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綜合考察 概況
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科學家進行過一些資源考察,地區偏重於中國中部、東部和南部,並多為單項專業考察。一九二七年,瑞典“科學遠征隊”來華。當時中國學術團體協會經過交涉協商,才得到對方同意接受少數中國學者參加,共同組成“西北科學考察團”。中國團員在內蒙古、新疆等地對礦產、古生物有所發現,對地理、氣象等情況有所了解,但考察團主要收獲在於曆史文化的發掘。所采集的大量古曆史文物後來多滯留在國外,至今未歸還中國。
新中國成立後,一九五一年,西藏和平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籌組西藏工作隊入藏考察,由中國科學院具體進行。同年六月第一批隊員出發赴藏,次年六月第二批隊員隨後赴藏。至一九五三年兩批考察隊員先後回到北京。這是由中國科學家第一次對藏族地區的多學科聯合考察,為此後更深入係統的考察走出了第一步。一九五三年,根據國家對黃河中遊治理和發展農業的需要,中國科學院組織有關科學家參加了由水利部主持的考察團,共同對黃土地區水土流失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後,中國科學院將此項工作列入計劃,逐年組織更多的研究所參加考察與水土保持的研究工作,並與西北黃河工程局合作,在綏德、西峰建立綜合試驗站。在此前後,中國科學院還組織了熱帶亞熱帶生物資源(如橡膠宜林地、紫膠等)多學科考察。這一時期的考察,主要是按國家或地方提出的任務或要求,臨時組織有關學科來進行的。實踐證明,某些研究,如對黃土地區水土保持和治理的研究;某些考察,如過去資料甚少的少數民族地區進行多學科綜合考察,是很必要的。
隨著國家第一個五年計劃的進展,以及為第二、第三個五年計劃作準備,各方麵對了解資源情況的要求日益迫切。在製定一九五六至一九六七年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時,列入了四項綜合考察規劃:(1)西藏高原和橫斷山區綜合考察及其開發方案的研究;(2)新疆、青海、甘肅、內蒙古地區的綜合考察及其開發方案的研究;(3)熱帶地區特種生物資源的研究與開發;(4)重要河流水利資源綜合考察和綜合利用的研究。中國科學院為了分別實施這些規劃,對內組織各學科力量,對外與各部門、地方、高等院校聯係協調,於一九五六年籌建綜合考察委員會(簡稱綜考會)。該會於一九五七年六月經院務常務會議通過正式成立,由副院長竺可楨任綜考會主任委員。從一九五六至一九六○年期間,綜考會除繼續組織原有的黃河中遊水土保持綜合考察隊和雲南熱帶生物資源綜合考察隊外,還組織了黑龍江流域綜合考察隊、新疆綜合考察隊、土壤考察隊(黃河、長江流域)、華南熱帶生物資源綜合考察隊(廣東、廣西、福建)、鹽湖科學考察隊(青海柴達木地區)、青海甘肅綜合考察隊、西部地區南水北調綜合考察隊、治沙隊(西部6省、區)和第二次西藏綜合考察隊。參加各隊的院內及兄弟部門單位少者十餘個(土壤隊)多者上百個(西部南水北調隊)。參加的人次,少者數百人(熱帶生物資源隊、青甘隊)多者上千人(土壤隊、治沙隊)。考察中除原有學科充分得到發揮作用外,還開始發展了一批新的研究領域,如冰川凍土、黃土、沙漠、高原氣象、鹽湖等。
在充分發揮各學科作用的同時,綜考會為了加強對考察結果的綜合研究,於一九六○年開始,有重點地逐步成立了幾個綜合性研究室:農林牧資源研究室、水資源研究室、礦產資源研究室、綜合經濟研究室、動能資源研究室以及情報資料室、中心分析室等。由於連年綜合考察工作的蓬勃發展,到一九六二年,十二年科學規劃中的四項綜合考察任務,除青藏高原和橫斷山區綜合考察及其開發方案一項尚在繼續進行外,其他三項任務都已提前完成。一九六三年再次製定的十年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要求綜合考察工作提高一步,加強專題性的綜合考察研究,工作重點逐步從未開發地區轉向開發地區。為了適應這一轉移,綜考會加強了治沙隊和蒙寧隊的專題研究。成立了西南地區綜合考察隊、河西荒地考察隊和西北煉焦煤基地聯合考察組。黃淮海平原綜合治理與農業開發的研究工作,也在前期華北土壤考察隊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起來。
一九六六至一九七六年,由於十年動亂,上述轉移尚未完成就被迫中斷,原有任務的完成和新任務的開展都受到幹擾。一九七○年,綜考會被撤銷。後來,根據形勢發展和廣大幹部群眾的強烈要求,一九七五年成立了自然資源綜合考察組。這個時期的考察工作包括珠穆朗瑪峰登山科學考察,祁連山天然草場資源與牧業發展的考察,雲、貴、川三省紫膠資源開發利用的考察,青海省海南荒地及玉樹草場畜牧業的考察,陝南、陝北鐵路沿線建廠選址的考察,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黑龍江省荒地資源的考察,內蒙古烏審旗毛烏素沙區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考察以及貴州不同類型山地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考察等。這一時期的綜合考察工作,除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外,其它考察隊以專題為主,考察隊伍規模小,參加的學科專業少,考察周期短。