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是每一個人都有的追求和渴望。
快樂可以使人精神振奮,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有積極的態度和行為;快樂可以使人擁有更充沛的精力和更加健康的身體;快樂利於人們建立更加和諧的人際關係;快樂幫助人們減輕生活的各種壓力;快樂還可以激發人們的創造力和更加勤奮地工作,使人們取得更多的事業成就;快樂還可以引導人們煥發活力,讓人們享受到更多的生活和工作的樂趣。總之,快樂是一種使人們內心愉悅、身體健康、做事富有成效的健康的心理情緒。
然而,快樂不是憑空產生的。
人們可以因一時一事的滿足有著短暫的快樂,但長久的、持續的快樂則需要我們的修煉。
現實中很多人並不能認清自身在快樂中的主導地位,往往把快樂或不快樂完全歸結於客觀原因,似乎快樂與不快樂都是別人造成的,把自己的責任和快樂截然分開,忽略了自己的性情、修養、行為在快樂中的重要作用。但大量的心理學實驗表明,客觀環境雖然影響著人們的快樂情緒,可是人們的自主行為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正如世界著名心理學家塞格裏曼所說的:“快樂來自於我們的具有高尚目標的行為。”
要快樂,就要有積極的心態。心態是人們支配自己行為的基本的心理狀態,在行為上,心態表現為對客觀事物的認知狀態和觀點。心態有兩種,即積極心態和消極心態。積極心態可以使人們勇於承擔人生的責任和使命,積極地麵對一切困難和煩惱,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斷創造出受人歡迎的成績。而消極心態卻會使人精神萎靡和心情沉重,它不僅會影響人們創造工作業績和享受生活,還會不斷地損害人們的思想和身體,甚至會毀掉人的一生。
那麼,如何才能擁有積極的心態呢?首先要認識到責任是我們實現人生價值的必然承負,對待責任有著正確的態度,努力踐行工作和生活的責任。為了更好地踐行責任,需要培養、磨練我們的品性,使我們具有能夠實現人生目標的良好的行為取向和行為習慣;努力學習,培養我們的各種能力,使我們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不斷進步;提升心智,使我們對自己和客觀事物有著清醒而正確的認識;根據客觀實際修正我們的性情,使我們易於與他人溝通與合作;在工作、生活中保有良好的、切合實際的信念與行為。這樣,不但可以逐步培育自己的積極心態,還可以使我們能夠積極地麵對生活,客觀地麵對我們所取得的成績和進步,勇敢地克服缺點和困難,使我們的行動富有成效,成為一個對社會有著積極貢獻的人,從而擁有人生的快樂。
快樂的修煉並不艱難,隻要你是一個有著實現自我價值追求的人,隻要你的人生目標與社會需求有著大方向的一致性,長久的、持續的快樂就會在前方等著你。因為,在人們追求自我實現的過程中,每一個人都需要根據自身所處的環境來采取相應的行動,人們為完成自己的目標所必需的諸如責任心、忠誠品性、能力、心智、性情等等主觀因素與環境的客觀要求有著天然的一致性。也就是說,每一個人都可以把社會的客觀要求變成個人的自覺行為,果真如此,你將有著健康的、積極的心態,必然也會取得事業上的成功,快樂也將伴隨著你人生的始終。
快樂屬於每一個人,關鍵看你是否有著對快樂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