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萍剛回到家一會兒,哥哥就追來了。他買了很多東西送給張萍,比張萍買給母親的還多。張萍說:“你買這麼多東西幹什麼?”哥哥不說話,放下東西,拿起張萍給母親的禮物就走。張萍送哥哥出門,一直送到樓下的馬路邊,哥哥這才說:“以前我來你這裏,你最多送我到門口。這回破例送我到馬路邊,是不是因為我這回買的東西多?”張萍生氣地說:“哥,你把我當什麼人了?”哥哥說:“我把你當平凡人。平凡人會受名利影響,抽到大獎會高興,丟失錢財會傷心。我這次送給你的東西多,你就陪我多走幾步路,這很正常。平凡的母親也會受名利影響,哪個女兒給她東西多,她就會親熱一點;哪個女兒給她東西少,她就沒那麼親熱。我知道,你希望媽對你和大姐一樣親熱,可那要不受名利影響的聖人才做得到。我聽說,那種高深的聖人,要五百年才出一個。我們的媽不是聖人,但她確實是個好母親,你給她買的衣服,她一直穿在身上,袖口磨破了都舍不得丟。媽並沒有嫌棄你。”
張萍的淚水無聲地流了出來,張萍哽咽著說:“哥,別說了。我明天回去看媽。”
回去後,母親依然對大姐很親熱,對張萍沒那麼親熱。但張萍不再怪怨母親。因為張萍知道,母親不是聖人,自己也不是聖人。
感悟:
父母對子女的愛,其實都是均等的。有時,我們可能會為一些小事與父母發生爭執,認為自己沒有得到他們的愛。要知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本身都不能做一個最完美、最高尚的人,更何況是我們的父母?對於一些看起來不公正的小事,作為子女,應該對父母少一些責怪,多一份諒解。
愛可以熄滅憤怒的指責,也可以慰藉受傷的靈魂
一個非洲裔美籍家庭,他們的父親去世了,家人們從父親的人壽保險中獲得了1萬美元。
母親認為這筆遺產是個大好機會,可以讓全家搬離哈林貧民區,住進鄉間一棟有園子可種花的房子。
聰明的女兒則想利用這筆錢去實現念醫學院的夢想。
然而大兒子提出一個難以拒絕的要求。他希望獲得這筆錢,好讓他和“朋友”一起開創事業。他告訴家人,這筆錢可以使他功成名就,並讓家人生活好轉。他答應隻要取得這筆錢,他將補償家人多年來忍受的貧困。
母親雖感到不妥,還是把錢交給了兒子。她承認他從未有過這樣的機會,他配獲得這筆錢的使用權。
然而,他的“朋友”很快帶著錢逃之夭夭。失望的兒子隻好帶著壞消息,告訴家人未來的理想已被偷竊,美好生活的夢想也成為過去。
妹妹用各種難聽的話譏諷他,用每一個想得出來的字眼來責罵他。她對兄長生出無限的鄙視。
當她罵得差不多時,母親插嘴說:“我曾教你要愛他”。
女兒說:“愛他?他已沒有可愛之處。”
母親回答:“總有可愛之處。你若不學會這一點,就什麼也學不會。你為他掉過眼淚嗎?我不是說為了一家人失去了那筆錢,而是為他,為他所經曆的一切及他的遭遇。孩子,你知道該什麼時候最應該去愛人?當他們把事情做好,讓人感到舒暢的時候?若是那樣,你還沒有學會,因為那還不是時候。不,應當在他們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盡環境折磨的時候。孩子,衡量別人時,要用中肯的態度,要明白他走過了多少高山低穀,才成為這樣的人。”
“我明白了,媽媽。”女兒已經淚流滿麵,“應當在他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盡環境折磨的時候。”
說完,母親張開雙臂,女兒撲進了懷裏。
感悟:
世間最有力量的是什麼?是愛。愛是人性中最耀眼的光芒,是深穀裏最久遠的清泉,它如同清新溪流潺潺流下,澆熄憤怒的指責,慰藉受傷的靈魂。無情的嘲諷和尖刻的指責,不能救贖任何人的罪過,而愛卻可以讓人變得寬容和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