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民”的含義
現代漢語中,黎民,這個詞表示“百姓”的意思。它是怎麼來的呢?
第一種說法以為,黎民即眾民。《詩經·大雅·雲漢》:“周餘黎民,靡有孑遺”。鄭箋:“黎,眾也。”第二種說法則認為,“黎,黑也,民首皆黑,故曰‘黎民’。”也就是說,黎民就是黑麵孔的人。
郭沫若在《奴隸製時代》一書裏則提出了另外的觀點。他認為,黎民就是古書上的人鬲、鬲或民儀,黎、儀、鬲是同音字。民與人同義。“鬲是後來的鼎鍋,推想用鬲字來黎呼這種‘自馭至於庶人’的原因,大概就是取其黑色。在日下勞作的人被太陽暗黑了,也就如鼎鍋被火燎黑了一樣”。認為黎民就是在日下勞動的麵色被曬得像鍋底一樣黑的百姓。
範文瀾的看法則與此完全不同。他在《中國通史簡編》第一冊裏指出:“居住在南方的人統被稱為‘蠻族’。其中九黎最早進入中部地區。”“這大概是以猛獸為圖騰,勇悍善鬥的強大部落。九黎族驅逐炎帝族,直到涿鹿(在今河北涿鹿縣)。後來炎帝族聯合黃帝族與九黎族在涿鹿大械鬥,蚩尤請風伯雨師作大風雨,黃帝也請天女魃下來相助。這些荒誕的神話,暗示著這一場衝突非常激烈。結果蚩尤鬥敗被殺。九黎族經過長期鬥爭後,一部分被迫退回南方,一部分留在北方,後來建立黎國,一部分被炎黃族俘獲,到西周時還留有‘黎民’的名稱。”
範文瀾接著指出,夏商周三代,占統治地位的是黃炎夷三族的100個氏族組合而成的。屬於100個氏族的人統稱為百姓。與黎族衝突,所得俘虜為民、黎、或稱黎民。金文中、民字像一個裸體人露兩乳、足上掛器械的形狀。金文民是從最初的民字沿襲下來的,並非周人新創。民字義訓為瞑、為盲、為冥,都含有惡意。古書稱百姓與黎黎民,顯然有貴賤的區別。《尚書》中,舜命契教化百姓,命皋陶用刑法製苗民,命棄播百穀養黎民,實際上是用刑法強迫黎民耕種(播百穀)來養活受教化的百姓。百姓與黎民的區別,意味著奴隸主與奴隸的區別。發展到春秋戰國時期,社會動蕩,世態炎涼,“百姓”中很多人淪為“黎民”,“黎民”中也有人立了戰功或是靠了別的機會躋身“百姓”,於是百姓與黎民的界限漸漸縮小,最後,“黎民”就用來稱代“百姓”了。“黎民百姓”,放在一起,意思是一樣的。
岑仲勉在《西周社會製度問題》一書中認為,黎民在早期是生產的農奴。“黎”字來源於“鬲”字,“鬲”字與眾或庶人的意思相同。而“庶人”、“庶民”在周代就是農奴意思。而民字怎麼來的呢?《亭林詩文集》卷一有“庶人無氏,不黎氏黎民”的說活,所以“庶人”即“民”。因為這樣一種聯係,所以“黎民”兩個字合到了一塊,到後來成為老百姓、人民群眾的泛稱。
關於“黎民”的來曆,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鬲即獻,人鬲即人獻。因人、民兩字可以通用,人獻又即民獻。《盂鼎》“人鬲千又百十夫”的“人鬲”,與《尚書·大誥》“民獻有十夫也”的“民獻”是一個意思。獻字的原始意義是獻戈投降,引申為獻納投降品、繳納貢物。《尚書·洛誥》的“典殷獻民”,即主管殷之降民。獻民即民獻,是獻戈投降之民,以區別於不肯獻戈投降的“頑民”。周滅商後,也用殷商降人參加政治,這些人漸漸成為周王朝統治集團的一部分。概而言之,獻民最初是投降的人,是勝利者的奴隸,但後來慢慢發生變化,最後與“百姓”的含義一致。“獻”字與“黎”字古音相通,所以“獻民”即“黎民”。(見胡小石《讀契劄記》,載《江海學刊1958年第1期》)
上述幾種說法各有所長,但究竟哪個才是真正的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