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國j市,一片燈紅酒綠,哪怕在全國掃黃打非最嚴重的時候,j市的某些街區依然是門庭若市。
隻是再受歡迎,那個行當的人依然不會被大眾所接受,侮辱、嘲諷、謾罵比比皆是。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隻是相對的若是這一行當的人,我想很多人都是一笑而之,不屑一顧的,當然這個笑,絕對不是善意的笑。
我為何如此清楚,隻因這個行當與我息息相關。
當然,我所說的息息相關並非是說我就是從事著這一行當的,而是說,我的老娘她是。
而我,就是那傳說中的野種。
老爸是誰,不祥。
誰知道有我之時我那老娘正在誰的身下輾轉。
很無奈是吧。
我反抗過,在每次被人叫做野種,被人圍著奚落時,抓起地上的磚頭反抗過。
最終的結果,嗬,當然是打不過了。
一個瘦不拉幾的小豆丁就算吃了大力水手的菠菜,她也打不過一群有大有小的人的圍堵吧,何況這世界上還沒有那神奇的菠菜。
反抗失敗,自然是被一群人摁著胖揍了一頓,然後被得知消息趕來的老娘送進了醫院,忍受著護士、醫生的白眼和老娘的魔音穿耳。
幾次或是幾十次下來,在老娘的腰包越來越癟,我被人打的越來越懶的反抗後,習慣了。
我的確是個野種,老爸不祥,老娘終日為了不餓死我出去賣去,順道努力的想要為我找個有錢的老爸。
有人會問,那麼多行業,你老娘不會換一個啊。
的確有人問過,那是在我六七歲的時候吧。
記得當時的老娘大大咧咧的如此答道:“快活又有錢,換啥。”
氣走了那個勸說的人。
那時太小,不懂,剛被人打罵完,回來便聽到老娘如此的豪言壯語,可想而知,大吵了一架後離家出走。
餓了一天又被人欺負,向來沒有什麼寧死不屈的優良品格的我自然撒腿便往家跑。
搶了老娘正準備吃的晚飯,囫圇著便吞了下去。
離家出走宣告失敗,從此走上被老娘提溜著耳朵訓斥的生活。
“妖玫,老娘如此辛苦,還不是為了你,你還敢給老娘離家出走。”
“咋沒餓死你麼,老娘正好一個人逍遙去。”
“被罵野種了?罵就罵了,你能少塊肉咋地,和他們爭,就你這瘦雞似的,打的過誰。”
“老娘告訴你,這世界上沒什麼公平,怎麼,被罵了幾句,打了幾次就活不下去了,那你還是趁早死了算了,免得你將來尋死覓活。”
“老娘再告訴你,不服、恨,你有本事才有資格,提著刀上去把所有說你的人砍了,你敢麼?不敢就老老實實的過你的日子。”
“你是活給自己看的,不是活給那群混蛋看的。”
……
訓斥訓斥著,不願接受的言論不知不覺的被強行灌進了肚子。
隻是還是討厭,非常的討厭。
既然注定改不了出身,既然注定被人議論。
妖玫看著鏡中的自己,一雙水光瀲灩的桃花眼和紅的似血般的豔唇。
妖玫輕挑起眼角眉梢,如妖似魅,妖玫,妖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