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是真正的人心。
女孩兒用有深意的看了沈林一眼,咬牙,一刀刺入了羚羊的大腿之內。
彩虹之國,南方的溫帶地區,潮濕多雨,天氣已經立秋了,陰沉的天空,眼看就要刮台風了。
就這樣的天氣,當地武裝不會來這裏搶劫,也不會有哪個商隊在這裏送貨,即便是有代表正義的維和部隊執行任務,也會有武裝直升飛機在空中盤旋。
那麼這兩個,在杳無人煙的草地上行走的人是誰的?自然便是沈林,和他救出來的那個女孩兒。
沈林不認識路,但是女孩兒卻認識,她是文科生,地理是必修課。
為了保證生命的安全,不被餓死,他們沿著一條河流往上遊走,大名鼎鼎的薩爾溫江,沈林負重四十公斤,女孩兒手中隻握著一把軍刀。
女孩兒身上其他的負重,就是沈林給她的那件外套。
他們彼此不知道姓名,但是他們必須要在一起。
走著走著,沈林突然停下了腳步,女孩兒在他身後跟著,低著頭走,沈林突然停下了腳步,使得她一頭撞在了沈林的背後,抬頭問道:“怎麼了?”
“有黑槍手,爺聞到味兒了,不想死的,趴在地上。”
女孩兒聽話的趴在地上,總之,沈林讓他幹嘛,她就幹嘛,她不敢忤逆,因為她畢竟是一個女孩兒,也知道自己的姿色,所以臉上的汙泥一直都沒有洗幹淨。
而沈林似乎對她也沒有別的意思。這讓她很放心。
沈林換換的趴在了地上,瞪眼觀察著四周,他的目光犀利,耳朵靈敏,剛剛他就聽到了槍聲,現在安靜下來一看,果真就看到了一個個閃閃發光的瞄鏡。
還真有黑槍手,沈林丟了望遠鏡,取下來狙擊槍上的瞄鏡,對準了那個他發現的狙擊手的位置,沈林心有歡喜,這把狙擊槍上的瞄鏡,沈林還真沒用過,這次用了,發現,竟然這麼亮,看得這麼清楚。
沈林看到那個狙擊手對著的地方正是一個村莊,那是個什麼地方,綠茵茅屋兩三間,那哪兒能叫茅屋,在天朝北部,那就是瓜棚。
幾個當地的黝黑的居民,跪在地上,頭頂被一群人用槍指著頭,沈林認識這些人的軍裝,就是之間自己幹掉的那一隊人馬的同夥。
他們要幹嘛?沈林隻看到帶隊的長官,手中握著一張照片,在這些人的麵前一個一個的比比劃劃。
但是那些黑人都搖頭,為首的一個人直接對準一個人扣動了扳機,子彈從額頭飛入,從後腦飛出,直直鑽入到了地麵,在地麵上激起了點點灰塵,這個動作,讓沈林的身體一顫,不由的喊道:“漂亮。”
女孩兒有些好奇,問道:“你看到什麼了?”
沈林說道:“眼睛眨都不眨的就殺了一個毫無幹係的局外人,這還不漂亮嗎?”沈林說著坐起身子來,將瞄鏡扔給了女孩兒,自己端起了狙擊槍,取下了軍用背包中的子彈,一發接一發的壓入到槍械之中,準備打仗了。
女孩兒端著望遠鏡看了片刻,然後就像是看到了鬼一樣,把手中的瞄鏡扔到了一邊,急急忙忙的朝後退去,說道:“他們,他們。”
沈林嘴角挑起,說道:“他們是找你的吧?然後為了找你殺那些不相幹的人,對吧?!”
女孩兒怕了,抓住了沈林的衣襟,說道:“我們繞開吧。”
沈林“呼”的一聲就轉過頭來,瞪著女孩兒,冷聲道:“大丈夫當雄飛,要有擔當,一人做事一人當,那些人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卻為你而死,你還跑一邊,這會招報應的!”
女孩兒咽了一口唾沫,道:“可是他們這麼多人,好幾百個,我們打得過嗎?”
沈林笑道:“人多有人多的打法,人少有人少的打法的。”
話畢,沈林坐直了身體,單腿伸出,另一條腿彎曲,胳膊肘架在上麵,轉身,穩穩的一個頭靶,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殺人者殺之,沈林幹掉了那個首先開槍殺人頭領。
女孩兒傻乎乎的看著一邊,說道:“你把他打死了。”
沈林笑道:“那個黑槍手不但被擊斃了,那些敵人也朝著我們追過來了,你趴在這裏別動。”
說著,沈林端著狙擊槍如同一個猿猴一般跳起來,天空中一陣驚雷響起,沈林在快速移動之中,迅速開槍,百十來號人,還呆的聽密集的,M200狙擊槍,穿透力那麼強,一槍穿透個三五個,也不是問題。
又是一陣驚雷,豆大的雨滴由空中飄落,“呼”的一聲,一顆歪脖子樹應聲而斷,台風來了。
天色也暗了下來。
在那個女孩兒目瞪口呆的注意下,沈林一槍又一槍的打死了幾百米之外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