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代公共領域的結構與功能
本文闡釋了公共領域的存在基礎和構成條件,並通過對信息時代四大特征的分析指出信息時代將重建公共領域。在此基礎上,筆者分別從微觀、中觀和宏觀三個層次分析了信息時代公共領域的結構變遷,進而闡述了信息時代公共領域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三個方麵發生的功能沿革。
公共領域的建構可以說是歐洲18世紀啟蒙運動最主要的成就之一。它"第一次將一般群眾突顯在曆史之中,正當化了民主政治"。然而,西方社會發展至今,科技理性幾乎控製了人類生活的每一方麵,這就不能不令人產生一份公共領域之建構尚未完成的鄉愁。那麼,什麼是促使公共領域發生變革的根源與動力?信息時代的來臨對這一尚待建構的"現代事業"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公共領域能否借助信息技術而重獲新生?信息社會能否因倚重公共領域而獲得福祉?信息時代的公共領域與傳統的公共領域又有什麼不同?對此,筆者將循著批判分析的研究理路,對公共領域在信息時代發生的結構轉換和功能變遷以及這些變遷所產生的社會意義予以闡發。
一、概念探討
(一)公共領域
哈貝馬斯認為"公共領域首先是我們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它原則上向所有人開放。在這個領域中作為私人的人們來到一起,他們在理性辯論的基礎上就普遍利益問題達成共識,從而對國家活動進行民主的控製"。這是一種特殊的曆史形態,它最先出現於17、18世紀的英國和法國,後來與現代民族國家一起傳遍19世紀的歐洲和美國。其最突出的特征是私人在閱讀報刊過程中自發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一種鬆散且開放的彈性社團,他們以俱樂部、咖啡館、沙龍甚至報刊本身為媒介,在市場經濟與行政國家之間展開調節。隨著資本主義和國家科層化的發展,國家建立並控製社會生活的權力日益膨脹,
自由的程度日益下降,而解決這些問題的出路就在於振興公共領域。由此,如何才能使近代西方"得而複失"的公共領域"失而複得"就成為一個令西方學者頗為關注的問題。
當代公共領域研究在理論上的發展和在實踐中的運用,大都伴隨著將其剝離哈貝馬斯所作論述的具體語境,並將之加以移用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人們對公共領域的概念產生眾多的歧異是非常自然的。一方麵,公共領域是一個具有曆史分期的概念,不同曆史時期的公共領域具有迥異的內涵--比如,古希臘"城邦型"與封建時代"代表型"公共領域之間就存在巨大差異;另一方麵,同一曆史時期的公共領域也可以劃分成許多不同的類別--諸如"科學的公共領域"、"文學的公共領域"以及"政治的公共領域"等等。但是,如果我們把公共領域放到整個人類的曆時空間和共時空間中考察,我們還是有可能把握其普遍性因素的。筆者將之歸納為以下兩點:
1.公共領域的存在基礎
有價值的社會理論總是同時表現出它的批判鋒芒和它對未來的理想,因而流派紛呈的公共領域學說大都指向了共同的終極理想:即通過私人的理性辯論消滅一切統治。而消滅統治則意味著任何一方都不必屈從於其它各方,意味著各方都不再提出統治要求,於是人類社會將實現永遠的和諧。可見,公共領域在本質上是要尋求整合而非對抗,它旨在摧毀舊權力且不建立新權力。因此公共領域總是試圖以"立法"的方式限製現存權力。但此之前,它卻隻有通過與舊的統治權力的艱苦鬥爭,才能贏得一定的"立法權"。因而它本身又免不了帶有一定的"強權"性質。由此看來,在可以考證的過去和可以預見的將來,任何公共領域都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統治,但真正的公共領域卻能在一定程度上限製權力的非法擴張,從而保持一種相對合理的統治。
在現階段,公共領域的主要理想是在國家和社會之間進行調節,從而使國家更好地保障社會的整體利益。因而它存在的前提就是:具有一個既獨立於國家也獨立於社會的"私人領域"。為此,國家與社會必須在一定程度上相分離。因為:其一,隻有如此私人領域中的私人才能獨立於任何類型的"舊權力",才能建立起超脫個人私利的"公共領域"。其二,在"國家=社會"的情況下,國家與社會之間也不存在自己與自己相協調的問題。盡管國家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服務於它所管轄社會的整體利益,但在現實中,國家作為一個最大的"法人行動者",其不受製約的"法人代表"有意或無意的失當行為很可能導致國家所為與社會需求的背離。而這一趨勢若得不到及時的控製,那麼它將同時導致國家與社會的衰落。事實上,在國家=社會的情況下,社會的末日也就是國家的末日。因此,公共領域的存在必須以國家與社會在一定程度上的分離為基礎。
2.公共領域的構成條件
就公共領域研究而言,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地點的變遷,研究者、研究者的研究視角以及作為研究對象的公共領域都會有所變動,因而包括公共領域的概念在內的研究結果就會有所不同。但是,任何時期、任何類型的公共領域都同時具備以下三個要素:(同質或異質的)參與者;(溝通或非溝通的)媒介和(辯論或非辯論的)共識;它們的協同作用決定著公共領域的性質和類型。因為:其一,參與者是社會行動的主體,他們的身份、素質和興趣決定了公共領域議題的範圍、辯論的質量和媒介的使用情況。如果參與者之間過分異質化,那麼他們往往會因難以找到關涉他們普遍利益的議題而形成利益競爭的或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其二,公共領域的媒介是一切公共信息的聚會之地,它不但影響到參與者觀點的形成和傳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參與者的數量和範圍。其三,不管共識形成的過程和質量如何,公共領域的參與者總是按?quot;共識"行動的。
為了能在有效能?quot;公共領域"和名存實亡的"偽公共領域"之間作出區分,我們仍須對上述三個要素加以限定。筆者認為,真正的公共領域至少應該同時滿足與上述三要素相對應的三個條件:
第一,公共領域的參與者必須是具有獨立人格、能夠就"普遍利益問題"展開理性辯論的"私人"。因為公共領域要與舊權力鬥爭,它就必須首先獨立於"舊權力"。這種獨立性要求參與公共領域的私人屬於一個獨立自主的、不受舊權力製約的私人領域。他們既能夠自由地進入或者離開公共領域,也可以自由地選擇或更換議題、發表意見或保持沉默。
第二,公共領域具備能夠保障參與者充分溝通的媒介。人際溝通需要以信息為載體、媒介為中介。信息是意義的載體、參與者理性思考和辯論的對象;而媒介則決定著信息的數量和流向。單向非溝通的媒介導致信息匱乏也就是導致了意義的缺失:在單麵的、甚至是虛假的信息麵前,參與者?理性"和"獨立"毫無意義。因此,公共領域隻有具備了能夠保障參與者充分溝通的媒介,才能避免參與者受到上述"選擇強製"。
第三,由"私人"組成的"公眾"能在充分辯論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因為:其一,公共領域旨在消除所有統治,因而它應該首先保障其參與者之間能進行廣泛和深入的自由辯論;其二,公共領域的參與者隻有作為一個群體來行。綜上所述,本文或許不必為已經十分豐富的公共領域概念增加新的定義,因為本文討論的重點是公共領域與剛剛開始的信息時代的關係問題,所以采取普遍性視角更有助於我們把握公共領域的曆史走向,而上文給出的三個要素及其對應的三個條件已經可以滿足我們在普遍意義上界定真、偽公共領域的要求。
(二)信息時代
1、概念的澄清
以互聯網技術為代表的信息技術革命正在拉開信息時代的序幕,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目前學界在"信息時代"的起始時間和具體稱謂上都存在較大分歧。
在時間上,社會學家詹姆斯·貝尼格認為,"到了1930年代末從工業社會到信息社會的基本轉變已經在實質上完成了"。因為在1930年--即在電子計算機開發出來之前十多年--信息部門已經雇傭了全美所有民用工人總數的四分之一。而著名未來學家約翰·奈斯比特則在其名著《大趨勢》中明確指出"信息社會開始於1956年和1957年"。其依據是"1956年擔任技術、管理和事務工作的白領工人人數在美國曆史上第一次超過了藍領工人";而1957年"信息經濟占國民生產總值的46%左右,而占收入所得的53%多"。但是美國夏威夷未來學研究中心主任吉姆·德特(JimDator)教授則在1996年夏威夷太平洋電信傳播理事會第19界年會的主題發言中指出:"在對信息社會已經到來的蒼白無力的虛構中,經過數十年的冒充和誤解,我們才終於開始進入真正的'信息時代。
時間之流原本是連續的,把它人為的割裂開來--說某日的23點59分是工業時代,而次日的0時0分就進入了信息時代--原本就沒有多大意義。而且,盡管網絡本身是無國界的,但到目前為止,網絡世界與地理世界之間仍然存在邊界。網絡世界隻能隨著網路的延伸而拓展。因而不同地區的不同個體進入信息時代的具體時間會有很大差異。因此本文並不擬對信息時代的起始時間做出非常精確的界定。但是概念的混淆卻往往導致意義的含混。所以筆者將在下文中努力澄清信息時代的概念。
筆者認為,在上述指稱當前時代的林林總總的稱謂中,隻有"信息時代"這個稱呼是比較恰當的。首先,從技術角度看,當代的信息技術主要包括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兩個層麵:數字技術促進了平等;網絡技術則意味著開放。所以"網絡時代"或"數位時代"的稱謂並不能涵蓋當前時代的基本特征。其次,從詞源學角度看,"比特時代"或"賽博時代"作為由"音譯"而來的外來語,在漢語中已經完全不能反映出它們在英文中的本來含義--"比特"(bit)是binarydigit的縮略,它在計算機詞典中多被譯為"二進製位",或簡稱為"位"。"賽博"(cyber)一詞源於cybernetics(控製論),後來"cyber-"成為表示"計算機,計算機的"之義的前綴--因此采用這種完全不符和"信"、"達"、"雅"的原則的外來語來指稱當前時代是不妥當的。再次,從使用者的角度看,網絡對用戶的吸引力顯然不是網絡本身,而是網上傳輸的信息流的質與量。盡管這些信息流是以二進製位的方式在網上以光速傳輸,但對用戶(特別是對參與公共領域討論的用戶)來講,這些二進製位與廣播時代的電波一樣是不可見的。他們收發的是以可理解的文字、聲音或圖像的形式呈現的信息。所以,從公眾的角度看,把當前的時代稱?信息時代"也是比較合適的。因此,本文用"信息時代"來指稱當前的時代。
2.信息時代的特點
海量的信息開始采取數位形式在分布式結構的網路上以光速傳輸標誌著信息時代的來臨。尼葛洛龐帝認為數字化世界的四個特質是"分散權力、全球化、追求和諧和賦予權力"。筆者接納了上述"分權"與"賦權"的觀點。但筆者認為,全球化和追求和諧並不能涵蓋數字世界的特征。首先,當代的信息技術已經從根本上顛覆了傳統的四維時空觀:當人與信息的相對速度為光速時,所有人都可以同處一個虛擬的共時空間。所以,相對於"全球化","消滅空間"更能反映數字世界的特點。其次,"追求和諧"是人類從古至今一以貫之的期求,而信息社會與傳統社會相比,其"平等開放"的特點更為突出。第三,盡管這四個特點相互聯係、互為因果,但相對而言,"消滅空間"和"平等開放"是信息技術的固有特征:數字技術促進了平等;網絡技術則意味著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