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衣著的重要性,但並不是要你像英國花花公子博?布魯梅爾那樣,一年僅做衣服就花四千美元,紮一個領結也要花上幾個小時。過分注重穿著甚至比完全忽視還要糟糕。那些像博?布魯梅爾那樣的人太講究穿著了,他們一門心思地撲在對衣著的研究上,而忽略了內心修養和神聖的責任。
許多年輕人誤以為“穿著得體”就一定是指要穿貴重的衣服。這種觀點與完全忽視穿著同樣是錯誤的。他們把本該花在頭腦和心靈修養上的時間用在了梳妝打扮上。他們老是在盤算該怎樣用微薄的收入來買昂貴的帽子、領帶或是大衣。如果他們買不起渴望得到的東西,就會買便宜的贗品來代替,結果他們的穿著會顯得很可笑。
穿得過了頭的女人隻是穿著不當的男人的異性版本。她們的風度都取決於她們的穿著。因為過分注意穿著,她們顯得誇張、豔麗、媚俗。這種衣著打扮顯示出的內在性格甚至比衣冠不整的情況更令人厭惡。
那麼,該如何穿衣打扮呢?什麼樣的衣裝才是高雅的、悅目的?怎樣才能在有限的金錢和精力的條件下最大化地穿出賞心悅目的效果呢?答案就是:個性化著裝!
俗話說:“有人創造流行,有人跟從流行。”因為有眾多的人迷信流行,因而使一些個性化的創意最終成為大眾時尚。
文藝界有一位女作家,有一次在參加一個聚會時,穿衣打扮非常精巧,恰到好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她將全部長發盤在頭上,發夾用的是十幾把紅色的塑料小梳子,依次有規律地插在黑發中,上穿一件黑色棉布小背心,下裹全棉猩紅色碎花小筒裙,娉娉婷婷,令所有在場女子欽羨。那份清新脫俗、那份靈性質樸——美麗有時近在咫尺,動一點小腦筋,花一些小心思,與眾不同,別出心裁的個性化著裝就展現出來了。
可是我們看到的服裝市場,總是千篇一律、式樣雷同,別人都已穿濫的款式照樣是你模仿的對象,結果衣櫥裏堆滿從流行到背時的大堆服裝,外出時不知選哪一款為好。
服裝中真正的品位就是個性化。從經典名牌到現代品牌,沒有一個服裝品牌不聲明自己擁有與眾不同的個性:“夏奈爾”的女性化、“聖諾朗”的經典貴族氣、“蘭冠”的時尚高貴、“皮爾?卡丹”的日趨平民化,還有新近國內服裝“逸飛”品牌的詩意靈動及創意等等。各路服裝品牌都在培養出一大批追隨者,其本質是崇尚它的個性設計,穿上這樣的服裝能折射出自己獨特的個性魅力和審美品位。
個性化是著裝的最高境界,有個性追求的著裝人,透過小小的服飾傳遞的其實是他對這個世界的全部理解和渴望。人們通過對不同風格,不同麵料、款式、色彩和造型的服飾選擇,在心中為自己設計、創造著一個模式,這種模式一定是他心儀已久或是渴望擁有的。如果這種創造能不囿於流行、不盲從於時尚,且能發展於、領先於大眾認可的形式,那麼個性化的小創意反而能領導流行,有個性的著裝者會成為真正的時尚之人。
讓我們了解自己,在服飾打扮中用些小技巧、小構思、小意外,去追求那份唯我獨有的個性之美,成為別人欽羨、模仿的對象。
巧配色彩濃淡相宜
如何著裝並取得最佳視覺效果是一個很複雜的藝術問題,其中涉及諸多要素,如服裝的麵料、款式、造型、色彩、做工等。但無論你怎樣穿,說到底還是給人看和欣賞的,所以,服飾著裝的第一要素也即被人稱為“黃金規律”的第一條,就是對色彩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