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環(問題篇)(一)2(1 / 2)

在肖婉珊工作的4S店裏,霍於兩人找到了肖婉珊。霍刑警向肖婉珊表明身份後,告訴了她王劍被殺一事。

“哼,那種人,死了活該!如果不是他,我的爺爺也不會死!”這是肖婉珊得知王劍被殺的消息後的第一反應。

“肖小姐,”霍刑警凝望著肖婉珊,問道,“請問今天淩晨三點半到四點半,你在哪裏?”

肖婉珊聽霍刑警這樣問,先是愣了一愣,接著有點生氣地說:“哼,你們懷疑我是凶手?”

“肖小姐,你別誤會,我們隻是想跟你錄一份口供……”

“好了,別多說了!”肖婉珊打斷了霍刑警的話,“昨天晚上我在男朋友家過夜,我們一起看影碟,看到三點多才關掉電視,關掉電視以後,我們也沒有立即入睡,兩人折騰到四點多才睡覺。而且睡覺的時候,我男朋友一直摟著我。我想,如果我要偷偷離開他家,到外頭殺個人再回來,他是一定會知道的。”

霍刑警和於神你望望我,我望望你,麵麵相覷。

肖婉珊接著說:“還有,我男朋友所住的那幢大廈的管理員,也能證明我昨晚沒有離開過大廈呀。對了,那幢大廈的大門,好像還有監控錄像,你們可以去查看一下呀。”

“……”“……”

告別肖婉珊後,霍刑警馬上派人去找肖婉珊的男朋友和那幢大廈的管理員問話,同時也查看了那幢大廈的監控錄像,結果證明肖婉珊的證詞完全屬實。也就是說,在王劍被殺的時候,肖婉珊具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肖婉珊雖然具備殺害王劍的動機,但她卻絕對不可能是殺害王劍的凶手!

至於王劍所留下的那張寫著“今晚你陪我好不好?我在KK吧後麵的小巷等你哦”的紙條上的字跡,也不是屬於肖婉珊的。

“又是這樣!”在車上,霍刑警咬了咬牙說,“好不容易抓住一點線索,沒想到又遇到瓶頸!”

於神那尖銳的劍眉微微一皺:“你說的線索是什麼?”

“當然是王劍手上所抓的肖婉珊的頭發呀!”霍刑警說,“本以為那是肖婉珊行凶之時不小心留下來的,沒想到肖婉珊竟然具備不在場證明!”

於神沒有答話,凝神思考。

霍刑警接著又說:“沈芝的屍體上有黑貓的屍塊,王劍的屍體上也有黑貓的屍塊,而且屍塊屬於同一隻黑貓,由此我們判斷是同一個人犯下了這兩宗殺人案。可是犯人是誰呢?王劍不可能是犯人,原因之一沈芝被殺的時候,他具備不在場證明,最重要的原因是,第二宗殺人案的死者就是王劍本人!他總不可能是自殺吧?至於肖婉珊,也不可能是犯人,因為在第二宗凶殺案發生的時候,即王劍被殺的時候,她具有不在場證明。唉,所有線索都斷掉了,怎麼會這樣……”

“等一下!”霍刑警話沒說完,於神打斷了他的話。

“怎麼啦?”

“你不覺得兩宗案件很相似嗎?”於神說。

“本來就是呀,因為兩宗案件中都出現了黑貓屍塊,我們也是根據這個情況才判斷兩宗凶案的犯人是同一個人的呀。”

“不,我不是指這個。”

“嗯?”

於神深深地吸了口氣,有條不紊地說道:“你想想看,沈芝被殺的時候,在現場留下了一個明顯的證據--打火機,而除了打火機外,幾乎沒有任何證據留下,我們以為打火機的主人王劍是凶手,結果他卻具備不在場證明;而在王劍被殺的時候,現場也留下了明顯的證據--幾根長發,除了那幾根長發,現場也幾乎沒有任何證據留下,我們以為長發的主人肖婉珊是凶手,結果她卻又具備了不在場證明。”

“……”

“根據這些情況,我們可以總結出一條公式:A被殺,屍體旁有黑貓屍塊,現場有明顯證據,指證B是凶手,同時B也剛好是具備殺害A的動機的人,然而B卻有不在場證明;然後B被殺,屍體旁有黑貓屍塊,現場有明顯證據,指證C是凶手,同時C也剛好是具備殺害B的動機的人,然而C卻有不在場證明。如果這條公式成立,那麼接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