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剛才我爸到附近的公園散步,回來的時候,看到有人潛入了我家的花園,在我的小車上做手腳,我爸喝住了那個人,那個人慌忙逃跑。
啊?那人被逮住了嗎?
逃掉了,不過我們已經報警了。
我馬上過來。
在前往雯的家的路途中,我想,如果雯的父親沒有發現那個在雯的小車上做手腳的人,第二天雯駕車上班,很有可能會發生意外,雯會像千蝶、雪慧、葉瑤她們那樣,永遠離開我。
不,我不能失去雯!雖然她墮過胎,然而那已經是從前的事。我愛她,就該包容她的過去。隻要她平安無事,隻要我能跟她在一起,無論她過去發生過什麼事我都不會再介意!
想到這裏,我豁然開朗。來到雯家,一見到雯,我二話不說,把她緊緊地摟在懷裏。
原來幸福從來沒有離開,隻是我不懂把握。
這時候,雯的父親走過來對我們說,公安局的人來電,說逮到嫌疑人了,讓我們到公安局走一趟。
於是我們來到公安局。我萬萬沒有想到,他們所逮到的所謂嫌疑人,竟然是--
我的母親!
原來母親和我一樣,也有寫日記的習慣。她也把她的日記本藏在床底,不讓任何人窺視她的內心,包括我。
但在雯的小車上找到母親的指紋的刑警們,卻把母親藏起來的日記本給翻了出來。
當然被他們帶回公安局的除了母親的日記本外,還有母親本人。
他們讓我讀了母親的日記本。
2001年,旭宇16歲。
近來我發現旭宇很晚才回家,而且也不再像從前那樣跟我無所不談。我到學校調查,發現他原來交小女朋友了。對方是一個叫寧千蝶的女孩。
我的兒呀,你終於要離我而去了嗎?你長大了,交女朋友了,將來你還會取媳婦兒,生孩子,組織自己的家庭。你會丟下我,讓我孤零零地獨個兒生活。你對我說,隻要跟我在一起,你就感到很快樂,我是你最重要的人,你長大後不會取媳婦兒,你會一輩子陪著我。我早就知道,那些隻是你還是孩子的時候才會說的話。
我的丈夫拋棄了我,我的父母舍棄了我,我的兒呀,你有同學有朋友,可是對於我來說,除了你,我一無所有。我怎麼能讓別人把你搶走?
於是我找到那個叫寧千蝶的女孩。我對她說,你離開我的兒子吧,否則我就帶他離開這個城市,讓你永遠不能見到他。沒想到那個小女孩竟然如此偏激,在旭宇麵前跳崖自殺。
不過她死了也好,至少旭宇重新回到我的身邊了。我的兒呀,不要哭,媽媽永遠不會離開你。
2003年,旭宇18歲。
今天我把藏在床底兩年多的日記本找了出來。
這段時間旭宇的舉動有點異常。我知道,他很有可能是交上新女朋友了。
於是我到學校調查,果然,他正在跟一個叫馬雪慧的女孩交往。
又有人想把我的兒子搶走了。
老天呀,你已經奪去了我的一切,為什麼連我惟一的兒子也不放過?
不,我不能讓任何人搶走我的兒子。
於是我買了一些安眠藥。於是我買了一個打火機。
馬雪慧被燒死了。這是她咎由自取。任何想把我的兒子搶走的人,都隻有一個下場--死!
我的兒呀,不要難過。你小時候說你不會娶媳婦兒,你即使長大了也要和媽一起睡。媽知道那是你的心底話。媽會一直守護著你,不讓任何人把你搶走。
2004年,旭宇19歲。
今年,旭宇上大學了。
近來我給旭宇打電話,發現他的語氣沒精打采。我問他是否遇到什麼煩惱。他說沒有。於是我偷偷來到旭宇讀大學的城市,展開調查。原來他在跟一個叫葉瑤的女孩子交往。
就是這個葉瑤,把我的兒子弄得如此痛苦,就是這個葉瑤,想把旭宇從我的手中搶走。
為什麼?這個世界這麼多男生,你偏偏要選中我的兒子?
於是我偷偷把她書包裏的噴劑換掉了。
葉瑤哮喘病而死。旭宇再一次回到我的身邊。
我的兒呀,不要傷心,即使全世界都離你而去,但媽仍然會緊緊地抓住你手。在媽眼中,你永遠是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
2009年,旭宇24歲。
旭宇馬上就要跟那個叫景雯的女孩子結婚了。那個景雯的家人甚至給他們買了房子。旭宇很快就要跟他的媳婦兒搬到新房子,丟下我一個人。跟我相依為命的兒子,終於要離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