不少漢族、蒙古族和其他民族。這主要是回族在選擇非穆斯林做妻子時,堅持讓非穆斯林“進教”,在舉行婚禮時堅持讓阿匐念“尼卡哈”,婚後讓其尊重回族的風俗習慣等。回族不管與別的什麼民族結合,但始終堅持“隻準娶進,不準嫁出”的原則,保持了回族婚姻習俗,壯大和發展了回族隊伍,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回族的節日習俗
回族有三大節日,即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紀節。除此之外,還有小的節日和紀念日,如法圖麥節、登霄節、阿舒拉節等。這些節日和紀念日都是以伊斯蘭教的希吉來曆計算的,也就是以伊斯蘭教曆計算的。
伊斯蘭教曆,以月亮盈虧為準,全年為12個月,單月30天,雙月29天,平年354天,閏年355天,30年中共有1個閏年,不置閏月,與公曆每年相差11天,平均每32.6年比公曆多出1年。伊斯蘭教曆分太陰年和太陽年兩種,現在回族多用太陰年計算。
一回族的開齋節
開齋節,是阿拉伯語“爾德·菲士爾”的意譯,我國甘肅、青海、雲南等地的回民亦稱為“大爾德”,寧夏南部山區八縣回民則稱為“小爾德”。它與古爾邦節、聖紀節並稱為伊斯蘭教的三大節日,流行在全國十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中,但信仰伊斯蘭教的十個民族在過節時又有許多本民族的特點和習俗。
回族的齋月,是伊斯蘭教曆九月,回族群眾習慣稱它為“萊麥丹月”。由於回曆是純陰曆,所以開齋節出現在每年的不同時期。
回族為什麼要封齋呢?相傳,在伊斯蘭教的創始人穆罕默德40歲那年(伊斯蘭教曆九月),真主把《古蘭經》的內容傳授給了他。因此,回族視齋月為最尊貴、最吉慶、最快樂的月份。為了表示紀念,就在每年伊斯蘭教九月封齋一個月。齋月的起止日期主要看新月出現的日期而定。
初一的傍晚,太陽落山後,各地的回民有的到清真寺的宣禮塔上,有的到牆頭上或房屋頂上,有的站到眼界開闊的地埂和渠壩上,盯著西方的天空,細心尋找月牙兒,見月牙兒就入齋。如果大多數人都沒有看見,有兩個以上的人確實看見了,立刻向本坊阿匐報告,大家也都公認“見新月了”,可以入齋了。如遇到霧氣茫茫、黑雲翻滾、黃沙彌天等特殊的氣候條件,不能目睹新月,可推遲到初二、初三的晚上。現在,絕大多數回族群眾都是按照這個習慣辦的。
但是,由於回族中的教派不同,門宦不同,加之回族又分散在全國各地,人齋的時間也不完全都是這樣。有的地方回民主張自己親自看見月牙兒才行,別人報告的不算;有的地方主張提前入齋。還有一些地方,他們不看新月,這就是老初一派、老初二派和老初三派。不論入齋和開齋的時間一樣不一樣,封齋都要夠一個月,這是一致的。
入了齋月,男滿十二周歲、女滿九周歲以上的回民,要求都要封齋,也叫把齋或閉齋。理智不清的、小孩兒、老弱有病的以及婦女月經期和產期都不封齋。
在入齋的當晚四點左右,各清真寺(點)的寺師傅,站到清真寺的梆克樓(宣禮塔)上打梆子。有的不辭辛勞,走街串巷,挨門逐戶地敲打,催醒人睡的人趕忙起來,洗手、洗臉、漱口,做封齋飯。
這一月,回族的生活安排得比往常要好得多。一般都備有白米、白麵、羊肉、油茶、白糖、茶葉等有營養的食品。
封齋的人,在東方發白前,要吃飽喝足。如果有的人起得晚了,來不及吃,那就不吃不喝,清封一天。東方發曉後,至太陽落山前,要禁止行房事,斷絕一切飲食,無論是在炎熱的暑夏,還是在嚴寒的冬季,不管是口幹舌燥,還是饑腸轆轆,在任何艱難困苦的條件下,都不準吃一點東西,也不許喝一口水。不許在齋戒的期間,大量過分地漱口,嗆鼻子,更不許口噙水果糖之類的食物。平時抽煙的人在齋月裏也要堅決戒掉。做飯的人或搞飲食業買賣的人,可以品嚐,但不能咽到肚子裏。若有人為了滋補、壯陽、麻醉等在皮下注射或靜脈注射,在齋戒期間行房事、遺精(夢遺除外)等都算是破齋,這一天齋也就無效了。
據說,這樣封齋的目的,就是讓人們體驗饑餓和幹渴的痛苦,讓有錢的人真心救濟窮人。通過封齋,回族逐步養成堅忍、剛強、廉潔的美德。
當人們封了一天齋,快到開齋時,齋戒的男子大多數都要洗小淨,然後換上清潔的衣服,戴上白帽,上寺等候。聽見清真寺裏開齋的梆子聲後,在寺上和在家的,都開始吃“開齋飯”了。
開齋時,若是夏天,有條件的先吃水果,沒有條件的喝一碗清水或蓋碗茶,而後再吃飯。這主要是齋戒的回民在夏天首先感到的是幹渴,而不是饑餓。若在冬天,有的人講究吃幾個棗子後再吃飯。相傳穆罕默德開齋時愛吃紅棗,所以回民現在也有這種習慣。
以上這些,隻是回民狹義的齋戒。廣義的齋戒是,不僅不吃不喝,更重要的是要做到清心寡欲,表裏一致,對耳、目、身、心都要有所節製。要做到耳不聽邪,目不視邪,口不道邪,腦不思邪,身不妄邪。如果隻禁飲食,挨饑餓,而兩麵三刀,惡語中傷,橫行霸道,胡作非為,是不符合齋戒真諦的,也是不全麵、不完美的。
至齋月二十七,是回族群眾很重視的“蓋德爾夜”,也有的叫“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