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一天早晨,倫敦街頭濃霧彌漫,一英尺外就什麼也看不清了。馬路兩旁,停滿了公共汽車、私人轎車和出租汽車。路上行走無法辨清方向,隻得在霧中
所謂寸有所長,尺有所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勢,都有適宜於自己的事業,發揮自己的優勢,就有可能完成自己的事業。
摸索著前進。
有位叫史密斯的行人正要去參加一個重要會議,盡管他加倍小心,還是迷了路。忽然“砰”的一聲,他跟一個陌生人撞了個滿懷。陌生人問史密斯要不要他帶路,並答應把他帶到目的地。史密斯謝過他後,便跟著他出發了。
霧幕越來越厚,有增無減,陌生人毫無困難地領著路。他們穿街過巷,橫越廣場,大約半小時後,便到達了會議地點。
史密斯先生不明白陌生人是怎樣辨認方向的,他說:“真不簡單,在這麼濃厚的霧氣中,你是怎樣認路的呢?”
那人回答說:“這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難,因為我是個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