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與環境科學 環境分析方法研究與儀器研製
一、環境標準參考物質的研製
標準參考物質是傳遞標準準確量值的有效手段,它可控製各種測試儀器分析方法及實驗室分析之間出現的測試差異。環化所、長春應用化學所、西北植物所等單位與院外單位協作,研製出煤飛灰82201、桃葉82031、河流沉積物81—101,均被定為部級標準參考物質。
二、汙染物統一分析方法的研究
由於同一分析樣品應用不同的分析方法所得的結果往往是不同的,數據缺乏可比性。為此,建立一套汙染物統一分析方法,對保護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從一九七六年起,環化所、長春應用化學所、上海有機化學所等15個單位和院外近百個單位協作,經過多年的努力,製定了下列統一分析方法:(1)石墨爐原子吸收法測定痕量元素;(2)水中不同價態的鉻和硒的氣相色譜的測定;(3)無機元素和陽離子的分光光度法測定;(4)大氣中臭氧、水質中化學需氧量的電化學測定;(5)水中有機氯農藥666、DDT殘留量的氣相色譜測定;(6)汙水中三氯乙醛的色譜法;(7)焦化廢水中苯係物的氣相色譜分析;(8)地麵水中有機磷農藥甲基對硫磷、對硫磷、樂果、馬拉硫磷分析法;(9)微量硫酸鹽的氣相色譜分析;(10)水體中有機農藥多殘留分析法;(11)自來水中鹵代烴化合物分析法;(12)N—亞硝胺氣相色譜、薄層色譜法;(13)沼氣常規分析方法等。
三、環境汙染允許標準的研究
(一)噪聲允許標準的研究。
聲學所經過多年的科學研究,製定了環境噪聲標準、噪聲源測定方法等18項標準,作為國家標準已頒布實施。心理所與其他單位協作,對109個不同工業企業的車間噪聲進行重點普查,並探討了噪聲對心血管係統和神經衰弱的影響。經比較研究,提出了中國工業噪聲暫定為85分貝(A),該建議已於一九七八年作為部頒標準試行。
(二)漁業水質標準研究。
水生生物所與水產部門協作,經過十年左右的室內試驗和野外調查,提出了32種汙染物的漁業水質標準,並於一九七九年為國家審批、頒發。
四、環境分析監測儀器的研製
環化所、應用化學所、上海冶金所、大氣物理所分別製定了HH—1型化學耗氧量測定儀,ZM—1型塞曼效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控製電位電解法一氧化碳檢測儀,砷自動分析器,HGS—802氮氧化物分析儀,單點測溫聲雷達和超聲風速儀等。
五、應用遙感技術進行環境監測
遙感所和天津市環保局組織有關單位,采用多種遙感資料,對天津市的環境,包括水、大氣、熱的汙染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進行了監測,編製了天津市環境質量圖集,提供給天津市城建和環保部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