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部:三角演義 後記 不幸中之大幸中之不幸中之大大大幸
幸與不幸,有時真殊為難說。我們常常感謝那些帶給我們幸運(例如:栽培、賞識、擢拔、支持我們)的人,但痛恨那些使我們不幸(例如:羞辱、迫害、挫折、蔑視我們)的人,其實,如果是一個真正經得起打擊的強者,還真應該感謝這些曾給予我們“不幸”的人──沒有他們,我們還真不能這樣奮發求進,這樣努力不懈,真做不出這般“成績”來。甚至沒有他們,我們還不知道原來自己是這麼堅強的!
以我為例:如果當年在大馬不是在特殊的氛圍和壓力下,我才不會更加勤奮的學好中文及結合同道並進,那樣又那來“天狼星詩社”的前身“綠字輩”(例:綠洲、綠林、綠原、綠田、綠湖、綠島、綠野、綠流……)等十大分社?如果不是我赴台後與家兄和在馬老友們因誤會而分裂,以致我幾乎“有家歸不得”+“近鄉情更怯”,我又何至於以一種“退無死所”、“迫虎跳牆”的勇決,在台一口氣創辦“神州社”,並在五年內辦六份刊物及擴立為兩、三百人的文藝社團?如果不是因而“樹大招風”,一夜間給警備總部諸“神捕”們逮起來關到“天牢”裏,遍嚐了真真正正在軍法處裏“監獄風雲”的滋味,接下來流亡數地,無處可棲,加上當時好友星散,弟兄紛紛把一切罪禍往我身上卸,我而今恐怕還隻願賴在台北不願走呢!如果當時別人趁此花盡了我辛苦筆耕來的一點儲蓄,借款的義正辭嚴的不還錢,還要在我無法作任何分辯時說我剝削社友錢財(老天!為了搞好當年的社團,我隻荒功廢業,還幾乎傾家蕩產,那賺過一文錢!?我還算有點積蓄那時我的書和稿還能掙點錢!),替人出錢出力治病和托人照顧其病情,還幾乎沒給人說成他的肝病(幸虧不是愛滋病)是我害的(幸好不是傳染),我就不會在香港另起爐灶,另外結識一群好友友好。如果不是在港居留輾轉難辛,以致長期流亡流浪,居無定所,沒有這些,我也不會發奮專心寫作,而今,總算這裏那裏,都有我的家,我的稿,我的書,我的朋友,我的事業,還有我的快樂了。
不該感謝他們,該感謝誰呢?
福兮禍所寄,禍兮福所倚。
重要的不是別人怎麼對待你,而是你怎麼看待自己。
沒看見那皮球嗎?充夠氣的,拍擊的力氣越大,跳得越高。泄氣的一拍就癟在地上了。
有時候,不幸中自有大幸,大幸中也含有不幸,不幸有時是大幸,大幸其實是另一種不幸。
這並不玄,連香港因鴉片戰爭租借與英政府──國府退守台灣,香港九七問題,甚至八九天安門事件,蘇聯九一年政變,也都可作如是觀。
不過,說到頭來,像這些不管在那兒都一直那麼鼓勵、支持我的兄弟好友們(如:葉浩、何包旦、陳麗池、小方、家姊、小倩、立忠、王巍、孫十二、餘銘、達明王、張炭、斑女士、羅氏伉儷、天海哥、家兄、周家三傑等……),那就是我真正的不幸中之大幸中之不幸中之大大大幸了。
稿於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八日:十八理事來港會聚。
校於一九九一年十月廿一日:溫、倩、何、梁、忠五人赴台及“中國文化發展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