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了對外貿易的新篇章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結束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中國人民成為自己國家和社會的主人,開始了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宏偉事業。從此,也結束了舊中國一百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對外貿易的屈辱史,揭開了社會主義對外貿易的新篇章。
新中國的社會主義對外貿易,是在解放區已經開展的對外貿易基礎上,經過摧毀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和沒收官僚資本,並對民族資本外貿行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而全麵建立起來的。這一偉大變革,為中國的對外貿易事業帶來了蓬勃生機,開辟了廣闊的發展前程。
中共中央毛澤東主席一九四九年六月在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上宣告:“中國人民願意同世界各國人民實行友好合作,恢複和發展國際間的通商事業,以利發展生產和繁榮經濟。”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在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礎上,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的貿易往來。三十多年來,中國對外貿易事業在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依靠全國廣大人民團結一致、艱苦奮鬥,頂住了國外壓力,排除了國內幹擾,戰勝重重困難,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特別是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對外貿易在對外開放和改革中闊步進,發展的廣度和深度超過了曆史上任何時期。
積三十多年之努力,中國對外貿易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一九八八年,中國進出口總額達到804.9億美元,同一九五○年進出口總額11.35億美元相比,增長了70倍;同一九四九年進出口總額3.4億美元相比,增長了236倍。中國已同世界上184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貿易關係。對外貿易作為國民經濟和對外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麵,在長期發展中對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了重大的貢獻。當代中國的對外貿易史,是對外貿易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又積極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的曆史。
▓中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的建立
一、新中國成立前中國的對外貿易狀況
一八四○年鴉片戰爭以後,在帝國主義列強不斷侵略下,舊中國的清王朝、北洋軍閥和國民黨政府,對外簽訂了許多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除割地賠款、開辟租界外,還給予外國侵略者以在華駐軍、領事裁判、協定關稅、海關管理、內河航行、興建鐵路、設立銀行、開辦工廠、自由經商等軍事、政治和經濟特權。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遭到了嚴重破壞,對外貿易也喪失了獨立自主的權力。正如毛澤東主席所指出的:“帝國主義列強根據不平等條約,控製了中國一切重要的通商口岸,並把許多通商口岸劃出一部分土地作為它們直接管理的租界。它們控製了中國的海關和對外貿易,控製了中國的交通事業(海上的、陸上的、內河的和空中的)。因此它們便能夠大量地推銷它們的商品,把中國變成它們的工業品的市場,同時又使中國的農業生產服從於帝國主義的需要。”
外國資本主義的侵入,加速了中國封建自然經濟的解體,促進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另一方麵,帝國主義又勾結中國封建勢力,培植官僚買辦資產階級,共同壓製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從而使中國逐步變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同時,中國封建社會的對外貿易也變為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質的對外貿易,其主要特征是:
第一,對外貿易被帝國主義和官僚買辦資產階級所控製和壟斷。帝國主義列強於一八四三年取得了協定關稅特權,從一八四五年起又霸占了中國海關的行政管理權,英國和美國帝國主義分子相繼竊據總稅務司職位,中國大門的鑰匙落到帝國主義手中,為它們的經濟侵略大開方便之門。外國資本大量湧入中國,自一八八二至一九一三年,洋行由440家猛增到3805家,向商品流通領域的各個環節和其他領域,迅速擴張它們的勢力,從而完全控製了中國對外貿易以及外彙、金融、航運、保險、商品檢驗等有關事業。帝國主義所豢養的官僚買辦資產階級,也開辦了各種壟斷性的進出口貿易公司,它們實際上是外國壟斷資本在中國的代理行。
第二,進出口商品結構完全適應帝國主義掠奪資源、傾銷商品的需要。出口商品主要是生絲、茶葉、桐油、豬鬃、大豆、花生、銻、鎢等工業原料和農副產品。進口商品除一九一三年前鴉片居首位外,主要是棉織品、毛織品、煤油、汽油、香煙、洋酒、食品罐頭、糖果、化妝品、玻璃絲襪等消費品和奢侈品。據統計,自一八七三至一九四七年,每年進口的機器設備從沒有超過進口總額的10%。洋紗、洋布、洋油等充斥中國市場,嚴重打擊了民族經濟的發展。
第三,對外貿易長期入超和不等價交換。帝國主義對中國傾銷商品,使中國對外貿易自一八七七至一九四九年七十三年間,年年入超,總額達64億美元,造成金銀大量外流,財政經濟陷於困境,曆屆反動政府以出賣主權乞借外債,從而加深了對帝國主義的屈從和依賴。帝國主義還憑借其對中國外貿的控製權,肆意擴大中國進口工業品和出口原料產品之間的價格剪刀差,通過不等價交換,對中國人民進行殘酷的掠奪和剝削。
爭取對外貿易的獨立自主權並建立人民的對外貿易,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一項奮鬥目標。由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人民革命是以農村包圍城市進行武裝鬥爭奪取政權,在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就對這一奮鬥目標作了局部的初步實踐。早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根據地革命政府就“有計劃地組織人民的對外貿易”,通過各種渠道向國民黨統治區賣出多餘的糧食和一些土特產品,買回食鹽、布匹、藥材等必需品,以打破敵人封鎖,保證軍需民用,支援革命戰爭。在根據地革命政府領導和管理下的公營對外貿易,實際上是中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的萌芽。經過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革命根據地不斷發展,解放區迅速擴大,並陸續解放了東北與蘇聯接壤地區和一些沿海口岸。自一九四五年至新中國成立前,東北、山東、華北、華東等解放區先後建立了對外貿易管理機構和一些外貿公司,對蘇聯、朝鮮、日本等國家和港澳地區開展了小規模的貿易往來,由過去根據地年代對國民黨統治區的貿易發展為對國外的貿易。這是中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的雛型,為以後新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積累了經驗,準備了幹部,奠定了基礎。
二、新中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建立的重大步驟
一九四九年三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七屆二中全會,確定了中國革命迫近全國勝利形勢下的方針和步驟,確定了全國勝利後逐步實現由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由新民主主義社會轉變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總任務,確定了新中國“對內的節製資本和對外的統製貿易”這兩個在經濟鬥爭中的基本政策,為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對外貿易指明了方向。按照中共中央的正確決策,經過以下三個重大步驟,全麵建立起了中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
(一)摧毀帝國主義對中國對外貿易的控製權和沒收對外貿易中的官僚資本。
在人民解放戰爭勝利進行中,隨著全國各地相繼解放,帝國主義對中國對外貿易的控製權被徹底摧毀。在已經解放的城市,人民政府立即統製對外貿易,並收回被帝國主義長期霸占的舊海關,建立起人民的新海關,改革海關製度,把對外貿易的獨立自主權牢牢地掌握在中國人民手中。
同時,在全國範圍沒收官僚資本的過程中,國民黨政府的對外貿易機構,如中央信托局、輸出入管理委員會等,以及蔣、宋、孔、陳四大家族的官僚資本外貿企業,都由人民政府接管。這些機構中的舊職員,凡願繼續服務者,予以留用。人民政府對所接管的官僚資本外貿企業,進行了民主改造和重新組織,使之轉變為社會主義國營外貿企業。
對於外國在華的進出口企業,在取消它們的特權後,允許它們在遵守人民政府法令的前提下繼續營業。一九五○年,美國政府無理宣布凍結中國在美國管轄區的公私財產,中國政府相應宣布管製美國政府和企業在中國的一切財產,從此在華美商全部停業。其他洋商在一九五一年美國等西方國家對中國實行全麵禁運後,大都陷於癱瘓狀態,陸續放棄經營、申請歇業或作價轉讓給中國政府。一九五○年在中國境內有洋商540多家,進出口額占中國對資本主義市場進出口總額的6.52%;到一九五五年底,隻剩下28家,在全國對資本主義市場貿易中的比重下降為0.005%。
(二)建立國家統一管理的以國營外貿企業為經營主體的社會主義對外貿易體係。
一九四九年十月,在中央人民政府下成立了貿易部,部內設國外貿易司;一九五二年九月中央貿易部分為商業部和對外貿易部。同時,在中央貿易部和對外貿易部統一領導下,先後組建了地方對外貿易管理機構。
一九五○年,中央貿易部在該部國外貿易司下設立了經營對社會主義國家貿易的中國進口公司,經營對資本主義國家貿易的中國進出口公司以及中國畜產、油脂、茶葉、蠶絲、礦產等國營外貿公司。一九五三年,對外貿易部對原有國營外貿公司進行調整,組成14個專業進出口公司和2個專業運輸公司,以後又多次進行調整改組,以改善經營分工。同時,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各地的分支公司。這些國營外貿公司,統一經營全部對社會主義國家的貿易,逐步統一經營對資本主義市場重要物資的進出口業務。它們建立伊始,就在對外貿易經營中起主導作用,一九五○年國營外貿進出口額占全國進出口總額的68.4%,一九五二年上升到92.8%,占有絕對優勢。
(三)對私營進出口商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新中國成立之初,全國各口岸共有私營進出口商4600家,從業人員3.5萬人,資本1.3億元(按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起發行的新人民幣折算),經營額約占全國外貿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中出口額約占全國出口總額的一半。私營進出口商同其他民族資本工商業一樣,也具有兩重作用。他們有發展民族經濟的願望,有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專長和經驗,有海外的貿易渠道和業務關係,對發展新中國對外貿易起積極作用;但他們唯利是圖,投機取巧,盲目競爭,又起消極作用。人民政府把“對外的統製貿易”和“對內的節製資本”緊密結合起來,對私營進出口商在國家統製的基礎上,實行利用、限製和改造的政策,即利用私營進出口商的特殊條件和發展對外貿易的積極作用,經營一部分對資本主義市場的進出口貿易;限製他們的剝削和盲目經營,製止其投機違法活動;並通過國家資本主義道路,逐步對他們進行生產資料所有製的社會主義改造。
在利用、限製和改造過程中,始終貫穿著限製和反限製鬥爭。一九五二年,在全國開展的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反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五反”運動中,也揭露和打擊了私營進出口商的種種違法活動,嚴肅查處了多起私商進行投機倒把,詐騙國家資財,使國家遭受嚴重損失的重大案件。
一九五三年,在中國共產黨提出的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指引下,對外貿易部從外貿領域“五反”運動所揭露的事實中汲取教訓,檢查了在對外貿易管理工作中一度存在的片麵強調“一視同仁”,對私商限製不嚴,體現改造政策不夠的缺點,及時改進這方麵工作。同年十月,中共中央指示:“全國私營進出口商雖為數不多,但其與國外貿易關係較多,對他們處理的正確與否,對國內與國外部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對私營進出口商,必須進一步加強國營貿易經濟對他們的領導,嚴格實行對外貿易管製,並采取逐漸地穩步地代替的方針。”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對外貿易部門在繼續發揮私營進出口商的積極作用的同時,逐步加強了對他們的限製和改造:1.各國營外貿公司實行“按行歸口,統一安排”,加強對私營進出口商的領導,把他們的業務經營基本上納入國家計劃的軌道。2.嚴格對私營進出口商的管理,並從貨源渠道、經營範圍、外彙審批、國家稅收、銀行信貸等方麵加強限製。國家對主要農副產品和重要工業原料逐步實行統購統銷和對外統一出口,規定私商不得自營一般商品的進口業務,並相應停止了批彙。3.采取聯購聯銷、代進代出、私私聯營、公私聯營等多種經營方式,引導私商逐步走向社會主義道路。4.區別不同情況貫徹“逐漸地穩步地代替”的方針。對有經營能力,亦有貨源,或在國內外較有影響者,予以維持利用,使其有生意可做,有合理利潤可得,繼續發揮其積極作用。對沒有經營能力,名存實亡,或處於半停業狀態者,予以代替,引導轉業;一時難以就業的人員由國營公司按行歸口包下來,妥善安置。5.對同外貿有關的內地私商,也相應進行改造代替,由國營外貿掌握茶葉、蠶繭、皮毛等收購陣地和批發業務。
經過改造和代替,到一九五五年底,私營進出口商由一九五○年4600家減少到1083家,從業人員由35000人減少到9994人,資本由1.3億元減少到4993萬元,其進出口額在全國進出口總額中的比重由31.6%下降到0.8%。
一九五六年,在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高潮中,私營進出口商也迅速實現了全行業公私合營,全國共成立了54個公私合營專業進出口公司,少數商號直接並入了國營外貿公司。至此,在中國對外貿易領域已基本上完成了對生產資料私有製的社會主義改造,全麵建立起社會主義對外貿易。
中國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對外貿易,與舊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對外貿易和資本主義製度下的對外貿易,有著本質的區別。它是在公有製基礎上有計劃地發展的對外貿易,是獨立自主、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對外貿易,是以發展社會主義建設和提高人民生活為經營目的的對外貿易,是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事業的對外貿易,具有巨大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
在建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的偉大變革中,為適應發展對外貿易和國民經濟以及建設社會主義的需要,中共中央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結合中國實際,及時作出了重要決策,陸續製訂了一係列中國對外貿易的基本方針政策。
三、新中國對外貿易的基本方針政策
(一)實行國家統製對外貿易政策。
全國解放前夕,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主席提出:“人民共和國的國民經濟的恢複和發展,沒有對外貿易的統製政策是不可能的”;“中國革命在全國勝利,並且解決了土地問題以後,中國還存在著兩種基本的矛盾。第一種是國內的,即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第二種是國外的,即中國和帝國主義國家的矛盾。因為這樣,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在人民民主革命勝利以後,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須強化。對內的節製資本和對外的統製貿易,是這個國家在經濟鬥爭中的兩個基本政策。”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統製對外貿易的決策,一九四九年九月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實行對外貿易的管製,並采用保護貿易政策。”
新中國成立後,在建立集中統一的對外貿易管理機構體係的基礎上,陸續頒布了一係列統製全國對外貿易的法令和法規,並製訂了有關的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遵照統製對外貿易政策,對外貿易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采取商品分類管理、進出口許可證、外貿企業審批、外彙管製、出口限價、保護關稅、貨運監管、查禁走私、商品檢驗等行政管理措施,運用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並逐步加強計劃管理,把全國對外貿易活動置於國家集中領導、統一管理之下,以統一地進行對外經濟活動,維護國家獨立自主,促進國民經濟的恢複和發展,保證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堅持平等互利原則。
早在一九四七年十月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中就把“同外國訂立平等互惠通商友好條約”列入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基本政策,也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八項基本政策之一。一九四九年九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礎上,與各外國的政府和人民恢複並發展通商貿易關係。”經周恩來總理提議,一九五四年六月中國同印度和緬甸共同倡導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國際關係的準則,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並於同年九月載入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平等互利原則,反映了國際間正常開展商品交換和經濟技術交流的客觀要求,在對外經濟關係方麵體現了社會主義中國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中國建立和發展對外貿易關係的基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一貫堅持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開展對外貿易往來。中國對外貿易部門把平等互利原則具體貫徹在對外貿易的各個方麵和各個環節,堅持國家不分大小、貧富、強弱,在貿易交往中一律平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體現對等的原則;進出口商品根據雙方供應可能,互相適應對方需要,尊重對方的民族愛好和風俗習慣;按國際市場價格水平公平合理作價,以求互利;嚴格履行貿易協議和合同,重合同,守信用。平等互利原則的堅決貫徹,鮮明地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的新風格。
(三)貫徹自力更生為主的建設方針。
毛澤東主席曆來主張,革命和建設主要依靠自力更生,同時也要爭取國際援助。他在一九四五年曾經明確指出:“我們是主張自力更生的。我們希望有外援,但是我們不能依賴它,我們依靠自己的努力,依靠全體軍民的創造力。”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剛剛誕生,周恩來就根據自力更生為主的思想,闡明了新中國經濟的內外關係,提出:“國家建設是以國內力量為主還是國外援助為主?我們的回答是以國內力量為主,即自力更生為主。小國應該這樣,有四億五千萬人口的大國更應該這樣。毫無疑問。生產建設上要自力更生,政治上要獨立自主。”在一九五六年九月召開的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周恩來又指出:“蘇聯和各人民民主國家的存在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極有利的條件,但是象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資源較富、需要很大的國家,仍然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完整的工業體係。……那種以為不必建立我國自己的完整的工業體係而專門靠國際援助的依賴思想,是錯誤的。另一種關起門來建設的想法也是錯誤的。……我國同世界各國在經濟上、技術上、文化上的聯係,必然會一天比一天發展。”
中國新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對外貿易,在自力更生為主的建設方針指導下開展出口和進口。主要依靠中國人民的努力,發揮本國的優勢,優先發展出口。在自力更生為主的原則下,根據出口創彙的可能,積極進口國家需要的各種物資。在進口商品安排上,分別輕重緩急,貫徹“保證重點,補助一般”的原則,優先保證國家建設所必需的技術設備和重要物資的進口,以促進建立完整的工業體係,增強自力更生能力。與此相適應,在外貿計劃和外彙安排方麵,實行“以出定進,進出平衡,瞻前顧後,留有餘地”的原則。
(四)立足於生產發展對外貿易
早在革命根據地年代,毛澤東主席就提出:“發展經濟,保障供給,是我們的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的總方針。”新中國成立後,要在經濟落後的基礎上建設社會主義,麵對進口需求殷切而出口創彙能力不足的矛盾。為了增加出口,保證進口,中共中央和中國政府十分強調對外貿易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方針,立足於生產,大力促進生產的發展。一九五三年十月,中共中央在批準對外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工作基本總結及今後工作指示》時指出:“生產是貿易的基礎,貿易為生產服務。要有計劃地擴大對外貿易,就必須根據調查研究的結果,有計劃地組織出口商品的生產,否則對外貿易便失去物質力量。”
當時,中國對外貿易管理部門和各國營對外貿易公司,把貫徹執行“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方針,恢複和發展遭受長期戰爭破壞的出口商品生產,作為首要任務。曆年外貿工作會議都反複強調要“加強生產觀點”,“關心生產,參與生產,組織生產,促進生產,為生產服務”。對外貿易部門協同生產、計劃、商業等部門,根據國內條件和國外需要,製訂發展出口商品生產規劃;深入重點產區、社隊、廠礦,協助解決困難,發展生產;改進收購方式,便利和支持生產;並逐步采取發展出口農副產品和工礦產品生產的經濟扶持措施,以增加出口貨源,提高產品質量,逐漸改變出口商品的構成。
(五)對內外銷統籌兼顧、適當安排。
為了在人口多、底子薄的情況下,既滿足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又保證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國家在處理國內市場供應與對外貿易出口的關係上,采取內外銷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的方針。一九五三年,中國開始進行工業化建設,為了進口大量生產建設物資,迫切需要擴大出口。為此,中共中央於同年十月指示對外貿易部:“密切內外銷結合,擴大內外交流,保證供應工業建設的需要”;“凡對國計民生關係重大的商品(如糧食、大豆、植物油等),保證國內供應是需要的,但不能隻強調這一方麵,……還必須想盡一切辦法擠出來,以供出口。凡對國計民生關係較小的商品,應積極組織出口;有些商品(如肉類、花生)更可適當節減國內消費,以滿足出口需要。”一九五四年七月,陳雲副總理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市場管理和改造私營商業的指示》中規定:“關於各種商品國內市場銷售和出口的關係,除糧食、油料等物資特殊規定限量出口外,其他物資在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的一般方針,應當是國內市場的銷售服從出口的需要。有些商品如肉類,應該壓縮國內市場的銷售,保證出口。有些商品如水果、茶葉和各種小土產,應盡先出口,多餘的再供國內市場銷售。隻有這樣,才能保證必要的出口,以換回國家建設所必需的工業設備”。
中央上述指示的基本精神,是在保證國內市場基本需要的同時,盡量擠出一些東西擴大出口,從而兼顧人民生活和國家建設,把人民的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恰當地結合起來。這些指示,在對外貿易工作中得到了認真貫徹執行,後來形成處理內外銷關係的三條原則:1.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限量出口。2.國內市場和出口都需要而貨源較緊的商品,要積極發展生產,擠一部分出口。3.國內市場可多可少的商品,基本上供應出口。
這一係列對外貿易基本方針政策的製訂和實施,是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在對外貿易領域的體現,後來通過長期實踐不斷充實、發展,逐步形成較完整的中國對外貿易方針政策體係。
中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以公有製為基礎,又有正確的方針政策指引,這就決定了它能夠得到中國人民的自覺支持,贏得世界各國人民的友好合作,克服經濟落後的諸多困難,經受風雲變幻的嚴峻考驗,在現代世界經濟舞台上不斷開拓前進。
▓恢複國民經濟和開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對外貿易
在一九四九年三月中共中央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分析了即將誕生的新中國麵臨的國內任務和國際形勢,明確提出:“我們必須盡可能地首先同社會主義國家和人民民主國家做生意,同時也要同資本主義國家做生意。”新中國成立後,百廢待興,迫切需要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廣泛地開展內外交流,以求迅速恢複在舊中國遭到嚴重破壞的國民經濟。當時,蘇聯和其他友好國家政府給新中國提供了積極支持和援助。但是,美國政府卻不甘心在中國的失敗,對剛誕生的新中國采取禁運措施,並於一九五○年九月在武裝幹涉朝鮮後對中國進行軍事威脅和挑釁。一九五一年五月又糾集其他西方國家,操縱聯合國,對中國實行全麵的“封鎖、禁運”,企圖從經濟上扼殺新中國。在這一形勢下,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在派遣人民誌願軍赴朝作戰的同時,動員全國人民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儉建國、奮發圖強的革命精神,努力發展生產,厲行節約,爭取國民經濟的恢複和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支援抗美援朝鬥爭。中國對外貿易部門,針對美國的“封鎖、禁運”措施,大力組織搶運滯留國外的大批物資,使國家的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根據恢複國民經濟和抗美援朝的需要,在實施對外貿易統製和扶助生產的基礎上,努力組織出口和進口,積極開展對蘇聯、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及其他友好國家的貿易,同美國策劃的封鎖、禁運進行堅決鬥爭。一九五二年九月,對外貿易部部長葉季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年來的對外貿易》一文中作了如下回顧:“三年來,我們在對外貿易方麵也獲得了很大的成就。我們肅清了對外貿易的半殖民地的依賴性,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建立了新的對外貿易關係。我們已經由曆史上長期入超的國家,轉變成為進口和出口平衡的國家,戰勝了美帝國主義者對我們中國的禁運和封鎖。我們通過對外貿易的管理,扶助了國內工業和農業生產的恢複和發展。我們的進口和出口貨物的數量,都在不斷地增加。這樣,就使我們的對外貿易出現了新的局麵。”這是國民經濟恢複時期中國對外貿易的基本狀況的一個簡明概括。
一九五二年,中共中央按照毛澤東的建議,提出了過渡時期的總路線: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為了逐步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一九五三年開始進行第一個經濟建設五年計劃(以下簡稱“一五”計劃)。中國的對外貿易工作圍繞“一五”計劃的中心任務,有計劃地積極擴大出口,並大力組織國家經濟建設所必需的機器設備、工業器材和原料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進口。為了進一步打破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封鎖、禁運,”廣泛發展中國對外貿易關係,特別是促進中國同西方國家貿易關係向正常化發展,中國政府和外貿部門繼續采取了一係列有效對策和措施。
自一九五○至一九五七年,中國對外貿易工作在積極加強同蘇聯、東歐等國家的友好合作和不斷突破西方國家的“封鎖、禁運”過程中,得到較快發展。
一、著重發展對蘇聯和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合作和貿易
中國政府本著“積極協作、平等互利、實事求是”的方針,以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相結合的精神,大力開展對蘇聯和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合作和貿易,使中國同各社會主義國家特別是蘇聯的貿易額有了很大的增長。一九五七年對蘇聯進出口貿易額為13.64億美元,比一九五○年的3.38億美元增長3倍多。對社會主義國家貿易額的迅速擴大,不僅彌補了“封鎖、禁運”所造成的中國對資本主義國家貿易額的急劇下降,而且使中國進出口貿易總額有了迅速增長。中國對社會主義國家的貿易額占全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一九五○年為32.4%,一九五一年上升到52.9%,一九五二年達到72%,此後一直到五十年代末保持70%以上;其中對蘇聯的貿易額約占全國對外貿易總額的50%。
一九五○至一九五五年,蘇聯向中國提供11筆貸款,用以購買建設設備和器材以及抗美援朝的軍事物資。自一九五二年開始,中國從蘇聯和東歐國家進口成套設備和技術,主要是蘇聯所援建的“一五”計劃156項重點工程,包括鋼鐵、有色金屬、重型機器、汽車、航空、煤炭、石油、化工、電力、電訊等方麵的企業項目和一些軍工項目。這對於中國進行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特別是建立重工業的基礎,加強國防建設,起了重要作用。此外,中國還從蘇聯和東歐國家進口了機械、儀器、車輛、船舶和原材料等物資。同時,中國供應了它們十分需要的戰略原料和其他重要物資,如稀有礦產品、稀有金屬、有色金屬、大豆、大米、食用植物油、凍肉、茶葉、桐油、綢緞、呢絨、棉布等,有力地支援了它們的經濟建設。
當時,蘇聯、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還支持中國的反禁運鬥爭。針對美國的“航運管製”,中國租用蘇聯、波蘭等國家船舶承運進口物資;同時成立了中波合營輪船公司、辦理中國對歐洲各國進出口貨運。
中國對社會主義國家經濟合作和貿易的蓬勃發展,對美國及其追隨者的“封鎖、禁運”是一個有力的回擊。同時,促進了當時的社會主義陣營的經濟共同高漲,加強了反對帝國主義、殖民主義的共同鬥爭。
二、逐步打開同亞非民族獨立國家建立貿易合作關係的局麵
亞洲和非洲新興民族獨立國家,同中國有著共同的曆史遭遇,麵臨著發展民族經濟、鞏固政治獨立的共同任務。它們渴望同新中國友好合作,不願屈從於帝國主義的脅迫對中國實行禁運。中國政府為了支持民族獨立運動,加強同亞非民族獨立國家的團結合作,同時也為了打開“封鎖、禁運”的缺口,在同亞非民族主義國家尤其是東南亞國家建立貿易合作關係方麵,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一九五○年,中國政府同印度、緬甸、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等國政府建立了雙邊貿易關係,並同亞洲和非洲的一些國家開展了民間貿易往來。一九五二年錫蘭(後改名為斯裏蘭卡)的主要出口商品橡膠因美國禁運而價格大跌,同時國內糧食供應困難。中國對外貿易部在周恩來總理親自指導下,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以公平合理的比價,同錫蘭政府部門簽訂了中錫大米、橡膠五年貿易協定。這是反禁運鬥爭的一個重大勝利,開拓了新中國同尚未建交的國家開展政府間貿易的新路,創立了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貿易關係的範例,促進了中國同東南亞國家貿易關係的發展。
一九五五年,周恩來總理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參加在萬隆舉行的亞非會議,闡明了中國倡議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提出了“求同存異”的方針,增進了亞非國家對中國的了解和友誼。亞非會議後,中國同印度、緬甸、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埃及等許多亞非國家的貿易額有了成倍的增長。而且中國的對外貿易關係由東南亞向西亞、非洲迅速擴展。中國對外貿易在亞非市場的進展,遭到了一些西方國家的阻撓和破壞。美國改變對東南亞國家的策略,宣稱要購買他們所積存的橡膠等物資。日本政府於一九五六年一月召開亞洲太平洋地區使節會議,著重討論打擊中國對亞非各國貿易的政策,利用對東南亞各國的賠款來推銷貨物,排擠中國。但是,他們終究阻擋不住亞非國家同中國友好合作的曆史潮流。中國對亞非民族獨立國家的貿易額由一九五○年的3.6億美元上升到一九五七年的7.67億美元。
三、大力開展內地同香港、澳門地區的貿易
中國政府把開展內地同港澳地區的貿易,作為發展中國對外貿易的一個重要方麵和反禁運鬥爭的一條重要戰線。一九五四年中央對外貿易部召開了第一次擴大對港澳出口工作會議,強調要堅決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對港澳地區長期穩定供應的政策,要如同保證內地大城市的供應一樣,保證對港澳地區的供應,積極擴大對港澳出口及經港澳轉口東南亞的貿易。經過中國內地外貿部門和駐港澳貿易機構的努力,內地對港澳以出口為主的貿易逐年穩步增長。一九五七年比一九五○年增長了22.7%。在這個時期,中國內地還通過港澳市場,以多種渠道和方式,向一些對中國實行貿易限製和歧視政策的國家轉銷商品,並從西方國家買進了一些“禁運”物資,對於恢複和發展中國國民經濟,逐步開拓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起了積極的作用。
四、努力開拓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民間和政府貿易渠道
新中國成立後,瑞典、丹麥、瑞士、芬蘭於一九五○年即同中國政府建立外交和貿易關係,芬蘭於一九五二年同中國簽訂了政府間貿易協定。但絕大多數西方國家追隨美國實行“禁運”政策,同中國中斷了直接貿易關係。為了開拓對西方國家的貿易渠道,中國政府和外貿部門在周恩來總理的直接領導下,利用各種機會和途徑,積極開展工作,爭取、團結西方國家工商界和開明人士,“以民促官”,推動民間貿易以至官方貿易逐步開展。
一九五二年四月,在莫斯科舉行的國際經濟會議上,中國代表團同與會的40多個國家的工商界人士進行了廣泛接觸,探討開展貿易問題。在此基礎上,同年六月在北京簽訂了第一次中日民間貿易協議。這在日本引起了熱烈反應,日本人民由此掀起了持續的促進日中貿易和恢複邦交的群眾性運動,迫使日本政府不得不從一九五三年開始放寬對中國的“禁運”。在中日雙方有關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五年,又陸續簽訂了第二次中日民間貿易協議和第三次中日民間貿易協定。一九五七年日本岸信介內閣執政後,采取敵視中國的政策,使正在商簽的第四次中日民間貿易協定未能執行,中日貿易陷於中斷。中日民間貿易是中國對西方國家開展直接貿易的一個突破,盡管遇到波折,但在日本人民中產生了很大影響,為六十年代後中日貿易的恢複和發展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