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巨龍的呻吟(2 / 2)

同年7月25日,李鴻章和奕匡力與俄、英、美、日、德、法、意、奧及荷蘭、比利時、西班牙等11國代表,在北京簽訂了《辛醜條約》,按照該條約規定:中國將支付賠款45億兩白銀,分39年還清,年息4厘,本息折合98億兩,以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將東交民巷劃為使館區,區內由各國駐兵管理,不準中國人居住;拆除大沽口炮台及北京通向各海口的炮台,外國軍隊駐紮在北京和從北京到山海關沿線的12個重要地區,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參加“與諸國仇敵”的各種組織,違者處死;中國官員對所屬境內發生的“傷害諸國人民”事件,必須立即鎮壓,否則即被革職,永不敘用;外國認為各個通商章程中應修改之處和其他應辦的通商事項,清廷概允商議,並改善北河和黃浦兩水道;清廷承認“縱信”義和團的錯誤,並向各國道歉,懲罰擅敢得罪外國的官員,提升為外國效勞的官員;改清廷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首。

喪權辱國的《辛醜條約》,是帝國主義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沉重枷鎖。按照條約規定,中國政府被剝奪了在津京一帶的設防權,使北京的大門徹底向列強敞開,帝國主義的軍隊可以隨時長驅直入,對清政府施加軍事壓力,使他們能夠隨心所欲地操縱清政府。按照條約規定,嚴厲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愛國鬥爭,就成為清政府必須承擔的“條約義務”。

條約規定設立專門的外交部,並將其抬到清政府其他各部之上,其目的就是要將外務部變為能迅速貫徹列強旨意的外交機構,同時在政治上徹底打擊清朝統治者,逼迫他們放棄傳統的“天朝法度”,公開地屈服於帝國主義列強,變為他們手中予取予奪的兒皇帝。

帝國主義通過這個條約從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麵對中國進行侵略、控製和掠奪。而清政府竟然宣稱要“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其十億兩以上的巨額賠款,等於清政府當時每年財政收入的十二倍。如此沉重不堪的經濟負擔,全部轉嫁給中國人民。由於賠款要以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為擔保,清政府的財政收入,餘田賦外,其餘全部被帝國主義所控製,廣大勞動人民從此陷入了更加苦難的深淵,中國的社會經濟陷入崩潰的邊緣。在北京設立使館區,允許外國軍隊駐紮在北京和其他重要地區,使各國公使成為清政府的太上皇,使館區則成為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大本營,清政府完全變成了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走狗和幫凶。

▓評說▓

二十世紀初,在亞洲東方發生的八國聯軍侵華戰爭,是一場赤裸裸的列強掠奪殖民地的侵略性戰爭。由於晚清政府的日趨腐朽、無能、八列強輕易地就取得了戰爭的勝利,《辛醜條約》簽訂後,帝國主義列強得以從政治、經濟、軍事、外交上完全控製了清政府,清政府成了“洋人的朝廷”,中國人民從此災難深重,既要承受封建主義的剝削,同時還要受到帝國主義列強的民族壓迫。中國從此完全淪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的深淵。弱國無外交,落後就要挨打,腐朽的封建專製製度不除,中國將一直處於被動挨打的地位,永遠地被排除在世界強族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