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辰盤膝靜坐卻無心修煉,他的思緒,漸漸上升到一個從未想象過的高度。
從頭開始捋起,從他為何放棄縱橫荒原的逍遙人生,一腳鏜進這條深不見底的渾水說起。
那個送信的小子叫荊明,那日的天氣也和今天這般的天高雲舒,天上也飛過了一頭渾身赤羽的紅鷹。
他像個野人似的大喊大叫,試圖衝過包圍自己的人群。
“救命!!十二先生救命!!”
荊明的模樣令他想起小時候的自己,他還不滿三歲李道人就整天酗酒,並不近人情的把他一個人丟在明月鎮逍遙客棧門前,然後就找不到人影了。那個善良的女人就把他從冰涼的地上抱起,抱到自己的客棧裏,小心翼翼的替他洗梳、喂他進食。
她以為他還不會說話,但他已經學會了兩個字,李道人教他的,叫做‘救命’!
他看著眼前那雙溫柔的眼睛,定定的喊道:“救命!”
那個釀的一手好酒的女人霎時便落下淚來,但他不懂那就是淚,隻覺得晶瑩剔透的很好玩的樣子,便伸出小手去觸碰她的臉頰,以及臉頰上的那滴淚。
從那之後,到他五歲之前,每天他都會出現在那裏,出現在那個女人開的客棧門前。
她對他笑著說:“不到萬不得已,男人決不能輕易對人喊‘救命’,隻有懦夫才會那麼做。”
他稚聲回道:“可我隻是個小孩啊。”
她忽然掐著他粉嘟嘟的臉頰,莫名的哀傷道:“可你終有一天,會變成一個男人,一個真正的、頂天立地的男人。”
回憶仿佛過去了很久,但在聽到那聲‘救命’之後,瞬間又回到了眼前。
他放下正要飲下的大碗美酒,一個縱身越過了所有人的頭頂,然後一刀劈殺了四個追擊在最前麵的凶悍匪徒。
“這個人,”他指著那個渾身血跡斑斑但異常堅定的麵孔,對著麵前數十人的遊騎兵說道:“我保下了!”
“籲-籲-”
匪首是個有見識的人物,認出眼前這個手持龍背大砍刀的漢子便是近些天,聲名鵲起的‘拾荒人’!
何為‘拾荒人’呢?
重入荒原後,之前那個僅有一條大道直通魔域冬城的荒原莫名消失了,而一下變的四通八達起來,除了藏匿深處的豺狼虎豹,便是那些遊牧為生的古老民族。
幅員遼闊的世界會讓人的心跟著遼闊起來,他也不由自主向有人的地方走去。
一路之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善良的牧馬牧羊人,邪惡的荒原悍匪,還有以‘長生天’為尊的白袍教徒。
有人的地方就有爭鬥,有爭鬥的地方,人就有了高下、貴賤、尊卑之分。
而有了這些必要的因素,總會激發出一些異類。
他就是這樣的異類。
他看不慣恃強淩弱,於是出刀;看不慣欺男霸女,於是出刀;看不慣匪盜猖獗,於是出刀!
本沒想過要殺人,但人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道理,終於一時失手,滅殺了一個正在揮鞭奴役弱小的強人。
見血似乎永遠都是人們津津樂道的事情,原始的罪過也從那一刻正式開啟。越來越多弱小的流浪者找到他,誓死追隨他,而他也不需做什麼,隻需再適當的時候,亮一下刀,殺幾個人,如此而已。
一來二往,一個新鮮的詞彙,‘拾荒人’,如風一般的傳遍了整個荒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