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方術(1 / 3)

民間方術

方術在中國古代是一個內容十分廣泛的概念,包括符咒、巫醫、神仙術、占候、占星、卜筮、六壬、奇門遁甲、命相、拆字、起課、占夢、扶乩、堪輿等,有些形式起源於原始社會。方術最初掌握在專職的巫覡手中,後來逐漸散播於民間,滲透到民俗中去。但其本質都是在天命觀和有神論支配下的信仰活動。在古人和一些今人的觀念中,人的富貴貧賤、吉凶禍福、生死壽夭、窮通得失,乃至生育、貨殖等等,無一不受冥冥之中超自然力量的支配,企圖采用各種方法窺測天機、預知命運、取悅鬼神,以祈福禳災,趨吉避凶。

漢代以前,與原始宗教信仰相輔相承的巫術在閩越人中相當盛行。閩越人流行著剪發、紋身以驅逐水怪的習俗實際是原始巫術中的“模仿術”。閩越人的巫術聞名於世,以致漢武帝也十分推崇越巫。漢武帝平定閩越國後,帶走不少越巫,在皇宮中建造越祝祠,讓越巫為他祈求長生。

漢代以後,閩越人的原始巫術與中原傳入的漢人方術融合在一起,使古代福建形成“好巫尚鬼”的習俗,各種方術流行,其影響大過其它省份。明代閩人謝肇淛指出:“今之巫覡,江南為盛,而江南又閩、廣為盛。閩中富貴之家,婦人女子,其敬信崇奉,無異天神。”(《五雜俎》卷6《人部二》)

近現代,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福建方術迷信活動有所減少。特別是1949年以後,隨著文化教育的逐漸普及,群眾思想認識大大提高,尤其是年輕人,普遍接受唯物主義教育,大多不相信方術,但在老人中和文化知識相對落後的農村,方術還有一定的市場。

巫術

(一)符咒

符咒是符籙和咒語的合稱。“符”指用朱筆或墨筆在紙上畫成似字非字的圖形,道書上稱之為符籙、丹書、墨籙、雲籙、符字等。“咒”是口中誦念的可解或不可解的語句。施術者自稱符咒可以驅鬼鎮妖和為人治病,等等。

符籙的種類很多,在福建民間流行的有五敕符(用於驅逐惡鬼、疫癘、盜賊、負傷等,又稱五公符)、五鬼符(紙上畫五個鬼像者,在壽辰或其它祭日焚化)、鎮宅符(貼在梁棟或大門口上方)、平安符(貼在門壁上)、鎮諸怪符、鎮惡夢符、安胎符、催生符、斷瘧符、月令符(按不同日期,有30種)、和合符、離散符等等。符籙多不可辨認,故有“鬼畫符”之俚語。可辨認的符籙內容多帶敕令口氣,常見有“太上老君如律令”、“急急如律令”之類。符籙可貼、可掛、可隨身帶、也可化灰水服;化灰水服多用於治病壓驚,其它的多用於驅邪鎮魔。符籙多由巫師書寫,需要符籙時,須到廟宇中燒香禮拜而後求取,要交若幹香火錢。近年來,農村中符籙泛濫,受巫師欺騙。有些村子逢年過節家家戶戶門上都貼上符籙,有的甚至還施行用以害人的“凶符”,使人惶恐。

咒語最初由巫祝等特定的神職人員掌握,有“上不傳父母,下不傳妻子”之說。後來,許多咒語流傳民間,神秘色彩漸淡,咒文也比較通俗易懂。咒語須誦念出聲,有的比較靈活,可以即興創作,張口就來。有的格式固定,內容與特定的信仰有關。不同咒語在不同的場合使用。福州王天君信仰中有大量咒語,諸如《靈官啟請咒》、《急啟請咒》、《開經玄蘊咒》等等;莆仙三一教信仰中有《淨心神咒》、《淨口神咒》、《淨身神咒》、《安土地神咒》、《淨天地神咒》、《祝香咒》、《金光神咒》等等。其它宗教信仰中也都有自己的一套咒語。普遍流行的有《大悲咒》(信仰觀音者誦念)和“唵,金齒臨、玉齒臨、吽”的佛教咒語。一般在咒語的結尾有“急急如律令”、“急急如玉皇上帝律令”或“急急如某某神律令”之類。

與咒語有關的還有詛咒和賭咒。詛咒是通過念咒語欲使仇人寢食不安、生病甚至死亡。客觀上詛咒不可能加害與人,但不少人信以為真。賭咒是發誓的形式之一,民間發生糾紛,難辨真偽善惡時,多利用賭咒立誓的方式解決。一般僅用口頭對天立誓,俗謂“對天賭咒”。事端稍嚴重,僅憑口頭賭咒不能滿足對方要求的,就要到城隍爺或其他被認為最靈驗的神靈麵前立誓。再嚴格的要在神像前殺雞立誓。賭咒時多拈香跪拜,表示說如果所言虛假,願受神明嚴厲懲罰(如被雷轟電劈、全家死亡、斷子絕孫之類),舊時百姓敬畏神明,深恐受神明懲罰,故不敢輕易賭咒,賭咒時也大多不敢說謊欺瞞神明。官府無法判明疑案時,也有采用賭咒來解決,因此不免於錯誤、冤枉。

(二)跳神

跳神又稱降神,是由巫師宣稱神靈附體,而做出種種與常人不同的怪異行為,以愚弄百姓的一種迷信活動。古代福建跳神迷信活動盛行,《閩雜記·降童》稱:“降童即降神也,閩俗又謂之打童,上下諸府皆有之,而下府尤盛。皆巫者為之。”跳神除了個別有師承關係外,大多是一些對巫術見識較深的人,突然宣布神靈附體,猶如著魔一般,聲稱可以為人祈福禳災。跳神者家裏一般供奉著神祇,求神者進屋後,跳神者燒香禮拜,閉目養神,打哈欠,伸懶腰,打噴嚏,流眼淚,故弄玄虛後,突然跳起,或渾身哆嗦,或搖頭晃腦,或手舞足蹈,宣稱“某某神駕到”、或“某某仙姑降臨”,怪聲怪調地又說又唱,或笑或哭,宣稱神靈附體,便代神說法,為人驅邪、治病、釋難解疑、判斷吉凶等等。

跳神者有男有女,男的俗稱“跳童”或“神漢”,除日常為人祈福禳災外,在迎神賽會上也經常出場,多赤其上身,披頭散發,腰圍紅肚兜,下係白裙,或手持刀斧自砍肩背,或用長針刺穿雙頰,或爬刀梯、過刀橋,或坐釘椅、睡釘床,或赤足從火炭上走過,或伸手入沸騰油鍋;甚至有刺肩割舌者,表演種種令人瞠目咋舌的恐怖幻術,以證明神靈附體。1949年以前,常能在迎神隊伍中見到跳神者的活動。清末吳增描寫道:“跳童,跳童,裸身顛倒如發狂,睅其目,披其發,挺劍自砍肩,畫符又割舌,不為國民甘流血。左手簽刀右刺球,咬牙忍痛跳不休,口中啾啾作鬼語,羞惡之心已盡死。似鬼非鬼惡形狀,本來麵目已盡喪。是何心,惡作劇,想是前世作孽來,今生過此活地獄”。(《泉俗激刺篇·跳童》)

女性跳神者稱“仙姑”、“神姐”等,起源於女巫。福建古代越巫十分有名。巫術在古代福建盛行,史誌載之甚多,謝肇淛說:“今之巫覡,江南為盛,而江南又閩、廣為甚。閩中富貴之家,婦人女子,其敬信崇奉,無異天神,少有疾病即禱賽祈求無虛日,亦無遺鬼。”(《五雜俎》卷6《人部二》)在福建民間,“仙姑”數量大大超過“跳童”。她們聲稱為人祈福消災,還常為人“問亡”。“問亡”,即女巫以死者的身份與活人對話,各地叫法不同,閩東稱“提亡人”,閩西北稱“問神”或“問仙”,福州稱“勾亡魂”或“討亡人”,莆仙一帶稱“尋亡”,閩南稱“問亡”。俗信人死後生活在陰間,活著的人想了解死去的親人在陰間的生活情況,可到“仙姑”處問亡。先告以死者姓名、住址、生死年月等,然後“仙姑”燒香禱祝,伏在桌上,口中喃喃,或用筷子敲打桌子,節奏由慢到快,進入催眠狀態。少頃醒來,兩眼惺忪,宣稱已在陰間找到求問者死去的親人,其魂魄附於“仙姑”之體,與問亡者對話,還可裝出死者聲音語氣,訴說自己在陰間的生活情形,也會對生者提出預言或忠告,還會要求親人燒寄紙錢,供奉祭品。問亡者常信以為真,而受愚弄。清末泉州吳增在《泉俗激刺篇·神姐》中對“神姐”作了描繪和揭露:“燃香火,燒金紙,神姐閉目坐。頃刻鬼來語,身搖手複搖。先話奈何橋,急淚墜潸潸。又說亡魂山,覓新亡,覓舊亡,真人假鬼哭一場。無人心,無人理,醜態堪冷鑿。騙盡鄉村癡婦女,將錢買得淚如水。如此傷風化,安得西門豹,投之濁流死無赦。”

1949年後,跳神之舉一度銷聲匿跡,80年代後在城鄉複出,上當受騙者不少。據報道:1984年暮秋,泰寧縣下渠鄉大湖村婦女張梅珍誤服“仙姑”所授“神藥”(內有劇毒物斑茅7克)中毒而死。1988年3月18日,莆田縣渠橋鄉一農民,把生病的嬰兒送巫婆神棍祛邪,被用冥香在嬰兒的胸腹部亂炙,結果病情惡化而死。

(三)請神驅邪治病

俗信家庭疾病災厄頻仍,乃妖邪作祟所致,須請巫覡作法驅避。誌載:“別有巫覡一種,俗稱師公,自署曰道壇,倡為作福度厄之說,以蠱惑人心。一切禱符、燒紙、噴油、栽花、步鬥諸名目,率偽妄不經。愚婦人無識,為所簧鼓,花費尤多。書禮之家,亦所不禁。”(清·道光《廈門誌》卷15《風俗》)這種驅邪禳災活動,自古以來在福建普遍流行,涉及廣泛的生活領域,最常見且有較大危害的是請神驅邪治病。

請神驅邪治病的形式有多種多樣:

一種是到寺廟中求符水、香灰等給病人飲服,或求取符籙貼在病人家門或寢室門上以驅邪。在閩南,俗信得病乃“王爺公”所致,要用豐盛的供品和隆重的儀式敬奉它,俗稱“貢王”。《泉俗激刺篇·貢王》寫道:“有病藥不嚐,用錢去貢王,生雞鴨,生豬羊,請神姐,請跳童,目蓮傀儡演七場,資財破了病人亡”。

一種是請巫覡到病人寢室中作醮,以驅趕妖邪。《文海披沙》載:“今俗人家患病,篤道士為作醮祈禳,以紙為人,名為‘替身’。此鄙俚可笑之極。”(《文海披沙》卷7《替代》)

一種是扶鸞問藥。古代許多州縣都設有專門用於扶鸞的乩壇,除了請神問功名、禍福外,問病討藥者不少,永安人“遇疾輒請土神扶乩,問吉凶,采醫藥。”(清·道光《永安續誌》卷9《風俗》)惠安“鄉村之民,病則扶鸞抬神。”(清·乾隆《泉州府誌》卷20《風俗》)金門人“病雖用醫,然扶鸞抬神問藥,……至死不悟。”(民國《金門縣誌》卷13《禮俗》)扶鸞問藥,至遲可以追溯至五代,閩侯靈濟宮曾“降筆判符藥以濟人,聲聞達於四方。”(《徐仙真錄》卷1《符藥濟人》)宋代以後,扶鸞問藥在福建民間相當常見。

一種是跳童覓藥,這在明清時期十分盛行,直至民國此風不減。龍岩一帶“病家論跳童覓藥”(民國《龍岩縣誌》卷6《禮俗二·風俗》)。同安“扛菩薩之外,又有跳乩童。凡人有病,輒向神問吉凶,神每憑人而言,謂某鬼作祟,隨口派牲醴菜飯,冥鏹祭送,可保無事。不驗仍歸諸數。”(民國《同安縣誌》卷22《禮俗》)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誌》也指出:“閩人每有疾病,必以打獞為最要之事。”(《中華全國風俗誌》下篇卷5《福建》)並對跳神情形作了詳盡描述。

一種是到廟宇中求藥簽,然後按藥簽取藥。藥簽的藥方多為滋補類,也有些秘方,雖有一定科學道理,但並非所有藥簽都能對症下藥。有些人服了藥簽的藥方而痊愈,也有心理治療的因素。此俗流行於閩南。

一種是抬神問藥,以神轎的進退定藥方。《廈門誌》載:“疾病,富貴家延醫診視,餘皆不重醫而重神。不曰星命衰低,輒曰觸犯鬼物,牲醴楮幣,祈禱維虔,至抬神求藥,尤為可笑。以二人肩神輿行,作左右顛撲狀。至藥鋪,以輿杠頭遙指某藥,則與之。鳴鑼喧嚷,道路皆避。至服藥以死,則曰神不能救民也。即有奸徒稍知一二藥性,慣以抬神為業者,官雖勸諭之,終不悟也。”(清·道光《廈門誌》卷15《風俗誌》)《泉俗激刺篇·佛討藥》描寫更為生動:“病人病勢劇,請佛去討藥。好藥不必人人有,總是佛爺好妙手。轎進步,藥則可;轎退步,藥則叵(不可);有時不進亦不退,顛來簸去嚇殺我。百虛無一實,十分煎成七,毒如鉤吻根,咽之甘如蜜。甘如蜜,嗟何及,宛其死矣啜其泣。”漳州一帶還抬神到野外尋藥的。《閩雜記》載:“漳浦縣城隍廟有木皂隸,民有病者,舁其像行郊野間,群巫隨之,撾鼓吹螺。過草木叢林處,突一巫跳擲如醉,則止像拜之。其巫隨取草根、木葉、藤梢、竹枝之類,仆地睡去,群以為神賜之藥矣。俟巫醒,坐以彩輿,插花披錦,隨像而歸。以所取物煎飲,病者愈,則演戲酬神,而以金帛謝其巫。縣人莫不尊信,至稱為藥王大帝,且杜撰《藥王出身記》。”(清·道光《閩雜記》卷7《木皂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