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打工記(其一)(1 / 2)

家裏孩子多,經濟條件不好。我從小就羨慕那些出去打工的人。因為他們能夠掙到錢,不僅可以自己養活自己,還可以補貼家用。小時候,大人都出去打工,小孩子跟著老人在家上學。家鄉工業不發達,鄉下都是一望無際的田野,村莊星羅棋布地點綴在這片平原上,分布的很均勻。

我的第一筆收入是上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和同村的一個同齡女孩一起在每天上學放學的路上撿別人扔的垃圾掙到的。我們一個班,每天上學女孩都會經過我家,順便就找我一起去上學。去學校的路旁邊是一條四五米寬的河,這條河聯通著幾個村莊,其中就有我們村,還有學校所在的村子。當時這條河枯了,河底長著小草。村裏的人都把垃圾順手倒在河邊。每天上學的路上,我們一起沿著河岸,搜羅可以回收的垃圾,放到河底一個隱蔽的地方,放學的時候沿著河底再撿垃圾,順便把上學時找到的垃圾一起帶回家,分類放好。

一開始我還覺得撿破爛丟人,拉不下麵子,可能是因為我從小家境貧寒的原因吧。我很害怕被別人看不起,被別人嘲笑。撿垃圾也是在同村的那個女孩的鼓動下才去的。她家比我家有錢,但是她卻十分熱衷於撿垃圾,因為她可以掙點小錢買自己想要的東西。我看人家比我家有錢的人都撿垃圾,我也就跟著她一起撿了。也不害怕丟人了。

在家裏打掃衛生時,也會把廢紙、廢鐵、塑料瓶等垃圾挑出來收集起來。

就這樣辛辛苦苦地攢了一學期的垃圾,我爸爸媽媽回來的時候幫我賣給收破爛的了,賣了十塊錢。當時我基本上沒有什麼零花錢的,當時一支鉛筆才一毛錢,一個本子也就兩毛錢吧,小賣部的零食都是一毛錢一袋,六塊錢能買一斤豬肉。一年到頭自己能支配的錢隻是幾塊錢而已。

這十塊錢對我來說無疑是一筆巨款。收破爛的大叔把錢遞給我爸爸,笑著說:“這小孩真懂事。還知道撿垃圾賣錢,我家的孩子天天就知道在家看電視。”

我爸爸笑了笑,沒說什麼,把錢遞給了我。我中午就拿著這筆巨款,跑到小賣部大方地買了五根冰棒(一毛錢一根),無比自豪地拿回家給家人吃。

這應該是我人生中第一筆自己掙得錢,完完全全靠自己的雙手掙得錢。

上小學的時候,爸爸媽媽都在外地打工。放暑假的時候,我會和弟弟一起去父母那邊過暑假,這是一年之中我們一家人唯一的一次團聚的機會。寒假期短,父母在外麵也忙。所以放寒假的時候,我和弟弟一般都是在家裏過的年。

在這難得的兩個月中,我都是幫著照看年幼的妹妹,幫父母做做家務。父母每天都是早出晚歸的。三個孩子壓力大,他們每天都在辛辛苦苦地工作。每天早早地起床,煮一大鍋稀飯,炒點時令蔬菜,然後來不及吃上一口就匆匆出門了。快到中午的時候,他們才回來,喝著我們喝剩下的稀飯,先墊墊肚子,然後又去做午飯。

這就是我們家的狀況。一大家子都在外地,處處都是用錢的地方。一天不工作就是在吃老本。

四年級結束的暑假,媽媽給我找了一個做輕巧的小活。在我們租賃的房子附近有一家給毛巾繡花紋,標誌的廠子,他們加工過的毛巾上有較長的線頭,看著亂糟糟的。廠裏的人把毛巾交給那些閑在家沒事的老人或是放假的孩子剪,線頭多的價錢高,線頭少的價錢少。媽媽從廠裏拿毛巾,讓我剪,掙點錢花。

沒困毛巾都是捆好的,一百條一捆,一條毛巾幾分錢,一捆幾塊錢。我每天一有時間就剪,一天能剪好幾捆,掙個二十多塊錢。後來有好多人去剪線頭,我們拿不到了就不剪了。那個暑假,我掙了五百多塊錢。這時我已經沒有了激動感了。因為暑假結束時,爸媽沒有再給我錢留我在家上學用。上次我回去的時候,爸媽給了我六百塊錢讓我回家上學的時候用。這次因為我自己掙了錢,他們就沒有給我。

第三次打工是在初一的寒假,那時爸爸生病了,家裏的錢花的所剩無幾。我為了給自己掙點生活費,過年的時候去縣城打工。和一個堂姐在縣城的飯店裏繞了幾圈最後都沒有一家飯店願意給我機會。身高隻有一米五的我,看上去像個小孩子,他們認為我不能幹好飯店裏的活,都拒絕了。但是有一家飯店願意讓堂姐去工作。堂姐和飯店的老板說了我的情況,想讓我去工作。

最後飯店的老板同意我去打工,每天的工資是十塊錢,三餐皆管。而堂姐的工資是每天三十塊錢。我去了,當時我覺得隻要去,就能掙到錢,而我十分需要這些錢。少點也總比沒有好。這一個寒假如果我一天都不休息,可以掙兩百多塊錢呢。再少也是錢呀。而且還管飯,有省了家裏的負擔。

我們縣這個勞動力輸出大縣,一年都是人流甚少,消費甚低。可是到了過年這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就不一樣了。在外打工的人,陸陸續續地都會來了。各種走親戚的,相親的,同學聚會的,縣城的大街小巷擠滿了人。這家位於縣城最繁華的步行街旁的飯店,生意紅火,每天都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