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許認為,憤怒可以使你達到自己的目的,因而發怒是有道理的。關於這一說法,我們可以先看看下麵這一情形:
假設你有一個兩歲的女兒,她正在街上玩耍,而且很可能會被車子撞上,你板起臉大聲叫她回來。如果你覺得這樣高聲說話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別在危險的地方玩耍,那麼這倒不失為一個很好的方法。然而,如果你因此而真的生氣,氣得臉發紅、心跳加快、亂摔東西——總之,在一段時間內陷入惰性,那你便是處於憤怒狀態了。你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方法教育孩子,根本犯不上自尋憤怒。你可以這樣想:“女兒在街上玩很危險,我要讓她懂得在街上玩耍是不能允許的,我要高聲叫她回來,以表明我的堅決態度,但我無論如何也不會為此勃然大怒的。”
有這樣一位媽媽,她根本不能控製自己的憤怒。每當孩子淘氣時,她總是大發脾氣。可是,她越是發脾氣,孩子們就越淘氣。她懲罰他們,把他們關在屋裏,大聲叫罵,激怒不已。與其說她在當媽媽,帶孩子,倒不如說她在帶兵打仗。她光知道大聲叫罵,一天下來,猶如從戰場歸來,累得筋疲力盡。
你看,孩子們知道他們淘氣會惹媽媽生氣,可他們仍然不聽話。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憤怒就是這樣捉弄人:它根本不能改變別人,隻能使別人更想控製動怒的人。如果要上麵提到的孩子們說出他們淘氣的理由,他們或許會這樣告訴你:
“知道怎樣讓媽媽動怒嗎?隻要說這樣一句話,做那樣一件事,就可以控製她,讓她氣得發昏。你會在屋裏給關一會兒,那是無所謂的;可是你得到的卻很多:以這麼低的代價就在感情上完全控製了她!既然我們能對媽媽施加這麼大的影響,我們應多這樣逗逗她,看看她會氣成什麼樣。”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在生活中,不管對什麼人動怒,它隻能使別人繼續自行其是。盡管惹人生氣的人有時會後怕,但他同時也知道他可隨意叫對方動怒,從而在感情上控製對方。可憐的是,發怒的人往往認為可以通過憤怒來控製對方。
每當你以憤怒來對他人的行為作出反饋時,你會在心裏說,“你為什麼不跟我一樣呢?這樣我就不會動怒,而且會喜歡你。”然而,別人不會永遠像你希望的那樣說話、辦事。實際上,他們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會按照你的意願行事。世界就是如此,我們不可能期望別人永遠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這一現實永遠不會改變。所以,每當你因為自己不喜歡的人或事動怒,你其實是不敢正視現實,而讓自己經受感情的折磨,從而使自己陷入一種惰性。為根本不可能改變的事物自尋煩惱真是太愚蠢了。其實,你大可不必動怒,隻要你想想,別人有權以不同於你所希望的方式說話、行事,你就會對世事采取更為寬容的態度。對於別人的言行,你或許不喜歡,但決不應動怒。動怒隻會使別人繼續氣你,並會導致上述種種生理與心理病症。真的,你完全可以做出選擇——要麼動怒,要麼以新的態度對待世事,從而最終消除憤怒這一誤區。
也許你認為自己屬於其中一類人,即對某人某事有許多忿忿不平之處,但從不敢有所表示。你積怨在胸,敢怒不敢言,成天憂心忡忡,最後積怨成疾。但是,這並不是那些咆哮大怒的人的反麵。在你心裏,同樣有這樣一句話:“要是你跟我一樣就好了。”你以為,別人要是和你一樣,你就不會動怒了。這是一個錯誤的推理,隻有消除這一推理,你才能消除心中的怨忿。雖然有怒便發比積怨在胸好得多,但你會慢慢懂得,以新的思維方式看待世事,以致根本不動怒,這才是最為可取的。你可以這樣安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